总警长弗兹虽然承诺遵守法院裁决,将逮捕英迪拉前夫里端并寻回现已九岁的女儿,但他补充,自2014年以来,警方从未停止搜寻他们的下落,只是一直找不到。
这就奇了,根据移民局资料,里端与其幼女既然没有出国,要找应该不会太难,除非两父女人间蒸发,不然怎会找不到?
里端没有工作吗?他的雇主不知他是警方要找的人吗?他的新妻他的邻居都不知道他是谁吗?他的幼女已经是上学的年龄,除非他不让她上学,学校不可能不知道。这些都是警方可以追查的线索。
警方找不到人,答案可能就在一个大马宗教司协会(Persatuan Ulama Malaysia,PUM)发布的文告里。
PUM在文告里危言耸听,说警方若继续追查里端和其幼女,恐怕会在国内引起穆斯林群体间的纠纷,继而发生暴力冲突事件。
PUM认为,既然英迪拉的子女已经改信回教,他们就不应该再次改教而信奉兴都教。
该协会希望国家元首介入,并针对改教事件给予忠告。
我在想,联邦法院既已根据宪法做出了裁决,PUM这番言论,有没有煽动和恐吓元素在内?警方是不是也要调查一下?
果然,针对PUM文告,总警长弗兹回应说我国是个法治国家,各造在评论此课题时应谨慎发言。
与其同时,英迪拉已退而求其次,只要幼女回到她身边,不介意她继续保留其穆斯林身份,也不会干预或强迫她改信兴都教。
PUM主席Abdul Halim Abdul Kadir乘机质问:英迪拉不是回教徒,如何能照顾已是穆斯林的幼女?
PUM回应得太急了,也很得寸进尺。根据法院裁决,未成年只有九岁的幼女应该改回她原有的信仰,即兴都教,英迪拉不过提出一个假设,说如果女儿要保留其穆斯林身份,她也不介意,只要她回到她身边。PUM迫不及待地回应,那也真奇怪。
可以想像,一个妈妈只要见到从小就被父亲抱走的女儿的那种心情,原本她要求的是孩子改教无效,法院也给了她迟来的正义,但她现在连这也不要了,她只有一个简单的要求,那便是:只要女儿回来就好。
她的幼女在11个月大的时候就被前夫抱走,对她应该完全没有印象。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她女儿本身愿不愿意,要不要回来和她一起,还是选择继续和父亲同住?
这些,可能也不是法院所能裁决得了的了。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28263/%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8%8B%B1%E8%BF%AA%E6%8B%89%E5%89%8D%E5%A4%AB%E5%92%8C%E5%B9%BC%E5%A5%B3%E5%BE%9E%E4%BA%BA%E9%96%93%E8%92%B8%E7%99%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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