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8 December 2015

為何只告我?

在公帳會宣佈總稽查司延遲呈交1MDB調查報告的當兒,《華爾街報》再次爆料。

這次是揭露公司去年匯款至少8.5億美元(約36億馬幣)給一家英屬維京群島註冊也是叫Aabar的公司,但此Aabar非IPIC的子公司Aabar。

相信你也會有與我相同的疑問,爲什麽這些外媒可以拿到那麼多資料,而國內相關單位的調查卻是如此龜速。

《華爾街報》報導,1MDB去年分三次匯款給一家叫Aabar Investments PJS Ltd的岸外公司,這家公司與IPIC的子公司Aabar Investments PJS相似,只是多了Ltd一字。

但是,根據IPIC和Aabar內部調查發現,這家英屬維京群島公司不屬它們所有。

這是巧合,還是故意?

更離奇的是,這家在2012年3月14日成立的岸外公司已在今年6月23日清盤。

1MDB調查特工隊在3月成立,到了6月,許多有關公司的各種不當交易相繼曝光,公司也著手系列的重組減債計劃。

恰巧在那個月,公司有一筆10億美元債務到期,第二財長胡斯尼透露由其中東夥伴IPIC/Aabar注資10億美元以協助公司還債。

這就讓我想起,《華爾街報》曾在9月揭露,1MDB原應在2012年支付14億美元給IPIC/Aabar,作為IPIC擔保1MDB取得35億美元資金的「抵押金」,但IPIC卻沒有收到這筆資金。

而後,另一筆在去年11月支付給IPIC的10億美元,以中止後者認購1MDB股權option的「賠償金」,也“宣告失蹤”。

意即1MDB應該支付給IPIC至少24億美元都沒有進到後者戶頭。

《華爾街報》揭露去年匯去維京群島的8.5億美元,會不會就是去年原應付給IPIC10億美元的部份呢?

如所預料,阿魯照例否認《華爾街報》指控,說它惡意誹謗及毫無新意。

我覺得,既然《華爾街報》三番四次“惡意誹謗”,與其否認,為何公司不將《華爾街報》告上法庭?

當然也別忘了還有《砂拉越報告》和《紐約時報》等網媒外媒。

就如林良實問的一樣:那麼多人都在談1MDB,為何只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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