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6 November 2015

請大家熟讀憲法

原本以為不成課題的「英語作為官方語言」課題,看來還要有段日子才能獲得“解決”。

無論如何,砂拉越已經決定將英語訂為第二官方語言,不管聯邦領袖如何反對,相信也無法改變阿德南的決定。

反觀沙巴,根據議會常規,州議會一向都允許議員使用英語,然而最近當此課題被帶進州議會時,朝野議員都不表反對,唯新任州議長賽阿巴斯(Syed Abbas)獨持異議,說欲說英語,需事先向議長他請准。

在8月間的聯邦內閣重組,前州議長沙列因受委聯邦通訊部長辭州議長職,由賽阿巴斯取代。

但當被問及同樣課題時,沒想到沙列也認同馬來語已作為沙巴官方語言,因此,州議員要在州議會以英語發言,需先要求議長批准。

若非砂拉越張建仁議員在國會刻意提起,相信很多人,包括東馬官民,都不知道聯邦憲法第161及第152條文允許沙砂兩州將英文作為官方語言吧!

說到這,官民是不是都應該熟讀憲法呢?尤其是立法議會的議員們,怎能不熟讀不熟知國家憲法?

就如最近亦被“炒熱”的「40%凈稅收」課題,原來在聯邦憲法第10附表第4部份第2(1)條文(10th Schedule Part IV 2(1))已闡明,聯邦需每年將徵收自沙巴的2/5稅收歸還給沙巴。

難道這52年以來,沒有人,包括州官們,發現憲法里有這條文存在?

更有議員以為此稅收就是石油稅,將兩者混為一談,說要增加石油稅至40%。

這樣的新聞讀來真叫人哭笑不得。之前都不同意要求將石油稅從5%提高至20%了,還說什麽聯邦撥款早已超過石油稅數額,什麽理由現在忽然就要求40%?

如今油價跌到半死,聯邦早已捉襟見肘,又怎會願意提高產油州的石油稅?

聯邦將如何看待這項要求?

今年7月,來自沙巴的聯邦外長阿尼法連同反對黨的杰菲里吉丁岸和安沙禮等人將上述要求提呈給納吉首相,後者慣常地同意成立一個特別委員會來研究有關要求。

但,你相信會有結果嗎?我覺得不會咯。

就算有吧,我相信結果就如要求提高石油稅至20%的結果一樣,納吉會說,聯邦的常年撥款已經多於這40%凈稅收了。

於是,有關課題就這樣又不了了之。

/unmis.unmissions.org/Portals/UNMIS/Constitution-making%20Symposium/Federal%20Constitution%20of%20Malaysi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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