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較少寫1MDB,原因很簡單,就是很不想寫了。
今天讀到一則新聞:潘儉偉懷疑1MDB在開曼群島的23億美元資金,從來不曾被撤回。
針對首相、第二財長和1MDB的CEO阿魯針對這筆資金去向的反復說詞,潘儉偉的懷疑有理。
之前我也質疑過,在拙稿《1MDB舉債420億,看得見的投資只有137億》(04/06/2015),就曾這麼提到:
開曼群島的“投資”共23億美元,阿魯原本說已全數贖回,後又改口說僅12億回國,其餘11億則存在鄰國的BSI銀行。
後來卻被發現,BSI的戶頭里根本沒有這筆現金,納吉改口說是一些“紙面資產”,胡斯尼說法又異,說是一些“單位”。
11億美元去向的說法反覆,真正的下落依然不明。我懷疑另一筆據稱已贖回國的12億美元也不存在,原因有二:
a)如果11億美元不撤回國是爲了避免尋求國行批准,為何又將12億美元撤回國?難道它就不必獲得國行批准?
b)12億美元兌成馬幣約43億元,為何未被用來繳付當時的20億元欠款,卻向阿南達借20億元還債?
尤其是被說成已在去年11月撤回國的12億美元,它既未被拿來償還當時到期的20億元馬幣欠款,也未用來贖回IPIC/Aabar認購Edra能源上市IPO的期權。
根據報告,公司當時向德意志銀行為首的銀行財團貸款9.75億美元,以向IPIC贖回有關期權,數額9.93億美元。
潘儉偉說,公司不可能支付雙倍的賠償給IPIC,既然款項來自德意志銀行的貸款,那唯一可以解釋的便是,開曼群島的12億美元從來沒有撤回國。
加上被指存放在新加坡的另一筆11億美元也不存在,潘儉偉很有把握地結論,沒有任何存在開曼群島的所謂資金被撤回。
也因為這樣,公司無法在上個月底提呈其財報,因為德勒(Deloitte)無法進行截至今年三月財政年的稽查工作。
公司已獲准延長6個月至明年三月底來提呈財報,潘儉偉相信,到時公司仍會錯過這個日期。
阿魯當時歸咎於公司帳目已被各調查單位取走,導致德勒無法進行稽查。
當時的公帳會主席諾加茲蘭卻透露,德勒根本就未開始進行稽查公司帳目,因為未收到財政部的指示。
潘儉偉質問阿魯,拖延呈交財報,是不是要等所有資產被變賣,以填補“消失”的資金?
讓我想起首相重提要六個月時間來解決1MDB債務,是否便是這個原因?
他在美國叫投資者不要受到1MDB“雜音”的影響,也承認公司舉債過度,因為將公司模式預設得太理想化(too idealised);也沒有投入太多政府基金,只是馬幣10億,導致需要大量舉債.....。
這些不是可以預見到的問題嗎?爲什麽還明知故犯?
但,最重要的問題不在舉債,而是所舉的債,大部份用去了哪裡?人家是有特定用途才舉債,明顯的,1MDB並沒有需要用到如此超級龐大的資金,爲什麽舉那麼多債,然後又將資金存到外國去?
更不可解的是,一部份居然是存放在投資夥伴Aabar。
而根據阿魯公佈的項目,至少有154億馬幣只是存款,單單這項目就占了420億債款的37%。
例如存在開曼群島的23億美元,以當下匯率兌換,可兌成馬幣至少102億。
首相告訴美國投資者說,1MDB將在未來數天內公佈一項“成功降低馬幣160億債務”的消息。
如今一個星期已經過去,1MDB仍未公佈這項“好”消息。
我滿心期待,公司會如何降低債務多達160億元?
2 comments:
美国的投资者不会轻易的相信他。
我們也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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