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5 October 2015

國行和財政部鬥法

國行和財政部借興業附加股大鬥法?

自去年和聯昌倂購告吹後,興業於今年四月宣佈發售附加股。

阿布扎比旗下投資機構Aabar,也是1MDB的商業夥伴,也是興業第二大股東,持有興業21%股份,因此可認購興業附加股,認購價4.82元。

大家應該記得,興業聯昌兩次倂購失敗,主要是Aabar從中作梗,而Aabar反對原因則是因倂購價格“太低”。

而這次,附加股認購價4.82元,比當前市價5.92元低,爲了拉低當年10.8元收購價,照理Aabar應該會認購。

上月尾卻讀到一篇文章,說Aabar可能拒絕認購興業的附加股,原因是“興業表現不達標,及與我國股匯低迷有關”。

可能也由於時機不對,據說市場對興業附加股反應不佳,有關除權日期已從原定的9月29日展延至11月19日。

不過,我覺得有趣的是,根據興業文告,Aabar當初獲得財政部批准購買公司24.9%股權,結果Aabar認購了21%股權。

但國行最近致函興業,指因Aabar已持有公司股權超過15%,因此在認購附加股時不可超過15%。

如果Aabar不認購的話,其持股率將被稀釋至17.5%。

爲什麽當初財政部會允准Aabar收購高達21%興業股權呢?

而且,爲什麽會是由財政部批准,而不是國行?難道那是一項特別批准?

如今國行先聲明Aabar只能認購不超過15%附加股,不懂財政部如何反應?

爲了解決1MDB債務,可能財政部也無暇照應Aabar認購興業附加股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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