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愈回來的反貪會主席阿布卡欣說,他希望會見總警長卡立、國行總裁潔蒂和總檢察長阿班迪,以重啟特工隊的調查工作。
言下之意,這個特工隊的確已經解散,他希望各調查單位可以重新合作調查。
爲什麽阿班迪要強調說它從未解散?
我的看法是,就算特工隊還在,它已不是當初成立時的一個團隊。
根據現在的情況,國行負責調查1MDB,反貪會負責調查SRC,警方則負責捉洩密者。
如此各司其職,你可以說它仍是個團隊嗎?
尤其是,大家目標好像都不同,看樣子只有反貪會和國行認真地在查,警方卻反道而行,專抓洩密者,總檢察長似乎興趣缺缺,如今更已定論1MDB沒有犯法,不檢控任何人。
我相信這四大調查單位根本就沒有坐在一起開過會談過話。
上周就看到總檢察署和國行的隔空喊話,證明兩者之間完全沒有溝通。
也許吧,只要意見不同,就很難溝通了。
針對國行下令1MDB遣返18.3億美元海外資金一事,總檢察長阿班迪為1MDB辯說,不能歸咎公司沒有提供所需的資料,因為當初是國行沒有那麼要求,所以不能說1MDB因此犯法。
目前還未看到國行的答覆。但根據國行當時給予德意志銀行的通知,裡邊有提到“只要沒有偏離原有的用途”。
所以關鍵在於1MDB有沒有將匯款偏離原有的用途?尤其是在2009年第一次的10億美元匯款,既然是用作與沙地石油的聯營資金,爲什麽其中7億美元會匯去了Good Star?這點1MDB可要說清楚。
而根據《The Edge》早前報導,從2009至2011年之間,1MDB在與石油沙地聯營的18.3億美元投資,Good Star共收到了9.7億美元。
這算不算“偏離了原有用途”?照上述的數據,至少有53%的資金沒有用在與石油沙地聯營投資。
無巧不成書,阿魯說18.3億美元資金在還債還利後,只剩下9.4億“基金單位”,這筆“基金單位”已賣給了Aabar,但Aabar展延支付現金給公司,卻未說明原因。
這18.3億美元,若以當時匯率兌成馬幣至少也值64億馬幣,根據阿魯提供1MDB的項目,在Aabar的存款只有42億馬幣,難道就是這些“基金單位”貶值到只剩42億元?
1MDB未能從售予Aabar的“基金單位”取回現金,原因可能就是這些“基金單位”將被用來做為資產交換減債的部份。那時將會以何價格來計算這些單位?
隨著總檢察署的兩項聲明,阿魯趕快作出回應,說總檢察署已審閱國行的調查報告,鑒定公司沒有犯法;總檢察署的判定也證明公司也沒被反貪會調查。
昨天,反貪會就發文告說,雖然反貪會只調查SRC和26億獻金,不代表1MDB沒有被調查,因為調查1MDB的單位是大馬皇家警察。
總警長卡立也因此證實,負責調查1MDB的警方特別調查團仍在進行調查,調查團的協調員是總檢察長阿班迪。
聽出卡立的話中玄機嗎?如果1MDB特工隊還在,為何會跑出一個警方特別調查團?而調查團的協調員竟然是總檢察長阿班迪?
身為總檢察長,他怎會參與“協調”警方的調查?他不是應該獨立的嗎?
就算是特工隊,前總檢察長阿都甘尼後來也澄清,他不是特工隊的一員,他只是“提供諮詢”給特工隊。
老實說,我對1MDB的調查工作的結果信心不大,除非有奇跡出現,否則,反貪會的調查結果建議,若是對“最有權勢的人物”不利,也是一樣會被總檢察長拒絕的。
至於卡立證實警方也在調查1MDB,你相信會查出什麽來嗎?除了調查誰是洩密者?
2 comments:
相信很多人已经被他们搞到晕头转向,对这个课题不感兴趣了。看来他们的目的已经达成了。
國行當年可能也有疏忽,至今未聞潔蒂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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