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30 June 2015

1MDB:國家昏亂出忠臣

小時候看古裝戲,看到皇帝身邊忠臣奸臣兩邊站,心裡就很不解,爲什麽皇帝愛聽奸臣的話,而忠臣總是被人陷害?

有一次看台灣的歌仔戲,聽到戲裡人物在唱:“做忠臣不如做良臣”,覺得所唱甚是;如果遇到明君,做忠臣還可以,但如果遇到的是個昏君庸君或暴君,忠臣的愚忠,不與選擇做一個濫好人無異?

老子說:「國家昏亂有忠臣」,或許指的就是這一類的“忠臣”?

要做個敢向皇帝進諫的良臣也不容易,皇帝若聽不進耳或被激怒,隨時都有被砍頭的份。

難怪戲裡一向只有忠奸臣之分,或也是爲了方便觀眾辨別吧!不是沒有良臣,而是寥寥無幾。

我覺得,要先有明君,才會有良臣。孔子就說了,「天下有道則現,無道則隱」,應該就是接近這個意思。

來到六月的最後一天,忽然想到,總稽查司的調查報告不是應該出爐了嗎?爲什麽還不見安比林出來說話?

爲顯示他們的“效忠”,最近看到很多忠臣輪流站出來“保護”首相,就算說的話有多麼弱智多麼牽強。

較早的就不再提了,只是一個週末,隨著沙地石油高層祖斯多被泰國警方“逮捕”,就讀到幾位政府部長似是而非可笑的言論。讓我列舉如下:

1. 內長阿末扎希第一個跳出來,說《The Edge》和《砂拉越報告》的報導是不確實的,因此當局將會採取行動對付它們。

2. 通訊部長阿末沙比里也說要對兩者展開調查。

他也知道沙地石油已經針對《砂拉越報告》在英國報警備案,并相信該負責人已經被逮捕,當地警方在調查有關文件是否經過繤改。

《砂拉越報告》負責人若已被逮捕,媒體怎麼沒有報導?其網站為何又一直在更新?

3. 而副內長旺朱乃迪,當被問及如何確定祖斯多繤改公司電郵內容時,他答說是根據“邏輯推斷”,“因為祖斯多是唯一擁有信件的人,如今被捕,所以也有理由懷疑他繤改郵件後再外泄”。

原來是根據“邏輯推斷”,這與1MDB以高於五倍的價格向雲頂購買發電廠,價錢是根據“長期價值”來鑒定的理論一樣。

但,在瑪拉買樓課題上,首相不是才說,“不可根據猜疑或媒體審判就把他們“定罪”;一切必須依法行事,在還未被定罪前,一個人還是清白的”嗎?

4. 第二財長阿末胡斯尼更絕,他說,隨著祖斯多被捕,證明1MDB所面對的醜聞是不存在的,也證明公司正處於正確的軌道上,也因此,政府沒有計劃更換1MDB的董事成員。

5. 很快就斷定瑪拉案不涉及CBT的總警長卡立在1MDB課題上就不敢草率,他主動向泰國警方提出盤問祖斯多的要求,并將在週四會見泰國警方。

他們都忽略了一項事實,如敦馬說的,不管祖斯多有沒有繤改沙地石油和1MDB之間的郵件內容,1MDB和石油沙地間的可疑交易仍然未獲解答,開曼群島的資金依然下落不明,公司疑雲依舊未解。

更不解的是,公司已經沒有錢還債了,卻還有錢捐2000萬元給一所甘邦回教堂進行“重建”,然後首相說,這證明1MDB在推動國內回教發展的貢獻。

我不知這所重建後的回教堂有多大,真的需要用到2000萬元嗎?

回教黨瑪夫茲看不過眼,呼籲納吉在齋戒月期間停止玩弄宗教情緒,不要傳達錯誤訊息給人民,不是以為以“行善”之名就可以犯錯!

Monday, 29 June 2015

這個國家 窮到只看到錢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被關在看守所時,兒子陳致中去探監,帶了一本書《窮得只剩下錢》給老爸讀,媒體報導了出來,讓這本書頓時爆紅,書也賣到斷市。

從此,“窮到只剩下錢”這句話,就被用來調侃那些開口閉口只是錢的有錢人。

那是一個形容詞。

但是,最近看到津巴布韋宣佈棄用本國貨幣,國民拿著一捆又一捆的鈔票到銀行排隊,將鈔票兌換成美元,而175萬億津元以下則只能兌換到5美元。

平時,津國人民出外購物,都要帶著一大疊鈔票,鈔票面值都是億億聲,叫人歎為觀止。

而這些,都是津國幾十年來高度貪污腐敗又無能的單一政府所造成。

情況可也和我國政情很相似呢!所以我說,希望我國不要有一天步其後塵。

尤其是最近,被揭發的貪腐案件千瘡百孔,也愈趨猖獗;馬幣已滑落至當年金融風暴的固匯制水平,但高官們可鎮定得很,不斷安撫人民說還在可管理水平,人民收入穩定增長,國家正邁向2020年先進國行列云云。

如果你還不懂,高收入不等於高生活水平,高生活水平和高生活成本也是兩回事,只要看看津巴布韋,你大概就會明白了。

津國人民的收入,不都是億億聲嗎?但,他們可以算很有錢嗎?如果你每個月的億億元薪水,只夠你買兩片麵包,你可以說你是富人嗎?

在津國,“窮到只剩下錢”,它不是形容詞,而是很實在很殘酷的一個現象,津國人民除了滿屋子的鈔票,他們窮到連兩片麵包都買不起。

你要看到有一天,這個現象也在我國發生嗎?

或者可以說,我國現在的現象是:“窮到只看到錢”。這話怎說?隨著GLC一樁又一樁的可疑交易曝光,從上至下,幾乎無不涉嫌其中。

一個1MDB,就已曝露政府的腐敗,雖說是GLC,政府擔保數百億貸款,加上日愈趨高的國債,教我國信評水平降級,外資外逃,馬幣貶值。

1MDB是個典型個案,相比之下,其他GLC,也不過是仿其modus operandi而襲之。

例如上周曝光的瑪拉在澳洲炒樓案,其案情變化之快,更叫人瞠目咋舌。

首先是瑪拉主席安奴亞透露購樓一案是獲得納吉批准,在納吉表示安奴亞言論被扭曲後,相隔兩天,安奴亞就改口說納吉並不批准瑪拉在澳洲買樓的建議。

這就奇怪了,如果未獲批准,瑪拉哪敢買樓?

安奴亞繼續解釋說,不過,在瑪拉和鄉村發展部提出上訴後,有關獻購終在經濟理事會上獲得通過。

經濟理事會主席也是納吉,不等於說,最後納吉還是批准了有關獻購嗎?

安奴亞幾乎語無倫次,一下又說買樓案不是在他就任期間發生,一下又說收購價錢低於市價(但澳洲賣方已經證實被迫賣高價哩!),一下又說他無需為此案辭職,因為還有兩個星期他的任期就屆滿了......。

但,這些都好像不是重點,重點不是應該是,如澳洲報紙所提的,是否有“回扣”這回事?

掌管瑪拉的鄉村部長莎菲宜也為納吉護航,說買樓計劃未涉及納吉,卻又強調買樓是通過合法程序進行的。

他也把國行拖下水,說瑪拉買樓投資也需要經過國行的批准。不知國行總裁潔蒂是否依然繼續保持她優雅的沉默?

莎菲宜還說瑪拉並沒有因此蒙虧,因為該樓目前市價已高達2600萬澳元(7540萬馬幣)。

增長得那麼快?但根據澳洲報導,當時市價只有1800萬澳元(5200萬馬幣),而成交價2250萬澳元(6500萬馬幣),買貴了25%。

而他還是沒有澄清,這475萬澳元(1370萬馬幣)的溢價,是否進入了幾位董事與高官的口袋?

警方反應也挺快的,今天就看到IGP卡立宣佈,警方已經鑒定,“此案並未涉及任何刑事失信(CBT),因此不會開檔調查。

既未調查,如何鑒定它未涉及刑事失信?

卡立說,有沒有貪污成份在內,就讓反貪會去查。

我孤陋寡聞,原來刑事失信和貪污是兩回事的。

我看到,我們這個國家好貧窮,窮到人民生活叫苦連天,窮到高官們只看到錢。

Friday, 26 June 2015

420億債不會因他被捕而消失

沙地石油前高級職員Xavier Justo在泰國被捕,罪名是“勒索”。

新聞讀來總覺得有點不真實,第一個在腦里浮起的問號就是,他是在泰國犯罪嗎?看樣子他會在泰國受審,爲什麽泰國警方不是要將他引渡到沙地去?

根據受聘調查的英國網絡安全保護公司PGI透露,Justo洩漏的公司機密文件可能受到繤改或造假。

我很奇怪,他們看到Justo造假或繤改的文件了嗎?有沒有造假,兩家公司心知肚明,何必花錢請PGI調查?

敦馬也覺得很可疑,他問:《The Edge》和《砂拉越報告》最先將相關電郵和文件曝光,如果造假,為何一開始不起訴它們?除非沙地阿拉伯有向泰國提出引渡Justo的要求,為何他會被泰國警方逮捕?

Justo是一名吹哨者。讓我想起早前的「養牛案」,兩者的情形可說是一樣,同樣是吹哨者被對付,罪名同樣是因為他們勒索當事人。

我心想,如何不是真的,如果你清白,你又何必怕被人勒索?

先不說有沒有勒索成份在內,如果吹哨者不被保護,有關吹哨者法令等同虛設,以後誰還敢當吹哨者?

報導說Justo向沙地石油勒索266萬美元(馬幣1000萬),而之前沙地石油在解雇他的時候,曾支付他414萬美元(馬幣1500萬)。

開除他的原因是因為他違法公司條例。既然是違法公司條例而被開除,為何還能獲得這麼多的“賠償”?這麼一大筆數,是當作掩口費嗎?

幾位高官針對此事稀裡嘩啦的發言,好像隨著這位前沙地石油高級職員被捕,1MDB就立刻清白了。

但是,還有很多問題沒有答案,420億元債也不會因此消失,只怕這筆債不減還長,還要其他GLC包括EPF來替它分擔。

補記:

1. 據說我國《NST》記者一早獲安排到泰國目擊Justo被捕新聞。難道泰國警方知道能夠成功逮捕Justo,所以預先通知《NST》記者採訪?

2. 《砂拉越報告》查出,受聘調查的英國網絡安全保護公司PGI(Protection Group International),是家岸外註冊的沙地nominee。它會不會是家特別成立來調查Justo的公司?

Wednesday, 24 June 2015

MARA在澳洲買樓 獲首相批准

昨天寫MARA在澳洲高價買樓醜聞,心裡一直猜測澳洲報紙《The Age》提到的前大馬高級部長是誰。

網媒很快就把這位前高級部長搜索出來了,他便是前鄉村部長安奴亞慕沙(Annuar Musa),他是國會議員,也是巫統吉蘭丹聯委會主席;505後,他未獲部長職,唯受委MARA(人民信託局)主席。

新聞曝光後,他迅速回應說當局將展開調查,爲了避免事情“失控”,他將帶上管理層討論,以便今早向媒體交待。

至今,納吉首相未對《華爾街報》的1MDB報導作出回應,但對此瑪拉醜聞反應很快,即刻“下令執法機構進行調查,被發現濫用公帑者將受到對付”。

於是,忽然興起一窩蜂,各調查當局紛紛排隊說要調查瑪拉。

公帳會之1MDB調查還未進入正題,主席諾阿茲蘭即說要傳召瑪拉。

反貪會說若發現有貪污成份,也會採取進一步行動。

警方也在研究,瑪拉是否涉及刑事失信罪行。

過了一天,主席安奴亞在與管理層進行討論後,在記者會上竟然揭露:瑪拉在澳洲的交易是獲得首相批准的!

他深入解釋,根據程序,瑪拉批准任何投資後,必須通過鄉村發展部呈給財政部或經濟理事會(EC)批准。納吉也是經濟理事會主席。

而因為墨爾本公寓交易是由子公司MARA Inc負責,因此瑪拉並不知道買貴及回扣的指控。

安奴亞這樣說就難以令人說服。既然瑪拉必須先批准,怎會不清楚所買的價格是否合理或被蓄意炒高?難道沒有專業估價報告嗎?

我也不相信他說其實瑪拉早在兩個月前已對此事展開內部稽查,因為“MARA Inc被揭發沒遵守一些條例”。

如果早已展開內部稽查,為何還要等一天“開會討論”才來對外發言?

除了將責任推給子公司,安奴亞也將納吉拖下水,說瑪拉的投資必先得到財政部或經濟理事會的批准,而納吉身兼多職,又是財長又是EC主席,怎樣都脫不了身,這樣不給臉,豈非叫納吉異常尷尬?

至今未聞納吉就安奴亞的“爆料”作出回應,我也想不出他要如何作出回應。以他的一貫作風,凡是回應不了的,他可能就是保持一貫“優雅”的緘默,就像面對《華爾街報》的報導那樣。

所以我說,納吉如何調查自己?

倒是有點不解,月初的時候,納吉臨陣缺席《Nothing to Hide》對話會,安奴亞還為納吉護航,說其實納吉知道敦馬將出席對話會,并同意兩人同台,是警方宣佈取消活動。

他還直接抨擊敦馬,說是後者教會他要保護他的上司。

而今爲了自保,忘了“保護”納吉也罷,還將他拖下水,不知後果如何?

除了本地媒體報導所購買的Dudley House,《The Age》也提到瑪拉高價購買Swanston、Queen St和Exhibition St的樓房,總值約8000萬澳元。這些安努亞卻沒有提到。

不過,調查指這些交易是以在英屬維京島(British Virgin Island)和新加坡註冊的空殼公司進行的。

聽起來是不是又很熟悉?英屬維京島和開曼群島一樣,是洗黑錢的避稅天堂。那瑪拉會不會也和1MDB一樣通過在這些群島註冊的公司進行“投資”?然後將資金泊在鄰國新加坡?

除了瑪拉和1MDB,還有多少官聯機構都在這麼做啊?

公帳會可應付得來?

Tuesday, 23 June 2015

MARA醜聞在澳洲曝光

古人說「人死留名、豹死留皮」。

世上人口這麼多,也不見得每個人死後都能讓後人記得他。重要的是,人生在世,不要做壞事就好了!

偏偏有人抱持著這個想法:「不能流芳百世,那就遺臭萬年」。總之好事不做也罷,卻爲了讓人能夠記得他,他就壞事做盡,留下臭名。

這是我今天得到的感觸。

上周(18日),《華爾街報》報導1MDB在2012年以馬幣23億向雲頂收購成本僅4億的雲頂杉原電力(Genting Sanyen),讓雲頂淨賺了19億。

而後,雲頂種植即捐獻了1000萬美元(約當時馬幣3200萬元)給一馬人民基金(Yayasan Rakyat 1Malaysia ),納吉首相正是該基金主席。

其實,這不是納吉“我幫你、你幫我”的一貫作風嗎?

(也請參閱拙稿《1MDB: 大選之後誰主皇朝?》2012.09.20)

YR1M的成立原本是“通過教育和體育來協助貧困人士,但在上屆大選,基金的捐款卻被注入檳城的競選活動,以期奪回濱州政權”。

(記得那年江南大叔PSY來檳盛情演出嗎?)

至今,未聞納吉針對報導作出任何解釋,除了首相署發文告說報導毫無根據。

倒是近來頻出風頭的旅遊部長納茲里護主心切,竟然語無倫次,說如果報導是真的,那就證明1MDB的錢并沒有不見,因為它又倒回人民去,那有什麽問題?

納茲里避重就輕,不對為何1MDB願意以高出5倍的價錢向雲頂收購發電廠置評,反而強詞奪理,說1MDB將錢用在人民身上是好事。

但是,用政府的錢收買人民選票,恰當嗎?

選委會即刻“做賊心虛”,反問爲什麽大選已過了這麼久,現在才來挑起舊課題?並要《華爾街報》提供證據。

其實,國內企業捐獻政治獻金給國內政黨,已經是公開的秘密,問題是政府通過1MDB高價收購雲頂發電廠以換取獻金的做法是否恰當?

當時媒體在評述雲頂的財政年報時,就曾指出裡邊有一條神秘的開支,如果沒有記錯的話就是《華爾街報》所提的3200萬元“entertainment”開支,并質疑是什麽應酬,需要這麼大筆的開支?

如此的“吃錢”手法層出不窮。

上樑不正下樑歪,今天就讀到澳洲報紙《The Age》報導,我國瑪拉(Majlis Amanah Rakyat)在澳洲投資1780萬澳元產業,卻要求對方將價錢提高至2250萬澳元,對方再將475萬澳元“回扣”給對方。

涉及其中的人物除了瑪拉里的三位高官,還有一名前高級部長。

這位前高級部長是誰?真是令人好奇。

瑪拉投資澳洲產業牟取私利的手法,與1MDB雲頂的交易方式可說是如出一轍。

沒發現近來有很多GLC都轉到海外投資嗎?多到可說至不勝數,有多少也是利用上述的手法來牟取私利?我相信這只是冰山一角吧了。

立刻就讓我想到聯土局,本身資金周轉已經有問題了,FGV股價更是從上市當年的5.4元跌至目前淒淒慘慘的1.70元,叫那些還抓股票在手裡的墾殖民們欲哭無淚。

但是,聯土局近年來仍頻頻往海外收購資產,除了之前投資英國產業,最近又欲高價收購印尼油棕。

國家還剩下什麽未被變賣未被搜刮呢?我不敢再想像下去。

這樣的名聲,不留也罷。

Monday, 22 June 2015

8名漁夫的奇幻漂流

油槽船騎劫案可說已經“破案”,但我仍覺得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相當離奇,難以教人信服。

也難怪,我國有太多怪事發生,有些根本就像天方夜譚,高官的說詞千變萬化,自相矛盾,難怪人民寧可保持懷疑態度。這點高官真的需要好好反省。

油槽船騎劫案,不合邏輯的事件如下:

1.“騎劫”在11日發生,為何是在事情發生三天後,才由首相在其推特透露?

2.原本說是“騎劫”,推文後來卻改刪除,改貼為“失聯”。

3.大馬海事執法機構(APMM)過後證實其事時,又說“被海盜騎劫的可能性很高”。

4.事發在我國海域,這批“海盜”如何得以進入我國海域?

5.APMM沒有可以搜索船隻的儀器嗎?船上人員也無法以手機聯絡家人嗎?

6.一星期後,又離奇的說該艘船找到了,只是船名卻從Orkim Harmony改為Kim Harmon。

7.當局說有8名海盜,但他們不是專業海盜,而是業餘的。

8.我心想,船上的22名船員敵不過8名“業餘”海盜?

9.當局說他們仍與騎劫者“談判”,但接下來的新聞卻是,騎劫者已經“逃走”了。既然“逃走”了,當局為何會不發覺?那他們是與船上何人進行“談判”?

10.更離奇的是,船長是在“海盜”逃走五個小時後才報案的。

11.如果是騎劫,爲什麽油船在海上漫無目的漂浮一個多星期?他們理應有非常充足的時間將油船開到他們要去的地方。

12.這些說印尼話的“海盜”,身上藏有大量現金和多支手機。至於現金有多“大量”則沒有說明。是向船上的人員劫來的,還是哪裡獲得的呢?

13.最新消息是,這些“海盜”已經向當局認罪,但看他們的樣子,更像是無辜的漁夫,難道他們是被臨時找來的替死鬼?

以上種種疑點,不知有誰知道答案?

Friday, 19 June 2015

1MDB深陷萬劫不復之地

昨天,國能股價又來第二輪挫跌,一度跌86分至最低12.30元,原因是內閣批准國能收購1MDB位於森美蘭Jimah的3B發電廠的70%股權,市場將之視為拯救1MDB。

(請參閱6月3日拙作《Najibnomics可依1MDB蓋棺論定》。)

納吉本來就已講明是Rescue Plan,但又強調它不是Bail Out。我想,兩者意思不是一樣嗎?

可能前者意思是還有希望而救之,rescue聽起來比較正面,有捨身救命之意;而後者則有偏幫偏私的意思,明知不可救藥還是要救的意思吧!

中文報將前者譯為「復興計劃」。我覺得「復興」比較接近revive的意思,就是將已擱置的計劃重建起來,1MDB的情況,肯定不是要revive,也無法rescue,直情是要從深陷萬劫不復之地bail out出來。

其實,1MDB已別無選擇,既然無法上市,只好將資產變賣,問題在變賣的價碼是否合理?不要像朝聖基金高價購買TRX土地一樣,明顯也是bail out的一個手法。

說到朝聖基金,當初不是說已經有三個潛在買家兩個星期內就可賣掉嗎?現在已經一個多月過去了,首相署里的宗教部長賈米爾卻出來說,現在不賣了,因為假以時日,可以賣到更好的價錢。

也許你會奇怪,爲什麽是首相署的宗教部長出來說話?因為朝聖基金局就是由這位首相署部長掌管。

首相財長1MDB顧問主席都是同一人,所以你可以理解,爲什麽朝聖基金會願意以高價向1MDB購地吧!

其實,國能收購1MDB能源公司的情形也一樣,當時的媒體報導就說,政府“要求”國能收購1MDB旗下公司Edra,造成國能股價當時跌了將近一塊錢;如今得到證實,國能只好再次面對重重賣壓。

注意到嗎?是政府“要求”國能購買的。政府不得不找國能,因為唯有國能這家GLC才“出得起”高價。

既然1MDB急著找買家,你認為其他IPP還不壓低價錢來購買?

而國能也不怕成本因此高漲,因為電費也和油價的「浮動制」一樣,它有個叫FCPT的「成本轉嫁機制」,到時只要把成本轉嫁給人民就可以了,政府哪會不批准?若不批准,政府還會給予賠償的。

也因為這樣,能源部長麥西慕不願透露此次交易總額。根據上回傳言,數額可能高達160億。

這個數額合不合理?我無從得知。但根據阿魯不久前提供的資料,當初1MDB收購此發電廠時,成本僅12億而已。

所以如果交易數額真的是160億,1MDB豈非賺了13.3倍的利潤?那國能真的是買貴了!與朝聖基金高價購地手法如出一轍,這難道不又是bail out嗎?

麥西慕提到國能根據兩個原因要求調高電費,“一因為原本每半年調漲一次的電費已經推遲了半年,二因為匯率出現顯著變化”。

雖然首相今年初作出保證,今年電費不調漲至六月為止,但在上星期,麥西慕已剛重新保證,今年一整年的電費不調漲哩!怎麼言猶在耳,如今又有變卦?明顯就是爲了配合國能收購1MDB的Jimah發電廠。

原本國能就持有20%股權,森美蘭州皇室則持有另80%股權,因此,國能可說是買回當初自己持有的公司,不過將股權擴大至70%。

根據報載,另30%由日本三井物產(Mitsui)持有。

政府會不會也要求阿南達買回丹絨?我想既有此例,這也是有可能的。

納吉在16日回應敦馬的14道答案中便有提到,阿南達“借”20億給1MDB還債,是當初在收購丹絨時的協議,即阿南達有“義務”回購資產。

既然“變賣資產”是1MDB「復興計劃」的其中一個議程,阿南達被要求將20億貸款轉變為注資的可能性也很大。

且等著瞧!

Wednesday, 17 June 2015

政府成立PFI取得不在帳簿的貸款

國行前總裁林西彥最近也出來說話,直批那些指馬幣貶值有助旅遊和出口業的人在說“廢話”。

他問,馬幣走貶如何幫助石油出口?因為油價不是由我們決定,事實顯示,弱勢的匯率並不會提高出口的生產力和出口量。

現任國行總裁潔蒂聽了前國行總裁的這番言論,不知心裡會怎麼想?

總稽查司的季度報告又出爐了,如同往常,照例揭露政府部門與機構的許多買貴了超支了擱置了不見了的貪污腐敗的爛帳,只是這次由不同的部門和機構登場。

報告這次提出了241項建議,但是你知道,總稽查司的報告只是個例行公事而已,高官不會認真看待裡邊的內容和建議,也不會對那些舞弊部門和官員採取行動,最多也只是調往別的部門了事。

爲什麽?上樑不正下樑歪,這些買貴了超支了擱置了不見了的貪腐行為,和1MDB比起來,只是小巫見大巫啊!

過了不久,大家又會忘了總稽查司報告,直到下一個報告出爐,那時候又輪到別的部門與機構登場了。

爲什麽沒有人會看重總稽查司報告?原因很簡單,以前也說過,總稽查司只是負責做報告而已,他沒有採取行動的權力,首相若不給予指示,反貪會警方或總檢察署也不會行動的。

最多也可能是由各部門進行內部調查,但,如果貪污濫權的是部門首長本身呢?他會下令調查自己嗎?別傻了!

向國會負責的公帳會也是一樣,它將報告呈給國會,但國會能採取什麽行動?超過一半的議員都來自國陣執政黨,他們會要向“本身”的部門和機構採取行動嗎?

所以很多時候,公帳會在作出調查和提呈報告,之後就是將報告束之高閣,事件就不了了之。

上個月29日寫了《PFI:第二個1MDB等著爆發!》,昨天讀到公帳會揭露,為何財政部成立這家公司,真正目的是“讓政府獲取預算以外(off budget)的貸款,以避開國會的審核”。

主要意思就是:因為它不是政府部門,舉債不會提高國債,所以為何高官一直強調國債水平很安全還在可管理水平,就是這個原因。

殊不知,很多GLC舉的債,最典型的包括1MDB的債務,雖然名義上是由GLC舉債,但由政府做擔保,意即一旦這些GLC不能還債無法還債,政府就要代公司還債,這叫潛在負債(contingent liability)。

但PFI的情況很詭怪。公帳會主席諾阿茲蘭說,PFI根據Private Finanace Initiative(私營融資,縮寫為PFI)的概念,原意是讓政府更方便取得融資推行建築活動,但PFI的運作過程已經偏離這個概念。

我覺得PFI不是代表Private Finanace Initiative,因為它本來就是一家GLC,怎會是一家“私人”融資?我認為它應該是Pembinaan Finance Incorp的縮寫,因為它是歸納在財政部機構(MoF Incorp)的一家子公司。

政府利用這家公司取得off budget(我想他是指off balance sheet)的貸款,但公司并沒有任何投資計劃,它又利用政府資金來償還公司的貸款。

這家公司根本就沒有進行任何建築工程,所以它的貸款用去了哪裡?報告沒有透露。

反之它只是“管理”政府土地,然後政府又付租金給它,以“租用”原本就屬於政府的土地。

公帳會似乎沒有強調這不尋常的安排,反而突出“因為是off budget的開支,所以國家得以保持3%的赤字和54%的GDP,未超過政府分別設下的3.2%和55%頂限,但這些表面上亮麗的數據,其實是不準確的”。

覺得公帳會這份PFI報告不痛不癢,似乎沒有點出財政部成立公司的可疑處,為何要將政府土地交給PFI,然後又向PFI租回政府地,這根本就是“洗黑錢”的一種手法啊!是不是應該即刻給予制止?

這樣的“洗錢”手法將繼續進行到2027年,租價總額292億,即是說,292億的人民錢就將這樣白白流到這家公司。

除此以外,借貸給這家公司的數額,報紙說達280億,其實還有一筆去年的195億貸款,借貸者不是別人,就是管理你我公積金的EPF!

Monday, 15 June 2015

大馬不要步津巴布韋後塵

世上最貪污腐敗國家之一津巴布韋,今天(15日)起國家紙幣將從市場正式退役,人民可到銀行以每35千萬億津元兌換一美元。

不過,如果人民存款在175萬億津元以下,則一律可兑换五美元。

35千萬億津元是多少?叫人難以想像。如果我沒有算錯的話,它是數字35的後面再加15個零。

可以說,世上最不值“錢”的錢,就是津巴布韋的錢。

隨著津元正式從市場退役,可以說,它是唯一一個沒有自己貨幣的國家。

這個國家,通膨率一度高達百分之5000億,紙幣每天都在貶值。

在報紙上讀到,普通公務員每個月的薪水,只够買兩片麵包,很多教師不要教書,寧可回鄉下耕田。

以他們億億聲的收入,津巴布韋的百姓可說個個都是億億萬“富翁”,但以他們的億億元收入,若只夠買兩片麵包,這樣的億億萬“富翁”,當來有何意思?

政府四度印新鈔票以替換舊鈔票,將鈔票上的零數全部刪掉,但還是敵不過惡性通脹的速度,因為物價很快又漲至億億元水平。

當讀到這則新聞時,心裡不僅替津巴布韋的百姓難過,也暗自祈求我國不要有一天也步津巴布韋後塵。

但看看我們的高官領袖們,在這方面好像沒有一點危機意識。

納茲里上個星期還在人民傷口上撒鹽,說馬幣貶值,最開心者非他莫屬。

副財長阿末馬斯蘭卻將責任推給敦馬,說要不是敦馬每天這樣攻擊納吉,馬幣就不會這樣一直跌。

真相是,自去年九月,馬幣就開始一直跌跌不休,但政府採取了什麽舉動?

沒有,當時幾位部長就像納茲里現在這樣,說馬幣下跌是好事,因為出口會增長,遊客會進來。

我想,只有沒有競爭力的落後國家,領袖才會說這樣的話。

我們不是要往先進國行列邁進嗎?爲什麽還會有這樣的思維?

最不能令人理解的是國行總裁潔蒂,在處理1MDB事件上就不要說了,但在馬幣貶值方面,她也不斷重複強調這只是暫時性,幣值未反映經濟基本面bla bla bla。

從去年九月算起,至今已經10個月將近一年,這還能算是暫時性嗎?

馬幣兌新幣屢創新低,從50年前的一兌一,如今一馬幣僅能換取33分新元,太離譜了吧!

馬幣兌美元,幾乎跌回當年金融風暴時的3.80元固匯制水平。

如果經濟基本面這麼美好,爲什麽股市急急滑跌?外資外逃?馬幣疲弱?

潔蒂說:只要不確定因素消退後,市場就會開始反映國家經濟的基本面。

這樣說,猶如在說廢話。

到底是什麽不確定因素啊?何不乾脆說出來?是1MDB嗎?是領袖素質嗎?是國家危機處理能力出問題嗎?

這個國家,千萬不要像津巴布韋那樣,不要讓馬幣有一天也從市場上消失,成為另一個沒有自身貨幣的國家!

Friday, 12 June 2015

一個愛說謊的政府

這個政府,人人說謊成性?

昨天讀到內長阿末扎希透露,警方已經完成對1MDB的調查工作,并已在3月9日將報告提呈給總檢察署,以決定下一個行動。

等等,我看回之前寫的稿,在3月10日《1MDB耐人尋味的工作隊》里寫道,總警長卡立連同反貪會和總檢察署在5日成立了一個工作隊(task force)調查1MDB。

除非是日期寫錯了,否則一個在3月5日成立的工作隊,如何可能在9日就完成調查并將報告提呈給總檢察署?

總稽查司的調查都說要三個月,據說初步報告要這個月杪才能出爐。

針對這,敦馬說他對公帳會比對總稽查司的調查更有信心。

總稽查署隸屬財政部,他要如何調查他的上司?而公帳會向國會負責,沒有利益上的衝突。

較後,敦馬更直截了當指出,只要納吉在位一天,就沒有人敢調查1MDB課題。

不止總稽查署,上周終於說要開檔調查1MDB的國行總裁潔蒂,相信也很難調查出什麽來,因為同樣的,她要如何查她的上司?

其實,我相信國行早就擁有很多關於1MDB的資料,從她之前欲言又止,幾次表示不對公司置評,相信她知道很多,至少當初匯至開曼群島的23億美元資金,她怎會一無所知?

就算當時不知情,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寄給國行的調查報告,她承認已經收到,“並已交給相關當局”。

不知她指的是哪些相關當局?大概是警方、總稽查司、反貪會、公帳會等調查機構吧!

納吉本身是1MDB的顧問主席,他諭令各機構調查1MDB,調查完畢後報告呈上去,他將之束之高閣,你又能奈他何?

Thursday, 11 June 2015

Karma Chameleon

有時候,謊話說多了,你就很容易忘記之前說了什麽,結果就破綻了。

在上星期特別為他舉辦的《Nothing to Hide》對話會,納吉臨陣缺席,真的是如總警長卡立說的,因為治安問題嗎?

昨天,納吉在其部落格改口說,他身為首相,不適合這樣公開和前首相辯論,何況他們來自同一個政黨,這對巫統和國陣都是不好的。

咦,上星期五不是這樣子說的呢!那時,他還說他原本已經準備動身前往,是總警長勸說因為有治安問題,他還因此表示不悅和失望呢!

如今卻說不同的話,前言不對後語,他要如何自圓其說?

沙巴發生地震,雖然有足足兩天的時間,他也沒有在第一時間飛過來。所給的理由超爛,誰相信?

說到沙巴地震,昨天終於看到有學者在媒體說些理性的話。

一批外國遊客在神山裸拍,一個星期後發生了地震,於是,有說是因為這批遊客的行為惹怒了山神,所以山崩地裂。

結果警方查到了其中4名還留在州內,并將他們扣留。

我的看法是,他們的行為固然不對,但就算他們沒有裸拍,地震還是會發生的。

我們的副首長也是團結黨時代的首長也是嘉杜族的民族英雄(Huguan Siau)百林,卻煞有其事的召開記者會,一口咬定是這些遊客導致地震發生,一定要將他們繩之以法。

學者扎克里阿都哈密教授(Zakri Abdul Hamid)駁斥百林的說法,說兩者不應混為一談。

當然,不管到哪裡,我們都要尊重當地的習俗和信仰。

據說是一名嚮導將照片上載到社教媒體去,如果照片沒有出現,就不會引人注意。

天知道,這之前,也曾有登山客在山上裸拍呢?我相信是有的。

年輕的時候爬神山,也看到一些爬山客,在爬到高峰的時候打赤膊,拍照留念,表示自己很強壯。他們那樣子做,難道就不怕惹怒神靈嗎?

我覺得,這外國遊客的裸拍事件,似被過度放大了。

看到他們的國家用揶揄的口吻大幅報導有關事件,這對我國,尤其是已經不堪一擊的本州旅遊業,會不會造成負面的影響?

希望不會。

近來接二連三的馬航墜機與失聯事件,東海岸ESSCOM無止盡在發生的擄人事件,難道還要讓我們的旅遊業雪上加霜嗎?

連旅遊部長納茲里都同意,說沙巴是個不安全的地方。

說到納茲里,發現他竟然對此次沙巴地震和遊客裸拍事件未發一言,相當不尋常呢!

這位有時愛唱反調的部長,在馬幣跌跌不休的當兒,他又大唱反調說,馬幣貶值他最高興。

爲什麽?因為外國遊客更願意來這裡消費,而本地人因為出國旅遊變貴了,改在國內旅遊。

真是這樣嗎?

Wednesday, 10 June 2015

納吉錯過兩天的時間過來沙巴

首相不能在第一時間飛來沙巴,所給的理由是無法叫人接受的。

《大馬局內人》昨天報導,他在昆達山告訴災民們:聽到有關消息時,他很想早點過來,可是因為當天是國家元首華誕,而且他也必須飛去沙地阿拉伯會見沙地國王和王儲,因為兩國的雙邊關係重要,所以無法早點過來沙巴,尤其是蘭瑙。

"I had intended to come earlier after hearing news about the earthquake. But that day was the birthday of the Yang Di-Pertuan Agong and then I had to leave for an official visit to Saudi Arabia as the king and the crown prince were involved.

"Because our bilateral ties are very important, I could not come to Sabah, specifically to Ranau, earlier,"

不知是納吉還是《大馬局內人》把日期弄錯了,蘭瑙地震是在星期五(5日)早上7.15發生,國家元首誕辰是在星期六(6日),他是在星期六晚上飛去沙地阿拉伯的,即是說,首相有整整兩天的時間(5-6日)飛來沙巴,在那兩天,他做了什麽?

如我之前提到,星期五早上原本有個為他舉辦的「Nothing to Hide」對話會,但他臨陣退縮。那時地震已在7.15am發生,相關新聞也已在社交媒體滿天飛,但首相卻是在中午才推特說:他“剛”被告知沙巴發生地震!那已經是五個小時後哩!

接下來他做了什麽?算他不察覺地震的嚴重性吧!那還有星期六一天的時間呢?

他也沒有過來,但他卻出席了直轄區部長東姑安南兒子的婚禮,這點他就沒有告訴在場的災民。

所以首相其實有兩天的時間可以過來沙巴的,這麼一個提升他低落形象的大好機會白白錯過,難道他的公關顧問沒有告訴他嗎?

Tuesday, 9 June 2015

IPIC和Aabar注資替1MDB還債?

歷史重演?

新聞報導:納吉等人除了訪問沙地阿拉伯和到麥加朝聖外,也為大馬朝聖基金局和聯土局(FELDA)在沙地開辦的第二家D'Saji餐廳開幕。

當年南馬發生世紀大水災的時候,當時首相阿都拉也沒有在第一時間視察災區,卻飛到澳洲為他胞弟開的一家餐廳剪綵開幕。

當時他說:雖然自己在度假,但他有關注國內災情,并監督救災機制的運作。

納吉也在其推特留言:雖然我在沙地,但我仍時刻通過官員們監督和瞭解沙巴地震的救援情況。

兩人是不是說的一樣?

據說阿都拉胞弟的澳洲餐廳兩年後就關門大吉。

朝聖基金和聯土局開的D'Saji餐廳是第二家,顯然是因為生意興隆。

與其同時,1MDB的CEO阿魯欣然宣佈:1MDB已在昨天償還了10億美元(36億馬幣)貸款。

這筆貸款,顯然就是第二財長上月底向內閣透露的重組計劃之一,即由IPIC和Aabar注資10億美元給公司,以償還一筆即將到期的10億美元貸款。

這10億元資金附帶著甚麼條件?胡斯尼含糊帶過,說它不是貸款也不是債務,而是一項商業交易。

那會是甚麼商業交易?若非貸款也非債務,那就是股東資金,意即IPIC和Aabar注資成為了1MDB股東。

根據納吉說法,政府只注資了100萬進1MDB,如今IPIC和Aabar注資36億,是政府注資的3600X,豈非崛起成了1MDB的大股東?

那新股東可願意負起公司剩餘的384億元(420-36)債務?不可能。

這36億債務,相信就是鄰國德意志銀行因1MDB“抵押文件”不完整而要求提前償還的貸款。

撤自開曼群島的11億美元資金,那到底是現金、資產還是什麽單位?1MDB到現在都還沒有交代清楚。

Monday, 8 June 2015

首相忙不過來沙巴

納吉近來最出糗的一件事,莫過於在上周的「Nothing to Hide」對話會臨陣退縮。

而缺席對話會的理由,竟然是因為總警長卡立基於公共安全而宣佈取消對話會。首相署還發表文告說納吉因對話會取消而表示不悅和失望。

對話會是在PWTC舉行,一向是巫統舉辦活動和集會的地點,它會出現什麽公安問題?

就算有治安問題吧,警方難道束手無策,覺得無法保護首相的安全,因而不得不勸告他不要出席這場對話嗎?

真正的原因,大家都知道,會場出現了“公安問題”,是因為敦馬不請自來。

還說自己是武吉士戰士?什麽戰士?笑死人!

其實,當知道有這個對話會的時候,心裡就很質疑:納吉不是不喜歡直接回應問題的嗎?尤其是大課題的時候,他比較喜歡做書面報告,在國會如此,面對記者也是一樣,為何這次願意接受現場提問,并當場給予解答?

有關對話會是由親國陣的「義務律師協會」(SukaGuam)主辦的。它說,在對話會上,任何人可以提出任何疑問,不受限制,希望首相可以全部都給予回答。

現場也派發一本由布城新聞部特別事務局(JASA)所準備的一本35頁的彩色冊子,標題「納吉的15道答案」(15 Jawapan Dari Najib Razak)。

難道納吉當天打算拿著冊子照讀了事?

如果這樣,那就將冊子派給大家就好了,何必辦對話會如此大費周章?

如黃進發(應該是他吧!)在臉書里提到,納吉缺席對話會的理由是自取其辱的。其實,他大可以利用沙巴發生地震需過去關心災民為由而缺席對話會。

問題是,他大概是在午間才推特“被告知地震在離蘭瑙不遠處發生,并希望所有人平安及保存平靜”。

可見他不是在第一時間獲得通知。

他身邊的公關官員的工作也做得很糟糕。

據說對話會是由他高調宣佈委任的新公關林國榮所策劃的,既然對話會宣佈取消,為何不即刻安排他飛來沙巴看災?

不止對話會,這場沙巴地震將大大影響納吉的民望,因為他又重複了去年東海岸發生大水災時的錯誤。

那時候,他不是第一時間飛去東海岸視察災情,而是第一時間飛到美國去和奧巴馬打高爾夫球。

這一次,他也沒有第一時間飛來沙巴關心災情,而是選擇“官訪”沙地阿拉伯。

他在星期天飛沙地,沙巴地震在星期五發生,那還有星期六整整一天的時間呢?他也沒有時間過來,卻出席了直轄區部長東姑安南兒子的婚禮,地點也在PWTC。

(這次PWTC沒有公安問題了!)

你看,我們尊貴的首相,一次又一次的,他也太不懂事情的輕重緩急了吧!

敦馬不忘幽他一默,說:“首相一定很忙(才沒來沙巴),他是日理萬機的人。”

他不是把沙巴看得很重要,說他欠沙巴很多,口口聲聲說是他的定期存款嗎?再怎麼忙,也忙不過來嗎?

Thursday, 4 June 2015

1MDB舉債420億,看得見的投資只有137億

國行宣佈正式調查1MDB?國行的行動太遲了吧!

之前不是以機密為由,不評論個別公司嗎?

若非敦馬向國行提出警告,說掩飾1MDB的做法屬抵觸刑事罪,相信國行總裁潔蒂至今仍然對1MDB醜聞守口如瓶。

國行文告說:它已正式調查1MDB是否有違反國行條規與法令,并向公司索取資料。

我第一件想到的事,就是據稱存在鄰國BSI銀行,自開曼群島取出的11億美元資金。

當時納吉解釋說,沒有撤回國是爲了避免尋求國行批准,存在鄰國是爲了方便將來取出。

聽納吉那樣講,我懷疑這筆錢(還有另一筆12億美元,共23億美元)匯出去的時候,是在國行不知情下進行的,否則國行一定會有這筆資金外匯的記錄,若有記錄,意即有獲國行批准,如今資金回流,當可對到記錄,爲什麽會怕國行不批准?

納吉是否不小心說漏嘴,開曼群島的投資,其實是非法的,就是“洗黑錢”?

我相信這個可能性很大,因為國行的文告特別強調:

“任何每年達到5000萬元的投資或達到一億元的外國貸款,都需獲得國行的批准。”

不聰明的財長當時竟然承認1MDB將資金存在鄰國是爲了避免尋求國行的批准。

納吉自己身為國家財長又是首相,豈非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開曼群島的“投資”共23億美元,阿魯原本說已全數贖回國,後又改口說僅12億匯回國,其餘11億則存在鄰國的BSI銀行。

後來卻被發現,BSI的戶頭里根本沒有這筆現金,納吉改口說是一些“紙面資產”,胡斯尼說法又異,說是一些“單位”。

11億美元去向的說法反覆,真正的下落依然不明。我懷疑另一筆據稱已贖回國的12億美元也不存在,原因有二:

a)如果11億美元不撤回國是爲了避免尋求國行批准,為何又將12億美元撤回國?難道它就不必獲得國行批准?

b)12億美元兌成馬幣約43億元,為何未被用來繳付當時的20億元欠款,卻向阿南達借20億元還債?

這些人說的話,到底有多可信啊?

昨天,阿魯發文告列出1MDB的債務項目,駁斥有270億元不知所蹤的說法。

主要有四項:

1.Cost of IPP:             180億
2.Land Cost:                 17億
3.Financial Expenditure:58億
4.Investment: 154億
Total Overall:               419億
Surplus Cash:                   9億

收購IPP的成本180億,其中60億卻是繼承IPP的債務(inherited debt),占了收購成本的三分一。是不是買貴了?有這個必要嗎?

財務開銷包括融資成本45億元,占了420億債務的11%,這樣的融資成本(包括傭金、費用與開銷在內),是非常昂貴的。

至於154億元資金,則分別存在Brazen Sky(61億)、Aabar(42億)和GIL基金(51億)。

Brazen Sky是1MDB註冊在開曼群島的公司,Aabar即是1MDB的投資夥伴,GIL是什麽基金?文告沒有詳說。

但不覺得奇怪嗎?公司舉債沒有用途,卻"投資"在自己的子公司和夥伴的公司,154億元占了420億將近四成,這些投資的回酬率多少?會多過貸款利息嗎?夠不夠還每年約20-30億的利息啊?

然而事實已經顯示,公司根本無法償還利息,更別說母本了。

在開曼群島成立Brazen Sky的目的可疑,阿魯是不是可以多說一點?開曼群島的23億美元,應該就在其中吧!但23億美元兌成馬幣,應該是81億不是61億,還有20億去了哪?

Aabar既是公司的投資夥伴,為何將本身資金存在投資夥伴?很奇怪呢!

總之借錢不投資的做法匪夷所思。

胡斯尼在內閣透露Aabar和其母公司IPIC將融資10億美元(約36億馬幣)給1MDB,它們憑什麼要融資給一家即將剩下“空殼”的公司?莫非就是歸還原本就屬於1MDB的42億元投資?

其實,1MDB真正看得見摸得著的投資只有137億,即收購發電廠的開支120億和向政府購地的開支17億,融資開銷58億已收不回了,那154億元投資,究竟還剩下多少呢?它們是“紙面資產”還是“單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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