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30 December 2025

沙地国王为何通过陈金隆汇款?

1MDB案的柯林法官在宣读判词时提到,4封沙地王室的捐款信皆伪造,如此巨额的款项直接汇入纳吉私人户头,却没有任何与沙地捐赠者的直接沟通记录,也未核实是否确实来自沙地王室,没有任何致谢函,有关政治捐款的主张无法成立。

他说,即便是政治捐款,资金来源若属非法,也无法使其接收或使用变成合法。

他指出,调查显示,这些资金来自三家私人公司:Vista Equity、Blackstone和Tanore,它们都在陈金隆名下,他是刘特佐的伙伴。

柯林法官因此裁定,来自沙地王室的说法不成立,这些资金辗转来自1MDB。

反贪会官员在供证时不是有说到,他们当年被派到沙地阿拉伯向沙地王子取证时,看到陈金隆也在那里吗?他在那里干什么(请看《像拼图一样20250227)?

当时有4名反贪会官员飞去那里,以向“沙勿阿都阿兹王子”(Prince Saud Abdulaziz Majid Al Saud)证实致函纳吉4封捐款信的正本,但他们并没有看到这些正本信件,只能向其代表律师阿都拉阿古曼录供,同时也向陈金隆录供,但取得的只是他们早已备妥的法定声明内容。

为何向陈金隆录供?信不信由你,原来他声称是沙地国王阿都拉和其他王室成员的委托人(nominee),他还向反贪会官员证实他受委托向纳吉进行了30次交易(汇款)。

所以这就说明了,为何汇款来自陈金隆名下公司在新加坡Falcon银行的户头。不觉得奇怪吗?沙地国王为什么要通过一名沙勿阿都阿兹王子委托陈金隆捐款给纳吉?而且是那么一大笔数目?这点就很可疑了。

更匪夷所思的是,反贪会官员声称他们不确定他们去得地点是不是沙地国王阿都拉的王宫,他们连他们要见的王子都见不到,只能见到他所谓的代表律师和自称受国王阿都拉委托的陈金隆(请看《新天方夜谭》20250418)

纳吉公布文件的王子名字叫Prince Faisal bin Prince Turkey bin Bandar Al Saud,国王阿都拉有个儿子叫Prince Turki,不是Prince Turkey,也有个儿子叫Prince Faisal ,但全名是Prince Faisal bin Bandar Al Saud,不是如上所述,文件名字把两个名字合并在一起,其实查无此人,是否故意写错,那就不得而知。

真正的Prince Turki(土其王子)便是在游船上和纳吉一家人合照,站在刘特佐旁边的那位,他便是和1MDB联营的沙地石油拥有人,曾在2017年因贪污罪被沙地政府逮捕。

根据《华尔街报》报道,1MDB汇去沙地石油的18亿美元,10亿美元去了刘特佐的公司GoodStar,后者转2,450万美元给这位土其王子,后者再转2,000万美元到纳吉的阿马账户。《砂拉越报告》也说他另外获得7,700万美元作为报酬。

今年10月,我国反贪会取得庭令,冻结他在瑞士银行账户逾1.2亿美元(4.8亿令吉)的存款,也禁止沙地石油CEO达列(Tarek Obaid)名下250万美元值的PTI股票交易,称这些存款及股票是在2010年期间被非法转移及挪用自1MDB的资金(请看1MDB的沙地石油王子》20251015)

也有人翻出旧闻说,2016年的时候,沙地外长朱贝尔(Adel Al-Jubeir)不是已经告知我国时任外长阿尼法,那是给我国的捐款吗?

可那两个月前,这位外长曾明确表示,26亿资金不是政治献金,也不是来自已故沙地国王阿都拉,而是沙地一名王子的私人投资,为什么两个月后遇到我国外长就改口供呢(请看《沙地外长改口供》20160418)?

但这位外长用的词是“aware”,是“据知”的意思,并没有证实(confirm)那是政治捐款,而且他原本说是一名王子的投资,但未说出名字。所以他是不是只被告知,“照本宣科”而已?

如果资金真的来自沙地国王的捐款,这位外长可能也要解释,为什么要从英属维京群岛(BVI)注册的Aabar所持有的Tanore Finance通过陈金隆在新加坡Falcon私人银行的户头汇过来呢?

堂堂一个大国的国王,为何不能直接汇款,要将资金转来转去如此大费周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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