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SRC和1MDB案未被控上法庭,只凭阿班迪开记者会声称1MDB没有资金不见,力挺纳吉清白。
有趣的是,他在记者会上“不小心”展示反贪会制作的图表,上面清楚显示1MDB的资金如何流入纳吉的银行户头(请看《此人算术不及格》20160310)。
希盟执政,换了汤姆斯出任总检察长,阿班迪的退休金被取消;国盟执政,改由伊德鲁斯出任。这期间,阿班迪起诉敦马与政府当年“非法终止其总检察长职”,要求赔偿223万令吉。该案最后在庭外和解,但伊德鲁斯未透露赔偿数额(请看《沉默不是总检察长的选择》20220510)。
随后他声称代表刘特佐向大马政府提出15亿令吉和解献议,以撤销针对刘特佐的所有控罪。
一名前总检察长代表我国头号通缉人物向政府进行谈判?还能有什么比这更荒谬的事情?
根据报道,1MDB及其四家子公司向刘特佐追讨37.8亿美元,当时兑成马币约166亿令吉,刘特佐只献议15亿令吉,一成都不到,政府不会愚蠢到会接受他的献议吧?
事情曝光后,伊德鲁斯表示政府已拒绝该献议(请看《阿班迪的多元身份》20220718)。
国家不是在追查刘特佐的下落吗?既然阿班迪能够代表刘特佐和政府谈判,证明他知道刘特佐的行踪,政府为何不强制他透露呢?
如今纳吉被定罪,阿班迪在被媒体追访时说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有时人必须为一时的糊涂付出代价(sometimes one has to pay for lapse of intelligence)。
他是指纳吉一时糊涂做错事,还是承认自己当年下错判断?他拒绝进一步说明,只说大家可以有不同的解读。
但他当年庇护纳吉,拒绝提控纳吉,难道就不用负上任何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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