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31 March 2014

軍方的確認為那是一架折返的客機

週末的時候,讀到兩則有關MH370的消息,這兩則消息,又和之前透露的相關消息有些出入。

政府如此反復無常,透露一點又不透露一點的做法,難怪會引起國內外的猜疑與不滿。

大馬派了一支「特別技術代表團」到北京向乘客家屬報告進展。在匯報會上,馬航首次透露在失聯當天曾兩次使用衛星電話聯絡MH370,但未得到回應。

問題是,馬航和民航局代表的“口供”卻自相矛盾。

因為當被問及是否有用衛星電話與MH370聯絡時,民航局代表Ahmad Nizar說沒有,原因是當時飛機已交胡志明市空管區,及根據國際民航組織(ICAO)程序,也未要求通過衛星電話聯絡飛機。

馬航代表卻隨後承認,馬航指揮中心曾兩次通過衛星電話聯絡MH370,唯未得到回應。

另一則消息,可能又要推翻副防長阿都拉欣提出“軍方以為飛機是在控制塔指示下折返”是他個人假設的言論。

因為在同個匯報會上,一名空軍代表解釋說,因為當時認為那是一架“友好”的飛機,所以給予放行。有關決定由當時雷達組的軍方官員作出,沒有再上報。

言下之意,軍方當時是知道(還是以為?)那是一架“折返”的飛機,不是副防長個人“假設”的,那副防長何必話說出口後又要改口?

而且現在可以確定的是,飛機的確是有“折返”,否則也不會斷定它現在是在南印度洋“消失”,官方在失聯一個星期後也證實了“折返”的事實,副防長為何改口?真叫人莫名所以。

希山慕丁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提到一點,說空軍當時偵測到不明飛機,為何沒有派出戰機攔截或直接射下。

他說若貿然射下,所引起的爭議更大。

而由於飛機“折返”是在他國領空發生,軍方認為不帶敵意,因此沒有出動攔截,否則,他問,誰要作出射下飛機的決定?

的確,如果當天軍方將不明飛機射下,那機上的乘客肯定全部罹難。

另一方面,當時若能成功攔截MH370繼續飛行,那目前的搜尋行動範圍,就有可能再縮小。

空軍首長羅扎里在失聯隔天(9日)就曾表示,根據雷達記錄,馬航MH370可能中途折返。

雖然他較後否認他有那樣說過,若當時就能確定,那就不用等到15日,由首相宣佈後才停止在南中國海的搜救行動。

想想在那一個星期期間,除了大馬,還有越南中國和其他國家,已花了多少人力財力在南中國海的搜尋行動上。

如果及時下結論和做決定,那當時就可以立即轉移搜尋地點,那尋獲失聯MH370的希望就能提高一點。

走筆至此,讀到民聯國會議員要副防長為他因發表“軍方以為MH370受指示折返”的言論受到對付。

但從上述「大馬特別技術代表團」在北京匯報的內容顯示,軍方當時的確是認為該架不明飛機受到控制塔指示而折返,所以才沒有採取攔截行動。

既然副防長所言非虛,那他為何隔天要否認,而說是自己“假設”的呢?

這起馬航MH370失聯事件,有太多的真假虛實,反反覆覆的言論,不止叫聽者聽得暈頭轉向,連說者也說得語無倫次。

Friday, 28 March 2014

MH370折返是個人假設

隔了一天,副防長阿都拉欣即改口說,他在國會發表有關“軍方以為飛機是在控制塔指示下折返”的言論,純屬他個人假設(assumption)。

他說的 “assumption”, 是從“assume”(以為)變的名詞,用作名詞則是“假設”的意思。

輪到副防長“假設”來“假設”去。

原來,不是軍方“以為”飛機是受到指示折返,那只是副防長個人“以為”而已。

爲什麽副防長忽然改口?相信是受到軍方抗議,因為那樣說,不就等於承認軍方已經失職了嗎?

但是,他為何要推翻自己的話呢?如此反復,不就與軍方如出一轍?

當初,軍方的確曾透露那是一部折返的飛機,後來卻否認,幾天過後又承認軍方雷達偵測到飛機行蹤。

大家只要翻閱當時的媒體報導,就可以讀到。

http://www.themalaysiantimes.com.my/mh-370-jet-may-have-turned-back-but-not-detected-air-force/

那軍方在偵測到飛機的行蹤時,為何沒有採取即刻行動?

副防長說,那應該由交通部去回應。

這麼說其實並不恰當,因為軍方隸屬國防部,軍方應該主動聯絡或通知民航控制塔,身為副防長不該推卸責任。

也希望他這番言論,過後不會被他自己收回。

爲什麽?因為他那樣講,就等於把球踢給了交通部。

知道現任交長是誰嗎?我們目前沒有交長,因為自去年的505後,馬華因為不入閣,納吉仍將這個職位保留給華裔,暫由希山慕丁當代交長。

所以現在大家才會看到在MH370失聯後,由希山以代交長的身份擔起發言人這個重任,向大家匯報MH370的進展。

希山担正的職位是國防部長,在去年大選後,他和阿末扎希掉換部長職位,後者改當內長。

阿都拉欣受委國防副部長職,希山就是阿都拉欣的國防“上司”啊!

如今阿都拉欣把MH370的球踢給交通部,不等於踢給兼代交長的“上司”希山嗎?

希山會不會因此不悅,而要阿都拉欣不得不再收回言論呢?

說了慚愧,這位阿都拉欣還是來自沙巴。

不是要滅自己威風,總覺得幾位來自本州的聯邦部長,表現都沒甚麼特別。

至於交長這個原本保留給華裔的部長職位,必須一提的是,代交長希山最近的表現,還算令人滿意,KPI比他只會照稿念的表哥首相好。

不知我們的的華裔國會議員有沒有感到慶幸?

對不起,我又滅“自己人”威風;我覺得,換一位華裔部長做,恐怕也未必比希山好。

Thursday, 27 March 2014

發現不明客機,“以為”它沒問題

前天提到馬航給予乘客家屬的文告,覺得馬航不該用假設(assume)一字來形容飛機已在南印度洋“消失”。

這種人命關天的事情,沒有證據,可以用“假設”來做結論嗎?

原文是這麼寫的:“Malaysia Airlines deeply regrets that we have to assume that MH370 ended in the southern Indian Ocean.......”。

沒想到,今天讀到新聞報導,軍方在8/3凌晨看到雷達上出現不明客機時,卻沒有及時攔截,也是因為“assume”它是一部沒有敵意的飛機。

在這裡,“assume”的意思可譯作“以為”。

我們常愛說“以為”;“以為”這“以為”那。

做事的時候,真是不要事事都“以為”,這個“以為”,可以害死人。

副國防部長阿都拉欣昨天告訴國會,說北海空軍基地在當天凌晨沒有對該部不該出現的飛機採取行動,是因為他們“以為”是機場的民航控制塔指示它折返。

英文報這麼寫:“.....because it‘assumed’that the flight was ordered to turn back by the civilian air traffic control.”

發現一部不尋常的飛機,卻不覺得它有問題。有這個想法,才真的有問題呢!

如果那是美國的911襲擊,你還“以為”它是一部不具敵意折返的飛機,就任它飛進我國領空,那不是就讓對方輕易得逞?

就算它是被指示“折返”,難道軍方不會覺得不尋常,而不向控制塔證實一下嗎?

真的,人命關天,如果當時軍方能夠及時行動,可能就不會發生目前的謎團事件,機上200多名乘客與機務人員的家屬,就不用如此生死茫茫,要忍受無數日夜的煎熬。

軍方未嘗試與飛機或控制塔聯絡,卻用“以為”來做結論,那也太大意太兒戲了吧!

是不是養尊處優太久,以致一時反應不過來,不夠敏感不夠敏銳也不夠敏捷呢?

而且,在傳出MH370失聯消息後,軍方還是未能在第一時間想到那部不明飛機或就是MH370,隔天還要否認,要過了一個星期,才能證實那就是失聯的MH370。

那在當時的雷達上,又如何確定那是一部沒有敵意的飛機呢?

萬一有天敵人真的打進來,對方也不會事先告訴你他是要來攻擊你,你也“以為”對方不具敵意,結果卻非如此,那已為時太晚了。

也許,我們的軍方,不認為我國會被敵人攻擊吧!

唉!我們有沒有備戰的能力呢?我真的擔心。

我對副防長竟然用“以為”來掩蓋軍方在此事件上的過失不可置信。

去年的拿篤入侵事件,我國也是“以為”對方都是一些殘兵弱將,直到對方開火,才驚覺事情非同小可。

國家的國防能力,竟然如此不堪一擊,這可關乎國家安全呢!

我國不止沒有危機意識,也沒有危機處理能力,更沒有一個問責制度。

http://www.themalaymailonline.com/malaysia/article/defence-ministry-rmaf-thought-mh370-ordered-to-turn-back

Wednesday, 26 March 2014

China, Cina, Sino, Sina, Kina.......

今天在本地報讀到劉靜芝建議州政府(爲什麽不是聯邦政府?
)效法印尼政府,取消“Cina”稱呼而改用“Zhong Hua”代之。

劉靜芝是州公正黨署理主席,也是亞庇亞庇州議員。

她同意“Cina”一字在我國不具貶義。

既然不具貶義,我覺得沒有必要多此一舉。

吾友告知,“支那”是日本當年對中國人的稱呼,是具有侮辱性的。

時代不同,中國那時不強,除了日本,也受到八國的欺凌,“China”一詞因而變成貶義。

但“支那”是“China”的音譯,不管你如何拼音,“China”就是外國人對中國的稱呼。

當年讀中學歷史課本時就好生奇怪,爲什麽中國的英文稱呼是“China”,與「中國」兩字風馬牛不相及。

歷史老師告訴我們,原來“China”的字源是“Chin”,是從秦始皇的「秦」字翻譯過去的。

“China”在馬來文是“Cina”,中文的音譯就成了“支那”,我覺得這字本身是不含貶義的。

否則,“Indochina”就該翻譯成「印度中國半島」而非「印度支那半島」。

外國人也以“sino-”作前綴詞,表示“中國的”或“華人的”之義。

本州的“Sino-Kadazan”,即指混有華裔血統的嘉達山族。

本地土著也以“Kina”或“Sina”稱呼華人,相信是發音差異造成,沒有惡意,也沒有貶意。

說到“Kina”,就讓我想起了本州最高峰Kinabalu(神山)和本州最長的河Kinabatangan(京那巴當岸河),兩者湊巧都以“Kina”開頭。

前者又名「中國寡婦山」,是由Kina(中國)和balu(寡婦)兩字組成的,背後有個美麗的神話,這裡不贅說。

而「京那巴當岸」則是由Kina(中國)和bertangan(招手)組成的,據說是當年中國人坐在船上向岸上的土著招手的意思。

Tuesday, 25 March 2014

首相肯定MH370在南印度洋失落

1. 雖然首相納吉漏夜發佈馬航MH370“下落”,但還有很多未解疑團,叫人難以接受。我不懂我們處理這事故的方式,是否太草率?

2. 首相的新聞發佈會,只說大概,沒有細節,是否顯得太倉促?而且,過後也不允許記者發問。

3. 搜尋行動尚未結束,首相就根據英國衛星數據分析,肯定MH370已在南印度洋失落(Flight MH370 ended in the southern Indian Ocean.)。

4. 首相雖很小心的不說“墜毀”而說“ended”,但MH370在一望無際的茫茫南印度洋失落,等於是告訴大家凶多吉少。

5. 馬航的文告則說飛機已在南印度洋墜毀(the plane went down in the southern Indian Ocean.),我覺得不該用假設(assume)一字來形容。

6. 在未找到或撈起飛機殘骸或任何屍體前,政府不應該太快下結論和做判斷。首相的簡短聲明,讓人覺得政府有意中止搜尋。

7. 至少也要解釋原本是往北京飛的MH370,為何會轉向往南直飛。

8. 馬航不該那麼快就宣佈將安排乘客家屬到澳洲去,何況“事發”地點離開澳洲也有2000多里,在什麽都還沒有找到之前,家屬飛到澳洲去又能做什麽?

9. 馬航CEO有必要解釋,為何之前的三至四噸的山竹,後來會變成200公斤的鋰離子電池?現在也不是山竹盛產季節,何來的三至四噸的山竹可供出口到中國?

10. 雖然說得容易,換做是我,我也未必懂得如何處理,這些只是我的一些疑問,讓我們好好思考一下,不止是馬航本身,還有政府和我們的高官領袖們,是否都缺乏危機管理的能力?

Monday, 24 March 2014

為首相署和財政部追加預算

納吉去年底宣布11項撙節措施,被認為太門面,不會見到有什麽成效。

當時首相還說那11項措施只是一個開始,未來還會繼續推出各種節省措施。

時至今日,未聞首相像ETP那樣,告訴人民那11項措施是否達標,更未見到有第二輪或其他撙節措施出現。

如往常一般,首相的所謂撙節措施,不過是應時應節說說而已。

當時我也預測,身兼財長職的首相例必會在三月推出去年的次輪附加供應法案,以追加去年預算案的透支。

果然,今天就讀到了財政部在國會提呈有關法案,追加24億元。

既要撙節,為何還會有預算透支?

第一次追加去年預算,是在去年九月,數額高達142億。

今次24億,算是有盡力吧!

此外,還有一筆6.5億則是額外發展開銷。

財政部本身追加數額最高,達21億元,占總額的87.5%,跟著是首相署公共服務局5560萬元,和首相署本身5337萬元。

看見有什麽不妥嗎?

首相本身掌管的財政部和首相署本身就“連佔三甲”,追加的總額24億就占去了22億或92%。

其餘兩億撥款則由另外11個部門追加各數千萬元。

首相怎能在要求其他部門撙節的當兒,本身部門卻雙雙用“過窿”?

值得注意的是,有一筆3122萬元開銷是國家王宮的國宴開銷。不知那是一次的國宴開銷或無數次的國宴開支的結果?無論如何,那都太奢侈了吧!

當然還有其他不必要的開銷,包括首相夫人坐一次專機就花了將近50萬,這會出現在今年的追加預算里嗎?

上個月,劉鎮東再次提醒,首相不應該兼任財長職,理由再也明顯不過。

看到這次追加預算案幾乎清一色為首相署和財政部而提,你能不認同嗎?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sg/2013/09/blog-post_24.html

Friday, 21 March 2014

部長們不自覺的種族主義思想

首相署國民團結部長古魯不久前叫加影華裔“選你自己人”,也受到他自己族人的抨擊。

人權促進協會(Proham
)沙巴主席賽門西豹指責他說,身為負責國民團結部長,發表這種種族分裂主義的言論,是非常不恰當的。

雖然古魯過後澄清說,他并沒有提到“種族”這字,西豹說,向華人族群發表該言論,他指的“自己人”,還能是什麽人?難道是印度人?

說的也是,身為負責國民團結的部長,古魯其實可以做得更好。

例如不久前鬧得沸沸騰騰的“阿拉”課題,他理應表現得更積極點,而非只說東馬基督徒可以用“阿拉”和回到十點方案,這些都是無濟於事的話。

去年沙巴州宗教司在半島一個馬來論壇上提出要將沙巴土著回教徒“馬來人化”,引起州土著極度不滿,并要宗教司道歉,他也是粒聲不出。

老實說,他這個部門到底在做什麽?或做了什麽?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

同樣說話不當,從種族角度看事情的是副內長旺祖乃迪,日前因在國會發表“因為非馬來人比較容忍強姦案的發生所以很少要報案”而受到抨擊。

其實,人家是問他該如何對付國內強姦案日益增加的問題,他竟然給了一個風馬牛不相及的答非所問,真是莫名其妙。

他在做出澄清時辯稱,巫裔更難接受強姦案發生,是基於他們的宗教和文化因素。

真是說多錯多,難道其他族裔的宗教和文化就能接受強姦案發生嗎?

像我前天說的,除了強姦案,爲什麽而童婚、棄嬰和離婚率也最高?是不是也是宗教和文化所造成?這些都需要好好省思一下。

旺祖乃迪為自己辯解時說自己不是種族主義者,因為他太太是位華人。

哈!讓我想起敦馬時代有位叫拉末的新聞部長,他太太也是華人,但他時常發表對華人不利的言論。

鄭全行是華人回教徒,但他也常批評華人,說華人是“怕輸、不懂感恩”的民族啊!

Thursday, 20 March 2014

「支那」是貶義字?

幾天前,讀到一則很令我納悶的印尼新聞,就是該國正式把華人從「支那」(Cina)改稱為「中華」(Tionghoa)。

不止如此,它也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印尼名稱從Republik Rakyat China改為Republik Rakyat Tiongkok,簡稱Tiongkok。中國知道了,不知會不會抗議?

原來,之前印尼已把華人稱為Orang Tionghoa,但在蘇哈多的排華時期改成Cina,據說是爲了侮辱當地華人,并煽動印尼人對華人的仇恨。

Cina很明顯的就是China的印尼文拼寫,馬來文和印尼文相通,我國也是這樣稱呼華裔的,在印尼怎會變成“辱華”的字眼?這我就不明了。

我倒知道在西方,「Chink」字就貶低華人,意指「中國佬」。

好如現在如果有人被叫「Chinaman」,意思是說他老土,是具有貶義的。

王力宏有首歌叫《華人萬歲》,裡邊卻用了Chinked-Out兩字,就不懂什麽意思了。

「Chink」字應該是在清朝時候,從「清」字變過來的。

那時八國聯軍攻打中國,中國人被看不起,因此被稱為「Chink」。

就好像在美國初期,黑人被稱為「Negro」或「Nigger」,是具有蔑視的意味的。

當初黑人從非洲被販賣到美國為奴,所以它也有“黑奴”的意思。

披頭士的尊連儂(John Lennon)當年有一首歌叫《Woman Is the Nigger of the World》,歌詞唱的便是“女人就像黑奴一樣被男人對待”。

說到黑人,現在都是用「Black」來稱呼,不可叫他們「Negro」或「Nigger」。

也叫我想起這裡,我們的「杜順」(Dusun)土著不願意被稱為Dusun,因為Dusun的另外一個意思是指“鄉下”、如我們說的“鄉巴佬”,他們覺得被歧視。

相對之下,「嘉達山」(Kadazan)主要是指住在兵南邦一帶的土著,也有比較開發或“市鎮”的意思。

爲表公平,團結黨政府後來便將兩個族名連接起來,變成「嘉達山杜順」(Kadazandusun)族。

Wednesday, 19 March 2014

棄嬰、童婚和離婚率也最高

不久前,負責國民團結的首相署部長佐瑟古魯建議,作為國民融合的開端,應該廢除政府事務表格里的“種族”欄目。

當時我想,不止“種族”這個欄目,連“宗教”這個欄目都應該除掉。

但古魯部長言而未行,至今未聞他將建議提呈給首相或內閣討論,不知誠意何在,還是爲了說說而已?

幾天前,部長叫加影華裔選民將手中一票投給“代表你們自己人的國陣候選人”。

他這番話被詮釋為呼籲當地華裔選民投票給自己族群的國陣候選人周美芬,等於是打“種族”牌。

古魯否認說,當天他不曾使用“種族”(race)這個字。根據《當局大馬》馬來文版,當時他是說:“Undilah calon BN yang merupakan orang kamu sendiri。”

按照他這個邏輯,面對馬來選民,他是不是也應該叫馬來選民投給“你們自己人”,即旺阿茲莎呢?

這句“你們自己人”是什麽意思,就讓讀者自己去想像好了。

既然說開了,今天就繼續談“種族”問題。

昨天,輪到內政副部長旺祖乃迪從“種族”角度去解讀國內強奸案數據。

他說,受害者以巫裔占大多數,是因為“強姦”反回教,所以馬來人比較肯報警,尤其是涉及“未成年強姦”,而其他種族對此比較“不敏感”,所以很少要報警。

數據顯示,去年的1424宗案件中,馬來人占了1147宗(81%)、華人62宗(4%)、印裔32宗(2%),其他183宗(13%)。

副部長不去探討爲什麽巫裔的強姦率最高,卻將之歸咎為是因為其他種族不去投報,這也太偏激了吧!

其實,不止強姦率最高,他們的棄嬰、童婚和離婚率也最高,難道那也是因為其他種族不願投報所致嗎?

這些都有數據可尋,副部長應該先把原因找出來再發言,而不是隨口下判斷,怪責是因為其他族群不願“家醜外揚”。

也拜託,我們尊貴的高官部長們,不要再事事都從種族和宗教角度來看問題和解決問題吧!那是於事無補的。

也難怪國家不會進步,遇到大問題時也不會應對,因為我們把太多時間花在種族和宗教課題上了。

http://www.thestar.com.my/News/Nation/2014/03/18/wan-junaidi-malays-more-sensitive-to-rape/

Tuesday, 18 March 2014

雪州水供MoU這一場鬧劇

能源部長麥西慕沒有遵守承諾,周末忽然改口說,聯邦“暫”不會援引水供法令強制收購雪州水務公司。

但在那前一天,部長還說會公平給予水務公司補償呢!

可見我之前提出的重重疑點,如今皆一一應驗。

這個聯邦政府,根本沒有誠信可言。

處理馬航MH370事件的立場反覆,沒有一點專業;處理雪州水務事件,更看不到它的誠意。

早就說了,一直以來,聯邦對雪州虎視眈眈,巴不得手到擒來,怎會“轉性”,突然對雪州那麼好?當中必定有古怪。

上周,卡立還在發白日夢,說雪州將因而獲得40億額外“收入”。

聯邦怎有可能這麼做?

三家水務公司也不會那麼傻啊!竟然不接受96.5億的獻購價,寧可等著政府強制以76.5億收購,少賺20億元?

卡立不會那麼天真吧!

可見是卡立自己一廂情願,未曾懷疑對方的動機,自願掉落對方預設的陷阱。

陷阱是什麽?相信就是爲了冷岳2濾水站工程。

卡立說,如果聯邦不強制收購三家水務公司,那他也不會批准冷岳2濾水站工程計劃。

但是麥西慕說,備忘錄有列入“注明不可撤銷”的條款。

他是不是在暗示說,無論收購水務公司成功與否,雪州都必須批准冷岳2濾水站工程?

希望卡立確定一下備忘錄內容,不要最後賠了夫人又折兵。

否則,為何麥西慕會說,“他希望雪州和水務公司達成協議,因為時間已經不多了”?

爲什麽時間不多?因為根據報導,雪州必須在簽署備忘錄的30天內批發所有相關計劃的准令。

也就是說,雪州必須在3月28前發出冷岳2的准令。

相比之下,雪州全面收購計劃則要三個月來完成。

等於說,冷岳2計劃的批准並不需要依賴雪州收購水務公司的完成,兩者是個別進行的。

與其聯邦可以援引水供法令以強制收購水務公司,不如說聯邦將可以依據備忘錄強制雪州批准冷岳2計劃工程。

當然這些都是我的推測,事實是否如此,那就得看接下來的後續發展了。

Monday, 17 March 2014

MH370也可以和安華扯上關係

馬航MH370失聯事件,愈來愈像天方夜譚。

進入第十天,各方當局仍未找到飛機蹤跡,反而出現更多的謎團。

週六的時候,首相忽然召開緊急記者會,還以為有什麽重大進展,或有什麽大發現。

結果也僅止於一般的“可能性”,卻也更令人匪夷所思。

兩個飛行方向,兩個“南北走廊”,上可至Kazakhstan下可在印尼,這個面積也太廣了吧,大海茫茫,該如何該從何進行搜索?

我不怪其他國家,因為我也懷疑這些是不是red herring?國家有什麽在隱瞞我們?不知道,一切也只是猜測而已。

你怎叫人民如何能不猜測?如果官方都在不斷推翻本身之前的消息,否認自己說過的東西,反復無常的說法,人民又如何能夠相信?

更匪夷所思的是,連飛機失聯事件,都可以和安華扯上關係,仿佛國內發生的一切大小事件,都與安華有關。

安華真的那麼神通廣大,具有這麼大的影響力嗎?

高官太高估了安華吧,或就是太沒有自信,本身的自卑感太重了。

可以看見,國家處理MH370事件,就與處理拿篤事件一樣,雖經一事後仍不長一智,難怪要被千夫所指。

一篇外國評論就說這是大馬50多年來一黨專政處於舒適地帶太久的結果,導致無法有效處理此次危機。

就是我說的缺乏危機意識,所以災難發生了,國家領袖竟然都不懂得如何處理,除了否認還是否認。

國家領袖們的表現,真是太令人民失望了。

飛機有可能被hijack嗎?

我想應該不是,若是劫機的話,那動機是什麽?要求是什麽?但為何至今都沒有人提出任何要求?

我對飛機一旦關掉通訊器(transponder),民航雷達就無法偵測到其行蹤的說法,感到非常不可思議。真是如此,民航雷達所能發揮的作用,不是非常有限?

若有飛機欲“偷渡”進入我國,豈非輕而易舉?只要把機上的通訊器關掉就行了!

媒體報導,我國空軍雷達倒有三次探測到有不明飛機飛越我國,往印度洋方向去,卻沒有採取攔截行動。

噢天!難道當時他們都在睡覺嗎?

你看,這就是缺乏危機意識的結果!

也有報導說,既然是“劫機”,意即機上的人仍然生還。

就算是劫機,一個星期過去了,飛機不可能還在空中飛,總要在某國某地著陸啊!

那它有可能在哪裡降落而沒有驚動當地政府或居民呢?

而且,機上兩百多人總要吃住睡,“劫機"者如何處理得了?

這數百名乘客,總有手機可打吧!怎麼沒有一人撥電給家人親人報平安?

這些都太離奇了!

我想,我國就是缺乏一個問責制度,因為犯錯的人無需為自己的過失負責,每當有問題發生了,領袖的反應就是如大家今天所見如此這般。

Friday, 14 March 2014

卡立的20億元謎團

從這兩天有關雪州水供課題的報導,發現有兩大非常不合邏輯的疑點,如下:

1. 既然聯邦原本就可援引水供法令,以76.5億強制收購水務公司,并讓雪州節省20億元,“吝嗇”的卡立大臣為何願意多付20億,以96.5億元獻購?

2. 既然三家水務公司知道接受獻購能讓它們多獲20億,為何還是拒絕雪州獻購,寧願被強制收購并少賺20億,得不償失?

是的,既可援引水供法令,簽署備忘錄豈非多此一舉?擅於“精打細算”的卡立為何願意簽約?

這是我想不通的一個疑點。

在上月27日的博《卡立簽MoU解水荒 安華不知道》就有質疑:96.5億有沒有買貴?

原來如果援引水供法令,其實卡立以76.5億就可“強制”成交,可見卡立明知96.5億已買貴了20億,爲什麽還要與聯邦簽備忘錄?

所省下的20億元,報導說,是因為根據2006年水務法令第114條,聯邦只負責收購公司凈資產,而不負擔其虧損。

既然如此,卡立應該一開始就堅持以76.5億元收購,而非付多20億元。

這不是卡立的一貫作風,除非有其他原因令他出此下策。那是什麽原因?

當然還有很多之前提過的疑點,這裡再簡述一下:

1. 為何在沒有跡象之下忽然簽約,連民聯領袖也蒙在鼓裡,包括身為雪州經濟顧問的安華?

2. 為何是雪州和聯邦能源部長簽約,而非與水務公司代表?為何要正副首相見證?

3. 獻議的96.5億是原本的獻購價,水務公司原本就已表明不接受,爲什麽還是以這個價碼獻議?更荒謬的是,拒絕的結果,反而是更低的價碼。

20億不是小數目,就算聯邦可以強制收購,水務公司會不要求賠償以彌補這筆“損失”?

卡立說,除了節省20億元,再加聯邦的20億撥款(不是拿來做“賠償”的嗎?),等於雪州多了40億“餘額”。

其實還不止40億,因為聯邦將另撥9億給雪州做收購的執行費用,等於一共49億。

爲什麽聯邦突然對雪州那麼好?當中必有古怪。

難免就叫人更加肯定,此事與加影補選,兩者大有關連。

簽署水供MoU只是聯邦的補選戰略之一,引卡立入甕。

隨著安華無法上陣而由旺阿茲莎代夫出征,我想這水務課題還要不要進行?暫時已不重要。

畢竟那只是一份MoU,不具法律約束,而且也不是和相關水務公司簽,如今果然出現變數。

至於公佈有關備忘錄,卡立說,公眾可向州議會提出申請,但只可“上門觀閱或抄寫,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再版發佈在公共傳播.......”。

像足了巫統領袖的語氣。

Thursday, 13 March 2014

「一個大馬」巫師王:不問蒼生問鬼神

相信大家都有聽過或讀過唐朝李商隱這句「不問蒼生問鬼神」。全詩如下:

宣室求賢訪逐臣
賈生才調更無倫
可憐夜半虛前席
不問蒼生問鬼神

描寫漢文帝為求賢才,找來曾被貶謫的逐臣,其中賈生才氣最高;夜半時分,漢文帝不問賈生如何愛民治國,反問鬼神之事。

幾天前,一名自稱巫師王(Raja Bomoh)的馬來巫師Ibrahim Mat Zin帶著幾名徒弟來到吉隆坡國際機場,為失聯的馬航MH370施法。

除了叫巫師王,這位巫師還有一個稱號,叫「一個大馬企業巫師」(1Malaysia Corporate Bomoh)。

你看,連巫師這個行業也可以在「一個大馬」精神下企業化,他的大衣上也別著「一個大馬」徽章,難道他是獲得政府認證的巫師?

他用兩根竹管和一個魚簍進行“法事”,顯得有些兒戲,把大家都看傻了。

他說他是受到“國家重量級領袖”邀請而來的,那就叫人難以置信。

媒體報導說,首相署宗教事務部長賈米爾(Jamil Khir)證實,只要沒有違反回教教義,誰都可以參與此次搜索行動,包括尋求巫師的協助。

http://news.sinchew.com.my/node/353730

相信首相納吉也知道此事,不然,巫師王口中的“國家重量級領袖”會是誰?

不過,據說巫師王在臉書里提到,他是內長阿末扎希的忠貞支持者。

這項“法事”的費用多少?未經證實的報導說,是10萬元。

巫師王食髓知味,短短兩天後,又來到吉隆坡機場做第二場“法事”,再次叫大家看傻了眼。

不過,第二次巫師王改口說沒有人請他來,是他不請自來的。

(你相信嗎?)

這次有四位徒弟陪同,包括一名婦女。

帶來的道具更多,包括一根拐杖、兩粒椰子、一個籃子,說是代表海陸空,三名男子則代表三大種族,三人就坐在草席上煞有其事地手舞足蹈,巫師站在一旁念念有詞,裝神弄鬼。

終於有回教徒忍不住問:這樣的“法事”,真的符合回教教義嗎?

凱里也說,太丟臉了!當局應該把這名“魔毯巫師”抓走。

這時候,大馬伊斯蘭發展局(JAKIM)才出來說,巫師的“法事”是違反回教教誨的行為。

雪州宗教局(JAIS)這時也表示,將阻止這些人再到吉隆坡機場進行“法事”。

等於摑了首相署宗教事務部長狠狠的一巴掌。

但是,首相署部長賈米爾如今否認接觸過巫師王。

既然有關當局已經表明立場,相信巫師王也不會再出來施法。

問題是,爲什麽當局沒有在第一時間阻止,要等到人民質疑“巫術”是否回教的時候,才要表明立場?

如果他是某“國家重量級領袖”請來的,那請問是誰付他酬勞?是政府,還是那名“國家重量級領袖”?

Wednesday, 12 March 2014

水供課題有待加影補選

卡立在上個月26日在正副首相的見證下,和能源部長麥西慕簽了水供備忘錄,獻購四家水務公司。

當時我就質疑,雪州要收購水務公司,爲什麽不是和水務公司分別簽約,反而是和毫不相干的能源部長?

難道收購事情,由部長說了算?萬一水務公司拒絕被收購怎麼辦?

果然,我之前的質疑不幸又言中了。

前天(10日)是四家水務公司給予答覆的截止日期,結果如下:

1.Puncak:拒絕。
2.SYABAS(也是掛牌Puncak子公司):拒絕。
3.SPLASH(掛牌Gamuda子公司):拒絕。
4.ABBAS(掛牌KPS子公司):接受。

四家水務公司,只有ABBAS接受雪州的獻議,其餘三家拒絕,拒絕原因,不外是獻購價“太低”。

而ABBAS接受獻議,因為母公司KPS是雪州政府本身的GLC,怎能拒絕?

96.5億的獻購價雖是多年前的價碼,但,根據媒體報導,聯邦還加了20億,所以拉菲茲說真正的獻購價是116.5億不是96.5億元。顯然,水務公司要求更高的價碼。

麥西慕說,不慌,聯邦將協助雪州,這是否意味著聯邦將提高更高的“賠償”,或雪州提高獻購價碼?目前尚未得知。

如果整個收購計劃告吹,那冷岳2濾水站是否仍照原訂計劃進行呢?還有,聯邦是否仍舊撥出20億元“賠償”呢?

我不明白卡立的意思。他說,隨著三家水供公司表態不接受獻議,雪州將因而節省20億元。

他是否意味說,聯邦的20億撥款將歸雪州所有?聯邦不會將那麼大的蛤蟆讓給雪州吧!

這就要看備忘錄里怎麼寫了。

自卡立答應公佈備忘錄內容以來,至今已過了一個星期,未見卡立公佈。

讓我隱隱覺得,簽署水供MoU,原本就是爲了對治加影補選而安排的,否則不會倉促進行,還要勞煩正副首相作證。

隨著安華上周被“定罪”,加影補選改由旺阿茲莎上陣,聯邦“除掉”心頭大患,這水供問題也不再顯得那麼緊要了。

任何後續進展,也需待加影補選成績而定。

卡立也可放下心頭大石,因為旺阿茲莎已經透露,勝出後,她也不會想當大臣。

Tuesday, 11 March 2014

首相一塊錢可以買到一隻雞

一塊錢可以買到一隻雞?這是首相納吉說的。

昨天讀到新聞,還以為是網友惡搞,今天報紙卻也做同樣報導,原來新聞是真的。

我實在不敢相信,國家空難當前,首相還有閒情為一家霸市主持“合理價格商店獎”的推介禮。

身為堂堂一國之首,許多國家大事有待處理,尤其是際此非常時刻,當知輕重緩急有別,何需刻意去為一家霸市的活動主持推介禮,是爲了表現親民嗎?

但當全國內外上下正為一架失聯飛機憂心如焚的時候,首相這樣的舉動,適當嗎?

很久以前,就聽說這家霸市的幕後老闆正是羅斯瑪。

難怪,首相特意為這家霸市主持活動,那也不足為奇了。

這就讓我想起很多年前,當阿都拉還是首相的時候,那時候半島遭遇百年大水災,阿都拉卻千里迢迢跑到澳洲去為他一名親戚的餐館主持開幕,真是如出一轍。

那家餐館後來關門大吉。

首相似乎沒有從他的「蕹菜論」得到教訓,這次,他鬧出更加不可原諒的笑話。

這次他叫人民不要只是投訴物價高昂,而要精明消費。

這樣的呼籲原本無可厚非,偏偏他舉了一個不恰當的例子,說他以區區一塊錢就可以買到一隻雞。

其實那是該家霸市當天配合推介禮,推出特別優惠,首1000隻雞以一塊錢價格出售。

但在現實生活里,你有可能天天以一塊錢買到一隻雞嗎?那當然是不可能的。

首相會舉這樣的例子,可見平時沒有深入民間,不知人民疾苦,才會說出不實際的話。

我懷疑這是不是首相逃避現實的一種方式。

就如那位叫人民“何不食肉糜”的晉惠帝,人民都沒有飯吃了,還叫人民改吃肉粥一樣。

連飯都沒得吃了,哪還有肉可拌粥吃?

可能他以為那樣子說很幽默。

若干年後,Najibnomics的代名詞,對人民來說,大概就是「蕹菜」和「雞」吧!

潘儉偉就說Najibnomics「納吉經濟學」已淪為「蕹菜經濟學」。

我想到一個新名詞,就是「一塊錢雞經濟學」。

國家有這樣素質的領袖,唉!人民還能有什麽指望啊?

Monday, 10 March 2014

MH370“失聯”之謎

當意外事件發生,我們的應對態度,可以看出我們在處理事件上有多成熟。

至目前為止,媒體仍然以“失聯”來敘述馬航MH370班機的情況,這部班機發生了什麽事?各媒體作出了各種臆測,但無一可以獲得證實。

從這起事件,可以反映出,我國的危機處理意識,和其他國家比起來,真是天差地別。

而且,很多跟進報導,國人還得要靠外國傳媒才能獲得,而高官的慣例回應就是否認或不承認也不予證實,本地媒體也只能引述外國媒體跟進報導。

這不是很矛盾嗎?我國發生的大事件,卻需靠外國媒體才能獲悉?

總警長還警告人民不可散播謠言。

如果當局無可奉告,網路真假消息滿天飛,人民姑且信其有,一傳再傳,你能怪得了人民嗎?

從去年的拿篤事件,大家就可見一斑,當局的輕敵態度和超慢反應,叫人不敢恭維。

那還是對內,沒想到對外,高官的態度,還是如此怠慢。

反觀他國如越南和中國的積極與快速的行動,叫國人不得不感到無地自容。

這等重要的事,首相夫人說,還是由她通知首相的呢!

真叫人哭笑不得。

而且,那還是隔了8小時後的事,首相的左右手去了哪裡呢?爲什麽沒有第一時間通知首相呢?

唉!國家到底如何才可以進步啊?這樣子,我們如何晉身先進國行列啊!

就算晉身先進國行列,那又怎樣?官民的心態不改,那又與落後國有什麽分別?

一部飛機在天空忽然“失聯”,至今未能尋獲,到底是什麽原因呢?

媒體已列出各種可能發生的原因,但都疑雲重重。

我覺得可能性最大的,關鍵點就在那兩名冒用他人護照的乘客。

根據外國媒體報導,兩名乘客是通過中國南方航空同一時間購票,而且票根號碼是相連的。

兩人的行程是從吉隆坡飛往北京,再轉往歐洲。

這兩人是不是具有很大的嫌疑?

但,兩人爲什麽要那麼做?

我很好奇,他們是網上訂購,還是現金訂購?

若是網上訂購,總有信用卡等資料可以追溯。

就算是現金訂購,總還可看到他們的面目吧!

從《當局大馬》讀到,美國不排除飛機爆炸可能性。

事實若真如此,還是不明白,爲什麽會是這部飛機,爲什麽是我國?

Friday, 7 March 2014

魏家祥和黃燕燕沒有對號入座

原來在郭素沁被“蛋襲”的幾天前,已遭到來自雪州一個叫大馬馬來人陣線(JMM)的NGO警告,要她在10天內作出道歉,否則就將集合“一整個軍隊”的人,到她的服務中心示威抗議。

之前她的服務中心遭人潑紅漆丟死雞那就更不用說了。

這種行徑算不算恐嚇?警方有沒有進行調查,我相信是有的。

令人不解的是,之前的懸賞掌摑事件,警方建議提控涉案者的報告,卻被總檢察署以證據不足而退了回去。

警方說將重呈報告給總檢察署。

但,既然內長阿末扎希已事先聲明肇事者的行為不等同恐嚇,我看總檢察署也很難採取行動。

其實,郭素沁的賀歲短片裡邊共影射了三位人物,明眼人一看就知,分別是魏家祥、黃燕燕和羅斯瑪。

魏家祥和黃燕燕都沒有對號入座,爲什麽這些馬來NGO反而反應那麼大?還搬出短片反回教反馬來人反皇室等等莫須有的罪名,原因何在?相信大家都心知肚明。

有個NGO代表更振振有詞,說任何人“攻擊”首相和首相夫人就等於是“攻擊”馬來人和回教(大意)。

我心想,敦馬近來不斷對納吉和他的政策冷嘲熱諷,又不見這些人跑到敦馬家門口去鬧事?

首相和首相夫人應該很欣慰吧,有這麼一群護主心切、忠心耿耿的NGO。

首相在這等事件上不出聲,等於是默許它們狂妄自大,這些NGO也就愈來愈放肆,根本是目無法紀。

這個國家要如何進步啊?我真的看不到任何的希望。

這些人的態度一日不改,國家再一百年也在原地踏步,還說什麽在2020年成為先進國?

更要不得的是,卻有些人還在為虎作倀、助紂為虐。

Thursday, 6 March 2014

郭素沁被“蛋襲”,林冠英“干涉”新聞自由

郭素沁在檳城被人“蛋襲”。

報導說,她是在當晚的一項講座會上向民眾解釋「賀歲短片風波」後,有人走來和她握手時,將他手裡的雞蛋壓破,弄髒了郭素沁的手和衣服。

這是題外話。

這裡要提的是,郭素沁似乎是到全國去巡迴,向人民解釋「賀歲短片風波」的來龍去脈。因為不久前,她也來到了本州向州民作出同樣的解釋。

有這個必要嗎?農曆年也過了一個月了,除了有警方建議向懸賞掌摑郭素沁的兩人控以恐嚇罪被總檢察署退回的報導,相信人民早就忘了這件事了。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明知道是對方故意生事,郭素沁大可置之不理,何須如此大費周章要到全國各地去解釋?

要惹事的對方也不會特別去聽你的解釋。

何況後來短片還特別加上了馬來字幕,那還不夠嗎?

其實,我都覺得那是多此一舉,因為短片原本就有淺白的英文字幕,別告訴我這些人連英文字幕都看不懂。

建議郭素沁還是將這件事放下算了,不需要和這些人一般見識。

同樣,覺得林冠英也不必再和《星洲》斤斤計較。

標題風波發生在一個星期前,看到今天馬華聯邦直轄區宣傳局主任劉振國還在提這事,就讓我也發表我的看法。

老實說,當我看到《星洲》第一次的標題,心裡很納悶:林冠英只是檳首長,他又不是納吉或慕以丁,爲什麽說話語氣好像他可以決定增加一馬援金的金額?

《星洲》第一次標題是這樣的:

林冠英:1200令吉沒問題
“若馬航沒虧可增援金”

如果馬航沒虧,政府可以將一馬援金增至1200元,完全沒問題?

這個標題是不是有誤導性?就讓讀者自己去判斷好了。

其實,根據新聞內容,林冠英的意思是:馬航過去三年來的巨額虧損達41億,若用在一馬援金上,就等於受惠民眾每人可得1200元。

無論如何,林冠英去信抗議後,《星洲》第二天全文重登,卻將標題改為:

林冠英:馬航巨虧若用於一馬援金
受惠民眾每人可獲1200

這個標題才是林冠英的原意,也符合新聞內容。

問題是,《星洲》卻在文末加多一行:

編按:由於林冠英對標題有意見,特此重登。

這一行,顯然充滿敵意,也充滿惡意。

試問,如果去信抗議的是首相或任何一位國陣部長,《星洲》用字還會如此無禮嗎?

而且,一般報紙的做法,只是刊登一則澄清或更正啟事,不會將整則新聞重登,《星洲》此舉,顯然也對讀者不敬,因為浪費了寶貴篇幅。

明顯的,《星洲》第一次的標題“題不對文”,不懂為何?

所謂的新聞自由,不應該是這樣子的自由法。

如《前鋒報》的作風,你同意那也是新聞自由嗎?

http://news.sinchew.com.my/node/351036?tid=1

http://opinions.sinchew.com.my/node/31825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55625

Wednesday, 5 March 2014

納吉“秀”一張和卡立的合照

納吉昨天在推特“秀”了一張他和卡立的合照,說“卡立和他再次見面,以確保雪州未來有足夠的水供”。

我覺得,那是納吉故意“秀”給安華看的。

那是兩人在不到一周內的第二次會面。

照片只有一張,便是兩人的握手照,新聞也未提及有沒有他人在場,因此不知道卡立是單槍匹馬赴會,還是有雪州行政議員陪同。

也沒有提到兩人的討論詳情與結果為何。

如果只是兩個人討論水供課題,我覺得那很不尋常,這樣的會談,談的應該不止是水供問題。

安華與公正黨成員知不知道卡立去見納吉呢?

這次應該知道,因為前天的新聞已有提到,卡立將到布城并公開備忘錄內容。言下之意,似欲尋求聯邦批准才給予公佈。

最新進展是,卡立承諾在一個星期後公佈備忘錄內容。但,既然是去尋求布城的批准,爲什麽還要等一個星期後才公佈呢?

一個星期後,便是加影補選的提名日。

安比嘉說,其實,卡立並不需要先取得聯邦批准,因為在官方機密法令下,卡立可以這麼做。

拉菲茲之前就已揭示了有關MoU的草稿,說該草稿與最終的文件“一模一樣”,並說他這麼做是爲了透明度。

如我前天提到,拉菲茲質疑該備忘錄的合法性,因為事先並沒有獲得雪州行政議會的批准。

矛盾的是,有幾位行政議員出席并見證26日的簽署儀式。

拉菲茲指備忘錄內容其實對雪州政府不利,尤其是關於“雪州政府必須在30天內批准冷岳2濾水站計劃,而且是具有約束力和不可撤回的,除非聯邦提出申請或要求”。

爲什麽卡立願意如此“綁死”自己,白白放棄一個可以和聯邦談判的籌碼?真叫人不明。

獻購價96.5億元,卡立說19.7億是支付四家水供公司股權,其餘約78億則是償還公司貸款債券等債務。

但聯邦也將同時撥20億給雪州支付公司股權,另外又撥9億給雪州執行有關方案。

之前我以為聯邦的20億即是通過雪州付給水供公司的19.7億,但那就很不邏輯,因為若是那樣,四家水供公司的股權,究竟是由雪州還是聯邦持有呢?

根據拉菲茲的說法,聯邦的20億其實是給四家公司的賠償,所以整個收購的成本是116.5億不是96.5億。

這就很令人納悶了,四家公司並非GLC,而且也是正常的企業收購,爲什麽需要政府給它們賠償呢?

政府大概是賠償慣了吧!但別忘記,這些都是人民的錢呢!

說它們是朋黨公司,可能會更恰當吧!

Tuesday, 4 March 2014

「3B電力計劃」得標者是.......1MDB!

上個月和大家談到1MDB是否具有上市條件。

其實,就算1MDB不具上市條件,政府也會想方設法確保它得以掛牌上市。

畢竟它的債務已經到了一個驚人水平,它還能否繼續舉債?

上一回,《The Edge》就說它已經成了國家財務的一個定時炸彈(a potential financial time bomb);在短短四年內,其債務已經高達380億元。

如果國家真的在2019年前成為破產國,那1MDB很可能就是駱駝背上那最後一根稻草。

不管首相如何否認,這些債務都有政府的間接擔保。

若沒有政府擔保,誰要買這家沒有財務業績的債?

國庫山窮水盡,總不能一味新債還舊債,這與龐氏計劃有何分別?

另一集資途徑,就是掛牌上市。

根據報導,將上市只是1MDB的能源領域。

其實,1MDB也沒甚麼選擇,因為也只有其在過去兩年來收購的IPP能提供業績。

但是,《The Edge》說,這些IPP的現金流轉,幾乎只夠承擔1MDB每年的利息開銷而已。

所以上回我就說了,爲了“維護國家能源安全”,政府必須確保將「3B電力計劃」頒給1MDB。

能源委員會之前急忙澄清,說政府并未做出正式宣佈,因此任何猜測都是毫無根據的。

結果不出所料,能源部最後還是將110億的「3B電力計劃」頒給1MDB。

既然如此,之前何必否認?

潘儉偉說,其實,能源委員會推薦出價較低的楊忠禮電力,其25.23分的電費率遠低於1MDB的25.65分。

1MDB後來將其電費率減至25.33分,但仍比楊忠禮電力的25.23來得高。

為何允許1MDB中途減低電費率?顯然就是爲了確保能夠得標。

這算不算“玩臭”?

也有報導說,楊忠禮電力獻議在柔佛丹絨的地點過於偏遠,而1MDB獻議森美蘭宜麥的輸電成本較低。

噢,原來輸電成本沒算進競標價里去嗎?

Monday, 3 March 2014

加影行動 V 卡立行動

加影補選,現在看起來更像是解決內部糾紛多過爲了防止巫統奪權。

加上出其不意的水供MoU,讓人覺得卡立找了巫統做靠山,以對立安華的加影行動。

最後,會不會讓巫統得逞,漁翁得利?

佛教就有句話說:「獅子身中蟲,自食獅子肉」。

有時候,最大的敵人,不是來自對方,而是來自自己啊!

雪州與聯邦簽署的水供備忘錄內容不能對外公佈,因為卡立說:那是官方機密。

他還補充說,也是爲了避免水供公司的市價受到影響。

我就很奇怪,爲什麽簽署MoU當天,有關水供公司或其母公司沒有暫停交易?這不是交易所的條例之一嗎?

四家水供公司是PUNCAK、SYABAS、SPLASH和ABBAS。

它們的掛牌名稱分別為:PUNCAK(也是SYABAS之母公司)、Gamuda(SPLASH母公司)和KPS(ABBAS母公司)。

卡立說不公佈是怕影響上市公司市價,詭異的是,之前之後,這幾家上市公司的市價都沒有異常的波動。

市場不為相關的MoU所動,這意味著甚麼呢?

既然簽署MoU的水供公司具有上市地位,那投資者/股東是否有知道備忘錄內容的權力呢?那還受到機密法令所限制嗎?

也覺得政府本身立場矛盾,一方面說要有透明度,另一方面卻將所有官方文件列為機密文件,那還叫什麽透明度?

黃潔冰則透露,雪州政府有責任公佈備忘錄內容,因為雪州已通過了《資訊自由法令》,卻因涉及聯邦政府,因需先經過複雜的法令程序。

拉菲茲說,簽署行動可能不合法,因為事先沒有經過雪州行政議會批准。

他說備忘錄是在簽約一小時前才做好的。

卡立有可能獨裁行事嗎?為何倉促簽約?

這點可能需要鄧章欽出來說明,因為圖片所見,當天至少有五位雪州官員出席見證儀式,鄧章欽是其中一位。

安華說,聯邦政府只给雪州一天時間的通知簽署備忘錄。

但卡立未必需要就範啊!

民聯領袖說得愈多,就愈顯得民聯內部溝通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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