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說,她是在當晚的一項講座會上向民眾解釋「賀歲短片風波」後,有人走來和她握手時,將他手裡的雞蛋壓破,弄髒了郭素沁的手和衣服。
這是題外話。
這裡要提的是,郭素沁似乎是到全國去巡迴,向人民解釋「賀歲短片風波」的來龍去脈。因為不久前,她也來到了本州向州民作出同樣的解釋。
有這個必要嗎?農曆年也過了一個月了,除了有警方建議向懸賞掌摑郭素沁的兩人控以恐嚇罪被總檢察署退回的報導,相信人民早就忘了這件事了。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明知道是對方故意生事,郭素沁大可置之不理,何須如此大費周章要到全國各地去解釋?
要惹事的對方也不會特別去聽你的解釋。
何況後來短片還特別加上了馬來字幕,那還不夠嗎?
其實,我都覺得那是多此一舉,因為短片原本就有淺白的英文字幕,別告訴我這些人連英文字幕都看不懂。
建議郭素沁還是將這件事放下算了,不需要和這些人一般見識。
同樣,覺得林冠英也不必再和《星洲》斤斤計較。
標題風波發生在一個星期前,看到今天馬華聯邦直轄區宣傳局主任劉振國還在提這事,就讓我也發表我的看法。
老實說,當我看到《星洲》第一次的標題,心裡很納悶:林冠英只是檳首長,他又不是納吉或慕以丁,爲什麽說話語氣好像他可以決定增加一馬援金的金額?
《星洲》第一次標題是這樣的:
林冠英:1200令吉沒問題
“若馬航沒虧可增援金”
如果馬航沒虧,政府可以將一馬援金增至1200元,完全沒問題?
這個標題是不是有誤導性?就讓讀者自己去判斷好了。
其實,根據新聞內容,林冠英的意思是:馬航過去三年來的巨額虧損達41億,若用在一馬援金上,就等於受惠民眾每人可得1200元。
無論如何,林冠英去信抗議後,《星洲》第二天全文重登,卻將標題改為:
林冠英:馬航巨虧若用於一馬援金
受惠民眾每人可獲1200
這個標題才是林冠英的原意,也符合新聞內容。
問題是,《星洲》卻在文末加多一行:
編按:由於林冠英對標題有意見,特此重登。
這一行,顯然充滿敵意,也充滿惡意。
試問,如果去信抗議的是首相或任何一位國陣部長,《星洲》用字還會如此無禮嗎?
而且,一般報紙的做法,只是刊登一則澄清或更正啟事,不會將整則新聞重登,《星洲》此舉,顯然也對讀者不敬,因為浪費了寶貴篇幅。
明顯的,《星洲》第一次的標題“題不對文”,不懂為何?
所謂的新聞自由,不應該是這樣子的自由法。
如《前鋒報》的作風,你同意那也是新聞自由嗎?
http://news.sinchew.com.my/node/351036?tid=1
http://opinions.sinchew.com.my/node/31825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55625
3 comments:
假如星洲日报真的不爽,大可杯葛林冠英的新闻。郑编辑就因为上次笔战,而展开语言上的攻击。要嘛就刊登,不要就不用,何必假惺惺什么新闻自由。不过,如果这样,星洲大概可关门了,因为大多数华人都支持林冠英。
《星洲》強詞奪理,林冠英大可不理。
The circulation of Sin Chew had dropped tremendously.That is the reason why they have to use newspaper head for readers to exchange for cooking oil ,sauces etc. It is a shame for the so called most salable paper to use such tactic to attract read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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