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9 March 2013

1MDB發售債券 政府必須擔保

很久没有提一個大馬發展機構(1MDB)了。

上周,《商業時報》引述《彭博》報導,指這家操作神秘的大馬官聯公司,在19日發售價值高達30億美元(94億馬幣)的長期債券,買家不明。

《彭博》數據顯示,1MDB至今尚有總值馬幣108億元票據待還,兩者加起來就是驚人的202億元。

這筆債券,就由政府做擔保。

從308算起,政府任期已經屆滿,國會早該解散,政府理應停止擔保所有新的財務風險。

何況這是一家官聯公司,公司管理權不由政府直接控制,政府為何願意承擔這麼高的一個財務風險?恰當嗎?

本週二(26日)起,《KiniBiz》也開始刊載關於1MDB的系列報導,大家不妨去讀一讀,尤其是它和一家叫沙地石油(PetroSaudi)的神秘交易。

昨天的報導引述潘儉偉的話,指它根本就像是個超級龐氏計劃,賺的只是帳面盈利。

爲什麽說它像龐氏計劃?因為1MDB貸款給沙地石油收購它們聯營的一家JV股權,然後再貸款還利息和債款。

令人擔憂的是,1MDB前後給這家沙地石油的貸款高達57億元,償還期是5至11年。

詳情請參考我在去年4月12日寫的《1MDB和沙地石油的神秘交易》。

由於它的利率比一般債券利率來得高,《KinaBiz》在今天的報導預測,1MDB可能因而承擔高達40億元的債券虧損。

問題是,它不是一般的公開獻售。

有關1MDB的爭議一直不斷,去年,它先後以85億收購阿南達的丹絨發電站及23億收購雲頂杉源發電站,上個月,它又計劃以17億向國能收購Jimah煤電廠。

possible-losses-5.0森州皇族持有該煤電廠的80%股權。

不是說我國發電過剩嗎?1MDB為何還要收購這些發電站?

1MDB不可能盡是以債券來融資,不管債券限期有多長,總有一天必須償還。

1MDB也不可能不斷以發售新債來還舊債,若有一天無力還債,政府就要代它還債。

所以,人民最需要擔憂的是,不管納吉當不當下屆首相,都必須確保1MDB有還債能力。

否則,人民就必須替1MDB買單。

(講一點八卦:月中的時候,1MDB原本的首位CEO Shahrol Halmi被調去PEMANDU,據說是因為他無法和有為青年劉特佐合作;取代他的是一位叫Hazem Abdul Rahman的董事。)

Thursday 28 March 2013

納吉躊躇不前 民聯亦步亦趨


今天,森美蘭州議會帶頭自動解散,成為了我國有史以來第一個自動解散的議會。

至目前為止,未聞首相宣佈將國會解散。

納吉遲遲未能宣佈解散國會,各州也跟著亦步亦趨,包括民聯州在內。

民聯領袖一邊揶揄首相苟延殘喘,一邊又不解散民聯的四個州議會,也不過是五十步笑一百步,這個現象教我無法明白。

林吉祥所舉的理由是很牽強的。

他說:州政府無需等至國會解散方可解散,但國州若同步選舉,民聯州議會提前解散不會帶來任何優勢。

問題在有沒有原則,不在有沒有優勢,不是嗎?

而且,他是以國州同步選舉做假設,要是納吉故意讓國會拖至4月28日自動解散,那全國大選就可以拖至最遲6月27日舉行,但森美蘭可等不及,必須在5月25日前舉行選舉,那民聯州可怎麼辦?

那時候才來匆促宣佈解散州議會嗎?

國州要不要同步選舉,讓選委會頭痛去,何須民聯領袖掛心?

是的,憲法并沒有闡明國州必須同步進行,那民聯又何需“同流合污”,配合國陣行動,卻為自己留下汙名?

覺得我國政治氣候變得愈來愈胡扯也愈胡鬧了。

森美蘭大臣未能解散州議會也罷,他還為自己辯說:希望這將成為一個慣例,從國家發展角度來看,這是一項積極的做法。

這不良示範,還希望它成為慣例?

聽起來好像語無倫次,讓國州議會自動解散,對國家發展是項積極做法?

問題是,你已經超過五年限期了呢!

不要再提什麽從開會日期算起,憲法有那樣說嗎?

就算在那些定期舉行選舉的國家,如美國選舉,也有固定的期限固定的選舉日。

你有聽過美國總統選舉日是從總統舉行第一次會議開始算起的嗎?是不是很荒謬?

當然你可以說選舉制度不同,但也從未聽聞英國首相拖延解散國會啊!

哪有像我們現在這樣無限期的拖延?這樣的做法可說消極極了,對國家發展能有什麽積極貢獻?

納吉昨天接受路透社訪問,從他的談話,可以知道他對國陣勝算完全喪失信心,這就解釋了為何他不敢解散國會。

他甚至說道:就算國陣勝出,但多數議席減少,那會讓他失去「工作」。

不敢選舉,因為不敢面對人民?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Wednesday 27 March 2013

承認一個已經滅亡的王朝

一直有許多疑惑:蘇祿王朝既然早已不存在,我國為何還在付租呢?

既然付租,不就等於承認沙巴這塊土地是租來的,我們只是租戶不是地主,我國並沒有沙巴這塊土地的擁有權嗎?

而且自稱為蘇祿蘇丹的人那麼多,我們究竟將租金付給誰?我們又如何鑒定誰才是「合法」的蘇丹?

發生拿篤事件,更讓我心生不解:既然我國每年都在還租,為何「蘇祿蘇丹」還要入侵我土?

就算要討回這塊土地的話,也應該用文明的方式來進行,而不是用入侵強佔的手段啊!

這樣子分析,就發現有很多矛盾和不合邏輯的疑點。

而且,這位基蘭蘇丹還獅子開大口,要求從沙巴每年的增長率抽50%當royalty,以取代每年的租金。

根據報導,我國仍每年繳付馬幣5,300元(約77,000比索)給對方。

加瑪魯基蘭自稱為全球最窮的蘇丹,這區區的5,300元,自然微不足道。

兩個星期前,敦馬和卡巴星不約而同地呼籲我國政府停付租金給蘇祿蘇丹後裔。

卡巴星的理由是主權問題,敦馬的理由卻是“他們殘暴的行徑已違反了條例”。

我的看法是,蘇祿王朝既已滅亡,我國為何還要承認一個已經滅亡的王朝?

今天讀報,州檔案局前總監迪加巴拉斯也說,蘇祿基蘭家族持有的「租憑」,隨著蘇祿王朝步入歷史,在法律上根本已經失效。

那為何我國還要繼續繳租?難道又是因為兄弟情意結在作祟?

我相信是的。

迪加巴拉斯說,根據檔案,加瑪魯基蘭二世(Jamalul Kiram II)是最後一位在1936年受承認的蘇丹,他有7位女兒,沒有兒子。

這麼說來,現在這位加瑪魯基蘭III并不是加瑪魯基蘭二世的兒子,他如何能夠證明他是「合法」的蘇祿蘇丹?

而且,原來在日治時代,沙巴就沒有再付租給蘇祿蘇丹了。

日治時代?那時候沙巴還叫北婆羅州,馬來西亞都還沒有成立。

迪加巴拉斯說,馬來西亞成立後,東姑在當時沙巴首長馬士達華建議下,才再開始繳付「割讓金」給對方。

對方是誰?迪加巴拉斯沒有說明。

馬士達華是來自古達的蘇祿族,這次恐怖分子的首領阿茲慕迪基蘭就在他那個時代擔任古達的助理縣官,馬士達華當時有此建議,那也不出奇。

很可能所謂的「割讓金」或租金就是直接交給阿茲慕迪吧!

然而,到了人民黨時代,政府就停止繳付,團結黨時代也沒有。

但當國陣接過州政權的時候,政府透過外交部再次繳付租金。

迪加巴拉斯說,租金是繳給菲國政府,菲國政府卻沒有將錢交給蘇祿蘇丹後裔。(迪加巴拉斯怎麼知道?)

照這個說法,蘇祿蘇丹後裔(假設就是加瑪魯基蘭III家族成員)只在馬士達華時代收過九年的租金,過後便一直沒有收過任何租金;因為在人民黨和團結黨時代停了18年,從國陣時代開始至到現在這長達19年期間,租金是給菲國政府。

我卻很懷疑,既然菲國政府不再承認蘇祿王朝,它是基於什麽理由“代”收這筆租金?我國政府又是以什麽名堂付這筆錢給菲律賓?

再說,如果菲國政府未把租金轉交給蘇祿蘇丹後裔,其後裔怎會一點抗議都沒有呢?

以為租金由沙巴州政府繳付,原來是由聯邦直接支付。聯邦政府為何願意繳這筆錢呢?尤其是中止18年後,卻在國陣接過州政權後又開始繳。

關於這點,我想應該是敦馬的意思,而且聯邦應該是直接繳給蘇祿蘇丹後裔,而非如迪加巴拉斯說的交給菲國政府。

爲什麽?還不是可悲的兄弟情意結在作怪!

http://www.seehua.com/node/71747

Tuesday 26 March 2013

如何引渡菲恐怖分子主謀?

兩個星期前我就說了:擒賊先擒王,欲逮恐怖分子應該先逮其主謀才對。

自稱蘇祿蘇丹的加瑪魯基蘭III認為沙巴屬於蘇祿王朝,理直氣壯以入侵強佔方式來向大馬索土,等於自認他就是拿篤入侵事件的主謀。

當然還有一直替他出計謀的「蘇祿公主」Jacel Kiram。

只要先把這兩父女逮了,那些恐怖分子哪還敢作亂?

問題是,「蘇祿蘇丹」和「蘇祿公主」這兩人不在我國,而是在菲國的首都,要逮捕他們,就須先引渡他們。

今天,讀到總檢察長阿都甘尼表示將向菲政府申請引渡加瑪魯基蘭來馬面控的新聞。

在時間上,這則新聞顯然來得遲了點。

如果早點行動,那雙方就不會白白犧牲掉那麼多無辜的生命。

這麼說,是因為被捕的那八名恐怖分子,年紀最輕的竟然只有17歲,正式說來還未成年。

其中一人告訴法官,他們是被雇傭入侵,就是當雇傭兵。

眾所周知,菲律賓南部以蘇祿族人占最大多數,那裡環境貧窮,受雇當兵,對他們來說除了可以養家,也是“保家衛國”,那也不足奇。

但入侵我土,他們就成了恐怖分子。

說離題了。

說回總檢察長欲向菲國申請引渡加瑪魯基蘭,相信菲國不會輕易允許。

因為我想起了不久前,就在發生拿篤入侵事件前,有宗菲國120億比索(馬幣9億)投資欺詐案主謀Manuel Karingal Amalillo逃來了沙巴,菲國欲引渡他回菲國去,我國卻不允許。

原來,此人原名Mohammad Suffian Saaid,原本就是沙巴人,是首長慕沙的表甥(他母親和慕沙是表兄妹)。

根據指控,他在菲國成立Aman Future Group Philippines公司,欺騙了15,000名菲國投資者。

我方不讓菲國引渡此人,反而以“擁有假護照”罪名判他坐牢2年。

因此,如果我國欲引渡加瑪魯,菲國是不是也可以提出交換條件,先把這位Amalillo又名Suffian交出來,那才公平?

這件事,是外長阿尼化的工作。

但是,來自沙巴的外長是州首長慕沙的弟弟;即是說,那位Amalillo又名Suffian的騙子同樣也是他的表甥。

我方欲引渡菲恐怖分子主謀,菲國肯定也要引渡涉嫌欺詐該國公民高達120億比索的主謀作為交換條件。

可以說,在公在私,對慕沙或阿尼化都是一個頭痛的問題!

Monday 25 March 2013

拿篤入侵事件的謎團與真相


拿篤恐怖分子已逃至仙本那?

警方證實在仙本那逮捕到一名「軍官」級恐怖分子和他妻子,這名「軍官」的權力等同蘇祿「國防部長」。

這名「防長」叫阿米巴哈基蘭(Amir Bahar Hushin Kiram),40多歲,報導說他是加瑪魯基蘭的侄兒,是他另一胞弟伊斯邁基蘭的兒子。

如果阿米巴哈是帶領這批恐怖分子的「軍官」,那年邁的阿茲慕迪在此次的入侵行動又扮演什麽角色?

還是,阿米巴哈在仙本那發號施令,而阿茲慕迪則在拿篤當恐怖分子首領?

若以輩分來看,當叔伯的阿茲慕迪豈會聽侄兒的命令行事?似乎有些不可能。

若由老邁的阿茲慕迪在仙本那佈陣,年輕力壯的阿米巴哈則在拿篤作戰,聽起來那還比較合理。

不過,自始至終,整個拿篤事件給人的印象就是撲朔迷離,所以,再多一項不合理現象,那也司空見慣了。

無論如何,既然蘇祿“防長”已經落網,恐怖份子首領也已逃離我國,剩下的殘餘分子為何還不投降,難道他們還在“孤軍作戰”?

只怕他們已混入本地族群,警方要如何將他們揪出來?

兩個星期前向大家“預告”Ahmad Malandi @Mat Bom的事件,文章寄去報館時,相關段落被報館刪掉。

但在上週末的時候,媒體除了報導蘇祿“防長”夫婦在仙本那被捕新聞,也報導保安部隊在拿篤聯土局墾殖區逮捕了一名接應這些恐怖分子的本地人和其妻子。

警方拒絕透露這名本地人的身份,但記者推測他就是Ahmad Malandi @Mat Bom的兒子。

這也是本地報紙首次刊載Ahmad Malandi @Mat Bom的名字。

這名阿末究竟是誰呢?

根據網絡報導,他還是當地Sungai Nyamuk的巫統區部主席。

據說這位阿末因不滿聯土局佔據了他和家族耕種多年的土地,企圖以自製炸藥炸聯土局辦公室,因而得到Mat Bom外號。

在首相納吉安排下,阿末獲得聯土局撥與兩塊地段,每塊占地15英畝。

阿末的兒子叫Mohd Ali,他娶了一位蘇祿軍的女兒為妻。

對聯土局那樣的安排,阿里感到非常不滿,於是,他請求他的蘇祿軍親屬的幫忙。

事件的後來發展,就如大家在報上所讀到的一樣。

知道了故事的背景,對很多的謎團,就能一一迎刃而解。

比如說,為何菲國媒體當初的報導是,他們是因為獲得土地承諾而來(they had been promised land in Sabah)?

這也就解釋了為何他們一來就是在拿篤聯土局墾殖區上岸,而不是在其他地方,因為他們要的或者被承諾的就是那裡的土地。

然後,他們在與我方談判時,為何不要求見其他人,只要求見我國首相納吉?

這也就合理解釋為何我方剛開始時表現得“唯唯諾諾”,還說要保護對方的安全。

而且對方是入侵我土,有什麽需要那麼耐心的與對方進行“談判”?

他們原本只是要求聯土局的土地,後來卻演變成“索土”事件,要向我國索回整片的沙巴土地,那就變得無理取鬧了!

若要“索土”,也不是用這樣霸佔的方式吧!

我想應該是談判決裂了,乾脆一不做二不休,所以才從索取聯土局土地變成整片沙巴土地。

希山上週末說首相今天將宣佈成立皇委會以調查此次拿篤入侵事件,結果首相只是宣佈設立沙巴東部安全區。

拿篤入侵事件的真相,或就與沙巴人口劇增的真相一樣,成了一個公開的謎團。

http://malaysianinsider-malaysiakini.worldheritage.com.my/2013/02/felda-sulu/

Friday 22 March 2013

阿茲慕迪生死不明


軍方說,蘇祿恐怖分子首領阿茲慕迪已經在兩個星期前逃離我國,目前藏身在菲南島群之中。

他是如何從本州海域成功逃出?那就不得而知了。

其實,軍方上個星期已經公佈阿茲慕迪逃離,但警方并不承認,連加瑪魯基蘭III的發言人依吉拉尼也否認。

各方面也否認阿茲慕迪可能已被殲滅的說法。

若未被殲滅,以阿茲慕迪72歲“殘弱”之軀,在我方軍警重重包圍之下,還能躲在拿篤森林里打遊擊戰,那也太神奇了吧!

因此,唯一的解釋,便是他可能早已逃離回國去了。

當初希山說這些蘇祿軍都是一些殘弱老兵,可能就是想到其首領已達72歲高齡,哪想到人家“老當益壯”?

當事情剛發生時,我們顯然並不那麼認真看待,首相還說要“確保”他們的安全,可見我們真是太輕敵了。

這也難怪,畢竟我們也沒有“作戰”的經驗,還把對方當作abang adik呢!

兩周前,報紙刊登一張照片,說是阿茲慕迪本人,我懷疑媒體是不是認錯了人,因為照片中人根本不像72歲,與其他照片里的阿茲慕迪也不像。


還是,那是一張舊照?

我想像力豐富,就此想到,軍方為何肯定阿茲慕迪已經逃回鄰國?

也許阿茲慕迪還躲在村內,喬裝為當地村民,或已被匿藏了起來,軍方會不會也錯認了他?所以警方不認同軍方的說法?

誰知道?

就像上面幾張阿茲慕迪不同裝扮的照片,如果你在街上遇到,你只會當他是一名老人,你怎會想到他就是蘇祿恐怖分子的頭領?

http://andakjauhar.wordpress.com/2013/03/12/profail-pengganas-sulu/

Thursday 21 March 2013

蘇祿恐怖分子首領當過沙巴古達助理縣官

看到這個標題,會不會覺得難以置信?

是的,入侵我土的蘇祿恐怖分子首領阿茲穆迪基蘭II,即是那位自稱蘇丹的加瑪魯基蘭III的胞弟,曾在馬士達華時代在古達當過那兒的助理縣官。

我在上個月19日《「蘇祿王朝」是阿克占事件的翻版?》里就提過了。

昨天,在拉菲茲把此事爆出來後,今天上了本地報頭版。

如果沒記錯,我是在菲國的網站讀到這則消息,當時就覺得不可思議,一名菲國人,如何能夠當起本地助理縣官,現在卻又變成恐怖分子的首領?

這豈不證明,早在馬士達華時代,就已經有外來移民變公民事件發生?

而且這位移民公民還大喇喇當起官來,只是不知基於何因,退休後回到菲國去,如今卻以恐怖分子身份回來向我國“索土”,如此戲劇化,叫人匪夷所思。

為何本地媒體沒有發現?要等到在野的拉菲茲爆料才來大事報導?

如果他和馬士達華是一夥,那我相信他也是當年沙統重要黨員之一,沙統解散後,他有沒有加入巫統,像阿克占那樣?

關於這點,希望拉菲茲也查一查。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3/02/blog-post_19.html

一直在馬尼拉“遙控”拿篤事件的加瑪魯基蘭III也已經證實,阿茲穆迪的確曾經當過古達助理縣長,但否認他是大馬公民。

這就奇了,既然不是大馬公民,他又如何能夠在我國當官?

這麼說,他應該也享有并領取著我國的公務退休金了。

當局應該查一查,并立即取消資格。

如果恐怖分子的頭目可以是大馬公民,那其他成員若也持有大馬卡,那也不會令人意外了。

或者就是基於這個原因,八名被捉的恐怖分子昨天是以“涉及恐怖行為及向國家元首發動戰爭”的罪名被控。

值得注意的是,新聞提到這八名被告屬於蘇祿和巴夭族,大部份“不能口操流利或不懂馬來語”。

記得敦馬怎麼說嗎?他說他們都會馬來語,所以有資格當大馬公民呢!

先前提到阿克占,無獨有偶,這位仁兄也曾在前年自封蘇丹。

當年的「M計劃」他也有份,并曾在內按法令下被扣留兩年。

前年他為何無端端膽敢自封蘇丹?這個謎團至今依然未解。

兩個星期前,他又突然現身,以PEDIKA(沙巴大馬回教福利及宣教組織)主席身份促請這些恐怖分子趕快投降。

PEDIKA會員多是蘇祿族人,阿克占顯然欲與這些恐怖分子劃清界綫。

但,阿克占與這位恐怖分子首領是認識的。

這裡就有一張阿克占和阿茲穆迪還有沙菲宜部長的合照。

沙菲宜是我國鄉村部長,他也來自拿篤。

這或就解釋了,為何當初事件發生時,我們尊貴的部長領袖們個個都不緊張,沒想到這些人最後竟然來真的,我們的部長們才說要將他們全部殲滅。

還有一張更早的照片,我曾在前年2月23日一篇《「蘇祿蘇丹」退出巫統》用過。

大家請看圖中人物,阿克占就站在後面中間,坐在前左邊戴宋谷那位白衣人,是不是像足加瑪魯基蘭III?

若是,那也不出奇,如果阿克占認識阿茲穆迪基蘭II,那他自然也認識加瑪魯基蘭III,大家在一起拍照,自然也不奇怪了。

即是說,目前在馬尼拉“遙控”拿篤恐怖分子的加瑪魯基蘭III,他也曾在沙巴居留過,若說他也持有我國公民權,那也不會令人意外。

閉門一家親。

只是很令人不明白,爲什麽這些都認識的人,都在競相自認蘇祿蘇丹?

如今竟然還膽大包天,向“我國元首發動戰爭”。

還有什麽是我們不知道的嗎?希望拉菲茲趕快替我們查出來。

(想當蘇丹的人何其多。據說當年馬士達華也要脫離馬來西亞,然後自封沙巴蘇丹,所以後來才有聯邦支持的人民黨成立,以推翻馬士達華。這些都有在拙作《沙巴差一點獨立》里提到。)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0/04/blog-post_16.html

Wednesday 20 March 2013

「M計劃」是爲了平衡本州種族比例

首相在一年前宣佈成立沙巴非法移民調查皇委會,卻遲至半年前才正式成立。

皇委會在今年一月開始聽審,在進行了三輪聽證會後,卻因發生拿篤事件而宣佈取消本月原訂的第四和第五輪聽證會。

半年的任期轉眼將在明天(21日)屆滿,於是,政府不得不將皇委會任期延長半年,至9月21日為止。

如果沒有意外,第四輪聽證會將在4月15至20日繼續,到時會不會因大選或其他原因而展延?那就真的要到時候才知道了。

談到皇委會,就不能不再談到敦馬,畢竟如果不是因為他,就不會衍生今天移民嚴重氾濫的問題。

不止嚴重氾濫,他們還名正言順地當起了大馬公民。

這一切的發生,敦馬也不再否認,上週末,他再次承認,當年他確實有給菲國移民公民權,但他堅持他所做的一切是“光明正大”的(everything was above board )。

即是說,他不認為那是違法的行為。

若是光明正大,為何當時卻是在偷偷摸摸的情形下進行?

若是合法,為何當年涉及「M計劃」的官員後來都在內安法令下坐牢?

前天,又一當年因參與「M計劃」而在內安法令下被扣留的山打根前縣長哈斯納(Hassnar Ebrahim)現身,證實當年的前副內長梅格朱聶曾說:敦馬批准「M計劃」。

那也不奇怪,敦馬當時兼任內長,沒有上頭的指示,身為副手的梅格朱尼豈敢做這種犯法的事?

但他竟然對梅格朱尼的所作所為表示不知情。

既然他光明正大,何以當初極力反對成立調查皇委會?如今真相爆出來了,他就乾脆強詞奪理承認,絲毫不認為自己做錯。

他還以讚歎的語氣為這些菲南移民辯護,說他們自由進出我國邊境,是因為他們拒絕遵照在殖民政權時代所劃下的國家邊界(they refuse to abide by the border set by the colonial power)。

敦馬這些言行,真讓我懷疑他的腦袋是否清醒。

他忘了他曾當過大馬首相嗎?他忘了他是大馬人嗎?他到底是站在哪個立場說這些話啊!

還是,只要對方是回教徒會說馬來語,他就照收不誤,讓他們當大馬公民?

不久前,一名本土巫統領袖也學到敦馬的大言不慚,說爲了平衡本州種族比例的結構,讓這些外來移民取得公民權是有必要的。

這是多麼可悲而且可怕的想法啊!

不懂爲什麽我們的嘉達山杜順領袖對此荒謬的言論竟然保持緘默不語。

但是敦馬還要狡辯說,他的做法「合法」,在法律之下是被允許的;他反而將責任推給登記局官員,說可能是裡邊有害群之馬,把身份證也發給那些不符合資格的人。

在探訪駐紮在拿篤前綫的軍警時,敦馬還大言不慚說:我國一向對他們非常友善,可是這些菲南蘇祿人顯然不領情。

還說不管生死,都要將他們一網打盡。

博友小頑童說得對,如果不是因為敦馬當年引狼入室,種下禍根,我國的軍警根本就不用到拿篤去,還白白犧牲了十多條寶貴的生命。

敦馬是不是應該負這個責任?

Tuesday 19 March 2013

這筆賬,要好好和敦馬算一算


老實說,對敦馬偏激的種族主義言論,覺得我們已經沒有必要再去回應。

對一個已經80多歲的老人,你實在無法再改變他的想法看法,你只能憐憫他同情他。

大選將到,最近他忽然異常高調起來,到處走動,包括到拿篤前綫去,儼然回到他當首相時的那個模樣。

現任首相納吉都給他比了下去。

看似他在為納吉助選,但他更像在為自己campaign,難道他想在來屆大選再次上陣?

但是,既然當了22年的全民首相,何以現在開口閉口都和伊布拉欣一個模式?

週末的時候,他又為國家實行的種族政策辯護,說“人人都會幫助自己的種族,若在過程中犧牲掉其他種族也在所不惜”。

然後他說:馬來人有自卑心理,對自己的族別感到羞恥,因而不敢承認自己是馬來人。

哈!真有這回事嗎?我覺得他是在講自己呢!

他不是對自己的父種感到羞恥,所以才自稱自己是馬來人嗎?

幾年前,他還呼籲國內的印裔也放棄祖籍,當馬來人呢!

一個人的族別可以改變的嗎?相信唯有大馬才有這樣的奇事呢!

這不就叫「忘本」嗎?

自己忘本就好,何必叫別人也像他那樣忘本,背叛自己的祖宗呢?

不止背叛祖宗,在沙巴外來移民成為大馬公民事件上,他還恬不知恥地承認當年因為「同情外來人而發公民權」給他們。

敦馬此等同叛國的行為,該當何罪?

他還重複指責東姑當年也讓華人印度人成為大馬公民。

他說這些華人印度人不諳馬來語卻可以成為大馬公民,而這些鄰國移民懂馬來語,更有資格成為公民。

如此強詞奪理,根本是一派胡言!

照他這番邏輯,那就讓所有印尼人自動成為大馬公民好了,他們都自動符合了敦馬所謂成為大馬公民的條件啊!

或就乾脆讓印尼和大馬合併成一國好了,因為大家都說同一種語言和同一個宗教。

但可別混淆,菲南的蘇祿人有他們自己的語言,不完全和馬來語相同,為何當年也可輕易取得大馬卡成為大馬公民呢?

這筆賬,真的要好好和敦馬算一算。

Monday 18 March 2013

連大馬首富郭鶴年都不屑回國......


去年年底,郭鶴年在中國獲頒「經濟年度人物終身成就獎」,最近才在臉書看到當晚的頒獎典禮片段。

郭鶴年在發表感言時給了時下年輕人一些忠言,給我深刻印象的一句是:「成功也是失敗之母」。

爲什麽郭鶴年會這麼說?

他說那是他本人的經驗,我想,或是因為他看到很多人取得成功後就志得意滿,以為自己不可一世;但驕者必敗,這些人雖然取得了當下的成功,不消幾年卻又以失敗告終。

人生有起必有落,當下的成功,只是一時的成功,有多少人能夠保持終身不敗的記錄呢?

是的,驕者必敗,郭鶴年把古人說的「失敗是成功之母」倒置為「成功是失敗之母」,我想真是貼切不過了。

郭鶴年是大馬首富,他指的所謂成功,應該是指財富上的成功。

古言「富不過三代」,現在大概少見了,應該改為「富不過一代」才是。

說到財富,前陣子,報載郭鶴年是大馬首富,他的資產高達461億。

其實,郭鶴年多年以香港爲家,近年來更在中國大事發展,說他是大馬首富,似乎並不很恰當。

可能他還保留著大馬公民權吧,但他的財富,相信早就移往海外了吧!

他富可敵國,只要他點頭,不止中國,相信每個國家都樂於讓他當公民,為何我國卻會輕易把他忽略掉呢?這不也是人才外流嗎?

不止人才外流,我國可說是「人財兩失」呢!

試想想,郭鶴年只要把他的其中一項業務留在國內發展,可以給我國的GDP帶來多少的增長?

事實卻是,郭鶴年的旗下業務,近年來卻一件一件移往海外。

不,正確的說法是,郭鶴年被逼將旗下業務一件一件的轉手給NEP的朋黨們。

首相的人才機構,有沒有遊說郭鶴年再把業務搬回我國呢?

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我想,郭鶴年也不會再有那樣的意思了。

爲什麽我國經濟和財務狀況總是輸人一等?除了管理不當,我想就是給NEP害死。

國家財務管理不當,也是因為NEP所造成。

拿最典型的例子來說吧,在郭鶴年時代,我國糖價多年不獲准起價,未聞郭鶴年公司因而虧損,但當政黨朋黨接手過去後,糖價竟然在一年內起了五次,這有夠離譜嗎?

更離譜的是,政府竟然還要繼續津貼這家公司。

你說,這個國家如何能夠和人家比?

連大馬首富都不屑回國,我們還能說什麽?你能怪他嗎?

Friday 15 March 2013

擒賊先擒王:逮恐怖分子先逮基蘭III


將週二(12日)寫的《政府五年任期應該從大選日算起》寄去報館,分昨今兩天見報,但,報館卻將最後兩段刪掉,導致結尾上文不接下文。

被刪掉的兩段如下:

“偏偏這時發生了拿篤事件,這樣的巧合,加上剛開始時高官們表現得好整以暇,難免讓人相信這是一項"政治陰謀"。

大家可能也有在網上讀到關於當地居民Ahmad Malandi @Mat Bom的文章,報導指他兒子是此次拿篤事件的始作俑者,文章寫得相當有說服力,對拿篤事件的許多疑問,似乎也從這位阿末的故事版本找到答案,改天再和大家分享。”

這兩段很敏感嗎?個人覺得不會,爲什麽報館將它刪掉呢?

我只說首相要舉行大選,卻發生了拿篤事件。這段并沒什麽啊!

然後我說我找到了拿篤事件發生的起因,改天和大家分享當地居民Ahmad Malandi的故事。

難道是這段比較敏感?

Ahmad Malandi的故事只在網上流傳,報紙似乎完全沒有提到,可能報館也不想我寫,所以先把我這“預告”刪掉吧!

說到拿篤事件,今天在菲律賓網站讀到:該國昨天成功攔截從沙巴開往該國兩艘載有36人和軍火的船,并將這36人逮捕。

我很不解,這36人是如何從沙巴海岸“成功”逃離出海?他們如何逃過我國海軍的視線?

不止如此,昨天報紙也報導,至今至少已有8000菲律賓人逃離沙巴返回菲律賓。

在山打根,他們大喇喇從市區碼頭上船回國,根本沒有經過移民局官員的檢查。

他們進出我國領土是多麼的容易,就好像進出他們自己的國家;難怪沙巴外來移民會氾濫成災,因為根本沒有受到管制。

因此,拿篤的菲籍“恐怖分子”能夠輕易登岸,那更不足為奇了。

(我國現在稱他們為恐怖分子了!)

不是要馬後炮,沙巴東海岸的邊防工作做得太糟糕了吧!

自從發生了拿篤事件,竟也未提高警戒,繼續讓這些外來人進出自如,好如自家院子那樣。

說沙巴海岸綫太長不是理由,總有幾個讓他們比較容易潛入的點。

如果菲國都可以攔截到他們,為何我們做不到?

說回將被菲國提控的36名“恐怖分子”,我有點不明白菲國的做法。

古人都說: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

阿奎諾明知拿篤事件的背後主導人是自稱蘇丹的加瑪魯基蘭III以及做他發言人的“蘇祿公主”,爲什麽不先捉拿這兩人呢?

既然“蘇丹”都承認那些恐怖分子是他的蘇祿軍了,為何不先捉他呢?

捉了他,這些恐怖分子還敢作亂嗎?

說我國“養虎為患”一點也沒錯,恐怖分子首領,至今生死不明的蘇丹胞弟阿茲慕丁基蘭II,在馬士達華時代曾在古達當副縣官,即是說他也是大馬沙巴人,怎會搖身一變成為恐怖分子呢?

Thursday 14 March 2013

有人的地方就有宗教就有政治


梵蒂岡,求學時期曾經到過這個地方,它在意大利的羅馬,是全球領土最小和人口最少的一個國家;也是一個宗教領袖制的國家,它的元首就是教宗。

昨晚,梵蒂岡選出了新教宗。

當西斯汀教堂的煙囪連續冒了三天的黑煙後,昨晚終於開始冒出白煙,表示那115名樞機主教已經選出了一名新教宗,以替代在上個月請辭的教宗本篤16世。

看著黑煙變白,群眾歡呼的當兒,我卻在想,爲什麽環保分子沒有針對梵蒂岡這一連幾天冒出的濃濃黑煙造成的環境污染提出抗議?

當新教宗法蘭西走出來向聖彼得廣場上的群眾揮手問候的那刻,我雖感染了他們的歡欣,腦海卻浮起了教宗本篤16世轉身離去,那孤單落寞的身影。

教宗本篤是近600年來首個在位辭職的教宗,他退位的正式理由是因為老邁與健康問題,卻有報導說真實的原因是因為他厭倦教廷內鬥,不堪負荷而辭職。

就如丹布朗那部《天使與魔鬼》所寫的,梵蒂岡不斷傳出醜聞,爭權鬥利貪污腐敗,與一般黨國之政治鬥爭無異,甚至過無不及,讓學者出身的教宗本篤倍感無力。

此時,丹布朗那句「宗教有瑕疵,那是因為人類有瑕疵」,又在我腦海浮起。

The Church is flawed but only because Man is flawed.

是的,宗教本身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人類本身。

人性的貪婪,教人把持不住塵世間的誘惑,不因貧富性別學識階級而有所不同。

有多少人借宗教之名而謀私利,多少人沾宗教之光而行不義。

國內外不是發生過好幾宗宗教人士借宗教之名斂財騙色嗎?

有人的地方就有宗教,宗教也是人創造出來的。

有人的地方就有政治,不止是在政黨里,鄉團組織不能例外,宗教組織也不能例外。

可見個人修行是一回事,但在團體共事,又是另外一回事。

衷心欲為宗教服事者,不止要警惕自己時時明哲保身,還要不讓人所利用。

有感而發,說離題了。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world/2013-03/14/c_124457570.htm

Wednesday 13 March 2013

納吉:再給我多一些時間


沙巴非法移民調查皇委會任期獲得延長六個月。

剛剛在本月4日,皇委會展延了原訂在3月5至9日進行的第四輪聽證會,雖未透露原因,一般相信是因為拿篤事件。

人民感到不解,拿篤事件發生在東海岸,聽證會是在亞庇進行,皇委會害怕什麽?

害怕這些人會乘機博亂?

原該無懼無私的皇委會,竟然也向惡勢力低頭?

皇委會在去年9月21日正式成立,要在六個月內調查沙巴移民問題。

這六個月時間原將在本月21日到期,如今獲得延長六個月,即到9月21日才到期。

延長六個月,這是皇委會的決定,還是政府或納吉的決定?

爲什麽要延長那麼久?難道擔心拿篤事件餘波未了,聽證會將受到干擾?

不得不讓人覺得,延長皇委會調查時間,只是拿拿篤事件來當藉口。

畢竟在前幾次的聽證會,各證人所爆的料,樣樣都對國陣政府不利,尤其害怕影響來屆大選成績,當局怎不趕快喊停?

與其說延長,會不會最後不了了之,沒有下文?

情況就與PKFZ一樣,首相在三年前成立了一個超級特工隊,以徹查PKFZ的官商勾當,如今三年過去了,超級特工隊主席也退休了,卻什麽報告也沒有出來。

首相就是喜歡成立什麽什麽委員會,結果卻常常是雷聲大雨點小。

而且六個月後,那時候,將是國陣還是民聯做政府呢?

難道納吉又想和沙巴人民講條件:如果要知道聽證會調查結果,那就在來屆大選投國陣?

昨天晚上,首相就在TV3的直播節目這樣說:如果國陣繼續獲得委托,政府會在未來五年做得更好。

那過去五年還不夠嗎?

首相還說,在宣佈來屆大選前,他仍需要一點時間來向人民證明他的轉型計劃所帶來的成果。

他還有多少時間?

言下之意,轉型計劃若未成功,就不宣佈大選?

首相的轉型計劃,就是口水多過茶的ETP和GTP。

奇怪,不久前,依德里斯不是已經向大家出示證據,證明國家轉型計劃已經成功了嗎?

那首相還要證明什麽?

覺得首相已經語無倫次,因為接著他又說:“轉型計劃已經在過去4年里達到意料之外的成果。”

不覺得他的話自相矛盾嗎?

既已達到意料之外的成果,那你還要向人民證明什麽呢?

而且,你都不舉行大選,人民要如何給你新的委托?

首相這些談話,已經曝露了國陣政府的弱點和恐懼。

弱點就是,人民看不到轉型計劃所帶來的成果,所以首相需要加倍努力向人民證明。

也因為那樣,首相對來屆大選產生恐懼,因為他對贏取大選沒有信心。

如果首相有信心,他早就應該解散國會,向人民尋求一個新的委托。

畢竟他不是民選出來的首相,所以他應該儘快通過大選尋求人民的委托,求個心安理得。

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拖泥帶水。

Tuesday 12 March 2013

政府五年任期應該從大選日算起


看了報紙才知道,原來大家以為首相會在311作出重大宣佈,便是解散國會準備大選。

何以是311?因為“11”是首相喜歡的號碼。

昨天便是3月11日,日子已經過去,首相未作任何大選宣佈,大家的期待再次落空。

如果首相迷信數字,難道要等到下個月的11日?

如果以國會屆滿日4月28日爲準,那是有可能的。

但森美蘭州議會在3月27日屆滿,還有彭亨雪蘭莪柔佛馬六甲和霹靂都在4月28日前屆滿,除非州選和全國大選無需訂在同一日進行,那就沒關係。

即是說,州選舉將個別進行,上述這些州屬將先全國大選進行,首相或會以這些州選舉作為試金石,才來擬定全國大選策略。

相信納吉也知道這是一場不好打的仗,所以才會把大選拖到無可再拖,但這也無異把自己逼進死角,在無從選擇的情況下最後自動“被”解散。

林吉祥之前譏諷納吉成了非法首相,忘了自己五十步笑一百步,因為所有的民聯州議會也同樣已經屆滿,其實它們並不需要等首相解散國會啊!

砂拉越的州議會就不與國會同期,在巫統未進來沙巴前,本州也個別舉行州選,州議會也同樣不與國會同期。

因此,既然大家公認目前的政治氣候最利民聯,民聯州為何不率先舉行州選呢?不一定必須和全國大選一起啊!

談到國會和州議會的屆滿日期,如果不是因為“逾期”,我還不知道原來國州議會的期限是從第一次召開會議算起,而非從大選日算起。

其實這樣的算法是不恰當的,當然如果憲法里有這樣注明那就無話可說。

如現在這樣,國會隔了一個月又20天後才召開第一次會議,最遲召開會議的登加樓則在5月5日才召開第一次會議,所以就造成了國州各有各的屆滿日期,雖然大家的選舉日都在同一天,那不是很矛盾嗎?

較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從大選日算起五年,這樣就不會有故意拖延解散議會的情況出現。

當然發生這樣的事這還是頭一遭,之前的執政黨都選擇在對自己最有利的時候宣佈解散,納吉錯過了好幾次的黃道吉日,或者說,這應該是納吉最大的失策。

偏偏這時發生了拿篤事件,這樣的巧合,加上開始時高官們表現得好整以暇,難免讓人認為這是一件“政治陰謀”。

大家可能也有在網上讀到關於當地居民Ahmad Malandi @Mat Bom的文章,據說他是此次拿篤事件的始作俑者,文章寫得相當有說服力,我也在這片文章找到了我對拿篤事件許多疑問的答案,改天再和大家分享。

所以說,如果首相要借拿篤事件來“無限期”延長下屆大選日,那也是有可能的。

Monday 11 March 2013

大馬的性與政治(15):政治只有永遠的利益


政治真像一場兒戲。

上週末,當賽夫父親忽然向安華道歉,說兒子被人利用,誣衊安華雞奸他是項政治陰謀,我就覺得事有蹊蹺。

果然,今天這位父親就申請加入了公正黨。

需要如此畫蛇添足嗎?

公正黨主席是旺阿茲莎,安華是顧問,但眾所周知,安華等於是公正黨的de facto主席。

因此,賽夫父親阿茲蘭什麽政黨不加,偏偏就是加入公正黨,是不是很古怪?

他還說他一直是公正黨的基層支持者,還特別強調加入公正黨可以讓他與安華一同並肩作戰。

讀到這裡,我全身起了雞皮疙瘩。

賽夫父親若真支持安華,為何當初從未懷疑雞奸案2的發生?甚至去年在法庭作出判決後,還說要上訴?

這次高調宣佈加入公正黨,還希望兒子原諒他做這項決定,難道當中他又有甚麼難言之隱?

就算阿茲蘭衷心要向安華道歉,那也不必以入黨來“謝罪”吧!

因為那本來就是兒子的問題啊!

賽夫父親加入公正黨,就能教公正黨(民聯)在來屆大選增加選票,提高勝算嗎?我不那樣認為。

反之,一個處理不好,可能還會帶來反效果。

好如我現在對這件事充滿懷疑那樣,相信其他選民也會同樣覺得不可思議。

除非阿茲蘭可以出示兒子被人利用的證據。

不管劇本是誰寫的,總覺得這段是一大敗筆。

難道公正黨或安華本身不會對阿茲蘭起疑,也沒有從過去的例子汲取教訓?

萬一他是對方派來的“臥底”,那安華豈不又上了一次當?

老實說,民聯三個成員黨里,似乎唯公正黨產生最多問題,這也難怪,公正黨的黨員,許多都是過去的巫統黨員。

是的,政治本是這樣,永遠在分分合合;難怪有人說:政治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

父子亦不例外。

Friday 8 March 2013

大馬的性與政治(14):賽夫父親向安華道歉


隨著安華在去年的Sodomy 2已獲無罪釋放,以為不會再寫這個題材了。

沒想到世間變化無常,結案一年後,Sodomy 2又有了新的發展,那便是:賽夫的父親阿茲蘭忽然向安華道歉,說那是一項無中生有的政治陰謀。

萬能國啊萬能國,還有什麽神奇事是還未在這個國度里發生的呢?

而且,是巧合還是刻意安排,爲什麽選在這一天呢?

去年,賽夫父親不是說要上訴的嗎?何以突然來個大逆轉?太不尋常了!

這一天,除了是婦女三八節,也是五年前發生308的紀念日。

嚴格來說,我國國會和各州政府(除了砂拉越)都應該自動解散了。

恕我沒有這方面的法律知識,因為根據媒體報導,國會似乎還可以拖到四月才自動解散,而各州的自動解散日期又各異,媒體是怎麼算出來的呢?

而我們的首相,至今都沒有宣佈解散國會的意思,難道他打算如此無限期的做下去?

當然,首相可以拿拿篤事件做為拖延大選的藉口,但可以拖得多久?

其實,拖得愈久,對現今政府尤其是首相就愈不利,難道他不懂這個道理?

現在賽夫的父親又跑出來站在安華那邊,等於承認賽夫對安華的指責全是謊言,對納吉來說,何嘗不是另一個不利打擊?

說是另一個打擊,是之前先有迪巴後有巴拉現身對首相兩夫婦指名道姓,這樣的人身攻擊,首相兩夫婦竟然完全不當一回事,那不是很反常嗎?

如此反應,難免叫人相信迪巴和巴拉指責非無的放矢,這對首相來說就非常不妙。

爲什麽這些事每件都與他有關?

賽夫父親態度忽然來個180度大轉變,當然也是疑雲重重。

比如說,爲什麽只有他出來,賽夫是成人不是小孩,如果對安華的控訴是假的,那他也應該站出來澄清一切,那才能叫人信服。

畢竟,有沒有發生這種事,兩名當事人才最清楚,賽夫父親如何肯定是假的?而賽夫卻未出來說話?

賽夫父親說他兒子是被不負責任的特定單位所利用,甚至點名其中一人是Khairil Anas Jusoh,他就是納吉的特別助理,與賽夫合照的那位。

沒有別人的指使,首相的特別助理敢做這種事嗎?

誰會指使他做這種事,只要找出誰是既得利益者,幕後人物即呼之欲出。

這與迪巴和巴拉的情形是一樣的。

隨著賽夫父親忽然出來道歉,這件事應該不會僅到此為止,最起碼,總檢察長是否要告賽夫報假案,及安華反訴賽夫誹謗?

Thursday 7 March 2013

《孫子兵法》里沒有abang adik

一個多星期前,首相在激勵國陣成員黨成員時引用了《孫子兵法》,提醒大家要知道自己和對手的強弱點,才能夠「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來自《孫子兵法》的《謀攻篇》,裡邊說:「知己知彼,百戰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殆。」

意思是:對自己和敵方的實力有透徹的了解,就能長勝不敗;如果只了解己方而不了解敵方,戰勝率只有一半;如果對雙方的情況都不了解,那每戰就必輸。

他還以當年越戰為何美國會敗給越共為例,說那是因為美國不瞭解自己的位置,而越共則擅長打地下遊擊戰。

本來今天不想再寫「蘇祿軍入侵拿篤」課題了,但當讀到上述新聞,又無法避免地讓我想起上周,因為蘇祿軍舉起白旗,我方以為對方投降,結果導致我方兩名警員殉職。

這個情況,和《孫子兵法》的《虛實篇》說的很相似:

凡先處戰地而待敵者佚,後處戰地而趨戰者勞。故善戰者,致人而不致於人。

意思是:凡先到達戰地而等待敵人到來的占優勢,遲來到戰地倉促應戰的辛勞。因此,善於作戰者,必定是調動敵人而非為敵人所調動。

就如我先前說的,這些所謂的蘇祿軍,其實有些老早就是這裡的居民,是持有雙重國籍者,他們對那裡的地勢,肯定比我方的軍警們熟悉,單是這點,他們就占優勢了。

可能就是那樣,所以我方才輕易受騙。

兵不厭詐,我方也太過容易相信對方了。

今天中午讀到蘇丹基蘭III籲求雙方停火的報導,我第一個浮起的念頭卻是:難道這又是對方在耍詐?

既然兵不厭詐,誰知道這次他是來真的還是假的?

從網站圖片看到,這位蘇丹之前不是和我國領袖們abang adik,親密得很,去年還專程前來出席森美蘭蘇丹女兒的婚禮,怎麼轉一個身,竟想用武力向我國索土又索賠?

Wednesday 6 March 2013

敦馬:不是每個人會背叛這個國家..........


全國總警長伊斯邁奧瑪證實,軍警今早與入侵者駁火,并相信已經襲斃一人?

覺得這句子有語病,也模棱兩可。既已「證實」,何又不肯定的「相信」?

那究竟有沒有人被擊斃呢?「相信」有吧!

兩方所報的死傷人數各異,眾說紛紜,正確數字如何,未到最後,誰也不敢說。

是的,未到最後,事情仍然充滿變數。

我方宣佈「蘇祿行動」結束,改以「主權行動」替代,繼續搜查在逃的蘇祿軍成員。

前天敦馬就改稱這些武裝分子為遊擊隊了,這些人相信比我方軍警“身經百戰”,要襲擊他們,恐怕不是易事。

據說在敦馬時代,我方就允許他們在本州進行軍事訓練。

如果此說屬實的話,那我們真的是養虎為患了!

昨天,我們的部長也改稱他們為恐怖分子。

是的,如果我方一早就認真看待,不低估對方實力,事情可能就不需要拖那麼久。

那些逃脫的蘇祿軍,若喬裝為當地村民,我軍可辨別得出?

若說此次事件禍首就是當年的「M計劃」,相信亦不為過。

因為有當地村民認出說,之前被擊斃的蘇祿軍人被發現持有大馬卡。

這些蘇祿軍成員,若在當地出入自如,自然比我方軍警更熟悉地形。

相比之下,敵方豈不比我方更占優勢?

而「M計劃」的幕後推手,便是不打自招的敦馬。

此次他依然大言不慚,竟然辯說“我們一直都有在吸引外人移民來大馬,并成為公民,但我們不知道他們會不會忠於國家。”

“我們接受他們成為公民,他們可能會背叛國家,但不是每個人都會背叛國家.....。”

你看他說的是什麽廢話?

言下之意,難道敦馬知道這些武裝分子其實也是我國公民?

他們如何成為我國公民?當然是拜當年的「M計劃」所賜。

這個「M計劃」,就嚴重背叛了沙巴的大馬公民,如今留下後患無窮。

而敦馬讓他們成為我國公民的舉措,他卻仍然認為理所當然沒有錯。

如果沒錯,爲什麽當年涉及發藍色身份證的官民們,後來都在內安法令下被扣,包括前年自封蘇丹的那位阿克占?

上周,一位馬來婦女也供認曾在90年代協助派發上千張身份證給非法移民,以推翻當年的團結黨政府,她自己後來也因此被扣留了兩年。

如果這些人是以正當手法為非法移民取得大馬卡,何以又因此而被扣?

而真正的幕後指使者,如今卻依然逍遙法外?

還認為自己的行為合理也合法?

應該要怎麼稱呼他?一個愛國的賣國賊?

Tuesday 5 March 2013

軍人終於和警方聯手出擊......


終於讀到“軍人正式加入警方同抗敵”的新聞。

但防長阿末扎希的說法有點怪異,他說“軍方將全面配合警方”,這是否意味仍由警方來做主導,軍隊只是配合行事而已?

可能我國沒有“作戰”經驗吧,今早打開電腦,就讀到首相文告的新聞。

首相的文告在7.30am發出,告知人民我國保安部隊在今早7時展開對蘇祿軍的襲擊。

我不相信這項襲擊行動在短短半小時內就結束,但為何首相那麼迫不及待地公告天下我軍行動,難道不怕敵方知悉我軍的行蹤嗎?

通常不是等行動結束後才來對外報告結果的嗎?

而且,爲什麽不是防長而是由首相來發文告?

襲擊行動結果如何?

總警長伊斯邁奧瑪宣佈:蘇祿軍已被軍警一舉殲滅,沒有軍警在此次的襲擊行動中身亡。

另有消息稱蘇祿軍有31人死亡,百多人遭警方逮捕。

如此說來,應該沒有蘇祿軍匿藏在該區了吧?

但報導又說,蘇祿軍仍然拒絕投降。

根據菲律賓報紙新聞,蘇丹基蘭弟弟阿茲穆迪卻通過其發言人說,蘇祿軍沒有人傷亡。

到底誰是誰非?

遠在幾百里外的首府亞庇,同樣也風聲鶴唳、草木皆兵。

不知誰傳出消息說,Sepangar那裡已經有蘇祿人伺機出動。

這些人不是想從Sepangar上岸,而是早已匿居該地多年的蘇祿族人。

我覺得這個可能性不大,純屬謠言。

這些過來沙巴討生活的蘇祿族人,在他們自家已經夠苦了,來這裡自然也想安居樂業,何必惹是生非?

但居安要思危,很多亞庇居民紛紛搶購日常用品,那也無可厚非。

但看到很多人把很多不知是真是假的新聞在fb亂傳亂發,甚至連蘇丹照片也張冠李戴,唯恐天下不亂,覺得那就不必。

這事件也拖得太久了,如果一開始我方不要那麼拖泥帶水,相信事情就可以更早完結。

當然現在說這些都是事後孔明,其實我在這些事情一開始時就已不斷地在提了。

我方對此事件的異常反應,你怎能怪人民懷疑政府?

相信我方顧慮太多,以致婆婆媽媽,而且看不到外交部國防部內政部有任何溝通跡象,似乎都想把球踢給對方。

加上首相表現得事不關己,難免引起人們懷疑這究竟是不是在做戲。

博友zeus在他的博里就提到,當首相針對此事開口時,報紙的標題是《Najib breaks silence》!這樣的標題夠諷刺吧!

http://zeusleaveolympus.blogspot.com/2013/03/blog-post.html

國家大事,一國之首,竟然要過了三個星期後才來表示對事情的關心,這也拖得太久了吧!

那三個星期期間,難道首相都在運籌帷幄麽?

這些蘇祿軍如何得以闖過我國重重邊防?何以一進來就要求見首相?為何選擇在聯土局墾殖區駐紮?為何聲稱這裡是他們的土地?我方遲遲不敢行動,自然引起疑點重重。

首相有為自己辯護,在今早發表的文告,他說那是因為政府不想流血事件發生,但當對方導致我方警員遭到殺害的時候,我方才不得不發動攻勢,以維護國家尊嚴云云。

如果這是一場賭局,這個賭注也下得太大了吧!

Monday 4 March 2013

坐亞航去“打仗”?

我們的軍隊坐亞航去“打仗”?

看到東尼上載的照片,一批軍人在LCCT等著上亞航飛機來沙巴,讓人看傻了眼。

難道我們沒有軍機,竟然要租用亞航載送?

給敵方看到,怕要笑死人了。

敦馬開口,他說:現在是政府必須採取強硬行動對付這些蘇洛軍的時候了。

他承認政府之前低估了這些人的勢力。

還記得內長希山說甚麼?他說這些人又老又營養不良,不是什麽武裝分子或暴徒,所以我們必須理智的處理,以避免發生流血事件......。

我們也太輕敵了吧!

上周還讀到納吉談甚麼《孫子兵法》,說要「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可見我們不知己也不知彼,才會弄到如此狼狽的局勢。

敦馬還作出解釋,為何在事情剛發生時不即刻採取行動,原因很簡單,因為“他們是回教徒”。

就是我早先說的患上「兄弟情意結」,問題是利字當頭,人家才不跟你什麽情意結。

教我想起當年越南難民欲在半島上岸時,當時是首相的敦馬竟說要“shoot”他們,格殺勿論。

同樣是人,爲什麽受到如此天地之別的對待?

敦馬這種狹窄的宗教種族主義的思想,如今是不是害人不淺,而且也害人害己?

這不是當初他自己一手造出來的結果嗎?

這些人,據說並非首次在沙巴登岸,有者甚至持有大馬卡,是雙重國籍者。

他們如何擁有雙重國籍?還不是「Project M」造出來的結果?

如今鬧出了這麼大件事,敦馬是不是要負最大的責任?

至於為何是由警方而不是軍隊來對付對方,敦馬解釋道:軍隊處理來自外界的威脅,內部威脅則由警方處理。

何以說這是來自內部的威脅?有沒有搞錯?這些武裝分子不是從菲國登陸我岸嗎?何以第一綫和第二綫防衛都沒有做好,結果白白犧牲了我方的警方人員?

對方持有軍事武器,警方哪是他們的對手?

敦馬的解釋可真荒謬呢!

首相還談什麽《孫子兵法》?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只好鬧笑話。

在黃燕燕在硬撐沙巴很安全沒有危險的同時,原訂明天繼續開審的非法移民皇委會,宣佈因拿篤局勢而將聽證會暫時展延。

我想,對那些反對成立皇委會調查的人來說,可能得償所願。

接下來,希望不要聽到選委會也宣佈由於局勢不安而同樣展延大選。

所以,你不能不懷疑民間流傳的「陰謀論」,有些人爲了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甚至犧牲人命也在所不惜,那是有可能的。

如今玩出火來了,要如何來收拾當前這個殘局?

Friday 1 March 2013

前首長哈里士建議賠2億


終於“開戰”了!

根據本地媒體報導,我方有兩名警員殉職,對方則有10人死亡。

報導說那是今早六時發生的事情。

內長希山則在其推特說:大馬保安部隊是在今早10時被人開槍。

然後他證實道:我方沒有開到一次槍。

被人開了槍我方竟然沒有還擊?有沒有搞錯?這很不尋常呢!

內長想證明什麽?我方慈悲為懷?我方是被逼的?

際此時刻,內長還說這等話,是無濟於事的;而且,誰會相信這種廢話?

兩名警員被打死,我方竟然沒有還擊,還在那裡祈禱?

我方若沒有開槍,對方怎會有10人死亡?難道他們自相殘殺?

說這種話,我真懷疑我們高官腦袋是不是有問題。

對方強行入侵我土又拒絕離開,還諸多要求,我方也給他們這麼多天的時間,可說早已仁至義盡,事件也嚴重影響了該地民生問題,實在沒有義務再拖延下去。

就算是動武,我們也沒有錯啊!

內長在對付自己人民集會的時候可以那麼果斷,何以對付這些外人時卻變得那麼婆婆媽媽?

這些人誓死不離,除非我方滿足他們的要求。

他們的要求是什麽?除了“索土”還有“索賠”。

當年被百林團結黨推翻的前首長哈里士忽然跑出來建議:為一勞永逸,支付2億馬幣當賠償給蘇祿蘇丹後裔。

這兩億元是如何算出來的?

哈里士說:這筆數也不過是沙巴邊防保衛的每月開銷。言下之意,2億元不算多,就當是其中一個月的邊防保衛開銷好了。

他還建議我國在菲南的棉蘭莪島推行類似聯土局墾殖區的計劃,好讓蘇祿蘇丹後裔和當地人民受益。

難道哈里士腦袋也有問題嗎?菲南棉蘭莪島又不是我土,我們有什麽權力在菲國的土地上推行墾殖計劃?

他還說不要與這批入侵拿篤的人士周旋,應該直接與蘇祿蘇丹後裔磋商才是。

那誰才是蘇祿蘇丹的後裔?

現在已經有好幾位自稱是蘇祿蘇丹的合法繼承人了,不排除陸續有來,要如何鑒定?

最新消息:武裝分子10人投降,菲國宣佈蘇祿軍與大馬軍警人員駁火事件落幕。

http://globalnation.inquirer.net/66079/sabah-standoff-over-malaysian-env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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