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是智慧的时代,也是愚蠢的时代; 是信任的年代,也是怀疑的年代; 是光明的季节,也是黑暗的季节; 是充满希望的春天,也是让人绝望的冬天; 我们的前途充满了一切,但甚麽也没有; 我们一直走向天堂,也一直走向地狱.......
Monday, 27 August 2012
國會議員破產需由議長做決定?
今天讀到的新聞,是沙巴選委會主席針對納閩國會議員被判破產一事發言。
首先很不解,納閩早在哈里士時代就拱手讓給聯邦發展去了,它現在是聯邦直轄區,早已不屬於沙巴。
為何不是聯邦選委會主席,而是由沙巴選委會主席針對納閩國會議員的身份給意見?
然後,這位州選委會主席竟說,這位破產YB目前依然是納閩區的國會議員,直至國會議長作出決定為止。
我以為一旦法庭宣佈破產,破產者的所有資產就應該從那天完全被凍結;何以這位YB的破產地位還要等國會議長決定後才生效?
國會議長的權力會比法庭大嗎?
上星期,國會議長班迪卡受詢時則說,他還未收到納閩YB破產的通知。
如果議長一直未收到有關通知,或不作出任何決定,那是不是表示,這位國會議員可以一直當下去?
總有一個期限的吧?
更荒謬的是,當被問及這位國會議員可否在來屆大選上陣時,州選委會主席竟然說:這是由國陣和巫統來決定。
我覺得他應該給一個更正確和更肯定的答案,那便是,破產者根本不可參選。
不是嗎?一個錢財道德有問題的人,他如何可以當人民的代議士?
他自己的品格都有問題了,他還能夠有什麽說服力?他又如何能夠為人民爭取什麽?
根據報導,這位納閩國會議員是因拖欠及無法償還1600萬貸款而被判破產。
有關project後來由納閩機構接管。
這其中有沒有利益衝突呢?
因為這位YB也身兼納閩機構主席。
除此之外,他也是國陣納閩區主席、巫統納閩區部宣傳主任和多家官聯機構董事。
可惜媒體沒有深入報導,這1600萬是在他成為國會議員之前還是之後,以及是如何欠下的。
如果是在之前,難道國陣沒有先查清楚他的背景嗎?
如果是在之後,他是否利用他當YB的身份而取得貸款呢?
我也意外發現,貸款給這位YB的是我以前待過的那家銀行。
覺得這家銀行在處理貸款方面比以前專業多了。
記得以前,這些所謂的政治貸款,當這些YB仍然在朝得意時,銀行都不敢向對方採取行動,往往要等到對方“下臺”後,銀行才敢向對方要求還錢。
很多時候,等到對方下臺,那都已經太遲了。
而這次,銀行敢向一名仍然在朝的YB採取行動,甚至申請判對方入窮籍,可以有兩個意思。
一是這位YB可能已經“失寵”了。
二是銀行辦事不再受到政治上的影響。
這是一個有趣的YB破產故事,無獨有三,納閩前兩任國會議員也曾被判入窮籍或面對CBT。
讓我們耐心等看後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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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omments:
司法听从立法,立法听从行政,行政听从内阁,内阁听从国阵,国阵听从巫统,巫统听从主席。还是巫统主席大。这些是违反宪法。
议长这么有权势,为何霹雳州政变前,议长竟然无权悬空州议员。
这种事在我们的国家屡出不鲜,没听反对党出声,看来人民已经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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