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4 August 2012

ATM爆竊:銀行咎由自取


曾幾何時,銀行開始外包(outsourced)ATM進款的工作給保安公司?

也許你不覺得有什麽不妥,但在我那個年代,ATM的進款工作是由銀行的chief cashier自己做的。

何謂進款工作?就是當ATM里的紙鈔快提完前,由銀行的cashier負責定時填補的工作。

畢竟事關錢財,在進款的當兒,還需要有兩位officers在場監督及簽名。

但不知道從幾時開始,銀行竟然將這樣嚴謹的工作放心交給保安公司去做。

據說這樣可以減少銀行開支。

二是有什麽差錯,保安公司會負責。

但恰當嗎?

每當我到ATM提款,看到那樣的情景,所心生的疑問。

比如說,這些保安員的專業素質,銀行可會放心?

還是,銀行就是抱著一個心態,反正出了問題有保險會賠嘛!

最近讀到半島接二連三發生ATM爆竊案,有者甚至動用炸藥來炸,已經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

以前的ATM爆竊案,多是發生在銀行範圍內;最近的爆竊案,卻多是安置在購物中心內的ATM。

我心裡想,應該是對ATM系統或銀行操作熟悉者,才會打ATM的主意。

果然,警方後來抓到了幾位嫌犯,都是保安公司里的保安人員和保安公司的技術人員。

警方說,他們是“利用職務便利,掌握銀行資料,包括閉路電視是否有操作、如何在不觸動警鈴系統下撬開ATM”等等。

由此可見,銀行將ATM進款的工作交給保安公司去做,是否太大意了?

這就等同將銀行的保安系統曝露給外人,這太危險了吧!

所以,這些ATM爆竊案,是不是銀行本身咎由自取?

將錢財事務外包給保安人員去做,不就等同引狼入室嗎?

既然知道了這些爆竊案的因由,是不是還要外包呢?

國行或者應該插手此事,銀行也不好唯利是圖了。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这些保安公司所聘请的保安人员一班底薪都很低(有的在500元或以下)。现在的生活费这么高,一但钱不够用,他们还不打歪主意。我公司的保安也是外包,也试过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公司为了省钱都开只眼闭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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