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到“敦馬抨擊沙巴外來移民課題被政治化”的報導,叫我覺得好滑稽。
敦馬知不知道他在說什麽?
這本來就是一個具有政治目的的政治陰謀。
眾所周知,本州馬來人口原本不多,如果不是爲了增加本州馬來人口,敦馬會讓這些非法移民湧入并取得公民權嗎?
而增加本州馬來人口的目的,還不是爲了提高國陣大選的勝算?
敦馬還扭曲了一項事實,說這些外來移民已在本州居住了幾十年以上。
當然現在算回頭,部份的確已經住了幾十年,也在本州生了好多代。
他沒有說的是,這些外來移民是偷渡進來的,他們不需住上幾十年,就能取得大馬卡。
所以你看,罵別人是種族主義者,自己才是典型的種族主義者。
只有一個種族主義者,才容納不了他人,而一直要強迫別人跟他改教改語言,好與他同族同教同母語。
今天不談這些,今天要談另一個荒謬課題。
但當問及吉蘭丹從2002年就開始向聯邦追討石油稅,為何政府在10年後才考慮歸還石油稅給吉蘭丹時,納茲里就無法回答,叫媒體自己去問首相。
其實,媒體應該追問另兩個問題:
1. 彭亨不是產油州,爲什麽也包括在內?
2. 登加樓原先也獲得石油稅,爲什麽在回教黨贏取州政權後,就不再獲得石油稅?
其實,我覺得問題原本就不存在,因為根據1974年石油法令,國油須從石油所得收入繳付5%給各產油州,包括東馬兩州在內。
如果有問題,爲什麽登加樓在落入回教黨前還能夠獲取石油稅?
登加樓308後再由國陣獲得政權,登加樓也重新獲得有關收益,據知卻被轉為1MDB資金,那是題外話。
還有沙砂兩州也根據石油法令取得石油收益,為何也沒有問題?
(至於沙巴政權在落入團結黨期間,國油有沒有停付石油稅,則無從考查。)
問題會出現,是因為首相納吉自己詮釋說,如果油井是在該州離岸三海哩外開採,該州就不能追討有關稅款。
石油法令究竟有沒有這樣指明呢?
我相信沒有。
拉沙里是當年石油法令的起草人之一,他也是國油前主席,因此,此事他應該最清楚。
他也一直強調,根據石油法令,吉蘭丹有權取得石油稅。
針對首相成立特別委員會以探討此事,今天讀到報導說,他願意就此事提供意見。
他說,石油稅是國油和各產油州的事,并沒有涉及聯邦,只要國油願意付款,問題就可以解決。
那為何國油不付款給吉蘭丹?為何聯邦要插手?那可要問國油和聯邦政府才知道了。
我還想看看,假設來屆大選,沙巴再次落入非國陣手裡,而國陣還是贏了聯邦,那國陣會不會以對付吉蘭丹的手段來對付沙巴,指示國油停付石油稅給沙巴?
這是一個假設性問題,但不排除它會發生。
1 comment:
you know ,what is eat bana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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