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星報》讀到:議長班迪卡阿敏說,已被宣判破產的納閩國會議員尤索夫馬哈將保留其議員資格,因為他(班迪卡)沒有接到有關他破產的通知。
班迪卡說,他只從媒體得知這件事情,但他需要有關當局的證實。
他說,他相信尤索夫必會設法解決這件事情。
尤索夫是在本月7日被納閩高庭宣判破產,破產通告經在14日見報,今天已經是28日,何以報窮局不是在第一時間,反而至今未能以書面通知國會議長?那就不得而知了。
如我昨天提的,如果國會議長一直沒有收到有關破產通知,那尤索夫馬哈的國會議員職是否就可以一直當下去,直至國會解散為止?
從法庭宣佈破產至今已經三個星期,理應由法庭還是報窮司通知國會?
無論是誰,也太沒有效率了吧。
無論如何,且看這位YB會不會在九月的國會出現。
http://thestar.com.my/news/story.asp?file=/2012/8/28/nation/20120828104256&sec=nation
1 comment:
如果是反对党议员,效率肯定会比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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