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7 June 2012

華印裔住上七代也可當土著


今年二月,首相宣佈國內泰裔享有與土著同等地位。

當時就很困惑,如果泰裔可享有與土著同等地位,那華裔印裔是否也可享有與土著同等地位?

兩周前,納茲里再次強調,國內泰裔土著享有與其他土著一樣的權利。

劉永山因此提出質疑,立即引起黃冠文和王孫文的抨擊。

對半島人物不是很熟悉,先在這裡記錄一下,如果有錯請幫忙更正。

劉永山是民行黨雪州議員,黃冠文是馬華雪州聯委會秘書,王孫文是馬華吉打聯委會副主席。

對他們的政黨背景沒有興趣,這裡要討論的問題是:

如果泰裔可享有與土著同等地位,那華裔印裔是否也可享有與土著同等地位?

爲什麽要有土著非土著之分?當然是因為有所謂的“特權”或“特別地位”在作祟。

劉永山因此在推特里提出:如果泰國人可以成為土著,那麼沙巴的菲律宾人、南馬的新加坡人、還有來自蘇門答臘爪哇加里曼丹的印尼人都是馬來西亞土著。

黃冠文譴責劉永山蓄意挑起種族情緒,說泰裔在我國已有十多代的歷史,他們是玻璃市及吉打州土生土長,在玻吉州分割给馬來亞時,他們世世代代早已在那里生活。

王孫文則說:

泰裔在英國與暹羅在1909年簽署協議,將玻璃市、吉打、登嘉樓及吉蘭丹4州交由英國政府看管前,早已在我國定居。

大馬泰裔地位不能與如沙巴的菲律賓人、南馬的新加坡人等作為相同並論,而且泰裔居住馬來西亞 土地的歷史超越華裔,今日的泰裔後代在大馬已超過七代,而華裔僅有五代之久。

根據黃冠文和王孫文的解釋,泰裔能獲得土著地位,是因為他們在我國居住,已有超過七代的歷史。

照這樣的邏輯,那些已在國內住上七代以上的華印裔,也夠資格當土著吧!

但別忘了,根據聯邦憲法,土著的定義並非如此,若要將泰裔也列為土著,那首先要做的是不是要先修憲?

可以說,首相在今年二月所做的宣佈可能是“違憲”的。

但是,我國憲法對土著的定義,竟然有三個不同的詮釋。

根據憲法第160和161條文,半島、沙巴和砂拉越對土著的詮釋是不一樣的。

Peninsular Malaysia: "If one of the parents is Muslim Malay as stated in Article 160 (2) Federal Constitution of Malaysia; thus the child is considered as a Bumiputra"

Sabah:"If a father is a Muslim Malay or indigenous native of Sabah as stated in Article 160A (6)(a) Federal Constitution of Malaysia; thus his child is considered as a Bumiputra"

Sarawak:"If both of the parent are indigenous natives of Sarawak as stated in Article 160A (6)(b) Federal Constitution of Malaysia; thus their child is considered as a Bumiputra" .

在半島,只要其中一位家長是馬來回教徒,孩子就是土著(bumiputra)。

在沙巴,只有父親是馬來回教徒或是沙巴原住民,那他的孩子才算是土著。

在砂拉越,父母親必須雙雙都是砂拉越的原住民,他們的孩子才能算是土著。

根據這樣的詮釋,半島泰裔的其中一名家長必須是馬來回教徒,那他才可以被列為土著。

不過,如果他們已經是回教徒,那他們就已經自動是“馬來人”了。

因為在第160(2)條文里,“馬來人”的定義是:

信奉回教、習慣講馬來話和依照馬來習俗生活。

就算你是一名華人,你若成為回教徒,你就“符合”上述條件,你就是馬來人。

所以敦馬不是有呼籲過國內的印裔回教徒放棄祖籍當馬來人嗎?

另一矛盾是,在半島,只有馬來人被當成土著,憲法只把東馬兩州的原住民列為土著,完全忽略了半島的原住民。

已經過了半世紀,半島原住民爲什麽沒有提出抗議?也沒有法律人士替他們爭取,這點我就感到不明了。

言歸正傳,回到原先的問題:如果泰裔可享有與土著同等地位,那華裔印裔是否也可享有與土著同等地位?

答案是:你只要信奉回教就能列為土著。

當然在東馬兩州,情況又稍微不一樣。

那半島的泰裔是回教徒還是佛教徒呢?

若他們原本就是回教徒,那根本就不成議題。

若是佛教徒,那就要感謝首相的大慈大悲了。

9 comments:

A Malaccan said...

In that case what about the Malacca Baba and Portugise settlement people. The Baba in Malacca I think are more than SEVEN generations. So can the MCA heroes tell us are this Baba also BUMIPUTRA ?

· 康華 · said...

Malaccan, you are right, we are all bumiputras already by that definition.

anakmalaysia said...

Poor MCA suckers, morons !

Alex Hiew said...

若要真正落实一个大马的理念,早就该摈弃土著和非土著之分,更不该以肤色,种族和信仰来作衡量,或许首相还没领悟到佛里的大慈大悲这一点吧!

zeus said...

康华大哥,我之前也写了一篇文章,来探讨纳吉的宣布是否有违宪
http://zeusleaveolympus.blogspot.com/2012/03/blog-post_03.html

其实何必争议那些“技术上”是否是土著的问题,主要原因是政府利用独立前的马来人“特殊地位”,大作文章,无限上纲。最后和朋党主义合拼,变成活生生的歧视政策。。。

· 康華 · said...

zeus,

你的文章寫得很好,讀得很“過癮”。

我覺得就算“違憲”,國陣也會“修憲”以解決問題,但何以民聯對此課題緘默,我就感到不解。

可能這些泰裔都是回教徒,那就符合憲法里對馬來人的定義,那就不“違憲”了。

zeus said...

谢谢康华大哥的称赞。。。

没错,国阵可以修宪,但至少要从议会上动手呀。。。就算最后真的2/3通过,马来统治者点头通过,至少在议会上闹了一下。那时我们至少可以看到马华民政之流的表态、马来社会也可以看下巫统和回教党、公正党的表态、辩论时的理由等,那怕最后晚上加时通过也好,至少也是以合理的议会方法通过。

但现在问题是纳吉喜欢喜欢就宣布,他以为自己“朕既国家”吗?

觉得高官这么多愚蠢的言论,就是把国家当作自己的,会这样把国家当作自己,就是完全不尊重法治宪法,而实施人治。

君不见纳吉喜欢喜欢就宣布承认拉曼大学学科,而不需要给予任何解释,也不需要和教育部讨论相关“技术问题”。那些马华之流还高呼万岁。唉~

· 康華 · said...

zeus,

以前我們當前首相無能,現在這個不止無能,而且笨,卻又喜歡製造一大堆數字假相來騙人民騙自己。看不到國家的一點希望.....。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zeus said...

jib哥一直以来都是靠着死鬼老窦的庇护上位,从来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他,怎么可能可以和风口浪尖的老马相比?

骗人数字、亲民、包罗万象的1马口号、年轻化的政治show,9成是外国军师教的。试图以纳吉个人魅力,和贪污的巫统切割开来。让人有种,“纳吉是好人,只是巫统烂而已,所以我们要支持他,方可改革巫统/国阵”的感觉。。。
幸好网络普及,否则有很多将会被这些阴谋给骗掉~

惨的是,国家将亡时,老百姓都会成为暴君垫尸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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