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6 February 2025

一罪不二审

又一宗撤控案件,这次是1MDB对纳吉继子里扎的2.48亿美元民事诉讼案。

其实,当时我就很纳闷,里扎不是在2020年一宗也是涉及2.48亿美元的5项洗钱控罪获判DNAA了吗?作为赔偿和撤销协议,被告须交出估计达1.8亿美元,位于英美的三件物业、电影作品和现金;之前已经从其电影公司红岩(Red Granite)充公了5700万美元。

可是,为何在2021又跑出一宗里扎涉嫌挪用2.48亿美元的民事诉讼?所以当时我才会问,里扎是不是没有归还2.48亿美元的资产与现金,所以1MDB提出诉讼(请看《里扎有没有归还2.48亿美元资产与现金?》20250116)?

昨天,1MDB及其三家子公司代表律师拉宾德拉(Rabindra S Nathan)向高庭法官拉惹阿末莫札努丁(Raja Ahmad Mohzanuddin Shah Raja Mohzan)表示,已接获指示撤回对被告所有的诉讼,里扎代表律师沙菲宜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官定在本周五(28/2)作出裁决。

自2023年开审以来,控方只传召了三名证人作证,包括1MDB前法律顾问吕爱霜及前CEO沙鲁。

里扎在答辩书辩称,电影制作的资金来自沙地王室或向IPIC贷款,没有挪用1MDB的钱。

里扎另一代表律师法汉(沙菲宜儿子)向媒体透露,根据反贪会特别行动组主任占里(Zamri Zainul Abidin)的证词,被告已向总检察署提交申请,以达成全球和解(global settlement),总检察署同意该申请,并在2020年达致了一项和解判决,里扎便是在那时获判DNAA。

里扎获判DNAA的条件便是如上所述,但他是否已经交出全部资产与现金?我们不得而知。

不明的是,既然双方在2020年达致了协议,为何1MDB仍在2021年对里扎提告?难道公司不知被告和总检察署达致的协议,或里扎没有履行协议?

在反贪会告知被告和总检察署已达致和解协议后,1MDB才同意撤告,似乎对当年的DNAA判决一无所知,真离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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