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如我上回说的,各媒体都有报道,为何仅向当今录供,还扣押电脑调查呢?难道后者有不为人知的内幕?
多个媒体组织及多名业内人士抨击警方滥权,似乎把矛头指向报道凯里涉嫌诽谤言论的媒体,而非调查凯里是否涉嫌诽谤;并要求当局尊重媒体自由,保障媒体从业者的独立与安全。
与其同时,52个NGO近千人数联署反对纳吉居家服刑,指纳吉仍有官司缠身,理应老实服刑。
这份声明由Projek SAMA、净选盟、民主及经济研究院(IDEAS)、人民倡导组织(HARAM)和政治漫画家兼社运分子法米惹扎共同发起。
声明以三个理由表示他们憎恨贪污,认为纳吉不值得任何怜悯,即特赦或居家服刑,如下:
1)纳吉已被判7项贪污罪成,目前仍面对4项滥权、6项刑事失信、24项洗钱罪名,涉及金额90亿令吉;
2)纳吉从未表示忏悔,反之一再声称自己受到政治迫害;
3)纳吉要求对SRC的刑罚给予特赦和宽恕,无视还有三件案在审理中。
因此,在这些悬而未决的案件作出判决前,任何特赦或居家服刑的决定等同默认并将贪污正常化,等于促进或容忍“双重标准”的社会,即偷的越多,刑罚越轻,这是对法制的侮辱,向投资者和国际社会发出讯号,即我国仍是1MDB式盗贼统治的避风港。
声明强调,任何有关居家服刑的法律都必须在国会透明制定,而非通过其他和他途径或文件,而相关法律必须明确排除被贪污滥权、刑事失信和洗黑钱的罪犯等。
声明也要求总检察长杜苏基对66亿令吉IPIC案重新提出指控,兼任财长的首相安华必须协助控方取得所需的文件。
记得吗,IPIC案被判DNAA,竟是因为控方未能取得属于财政部的OSA文件,当时我就很纳闷,财长是首相本人,为何不能为这些需要呈堂的文件解密?既要告人,却不能提呈证据文件,觉得这个理由很离谱咯(请看《DNAA,因为文件不能解密》20241128)。
另一厢,安华语出惊人,向外媒声称,2018年后的一些大案存在缺陷、是带着敌意的政治报复bla bla bla,听到这些,投资者与外媒会怎么想呢(请看《安华的言论很危险》20241223)。
出乎意料,贪污观察组织(MCW)却持异议,认为各界应该尊重纳吉获得减刑的程序,他应有机会获得赎罪,他作为前首相的贡献也不能完全被忽视。
这是将功赎罪的意思吗?正所谓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这是不是意味着当官者窃国有理,平名百姓却因给家里偷几罐奶粉和美禄而须坐牢?这是什么谬论啊?
更荒谬的是,有人还要为纳吉争取全面特赦,连居家服刑都可以免了呢!
MCW主席加依斯(Jais Abdul Karim)振振有词说道,他相信每个人,包括纳吉,都有同等机会,虽然我国致力反贪,但也必须尊重宪法阐明的特赦程序。
就如前媒体人卡迪加欣(Kadir Jasin)说的,身为一名贪污犯,纳吉享有的优待已经太过分了,包括我国根本没有居家服刑这回事,还未符合申请特赦的资格等等。MCW不可能不知道吧?
说到52个NGO的联署声明,相信别有居心者又会搬出3R论或报警,然后又要劳动警方进行调查,再交给总检察署定夺,这不都在浪费国家资源吗?
这个国家,几时变得如此对错不分、是非颠倒、沦亡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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