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文告只证实官方档案和记录没有所谓的附录,也没有来自王宫的通知,并不表示附加谕令就不存在。
隔天,安华终于打破缄默作出补充,证实纳吉在获得减刑后,前总检察长才收到有关附加谕令的信函,但由于国家元首已经换人,总检察长于是把信呈给国家王宫,让新任元首苏丹伊布拉欣定夺,因为元首是特赦局主席。
安华强调,政府并没有隐藏什么,因为信是直接交给总检察长的,没有交给他或其他特赦局成员,而之前他一直不回应,因为这涉及国家元首和王室课题。
时间线上,特赦局在1月29日开会;第二天(30/1),苏丹阿都拉卸任,苏丹伊布拉欣就任;2月2日,特赦局宣布纳吉获得减刑及减少罚款;3月6日,内长赛夫丁表示政府拟议居家拘留式的释囚特许计划(PBSL),但保证纳吉不会在名单中;4月1日,纳吉入禀高庭申请司法审核,声称有一份志期1月29日的前国家元首附加谕令,允准他居家服刑。
洛曼说,苏丹阿都拉在卸任的午夜前诏令附加谕令,即是在半夜,肯定是在特赦局会议开过后。
安华说前总检察长是在苏丹伊布拉欣才收到附加谕令,那时苏丹阿都拉已经卸任,居家服刑一事未在会议上提出,所以特里鲁丁才将附录提交给新任元首定夺。
那为何不早说清楚,而是个个支支吾吾?如果早说,纳吉可能就没有入禀高庭的机会和理由,就不会像现在这样闹得满城风雨了。
苏丹伊布拉欣在上诉日前谕令,任何赦免必须向特赦局申请,而非通过其他管道。我的猜测是,苏丹伊布拉欣可能当时也作出同样的谕示,但纳吉拒绝,于是入禀法庭,要求强制政府执行该特赦附录。
至于为何首相署法务组(BHEUU)也是特赦局秘书处会突然发布文告?那是因为BHEUU隶属首相署法律部,文告除了“澄清”从未收到任何附加谕令或王宫通知,强调法律部长阿莎丽娜因此也不知情。
凯里前一天在podcast表示,总检察长肯定有知会身为法律部长的阿莎丽娜和特赦局成员的直辖区部长扎丽哈,指责她们串谋隐瞒附加谕令的存在,气得两人报警指凯里诽谤,因为她们都未看见该附录文件。
根据安华说法,特里鲁丁直接将附录提交给了苏丹伊布拉欣,因此,两人有可能未见过附加谕令
可是,洛曼上周又说,是经过阿末扎希和阿莎丽娜的努力,以及首相安华的协助下,国家元首才发出附加谕令的喔!难道他是想“靠害”阿莎丽娜和首相安华?如果洛曼胡言乱语,阿莎丽娜应该一并作出否认才是(请看《没有经过特赦局的附加谕令不合法》20250108)。
那特里鲁丁是在几时收到附录及交给新国家元首的呢?沙菲宜曾在去年2月7日对外宣称,苏丹阿都拉本来是要特赦纳吉的,但特赦局建议让纳吉服满刑期,陛下不同意,所以最后决定让纳吉减刑。他当时还出示两份文件,一份由苏丹阿都拉签署,一份直辖区部长扎丽哈签署,以证明他所言非虚(请看《特赦局建议纳吉服完刑期》20240208)。
由此可见,附加谕令当时(7/2)并未浮现,否则沙菲宜早就大做文章,而非仅侃侃而谈减刑一事,也可见特赦局其他成员是建议纳吉服满刑期的。
这样推算推理,特里鲁丁应该是在这个日期后,也就是苏丹阿都拉卸任8天后才收到附录,既然已过了任期,将附录交给新任元首决定,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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