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1 November 2024

达因逝世被判无罪

达因两
夫妇今年一月被控未申报名下资产,随着他的逝世,总检察署决定撤控。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Wan Shaharuddin)建议法官宣判达因DNAA,但达因代表律师古迪亚星(Gurdial Singh Nijar)反对,指这意味着被告仍有“嫌疑”,表明达因遗孀奈伊玛要求继续审讯直至结案,以洗清达因的罪名。

法官阿祖拉(Azura Alwi)在聆听双方陈词后,最后接受控方撤控申请,宣判达因无罪,并请在庭内的奈伊玛节哀。

达因被判无罪,相信控方迟些也同样会对奈伊玛撤控。

回顾整个案件。反贪会是在去年2月根据潘多拉文件的资而在洗黑钱法令下开档调查的,结果是以“未申报资产”提告,显得雷声大雨点小。

未申报财产不算什么“大”罪,在反贪法令第36(2)条文下,罪成可判处监禁最高五年,罚款最多10万令吉。达因身体孱弱,罪成的话应该不会被判坐牢,最高罚款只是10万令吉,以达因两夫妇的身家,绝对负担得起。

反贪会的行动也引来质疑,当年有多名政治人物被“潘多拉文件”点名,除了达因还有阿末扎希、扎夫鲁、慕沙阿曼儿子雅曼尼和公正党梁自坚等人,为何只针对达因及家人(请看《制造补选倒政府?》20230426)?

除了潘多拉文件,反贪会也在去年5月开档调查90年代UEM倒置收购玲珑股份,涉嫌挪用逾23亿令吉公帑事件。反贪会主席阿占证实,被查人物就是达因和玲珑主席哈林沙厄两师徒(请看《让一些人富起来》20230526)

达因的名字也出现在纳吉时期成立的国行炒汇案皇委会报告里,指他“涉嫌教唆时任国行顾问诺莫哈末”,导致国行在90年代面对高达315亿令吉的炒汇亏损。但皇委会也提到敦马、安华及国行时任总裁惹化胡申等人难辞其咎。

达因在1984-1991年担任财长,安华在1991年接任。国行炒汇亏损从1988年开始出现,直到1994年(请看《「敦」级人物登场》20170919)

安华当财长期间,敦马不认同安华的多项财政措施与改革,故意另委达因当他的财政顾问,而后安华被捕,达因二度出任财长,玲珑事件便是在那时发生的。

https://guangming.com.my/【打開天窗】政以賄成,官以賂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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