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卡迪加欣说的,GLC的失败投资何止一家。FV的亏损会格外引人注意,我想是因为创FV的网红夫妇时常在社媒高调炫富,难以相信原来公司连年亏损。
早在国库国投在2018年注入资金之前,FV已经连续5年蒙受亏损,非如两人说的是因为疫情所致。
根据《新海峡时报》引述SSM文件指出,从2012年的17万令吉亏损,到了2017年已达1070万令吉,2018年更倍增至2019万令吉,我国是在2020年才实施MCO的,可见公司的亏损完全与疫情无关。
虽然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但很奇怪的,2012年的负资产40万令吉,到了2017年变为净资产124万令吉,总资产增长300%至1470万令吉,对比总负债增100%至1170万令吉。
国库和国投是在2018年分别注资2700万和2000万令吉。2017年的账目,是否为了获取国库国投的资金而突然改善?那就不得而知。
国库投资FV的原因,是为了推动“本地科技企业加速进入电商领域”,国投则是“推动土著数码零售企业”。我很好奇,服装电商可以被称为“科技企业”吗?如果可以,那些网红直播不都也算是科技企业?他们符不符合申请国库投资的条件呢?
国投透露,根据FV当时的预测,公司未来3年的年收入增长将达到60%,结果事与愿违。
而且从报道看来,公司在获得两大GLIC的资金后,以电商生意受疫情影响为由,转而扩大及装修其实体店面,这不与国库及国投“加速进入电商领域”的意愿背道而驰吗?
但出乎意料,在各界对两大GLIC投资FV失利大肆挞伐的当儿,潘俭伟独持异议,称“风险投资”(capital venture investment)多数会以失败告终,不必过度苛责。
一时让我以为这是假新闻。如果多以失败告终,投资方是不是更应该严谨?更何况FV当时已成立数年,业绩一直欠佳,这样的投资风险是否博得过?
当然这些质问都是事后孔明。每一项投资,都必有风险,也许每个人对可以接受风险的程度和定义,都有所不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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