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阿克玛对号入座,但还是少不了人身攻击,批评对方“愚蠢是免费的,请继续保持愚蠢”。
阿克玛说,潘俭伟力挺国库投资FV的行为很不寻常,虽说做生意有赚有赔是正常的,不正常的是,FV连续5年亏损还能获得大笔公共资金支持,更不寻常的是,还有人为此出来辩护。
质问FV连年亏损,为何还能获得大笔资金?那倒无可厚非,问题是阿克玛的态度和语气,每次都要打要杀的样子,有他讲没你讲。上回讥郭素沁是老娘,这回骂潘俭伟愚蠢,要嘛就据理力争,不用每次如此卑人尊己。
公正党雪州议员纳兹万(Najwan Halimi)也看不过眼,他问阿克玛,你知道投资FV时的国库主席是谁吗?
FV在2018年3月获得国库和PNB的资金,因此申请的时间点应该更早。那时仍是国阵政府,根据惯例,国库主席一向由财长首相担任,就像现在的主席是安华,当时的主席就是纳吉。
如果阿克玛察觉原来FV是在那时候获得国库和PNB资金的,或许他就不会如此大声要求政府成立RCI去调查吧?
别忘了,在纳吉的1MDB案宣判日,阿克玛还到法庭声援纳吉,为bossku打气呢!
巫统署理主席末哈山也加入“战围”,向潘俭伟开炮,指后者曾污蔑罗斯玛拥有Grab,难道他忘了?
潘俭伟强调他从未说过罗斯玛拥有Grab,请不要散布恶意谎言,这有失部长身份,他只说过纳吉是骗子,应该被送进监狱。
会提到Grab,因为潘俭伟提到当初Grab也向国库申请资金但被拒绝,结果人家跑去邻国,获淡马锡看好并投资,最后还在美国上市。
会不会因为走宝Grab,国库才决定投资FV,认为现代人喜欢网购,电商前景一片良好,却无视FV几乎开业以来都在亏损?
事实是,如果管理不当,市场再好也没你的份啊!
说FV和Grab同样是初创企业因此是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也不对,因为FV当时已营业5年,在连年亏损的情况下,两大官企却还愿意投入资金,难道真的看好它能起死回生?
说到Grab,其实,时任国库CIO阿兹米尔(Tengku Azmil Zaharuddin)接受美国CNBC访问时反驳走宝Grab的说法,称Grab当时未获国库投资,是因为国库的投资策略本来就专注在大型项目上,不是初创(start up)企业,因风险投资不是国库的强项和专业技能。
这样说就自打嘴巴了,FV不是大型项目,为何仍获国库青睐?
反贪会主席阿占表示,调查至今发现,从2018年至去年期间,有几宗可疑交易。
之前说两夫妇除了FV,也有自己的品牌dUCk和Lilit。
2018年12月,FV以9500万令吉收购一家叫30Maple的公司,该公司持有dUCk品牌。换言之,FV通过30Maple买回自己的品牌dUCk。
这很不寻常,因为FV才在该年3月获得国库和PNB的4700万令吉资金,却在12月以9500万令吉收购自己的品牌,等于资金流入了两夫妇手里。但两大官企的资金不是应该用在“科技”和“数码”生意上,没叫你去买自己的服装公司啊!
而在卖给FV前,30Maple还曾一连两年派发股息给股东两夫妇,2017年是420万令吉,2018年1000万令吉。
也就是说,在把本身品牌公司以9500万令吉卖给也是自己的FV前,两夫妇就以股息之名进账了1420万令吉了。
顺便一提,早期被曝业绩亏损,其CEO仍获3个月花红达21万,董事成员仍获加薪的PHB,副首相法迪拉昨天在国会澄清说,那其实不是花红,而是一笔“奖励”(incentive)(请看《花儿为什么这样红》20241030)。
有没有可能,以后的GLC/GLIC都不派花红,都以奖励代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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