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5 September 2022

阿莎丽娜出任总检察长?

阿莎丽娜扑朔迷离的辞职事件,让人如雾里看花,自上回否认后,阿莎丽娜没有出面澄清,沙比里首相也避而不谈,更增添大家的疑惑。

如今又有媒体报道,指阿莎丽娜辞去首相特别顾问职,是为出任总检察长做准备。当真如此?

那边厢,首相署法律部长旺朱乃迪说,政府正在研究总检察署和检察官分权的可行性。

这个建议,应该是阿莎丽娜先提出来的。当她还是副议长的时候,她曾表示总检察署有必要进行改革,将主控官的职务从总检察长的职权中分开。

在日前的巫统汇报会上,阿莎丽娜质问,为何首相上任后没有撤换总检察长,总检察长应该是首相的“自己人”,引来朝野哗然。

是不是沙比里听了她的劝告,加上她曾建议总检察长和主控官的职权应该分开,因此要求旺朱乃迪研究此可行性,然后委阿莎丽娜以重任?

在慕尤丁任相时期,阿莎丽娜曾以国会副议长身份致函总检察长伊德鲁斯,措词强烈批评后者不该建议政府在紧急状态期间冻结国会,称此举等于是行政机关阉割(emasculte)了立法机关的功能(请看《阿莎丽娜指桑骂槐》20210218)。

伊德鲁斯由慕尤丁出任首相时委任,获沙比里留任,阿莎丽娜认为首相应该委“自己人”,但沙比里应该不会际此时刻无故撤换,折中的方法便是如阿莎丽娜当初所建议的,将总检察长的职权一分为二,委阿莎丽娜出任其中一职。

如此一来,阿莎丽娜忽辞去首相署法律特别顾问的疑团,就可迎刃而解了。

这不是阿莎丽娜首次辞职,在慕尤丁时期当国会副议长的她,在沙比里上任时就辞去副议长职,当时以为她准备受委她在纳吉时期曾担任的国会及法律事务部长职,但这个职位却给了砂盟的旺朱乃迪,两个月后,沙比里才委她当他的法律特别顾问(请看《改革尚未启动,同志仍须努力》20211004)。

今天也要记录邦莫达两夫妇受贿罪成事件。

上周末,两夫妇三项受贿及串谋表罪成立,两人将从本月尾展开自辩。

邦莫达面对三项罪状,即在他担任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Felcra)主席期间,通过妻子芝芝收取220万令吉、26.25万令吉和33.75万令吉贿赂,作为Felcra获批投资1.5亿令吉在大众信托基金的报酬。

芝芝则被控与丈夫串谋收取贿款(请看《Felcra 和 Felda 如出一辙》20190502)。

根据当时的公账会调查报告,信托基金的1.5亿令吉投资亏损惨重,报道指主席涉嫌误导董事局批准该笔投资。

邦莫达是本州副首长,是巫统国州议员。509大选后,哈芝芝等人退党加入土团党,沙巴巫统仅剩下一国一州议员,邦莫达也就顺理成章成为沙巴巫统州主席。

在两年前的州选,巫统赢得14席、土团党11席,照理应该由邦莫达出任首长,这也是他在选前一直嚷着的,但如果拿国盟和国阵比较的话,土团党加国盟成员立新党的6席得17席,又比巫统多了3席,而后另三名独立议员也宣布加入土团党,加上联邦的插手,最后邦莫达唯有让步,让土团党沙巴主席哈芝芝出任首长,自己屈居副首长位。

当时还发生一段小插曲,即在宣誓就任三小时后,原本兼任房长的邦莫达就和马西迪互换官职,马西迪改任房长兼任第二财长(请看《沙巴州选(12):第一个没有华人的政府》20200929)。

现在的问题是,邦莫达夫妇的抗辩时间要到明年一月才结束,这段期间如果举行大选,他还能不能参选呢?

还是如再益在纳吉的SRC案说的,在上诉期间,纳吉还不算有罪,那邦莫达虽然表罪成立,但他将进入自辩环节,他算不算罪成?这段期间,他能不能上阵下届大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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