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的,这是辩方拖延审讯进度的另一个借口;法官也认为不确定国会投票时间而否决了沙菲宜的申请。
说的也是,在纳吉当首相的九年期间,除了重要议案,纳吉的确是很少现身国会,若有与财政部有关的提问,也多由第二财长或副财长代为回答,有关到首相署的提问,更有首相署的相关部长们代劳。
所以你会时常在媒体读到,财政部和首相署的提问,多是以“书面回答”,便是这个原因(请看《财政部45家子公司,生意做好大》20170727)。
既然当财长兼首相期间都懒得出席国会会议,而今不过是个普通的反对党议员,何以非要参与辩论及投票有关申报财产和投票合法年龄的动议不可?
相信法官也是考虑到了这点,何况此案进度缓慢,已经影响了1MDB案不得不跟着延后,至今仍无法开审。
无论如何,今天继续由SRC前董事苏伯作证。
他告诉法庭,当1MDB/SRC丑闻在2015年爆发时,他被安排飞到曼谷,再从那里飞到阿布扎比,原来他是到那里协助反贪会录供。
看来当初的确是反贪会官员叫他逃离大马,然后再安排在阿布扎比向他录供。
为什么要特别飞到那里录供?明显的就是不想在国内打草惊蛇,反贪会这么做也是别有用意,对外宣称苏伯是受通缉人物之一,其实反贪会一早就联络到他了。
但他又提到,他在曼谷时有一名泰国人要求他签署公司的董事决议,内容是确认委任Ihsan Perdana为SRC的企业社会责任(CSR)伙伴。
他说该名泰国人自称代表聂费沙,名字叫“坤”,相关文件是通过DHL寄到泰国去。
也是“坤”提供机票给苏伯前往阿布扎比以及在那里一个星期的酒店住宿。
这就奇了,如果是反贪会叫他离开大马,那聂费沙如何知道他逃到泰国?还找了当地人叫他签署会议记录,然后再安排他飞去阿布扎比?
难道反贪会和聂费沙有联系?否则又怎么知道苏伯被安排飞到阿布扎比,反贪会官员再飞到那里录供?
但聂费沙和纳吉也有联系,苏伯应该知道,既然他是因为害怕纳吉对他不利而逃离大马,他不怕聂费沙告诉纳吉他的行踪吗?
会不会就是纳吉通过聂费沙叫苏伯离开大马,以避免被反贪会调查?那为何又是聂费沙安排苏伯飞去阿布扎比,让反贪会在那里向他录供呢?
这段案情的发展好像有点不逻辑呢!法官有必要向苏伯厘清这点。
至于聂费沙在去年大选后致电叫他离开大马一事,苏伯说对方是用外国电话,好像是从中国上海打给他。
不是说刘特佐躲在中国吗?不知那时候聂费沙是否与刘特佐一起?
不过,据说聂费沙妻子来自印尼,因此相信他目前身在印尼(请看《因1MDB被禁出国的12人》20180518)。
他说自己只是扮演一个小角色,没有聂费沙很多事情就无法通过,因为他知道聂费沙和纳吉有联络,聂费沙在需要加速一些决策和建议时,也会说已获得“orang atas”的同意,而他知道“orang atas”指的就是纳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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