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被告知,聂费沙虽然是纳吉的账户授权人(mandate holder),但他并不获签支票或提款,只有纳吉本人是其账户的唯一授权签名人(authorised signatory)。
单是这一点,纳吉就不可能如辩方律师所说的,他对其户口的汇款毫不知情,因为只有他能签写支票。
前阿马客户经理余金萍也证实,纳吉从未向银行投诉其户口有任何不当的交易。
2)昨天读到余金萍和刘特佐通过手机的对话内容记录,有一则是纳吉发给刘特佐,后者再转给余金萍的短讯,肯定对纳吉非常的不利。
那是纳吉夫妇在美国夏威夷度假时,
纳吉的两张白金卡都无法过账,纳吉因此短讯刘特佐向他“求救”,要求刘立刻致电阿马银行。短讯内容如下:
“My platinum cards are not going through, Jho. Can you call Ambank Visa and Mastercard right away? Thanks -from MNR. Please help asap?”
余金萍当时供证,纳吉那时在Chanel店刷卡13.6万美元(约47万令吉),因无法通过,而要求刘特佐向银行查询。
另一次是在意大利购买珠宝,也是通过刘特佐要求银行确认328万令吉是否能过账。就是纳吉“解释”说买给某皇室成员的贵礼。
这些都有从余金萍手机下载的内容记录。而在1MDB/SRC丑闻爆发后,刘特佐曾指示余金萍删除两人之间所有的聊天记录,但余表示她不知如何删除,因此才保留了下来。
3)刘特佐虽非纳吉的户口授权人,但他时常来电向余金萍查问纳吉的户口是否透支,然后就会有现金汇款进来。
余说,有时因为联络不到聂费沙,她只要先联络刘特佐,跟着聂费沙就会致电给她。
没有人会感到奇怪吗,这点控方也质问,为何每当纳吉户口透支的时候,刘特佐就会赶快汇款进他的户口?难道刘特佐替纳吉保管他的钱财吗?
4)4月的时候,辩方律师沙菲宜指纳吉是刘特佐阴谋的受害者,他被“流氓银行家”(Rogue Banker)误导,银行户口被未经授权者及局外人所操纵,包括刘特佐等人,导致纳吉受到指控。
根据余金萍的供词,她只是很尽责的进行她的工作,为了避免纳吉户口因巨额透支而跳票,时常联络聂费沙和刘特佐,后者就会汇款进纳吉的户口,也只有纳吉可以签发支票和提款,如何被他人误导?
5)Now, who is the real Rogue?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98489/%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6%80%A7%E7%89%87%E6%98%AF%E7%9C%9F%E7%9A%84%E4%BD%86%E4%B8%BB%E8%A7%92%E8%8E%AB%E8%BE%A8?fbclid=IwAR3WRvrHI7b1i4qEIdihRM45PLC9St5sU8vNP8PV73qVqSvfq3hbs7CTSPw
1 comment:
可以出本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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