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巫两党举办反《反种族歧视公约》大集会当天,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配合国际人权日,原本也在同日举办人权日庆典,却在警方指示下,宣布展延至第二天(9日)。
警方以“安全考量”指示取消/展延人权日活动,尤其是敦马的安全。
我觉得,公平起见,既是以安全为考量,ICERD集会也应该同时展延。
人权会主席拉扎里(Razali Ismail)澄清,人权日庆典日期是早在10月时就已订下,庆典日期是首相署提供的,不是为了要反制反ICERD集会而故意和后者撞期。
于是,该题为《为人权而立》(Stand Up 4 Human Rights)的人权日庆典活动改至星期天进行,原本答应出席担任开幕嘉宾的敦马首相,却突然U转,说他不出席人权会的庆典活动了。
但,警方是基于敦马的安全而取消人权会活动的啊,如果他不出席,是不是意味着人权会的活动又可以进行呢?
敦马的解释是,“因为政府与人权会在ICERD课题上持有不同意见,政府已决定不要接受ICERD,但人权会要接受,所以我为什么要出席人权会庆典?”
这就奇了,当初是敦马自己在联合国表明大马会签署剩余的人权公约,包括ICERD,首相署掌管国家团结事务的瓦达穆迪虽宣布此事,却引起了马来回教徒组织的强烈抗议,指ICERD反马来人、回教和马来王室。
敦马突然也改变立场,说大马是不可能支持ICERD的,因为须先修改宪法,就要获得至少三分二国会议员的支持,根据目前朝野议员人数,这是不可能的(请看《反“反种族歧视”,必须先修宪?》20181121)。
其实,根据法律人士观点,签署ICERD并没有抵触宪法,根本无需修改宪法。
敦马却以修宪无法取得三分二议员支持而U转,昨天,他又改口说了,政府不会签署ICERD,是因为该公约不允许政府执行种族扶弱政策。
他说,因为马来人还是比其他族群落后,所以政府必须给马来人赶上其他族群的机会。
敦马一边斥责马来人懒惰不上进只会要求政府的扶助,一边又不放弃继续提供政府各种形式上的援助,如此自相矛盾,要达致族群间的平等,恐怕遥遥无期。
敦马早期写《马来人的困境》,数十年来,似乎没有改变到任何情况,敦马的思维,原来也一直都没有改变。
显然对活动被改期及敦马U转不出席活动感到不悦,人权会主席拉扎里事后表示,政府应该向民众阐述和解释ICERD,避免民众对此公约产生误解。
就如马大法律教授阿兹米沙隆提到的,政府在此议题上处理失当,导致很多人对ICERD一知半解,才会遭人蓄意扭曲(请看《换了政府,换不掉种族主义》20181206)。
举个例子,知名律师已经指出,签署ICERD不会抵触宪法第153条文,因为在ICERD第1(4)条款,签署国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实施“特别措施”,其中包括扶弱政策;敦马应该也知道这点,但他还是强调必须先修宪,这是为何呢?
事实上,国家签不签署ICERD,对民众来说,大概也不会有什么分别,因为日子还是照过,政府的扶弱与保护政策也不会停止。
必须看清楚的是,在此议题上,除了回巫两党的强烈反对,希盟领袖,不止敦马,还有安华和慕尤丁等人,都已表明不认同ICERD了,所以可以预见,签署ICERD一事将无限期搁置。
出乎意料的是,反而是来自诚信党的首相署负责回教事务的姆加希部长依然“唱反调”,他批评举办反ICERD集会者自称非种族主义,但他们又强烈反对ICERD,事实上他们就是种族主义者。
有些议题,不是换了政府,就可以预期改变。
不是有句成语:“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吗?与生俱来的本性,不会跟着更改政治立场而跟着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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