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13 December 2018

也门行动1&2

副防长刘镇东揭露,前防长希山慕丁在未获内阁批准下,参与第二次“也门行动”(Ops Yamen 2),造成我国增加不必要的1,460万元额外开销。

先说什么是“也门行动2”。2015年,沙地阿拉伯政府发起一个阿拉伯联盟(Arab Alliance),对也门内战进行干预。我国参与该联盟,给予阿拉伯军队物流上的支援。

我国是参与该军事联盟的唯一非阿拉伯国家。

为什么会叫“也门行动2”?因为有两个“也门行动”。“也门行动1”是为了撤离在也门的数百名大马学生,希山说有763位。

我国当时共派出26名官员和16名各级低阶军人(LLP)和两架军机停放在沙地的丽雅特(Riyadh),后来却变成协助阿拉伯军队与也门对抗。

“也门行动2”却是协助阿拉伯军队与也门对抗;我国派了27名官员和62名各级低阶军人部队,每3个月转换一次。

“在其中12次系列行动中,我国协助阿拉伯部队的航空物流,包括携带属于沙地阿拉伯部队的备件、弹药和爆炸物”。

2016年,因为营运和维修开销过于高昂,以及对部队和机组人员造成压力,大马皇家空军曾经建议撤队,但前总司令及前防长希山并不同意。

刘镇东说,这已违反了国家外交政策,因我国没有与任何国家有军事结盟,只能在联合国框架下参与国际冲突行动,其他以外的行动须获得内阁同意。

巫统林茂国会议员凯里也证实,内阁的确没有被汇报有关“也门行动2”的详情。在前朝,凯里是体青部长。

希山反问刘镇东,是否知道国家安全理事会(NSC)的存在?若要知道为何“也门行动2”没有知会内阁,那就需要先解密国家OSA文件。

言下之意,我国参与“也门行动2”虽无经过内阁,却是经过国安理事会批准的。

这样说有矛盾,难道国安理事会的权力大过内阁?

而且,国安理事会管的不是国内的安全事务吗?怎会管到海外别的国家的安全?难道也门内战威胁到我国安全,所以国家安全理事才会批准军方前去支援阿拉伯联盟?

看样子,不是刘镇东不知有NSC,而是希山弄错了NSC的职权范围。

国家安全理事会主席是首相本身,当时是纳吉。

刘镇东强调,配合大马政府不干预其他国家纠纷,保持中立的外交政策,希盟政府已在今年9月撤回国防卫队在沙地阿拉伯的官员与部队,因为大马与沙地政府并没有签署任何协议,不应让国防卫队派军在阿拉伯驻守。

其实,我国派军参与沙地阿拉伯领导对抗也门的行动,当年就有传言,希山当时却作出否认,指我军参与的是由沙地领导的“北方雷霆”(Operation Northern Thunder)联合军演,而此军演已经有15年的历史,早在针对也门的军事行动之前就有了(请看《A Mysterious Mission》20171213)。

希山显然没有说实话,因为卡达尔电视台Al Jazeera当时报道,大马参与的是由沙地领导对付也门的军事行动。

国防部当时回应,我军出现在也门,是因为要撤离那里的大马学生。

但如之前说的,那是在“也门行动1”,不是后来的“也门行动2”。

如今希山再辩说,还有数百名大马人留在也门,我国撤军,万一有什么变故,我国要如何营救他们出来?

Come on,都过了几年了,这些留在也门的大马人,要“逃离”也门的话,早就“逃离”出来了,怎还会在那里待到现在?再说,我军在那里驻留了两三年,为何仍无法“救”他们出来?可见他们是自愿留下来的。

顺便一提,在去年的巫统大会上,希山还宣布准备派兵到以色列耶路撒冷去呢!他不是在会上喝醉酒吧!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69669/%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4%B9%9F%E9%96%80%E8%A1%8C%E5%8B%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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