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6 December 2018

换了政府,换不掉种族主义

高官议员们只可反对,不可表态支持ICERD吗?

警方传召两名行动党彭亨州议员邹宇辉及张玉刚,以调查他们支持政府签署ICERD一事。

报道说,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504项条文(蓄意侮辱破坏安宁罪)调查两人。

这就叫人不明了,支持签署ICERD会“蓄意侮辱破坏安宁”?反对的人就无事?

那又未必。因为上月杪(26日)的时候,有个叫《迎拒反歧视公约》的国语讲座,讨论的就是ICERD是否抵触我国的土著特权,四位主讲人,两名支持,另两名保留意见,讲座过后,并没有人被警方叫去问话啊!

两名支持签署ICERD的主讲人是马大法律系教授阿兹米沙隆和捍卫自由律师团(LFL)主任拉蒂法(Latifa Koya),另两名保留意见者是《回教青年运动》(ABIM)总秘书法伊沙(Faisal)和《回教友好协会》(IKRAM)理事再益卡玛鲁丁(Zaid Kamarudin)。

阿兹米在讲座上说到重点,那便是,其实很多人对ICERD一知半解,人云亦云,再遭人放大扭曲,政府也在阐述上的失当,造成ICERD被污名化。

阿兹米问在场的百名观众,有多少人阅读过ICERD条文,结果只有三人举手,可见政府在宣导不足的情况下,即仓促表态要签署这项公约。

在反对声浪下,政府之后又宣布不签署,拉蒂法对此表示遗憾,她也直言内阁成员间没有足够的讨论与共识,各说各话,对ICERD的解释显得模棱两可。

她也炮轰回巫两党在此议题上故意传达不正确的讯息,并将之弄成族群课题,谎称政府若签署ICERD就等同废除土著特权,让马来人信以为真。

政府因为回巫两党的威胁言论而妥协,而一些马来社群领袖和回教学者也令她感到失望,在没有深入了解的情况下也跟着闻风起舞。

两人指出ICERD条文未与联邦宪法第153条文起冲突,也未削弱任何宗教地位,反而强调族群间的平等。

读到这里,我想,某些人就是要“高人一等”,不要看到种族间的平等吗?

法伊沙认同拉蒂法说的,政府过于仓促,没有先让人民了解其中意涵,政府因此应主办更多论坛,而非任由议题遭人扭曲。

再益不认同他的说法,认为公开讨论只会引起国内族群间的紧张氛围,也不赞同政府签署ICERD。

如我之前说的,内阁成员之间也没有一致的看法,如敦马本身就说必须先修宪,那不就等于认同反对党指的ICERD与宪法相抵触吗?

他提到当年马来亚从英国独立时,马来族群如何要求享有特权,作为华印裔取得公民权的条件。

他没有说的是,宪法里并没有提到什么马来特权,有的也只是在公共服务和教育领域上的特别地位,宪法也同时保障其他族群的法定权益啊!

所以你看,有很多根深蒂固的想法看法,不会因为换了政府就能在一夜之间换掉。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68748/%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6%8F%9B%E4%BA%86%E6%94%BF%E5%BA%9C-%E6%8F%9B%E4%B8%8D%E6%8E%89%E7%A8%AE%E6%97%8F%E4%B8%BB%E7%BE%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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