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週一晚在KLIA被捕的一名建築發展公司的李姓董事,他的代表律師卻是沙菲宜阿都拉。
沙菲宜是著名的巫統“御用”律師,受聘在安華的第二肛交案當首席主控官,據說將是總檢察長阿都甘尼的接班人。
特工隊要調查的不是1MDB文件的洩密者嗎?調查的目的不是爲了“保護”首相嗎?既然如此,爲什麽沙菲宜願意接受當這位李某的代表律師?
潘儉偉前天被移民局禁止出境,跟著爆出共有11人在被禁名單當中,後來證實只有4人,除了潘儉偉,另三人是劉特佐、聶費沙和蘇伯(Suboh Mohd Yassin )。
劉特佐就不用另作介紹了。
聶費沙就是不久前有跟大家談到:他是SRC董事經理,也當過1MDB的首席投資員(CIO),之前則是UBG的執行董事。
當七億美元從SRC匯入納吉私人戶頭爆發的時候,他曾出來澄清戶頭是他的不少納吉的。但有關新聞很快就被撤除掉,因為他身為SRC主席卻將公款匯入本身私人戶頭,那不等同於私吞公款?
其實,他只是戶頭的mandate holder。
(請參閱拙稿《1MDB特工隊真的來真的?》20150708)
至於蘇伯是Gandingan Mantari的股東之一,也是SRC董事之一。
Gandingan Mantari是SRC的其中一家子公司,根據《華爾街報》報導,SRC通過兩家子公司Gandingan Mentari和Ihsan Perdana將錢匯入納吉戶口。
SRC的背景也跟大家談過了,它原本也是1MDB的子公司,但在2012年獲得退休基金局(KWAP)的40億元貸款後,它就被轉成財政機構的子公司,原因不詳。
(請參閱《納吉七億美元的謎團》20150706)
根據媒體報導,劉特佐人在香港,不久前有回來一趟,也許當時他還未被禁吧,所以回來後又成功出境。
至於另兩位,當局說一人在印尼,另一人則不知所蹤。
好,我要問的是,如果被禁,為何這兩人得以成功出境?
在黑名單的四人當中,為何只有潘儉偉一人“成功”被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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