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種身心俱疲的感覺又來了。
忽然間,什麽都不想做,什麽都不想想,什麽都不想寫。
包括這個部落格,我也考慮是否不要寫了。
畢竟已經寫了七年,我有個奇怪的想法,如果是一段感情,可能它也已經變薄了。
其實,這個想法幾個月前就有了。
有陣子,甚至覺得自己都快不行了。
除了眼睛疲勞,身體也不堪負荷,回到家就是睡覺。
當時就在心裡想著,我還能寫到幾時呢?我的最後一篇,會是哪一篇呢?
雖然如此,時間一到,我仍然不由自主地打開電腦,好像有一份責任感在催促著我。
爲什麽那天忽然不再有那樣的動力了呢?我也懶得去想。
如今回想起來,我想是應該視力的問題吧!
是的,感覺到最近的視力在漸漸地下降,不得不將電腦熒幕的字體變大,否則就看得模糊。
心裡還有個矛盾的想法,反正視力變差,那我應該乘還能看的時候看多一些寫多一些,還是要讓眼睛多休息呢?
老實說我也不知道。
不過有時候我又會想,能活到這把年紀,其實也沒什麽遺憾的了。
不瞭解我的狀況的,他們會在背後猜測,我是不是遇到什麽煩惱看不開了。
那也難怪,因為發生了一件事,大家也就以為我是爲了那件事。但清者自清,我也懶得對大家解釋,就讓他們去猜好了。
也不想見任何人,也不想做任何事。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人生,我們不為別人而活,而是為自己而活。
有句英諺說:當你無法打贏他們,那就參與他們吧!
我也不想打贏任何人,但也不會隨波逐流,因為問心無愧,我知道我的方向,不會因為他人而改變。
因為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看法,同樣我也不期待別人會認同我的看法,時間是最好的證明,或者有一天,也或者那一天永遠不會到來,別人才會看清楚事情的真相,只是時間上的遲早而已。
或者你也不懂我在說什麼。
我看人看事情的角度總是與眾不同,我也不再愛與人爭辯了,終於發現,那是徒勞無功的,對方可以對你點頭,但那並不表示他認同你。
其實,你又有什麽資格要求對方一定要站在你這一邊?
一直相信,要做自己喜歡的事,如果做得不歡喜,那一定是哪裡出了問題。
當然不能把問題怪在別人身上,最大的問題,可能是來自自己。
本來說什麽都不想寫,結果還是寫了這麼多。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是智慧的时代,也是愚蠢的时代; 是信任的年代,也是怀疑的年代; 是光明的季节,也是黑暗的季节; 是充满希望的春天,也是让人绝望的冬天; 我们的前途充满了一切,但甚麽也没有; 我们一直走向天堂,也一直走向地狱.......
Thursday, 28 August 2014
Monday, 25 August 2014
這個大臣當得很無癮
本來都不想再寫雪州的鬧劇。
事情已經拖了這麼久了,至今仍然沒有解決的法子,真叫人難以置信。
這不是一個有法可循的國家嗎?爲什麽大家好似束手無策的樣子?
最可笑的是,這樣一個局勢居然可以拖延到現在,成為一個世界笑柄,而且是發生在一個所謂的「先進州」,國家能不感到尷尬嗎?
卡立現在的身份是什麽?他若還是雪州大臣,但他如今無黨無派,他還能算是大臣嗎?他的政府在哪裡,成員在哪裡?
民聯三黨都已表明不再支持他了,那他的支持現在來自哪裡?難道來自巫統?
就算來自巫統吧,頂多也只有12人,這樣一個人數如何能夠成立政府?實際上也沒有來自巫統州議員所成立的政府。
嚴格來說,現在的雪州政府只有卡立一個人,一個人如何成立政府?那可真笑死人。
卡立不願下臺,他以蘇丹做擋箭牌,說要先覲見蘇丹。
所以我說,霹靂登加樓先後立下了不好的先例,不好的先例就是惡例,如今州事國事事事都以蘇丹決定為依歸。
但在一個君主立憲議會制度下,最大的權力不是應來自州議會/國會,蘇丹只是依據大臣/首相建議行事,大臣/首相權力則來自州議會/國會嗎?
如今卻本末顛倒,與其蘇丹要聽取大臣意見,卻變得大臣要聽取蘇丹意見行事。
如果蘇丹決定,繼續由卡立當大臣,那卡立是否就可以繼續當大臣,然後委任他心儀的人選當他的行政議員呢?
當真如此,雪州就完全沒有「王法」了!
卡立如果明智的話,那他就應該辭職,讓州議會另外選出一個足以當州務大臣的人選。
那才是民主的做法。
否則,像現在這樣,就算蘇丹讓卡立繼續當大臣的話,卡立不覺得,這個大臣當得很“無癮”嗎?
事情已經拖了這麼久了,至今仍然沒有解決的法子,真叫人難以置信。
這不是一個有法可循的國家嗎?爲什麽大家好似束手無策的樣子?
最可笑的是,這樣一個局勢居然可以拖延到現在,成為一個世界笑柄,而且是發生在一個所謂的「先進州」,國家能不感到尷尬嗎?
卡立現在的身份是什麽?他若還是雪州大臣,但他如今無黨無派,他還能算是大臣嗎?他的政府在哪裡,成員在哪裡?
民聯三黨都已表明不再支持他了,那他的支持現在來自哪裡?難道來自巫統?
就算來自巫統吧,頂多也只有12人,這樣一個人數如何能夠成立政府?實際上也沒有來自巫統州議員所成立的政府。
嚴格來說,現在的雪州政府只有卡立一個人,一個人如何成立政府?那可真笑死人。
卡立不願下臺,他以蘇丹做擋箭牌,說要先覲見蘇丹。
所以我說,霹靂登加樓先後立下了不好的先例,不好的先例就是惡例,如今州事國事事事都以蘇丹決定為依歸。
但在一個君主立憲議會制度下,最大的權力不是應來自州議會/國會,蘇丹只是依據大臣/首相建議行事,大臣/首相權力則來自州議會/國會嗎?
如今卻本末顛倒,與其蘇丹要聽取大臣意見,卻變得大臣要聽取蘇丹意見行事。
如果蘇丹決定,繼續由卡立當大臣,那卡立是否就可以繼續當大臣,然後委任他心儀的人選當他的行政議員呢?
當真如此,雪州就完全沒有「王法」了!
卡立如果明智的話,那他就應該辭職,讓州議會另外選出一個足以當州務大臣的人選。
那才是民主的做法。
否則,像現在這樣,就算蘇丹讓卡立繼續當大臣的話,卡立不覺得,這個大臣當得很“無癮”嗎?
Friday, 22 August 2014
本州要列星期五為公假?
昨天又讀到一則匪夷所思的新聞。
大馬回教福利組織(PERKIM)副主席兼州回教聯合會(USIA)副主席阿都哈津竟然要求州政府像吉蘭丹等州那樣,將每週公假從星期天改至星期五。
你看,在「回教化」和「馬來人化」方面,他們還是不死心,暗的不來,就明的來。
拜託,沙巴沒有像吉蘭丹那樣有蘇丹統治,也沒有實行什麽回教制,憑什麼要將每週公假改去星期五?這點,我相信沒有人會同意。
阿都哈津的理由是,爲了方便回教徒在星期五去回教堂祈禱。
但是,政府不是允許回教徒在這一天將午休時間提早并延長了嗎?過去50多年來都是這樣,爲什麽忽然間提出這個建議啊!
至今,只聽到行動黨州艾德溫波西回應阿都哈津的建議,他問後者是不是要州政府宣佈多一天公假,只要它不是取代星期天,那對他來說就不是一項課題。
我覺得州政府根本不用考慮這項要求,不可能會宣佈多一天公假,那不變成每週只工作四天?那真是太荒謬了!
針對這荒謬建議,爲什麽其他政黨沒有回應呢?
尤其是前陣子反對回教黨回刑法的政黨,按照邏輯,也應該反對這項建議才對。否則,萬一有人認為只是反對黨在反對,貿貿然就通過實行,那時候要反對就太遲了。
其實,當初參與成立大馬時,沙巴《20條款》里已特別強調,本州並沒有官方宗教,官方語言也是英語,可是在馬士達華當首長期間,卻將回教列為官方宗教及將馬來文列為官方語言。
不止如此,不少人在半威逼半利誘的情形下被改信了回教。
很多外籍傳道士被驅逐離境。
可見早在70年代,本州就已在進行「馬來人化」和「回教化」了。
我還記得,電臺除了馬來語,其他語言節目都被取消,戲院也只能一星期上映一天華語片。
那時候,大家都忍氣吞聲,沒有人敢吭一聲,
難道現在我們又要回到那個年代?
幾個月前,有報導說必打士一帶的土著在不知情下被改信了回教。
自己改教,自己怎會不知道?
據說他們以為只是出席一個派錢集會,不知道那原來是項皈依儀式。
有人在報紙上嚷嚷,後來又沒有了下文。
所以我說,雖然首長保證本州不會進行任何「回教化」或「馬來人化」行動,有關行動其實仍在靜悄悄地進行。
大家如果還默不作聲的話,他們就會變本加厲,不要最後才後悔莫及啊!
大馬回教福利組織(PERKIM)副主席兼州回教聯合會(USIA)副主席阿都哈津竟然要求州政府像吉蘭丹等州那樣,將每週公假從星期天改至星期五。
你看,在「回教化」和「馬來人化」方面,他們還是不死心,暗的不來,就明的來。
拜託,沙巴沒有像吉蘭丹那樣有蘇丹統治,也沒有實行什麽回教制,憑什麼要將每週公假改去星期五?這點,我相信沒有人會同意。
阿都哈津的理由是,爲了方便回教徒在星期五去回教堂祈禱。
但是,政府不是允許回教徒在這一天將午休時間提早并延長了嗎?過去50多年來都是這樣,爲什麽忽然間提出這個建議啊!
至今,只聽到行動黨州艾德溫波西回應阿都哈津的建議,他問後者是不是要州政府宣佈多一天公假,只要它不是取代星期天,那對他來說就不是一項課題。
我覺得州政府根本不用考慮這項要求,不可能會宣佈多一天公假,那不變成每週只工作四天?那真是太荒謬了!
針對這荒謬建議,爲什麽其他政黨沒有回應呢?
尤其是前陣子反對回教黨回刑法的政黨,按照邏輯,也應該反對這項建議才對。否則,萬一有人認為只是反對黨在反對,貿貿然就通過實行,那時候要反對就太遲了。
其實,當初參與成立大馬時,沙巴《20條款》里已特別強調,本州並沒有官方宗教,官方語言也是英語,可是在馬士達華當首長期間,卻將回教列為官方宗教及將馬來文列為官方語言。
不止如此,不少人在半威逼半利誘的情形下被改信了回教。
很多外籍傳道士被驅逐離境。
可見早在70年代,本州就已在進行「馬來人化」和「回教化」了。
我還記得,電臺除了馬來語,其他語言節目都被取消,戲院也只能一星期上映一天華語片。
那時候,大家都忍氣吞聲,沒有人敢吭一聲,
難道現在我們又要回到那個年代?
幾個月前,有報導說必打士一帶的土著在不知情下被改信了回教。
自己改教,自己怎會不知道?
據說他們以為只是出席一個派錢集會,不知道那原來是項皈依儀式。
有人在報紙上嚷嚷,後來又沒有了下文。
所以我說,雖然首長保證本州不會進行任何「回教化」或「馬來人化」行動,有關行動其實仍在靜悄悄地進行。
大家如果還默不作聲的話,他們就會變本加厲,不要最後才後悔莫及啊!
Thursday, 21 August 2014
我們缺少了哪些談判籌碼?
看到首長慕沙宣佈國油同意給予州政府一家子公司的10%股權的新聞。
這家子公司是位於民都魯的液化天然氣公司第九分廠(LNG9)。
首長很自豪地說,這是經過和國油多次談判的結果;原本國油只願給州政府5%的股權。
不懂這是一家現有公司,還是新公司,新聞沒有提到這點。
如果是家新成立的子公司,爲什麽是設在鄰州,而不是在本州呢?
不過,就如我之前說的,投資國油子公司不能與爭取提高石油稅相提並論,投資是要掏腰包的,而石油稅是不管國油賺不賺錢,州政府都先獲取的開採稅。
因此,投資國油子公司的10%股權,不能視為取代所要爭取的20%石油稅。
與其同時,砂拉越首長阿德南也宣佈,國油已同意提高砂州政府在液化天然氣公司第四分廠(LNG4)的5%股權至10%。
本州政府則獲得第九分廠(LNG9)的股權。
這是否意味著,國油已經在砂拉越先後開了九家液化天然氣分廠?
在這九家分廠中(假設),砂政府持有多少家的股權呢?
砂首長說,除了第四分廠,砂州在第一、第二和第三分廠已分別佔有5、10及10%的股份。
這也很奇怪,對砂州來說,這也不是什麽新爭取到的額外利益,因為砂州之前已持有三家分廠5-10%的股權。
沙巴也是一樣啊!這之前,州政府不也一樣獲得金馬利天然氣計劃的投資嗎?
也如國油之前說過的,這些股份不是免費送給沙砂兩州,而是要各州政府注入資金的。
州政府在第九分廠獲配的10%股份等於多少數額?州政府有沒有這筆資金?新聞沒有報導。
不過,早前新聞報導,首長建議資金從石油稅中扣除,“以免構成沉重的負擔”。
看樣子,首長似乎對這10%股權感到很滿意,也不打算跟進20%石油稅的課題了。
但在砂州,阿德南可是雙管齊下,并沒有放棄爭取較高的石油稅。
他說,州政府與國油的協商已取得進展,往後將繼續跟進石油稅及相關事宜。
此外,砂州政府也將與國油成立一個工作委員會,當中也有附屬委員會,以提升砂州在石油開採方面的角色。
阿德南說,砂州不要當一個旁觀者,“畢竟石油開採是在砂州範圍內進行”。
沙州政府是否也有必要和國油成立一個同樣的工作委員會呢?
同樣是產油州,同樣來自東馬,但沙砂兩州在處理石油開採這個重要經濟課題方面,可說是天淵之別。
難道我們比砂州缺少了哪些談判籌碼?
這家子公司是位於民都魯的液化天然氣公司第九分廠(LNG9)。
首長很自豪地說,這是經過和國油多次談判的結果;原本國油只願給州政府5%的股權。
不懂這是一家現有公司,還是新公司,新聞沒有提到這點。
如果是家新成立的子公司,爲什麽是設在鄰州,而不是在本州呢?
不過,就如我之前說的,投資國油子公司不能與爭取提高石油稅相提並論,投資是要掏腰包的,而石油稅是不管國油賺不賺錢,州政府都先獲取的開採稅。
因此,投資國油子公司的10%股權,不能視為取代所要爭取的20%石油稅。
與其同時,砂拉越首長阿德南也宣佈,國油已同意提高砂州政府在液化天然氣公司第四分廠(LNG4)的5%股權至10%。
本州政府則獲得第九分廠(LNG9)的股權。
這是否意味著,國油已經在砂拉越先後開了九家液化天然氣分廠?
在這九家分廠中(假設),砂政府持有多少家的股權呢?
砂首長說,除了第四分廠,砂州在第一、第二和第三分廠已分別佔有5、10及10%的股份。
這也很奇怪,對砂州來說,這也不是什麽新爭取到的額外利益,因為砂州之前已持有三家分廠5-10%的股權。
沙巴也是一樣啊!這之前,州政府不也一樣獲得金馬利天然氣計劃的投資嗎?
也如國油之前說過的,這些股份不是免費送給沙砂兩州,而是要各州政府注入資金的。
州政府在第九分廠獲配的10%股份等於多少數額?州政府有沒有這筆資金?新聞沒有報導。
不過,早前新聞報導,首長建議資金從石油稅中扣除,“以免構成沉重的負擔”。
看樣子,首長似乎對這10%股權感到很滿意,也不打算跟進20%石油稅的課題了。
但在砂州,阿德南可是雙管齊下,并沒有放棄爭取較高的石油稅。
他說,州政府與國油的協商已取得進展,往後將繼續跟進石油稅及相關事宜。
此外,砂州政府也將與國油成立一個工作委員會,當中也有附屬委員會,以提升砂州在石油開採方面的角色。
阿德南說,砂州不要當一個旁觀者,“畢竟石油開採是在砂州範圍內進行”。
沙州政府是否也有必要和國油成立一個同樣的工作委員會呢?
同樣是產油州,同樣來自東馬,但沙砂兩州在處理石油開採這個重要經濟課題方面,可說是天淵之別。
難道我們比砂州缺少了哪些談判籌碼?
Wednesday, 20 August 2014
從柯震東和房祖名說起.......
讀到柯震東和房祖名在中國吸毒被抓的新聞,我的第一個感想就是:年少得志未必是好事。
當然兩人也說不上什麽得志。柯震東是拍了《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一炮而紅,房祖名則是因為他有個紅星爸爸。
柯震東23歲,房祖名32歲。
32歲,這個年紀也不算小了,應該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報導說房祖名吸毒已經有8年,即是說第一次吸毒時24歲。
柯震東第一次吸毒則是在房祖名家里,相信毒品是房祖名提供的。
諷刺的是,據說成龍兩夫妻曾開玩笑叫柯震東不要帶壞他們的兒子,看樣子是房祖名帶壞了柯震東呢!
警方懷疑房祖名不止吸毒,也可能販毒;那豈不罪加一等?
兩人在鏡頭前面道歉。何需道歉?那是爲了他們的前途才道歉。
我想,如果沒有被抓,他們就不會道歉,那他們就會繼續吸毒下去,樂此不疲。
有人說,他們年紀還輕,應該給他們第二次的機會。
想到自己也有孩子,讀到這樣的新聞,真叫做父母的不寒而慄。
孩子長大後,他們在外面做什麽,做父母真的一無所知。
他們可以在家裡做乖乖仔,去到了外面,可能又是另外一種性格。
最重要的,在孩子小的時候,父母就要把孩子教好,尤其是在品德教育上。
言教不如身教,父母有沒有以身作則?父母有做到,孩子才會肯聽。
此外,也覺得家教還不如境教。孟母三遷的故事,說的不就是環境教育的重要性嗎?
現在的父母是否給孩子太多物質上的享受了呢?
不捨得孩子吃苦,什麽都是替孩子安排得好好的,孩子衣來伸手飯來張口,根本不懂苦字怎麼寫。
難怪現在的孩子都被當作草莓族,一點點就說有壓力,因為毫無抗壓性,但這些都是父母造成的啊!
那天聽到蔡禮旭老師說的,覺得很有意思:
有德有才是上品
有德無才是次品
無德有才是劣品
無德無才是毒品
有發現蔡老師把德放在前面,才在後面嗎?
孩子可能很有才華,如果他沒有品德,他的才華就會教他去做不道德的事。
但現在的人都不談什麽道德教育了,學校里都在拼分數,拼排名。
父母在意孩子要讀最好的學校,讀的是將來可以賺錢的科系。
有些孩子讀了自己不喜歡的科系,受不了父母對他們的期望,與其換一個科系,卻寧可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
現在的社會以財富定義一個人的成功,就算是不擇手段賺來的錢也在所不惜。
老實說,我不怎麼認同所謂的「賞識教育」。一個總是被讚賞的孩子,首先,他有沒有值得被讚賞的地方呢?
如果沒有,無止盡的“賞識”,會不會讓他變得驕慢,自以為是呢?
我覺得,在實行「賞識教育」前,要先帶出「品德教育」。
現在的孩子都太聰明了,沒有品德的孩子,就會把他們的聰明用在錯的地方。
如果沒人發現,他們就會繼續錯下去。一旦被發現了,他們才來表示後悔。
但為時已晚。
當然兩人也說不上什麽得志。柯震東是拍了《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一炮而紅,房祖名則是因為他有個紅星爸爸。
柯震東23歲,房祖名32歲。
32歲,這個年紀也不算小了,應該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報導說房祖名吸毒已經有8年,即是說第一次吸毒時24歲。
柯震東第一次吸毒則是在房祖名家里,相信毒品是房祖名提供的。
諷刺的是,據說成龍兩夫妻曾開玩笑叫柯震東不要帶壞他們的兒子,看樣子是房祖名帶壞了柯震東呢!
警方懷疑房祖名不止吸毒,也可能販毒;那豈不罪加一等?
兩人在鏡頭前面道歉。何需道歉?那是爲了他們的前途才道歉。
我想,如果沒有被抓,他們就不會道歉,那他們就會繼續吸毒下去,樂此不疲。
有人說,他們年紀還輕,應該給他們第二次的機會。
想到自己也有孩子,讀到這樣的新聞,真叫做父母的不寒而慄。
孩子長大後,他們在外面做什麽,做父母真的一無所知。
他們可以在家裡做乖乖仔,去到了外面,可能又是另外一種性格。
最重要的,在孩子小的時候,父母就要把孩子教好,尤其是在品德教育上。
言教不如身教,父母有沒有以身作則?父母有做到,孩子才會肯聽。
此外,也覺得家教還不如境教。孟母三遷的故事,說的不就是環境教育的重要性嗎?
現在的父母是否給孩子太多物質上的享受了呢?
不捨得孩子吃苦,什麽都是替孩子安排得好好的,孩子衣來伸手飯來張口,根本不懂苦字怎麼寫。
難怪現在的孩子都被當作草莓族,一點點就說有壓力,因為毫無抗壓性,但這些都是父母造成的啊!
那天聽到蔡禮旭老師說的,覺得很有意思:
有德有才是上品
有德無才是次品
無德有才是劣品
無德無才是毒品
有發現蔡老師把德放在前面,才在後面嗎?
孩子可能很有才華,如果他沒有品德,他的才華就會教他去做不道德的事。
但現在的人都不談什麽道德教育了,學校里都在拼分數,拼排名。
父母在意孩子要讀最好的學校,讀的是將來可以賺錢的科系。
有些孩子讀了自己不喜歡的科系,受不了父母對他們的期望,與其換一個科系,卻寧可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
現在的社會以財富定義一個人的成功,就算是不擇手段賺來的錢也在所不惜。
老實說,我不怎麼認同所謂的「賞識教育」。一個總是被讚賞的孩子,首先,他有沒有值得被讚賞的地方呢?
如果沒有,無止盡的“賞識”,會不會讓他變得驕慢,自以為是呢?
我覺得,在實行「賞識教育」前,要先帶出「品德教育」。
現在的孩子都太聰明了,沒有品德的孩子,就會把他們的聰明用在錯的地方。
如果沒人發現,他們就會繼續錯下去。一旦被發現了,他們才來表示後悔。
但為時已晚。
Tuesday, 19 August 2014
誰是真正的馬來人?
馬西迪很快就回應邦布寧。
他說他的意思已被人曲解,他指的「Rumpun
Melayu」意思與「Suku Kaum Melayu」不同;「Rumpun Melayu」指的是「馬來人種」,「Suku Kaum Melayu」則是指馬來族群。
他說「Rumpun
Melayu」概括馬來半島和菲律賓的族群, 但沒有指出嘉杜族是否也屬於馬來人種,他只叫對方上網去瞭解「 Rumpun
Melayu」的定義後再來批評他。
我上網去找相關資料,大都只談到馬來人的各種起源, 并沒有提到州內各民族包括嘉杜族順是否也屬於「馬來人種」 的一部份。
這些就讓歷史學家和考古學家去做更深一層的研究吧!
我個人的看法是,與其說本州各土著群也屬於「馬來人種」, 他們長相其實更像華人,包括馬西迪和邦布寧本身。
這或者與土著和華人普遍通婚有關。
也曾有嘉達山朋友告訴我,那些帶著三個音的嘉杜姓, 如Gontusan、Kitingan等, 其實就是他們祖先連名帶姓「土著化」的華文原名。
也有些爲了去「華人化」,乾脆把姓去掉, 將祖先的名字改為他們的姓。
以前我有個上司名叫Richard
Maning,後來我發現原來他父親叫Wong Man Ning,他把Wong去掉,就變成一個土著名字。
如果你到這些土著家裡去,你會很訝異地發現, 有些還保留著點香祭拜祖先牌位的習俗。
本地土著大致上皮膚比較白皙,個性也比較溫順, 可能就是因為體內流有華人血統吧!
有些更與台灣原住民長得非常相似,連服飾方面也很相像, 相信他們也源自於同一個祖輩。
至於「馬來人種」,真正說起來,相信現在也很難找到一個正宗的「 馬來人種」。
比如馬來半島的原住民應該是Orang
Asli(eg:嘉化峇峇),并不是馬來人。
嚴格來說,馬來人也是這個國家的外來人呢!
只要注意一下,國內的馬來人主要可分為三種, 一種是皮膚比較白的,他們長得比較像華人(eg:旺阿茲莎),一種是比較黑的, 長得像印度人(eg:莎麗扎),第三種則比較像印尼人(eg:ISMA主席阿都拉?)。
這也難怪,只要符合據聯邦憲法對「馬來人」的定義,在馬來西亞, 誰都可以成為馬來人。
所以,誰是真正的馬來人?
Monday, 18 August 2014
單元種族宗教習俗的「馬來西亞人」
對馬來民族的身份認知/不認知,敦馬還是耿耿於懷。
幾年前,他就叫印裔回教徒放棄他們的祖籍,當馬來人。
他還借題發揮,說國內還有其他種族,因為無法拋棄對祖籍國度的情意結,包括繼續使用母語,過著族群的生活習慣與信仰,因此他們無法享有土著權益。
言下之意,要成為土著,你就必須先當馬來人。
可是在東馬,很多土著並非馬來人,他們也沒有信仰回教。
其實,馬來人在東馬可說是少數民族,那就是爲什麽當年會有「M計劃」,主要原因就是讓鄰國的回教徒進來并在一夜之間成為我國公民,以增加東馬的馬來人口。
說到這,皇委會在三月就已完成的「M計劃」調查報告至今仍未見天日,不知是有什麽難言之隱?難道州領袖也不急著知道嗎?
其實,真正的原因早就是個公開的秘密了,大家只是選擇避而不談罷了!
說回正題。要成為馬來人,根據聯邦憲法,你就必須改教、講馬來話,并過著馬來人的生活。
會講馬來話和過著馬來人的生活習慣還是其次,對這大多數人應該沒有問題,真正的問題關鍵在,你必須信奉回教,才能算是100%的馬來人。
既然你不願改信回教,那你就無法享有馬來人的所有權益,包括NEP在內。
敦馬的2020年願景,相信其一就是希望國家只有一個叫「馬來人」的種族,別無他族。
這就是敦馬一直耿耿於懷的地方。
讓我懷疑,去年有宗教司要政府將州內民族「馬來人化」的建議,是不是也源自敦馬?
但是,週末的時候,我注意到敦馬對種族的概念有一些改觀了。
現在他不再執著在全民成為「馬來人」與否,對他來說,有個叫「馬來西亞人」的種族就很夠了。
但是,他的論調還是很奇怪。
他說,只要大馬各民族死守本身的身份、文化和語言,民族之間將無法團結,也阻礙政府打造「馬來西亞民族」的努力。
怎麼不能,現在我們不都稱呼自己為「馬來西亞人」嗎?
不,對敦馬來說,真正的「馬來西亞人」,還是要有單一的宗教、語言和身份。
你看,他還是把人民的祖籍和國籍混淆了。
非要有單一宗教語言和身份才能全民團結嗎?這個想法也太狹隘了吧!
難怪國家的種族宗教問題一直無法解決,就因為有太多思想狹隘的人在這課題上一直看不開。如此的人民思想,就算國家再如何先進,思想不進步,又有何用呢?
州旅遊部長馬西迪在週末的時候,卻將州內土著歸類為「馬來」族群(Rumpun Melayu),引起其他土著領袖的不滿。
相信他很快就會出來澄清,說他的意思被人誤解/曲解。
馬西迪本身是杜順籍回教徒,按照憲法,他可以當自己為馬來人,但那并不表示其他土著也是馬來人啊!
沙巴改革陣綫主席邦布寧就強烈駁斥馬西迪的言論,強調嘉杜族和馬來族,無論在社會或文化層面上均有極大的差異。
馬西迪為何會那樣說?相信是與當年巫統東渡有關。
如邦布寧說的,爲了從團結黨奪取回州政權,當年除了有「M計劃」外,巫統開始部署東渡沙巴,以取代本土馬來政黨,那便是馬士達華的沙統。
爲了使巫統更快在本州扎根壯大,原本只接受馬來回教徒入黨的巫統,也接受本州非回教徒土著入黨。邦布寧說,“硬硬將嘉杜族也列入為馬來族”。
其實,除了少數皈依回教,在很多方面,尤其是習俗,都與馬來人不同,將他們列為「馬來」族群是不對的。
去年宗教司的「馬來化」建議才引起軒然大波,馬西迪不是不知道,為何還要明知故犯?真叫人不明。
幾年前,他就叫印裔回教徒放棄他們的祖籍,當馬來人。
他還借題發揮,說國內還有其他種族,因為無法拋棄對祖籍國度的情意結,包括繼續使用母語,過著族群的生活習慣與信仰,因此他們無法享有土著權益。
言下之意,要成為土著,你就必須先當馬來人。
可是在東馬,很多土著並非馬來人,他們也沒有信仰回教。
其實,馬來人在東馬可說是少數民族,那就是爲什麽當年會有「M計劃」,主要原因就是讓鄰國的回教徒進來并在一夜之間成為我國公民,以增加東馬的馬來人口。
說到這,皇委會在三月就已完成的「M計劃」調查報告至今仍未見天日,不知是有什麽難言之隱?難道州領袖也不急著知道嗎?
其實,真正的原因早就是個公開的秘密了,大家只是選擇避而不談罷了!
說回正題。要成為馬來人,根據聯邦憲法,你就必須改教、講馬來話,并過著馬來人的生活。
會講馬來話和過著馬來人的生活習慣還是其次,對這大多數人應該沒有問題,真正的問題關鍵在,你必須信奉回教,才能算是100%的馬來人。
既然你不願改信回教,那你就無法享有馬來人的所有權益,包括NEP在內。
敦馬的2020年願景,相信其一就是希望國家只有一個叫「馬來人」的種族,別無他族。
這就是敦馬一直耿耿於懷的地方。
讓我懷疑,去年有宗教司要政府將州內民族「馬來人化」的建議,是不是也源自敦馬?
但是,週末的時候,我注意到敦馬對種族的概念有一些改觀了。
現在他不再執著在全民成為「馬來人」與否,對他來說,有個叫「馬來西亞人」的種族就很夠了。
但是,他的論調還是很奇怪。
他說,只要大馬各民族死守本身的身份、文化和語言,民族之間將無法團結,也阻礙政府打造「馬來西亞民族」的努力。
怎麼不能,現在我們不都稱呼自己為「馬來西亞人」嗎?
不,對敦馬來說,真正的「馬來西亞人」,還是要有單一的宗教、語言和身份。
你看,他還是把人民的祖籍和國籍混淆了。
非要有單一宗教語言和身份才能全民團結嗎?這個想法也太狹隘了吧!
難怪國家的種族宗教問題一直無法解決,就因為有太多思想狹隘的人在這課題上一直看不開。如此的人民思想,就算國家再如何先進,思想不進步,又有何用呢?
州旅遊部長馬西迪在週末的時候,卻將州內土著歸類為「馬來」族群(Rumpun Melayu),引起其他土著領袖的不滿。
相信他很快就會出來澄清,說他的意思被人誤解/曲解。
馬西迪本身是杜順籍回教徒,按照憲法,他可以當自己為馬來人,但那并不表示其他土著也是馬來人啊!
沙巴改革陣綫主席邦布寧就強烈駁斥馬西迪的言論,強調嘉杜族和馬來族,無論在社會或文化層面上均有極大的差異。
馬西迪為何會那樣說?相信是與當年巫統東渡有關。
如邦布寧說的,爲了從團結黨奪取回州政權,當年除了有「M計劃」外,巫統開始部署東渡沙巴,以取代本土馬來政黨,那便是馬士達華的沙統。
爲了使巫統更快在本州扎根壯大,原本只接受馬來回教徒入黨的巫統,也接受本州非回教徒土著入黨。邦布寧說,“硬硬將嘉杜族也列入為馬來族”。
其實,除了少數皈依回教,在很多方面,尤其是習俗,都與馬來人不同,將他們列為「馬來」族群是不對的。
去年宗教司的「馬來化」建議才引起軒然大波,馬西迪不是不知道,為何還要明知故犯?真叫人不明。
Thursday, 14 August 2014
島和油田都可以割讓,三海里外又算什麽?
國油上半年業績剛剛出爐,正好可以對照一下上周國油高層所提的一些數據。
報導說,國油上半年營業額上升12%至1694億,淨利漲12%至398億。
398/1694=23.5%,與之前說的20%相當接近,還多了3.5%,可以接受。
國油若另外付38%所得稅額151億(398x0.38)等於9%,再加付給聯邦的5%石油稅共14%,還比上周算到的12.6%多了1.4%。
國油付給聯邦140億股息占營業額的8%,加以上的14%得22%。
即是說,在今年上半年的業績,每100元的收益,聯邦共得22%,是各產油州5%石油稅的4.4倍!
由此可見,聯邦是不是更有理由將它所得的另5%石油稅讓給產油州,讓產油州獲得10%?
讓產油州獲20%亦不過份,聯邦則只賺取5%,國內共有4個產油州,數額上等於各產油州所得的20%(5x4),公平之極。
但,如我之前提到,聯邦是不會同意這樣的安排的。反之,從聯邦在2012年悄悄修改《大馬海域法令》(Malaysia Territorial Sea Act)來看,聯邦不止沒有提高各州石油稅額的意願,還想把產油州應得的區區5%併吞,占為己有。
吉蘭丹和登加樓就是最好的例子。
其實,登加樓已經改由國陣執政,但其石油稅仍由聯邦繼續“保管”,相信是怕登加樓在大選時一旦落敗而做出的防患未然。
假設有日沙砂選民思變而改投反對黨,聯邦會不會以同樣手段來對付東馬兩州呢?我相信答案是肯定的。
所以聯邦為何會通過修正《大馬海域法令》,便是因為存有上述隱憂而先下手為強。
話雖如此,今天讀到本地媒體報導,州回青團團長拉希魯(Lahirul Latigu)指首長慕沙曾在州議會以書面回答行動黨艾德溫(Dr. Edwin Bosi)提問,表明本州拒絕實施《大馬海域法令》,因“那將導致州政府喪失海域管理權”。
艾德溫卻否認有這樣的事。他說他只是提問,隨著《1969年緊急法令》(Emergency Ordinance No.7)撤除,《1966年淺海海域法令》(Continental Shelf Act)和《1966年石油開採法令》(Petroleum Mining Act)將面對何種情況。
而首長的答覆是,這兩條法令將停止在沙巴實行。
艾德溫說,兩人的問答都沒有提及《大馬海域法令》。
拉希魯在發表文告時提到,首長在其面子書里說,首相已經證實上述三條法令都不能在沙巴實行。
拉希魯接著說,《大馬海域法令》也不可在沙巴實行。
就是關於離岸三海里外不屬於州範圍歸聯邦範圍的部份,也就等於這些離岸油田屬聯邦所有。真正要實行起來的話,沙砂兩州就會像吉蘭丹登加樓那樣,不要說石油稅,連一分錢都收不到,全數歸聯邦所有。
拉希魯說,聯邦法令不能自行在沙砂生效,因為沙砂擁有本身的土地法令,有權力決定本身的海域權限。
說到這,聯邦能不能狡辯,說海域不等於土地,所以州土地法令不能用在海域?
記得那年,阿都拉在卸任前,將兩塊位於本州海域的大油田送給了汶萊,以為可以換得林夢嗎?本地媒體完全沒有報導此事,州領袖也一句話都沒有向州民交待呢!
但拉希魯持不同看法。他說,既然《大馬海域法令》因“違反聯邦憲法”不能在本州生效,《石油法令》等法令也已失效,那國油就不再有權力在沙巴海域作業。
沙大講師再納阿查曼(Zainal Ajamain)早前有提到,聯邦政府修訂《大馬海域法令》是爲了符合聯合國海事法公約(UNCLOS)要求,只是爲了鑒定國家在國際海域的界綫,不能乘機把沙砂海域領土也一併占為己有。
對聯邦來說,能夠一石二鳥,何樂不為?
一個關乎州經濟重要來源的課題,相信再納有將他的看法上達給州政府。拉希魯雖然來自回教黨,但他鍥而不捨的寶貴意見,州政府是不是應該拿來做參考?
雖然如此,對州政府,我還是不抱太大希望的。
幾天前,首長才奚落反對黨,說州政府不會像反對黨那樣吵吵鬧鬧,也不會像鄰州那樣要求提高石油稅至20%,因本州自有一套如何爭取更多聯邦撥款的辦法。
咦,之前他不是已經改口說本州比砂拉越更早,在多年前已經致函前首相阿都拉要求提高石油稅至20%嗎?如今為何又反口啊?
我在想,如果一個州政府,當初連整個納閩島都可以割讓,兩塊大油田也可以隨意讓聯邦進貢給鄰國,這三海里外的海域,對州領袖們來說,又算什麽呢?
他們可能在經濟價值上的數字概念一點都沒有呢!
http://www.ehornbill.com/v12/2012-11-06-11-52-08/2012-11-06-11-52-58/3283-2014-04-13-13-46-01
報導說,國油上半年營業額上升12%至1694億,淨利漲12%至398億。
398/1694=23.5%,與之前說的20%相當接近,還多了3.5%,可以接受。
國油若另外付38%所得稅額151億(398x0.38)等於9%,再加付給聯邦的5%石油稅共14%,還比上周算到的12.6%多了1.4%。
國油付給聯邦140億股息占營業額的8%,加以上的14%得22%。
即是說,在今年上半年的業績,每100元的收益,聯邦共得22%,是各產油州5%石油稅的4.4倍!
由此可見,聯邦是不是更有理由將它所得的另5%石油稅讓給產油州,讓產油州獲得10%?
讓產油州獲20%亦不過份,聯邦則只賺取5%,國內共有4個產油州,數額上等於各產油州所得的20%(5x4),公平之極。
但,如我之前提到,聯邦是不會同意這樣的安排的。反之,從聯邦在2012年悄悄修改《大馬海域法令》(Malaysia Territorial Sea Act)來看,聯邦不止沒有提高各州石油稅額的意願,還想把產油州應得的區區5%併吞,占為己有。
吉蘭丹和登加樓就是最好的例子。
其實,登加樓已經改由國陣執政,但其石油稅仍由聯邦繼續“保管”,相信是怕登加樓在大選時一旦落敗而做出的防患未然。
假設有日沙砂選民思變而改投反對黨,聯邦會不會以同樣手段來對付東馬兩州呢?我相信答案是肯定的。
所以聯邦為何會通過修正《大馬海域法令》,便是因為存有上述隱憂而先下手為強。
話雖如此,今天讀到本地媒體報導,州回青團團長拉希魯(Lahirul Latigu)指首長慕沙曾在州議會以書面回答行動黨艾德溫(Dr. Edwin Bosi)提問,表明本州拒絕實施《大馬海域法令》,因“那將導致州政府喪失海域管理權”。
艾德溫卻否認有這樣的事。他說他只是提問,隨著《1969年緊急法令》(Emergency Ordinance No.7)撤除,《1966年淺海海域法令》(Continental Shelf Act)和《1966年石油開採法令》(Petroleum Mining Act)將面對何種情況。
而首長的答覆是,這兩條法令將停止在沙巴實行。
艾德溫說,兩人的問答都沒有提及《大馬海域法令》。
拉希魯在發表文告時提到,首長在其面子書里說,首相已經證實上述三條法令都不能在沙巴實行。
拉希魯接著說,《大馬海域法令》也不可在沙巴實行。
就是關於離岸三海里外不屬於州範圍歸聯邦範圍的部份,也就等於這些離岸油田屬聯邦所有。真正要實行起來的話,沙砂兩州就會像吉蘭丹登加樓那樣,不要說石油稅,連一分錢都收不到,全數歸聯邦所有。
拉希魯說,聯邦法令不能自行在沙砂生效,因為沙砂擁有本身的土地法令,有權力決定本身的海域權限。
說到這,聯邦能不能狡辯,說海域不等於土地,所以州土地法令不能用在海域?
記得那年,阿都拉在卸任前,將兩塊位於本州海域的大油田送給了汶萊,以為可以換得林夢嗎?本地媒體完全沒有報導此事,州領袖也一句話都沒有向州民交待呢!
但拉希魯持不同看法。他說,既然《大馬海域法令》因“違反聯邦憲法”不能在本州生效,《石油法令》等法令也已失效,那國油就不再有權力在沙巴海域作業。
沙大講師再納阿查曼(Zainal Ajamain)早前有提到,聯邦政府修訂《大馬海域法令》是爲了符合聯合國海事法公約(UNCLOS)要求,只是爲了鑒定國家在國際海域的界綫,不能乘機把沙砂海域領土也一併占為己有。
對聯邦來說,能夠一石二鳥,何樂不為?
一個關乎州經濟重要來源的課題,相信再納有將他的看法上達給州政府。拉希魯雖然來自回教黨,但他鍥而不捨的寶貴意見,州政府是不是應該拿來做參考?
雖然如此,對州政府,我還是不抱太大希望的。
幾天前,首長才奚落反對黨,說州政府不會像反對黨那樣吵吵鬧鬧,也不會像鄰州那樣要求提高石油稅至20%,因本州自有一套如何爭取更多聯邦撥款的辦法。
咦,之前他不是已經改口說本州比砂拉越更早,在多年前已經致函前首相阿都拉要求提高石油稅至20%嗎?如今為何又反口啊?
我在想,如果一個州政府,當初連整個納閩島都可以割讓,兩塊大油田也可以隨意讓聯邦進貢給鄰國,這三海里外的海域,對州領袖們來說,又算什麽呢?
他們可能在經濟價值上的數字概念一點都沒有呢!
http://www.ehornbill.com/v12/2012-11-06-11-52-08/2012-11-06-11-52-58/3283-2014-04-13-13-46-01
Wednesday, 13 August 2014
敦馬 指桑罵槐
敦馬罕見地在他的部落格談馬航。
身為前首相,當年是他找達祖丁要他向政府收購馬航。
讓我非常好奇,難道他有什麽“內幕”要爆?
其實,馬航會有今日,難道他不該負責任嗎?
讀完整篇文章,原來他是在指桑罵槐。
他一開頭就說,他不解為何馬航要被“私有化”,馬航是家由國庫擁有的GLC,因此這家公司的CEO要向首相匯報,并根據首相的指示行事。
(他忘了當年,他不也曾將馬航私有化過嗎?)
接著他就說,既然馬航是家被政府收購的公司,這個收購行動應該叫“私有化”還是“國有化”?
這點他問得有理,確實,既然是由政府收購過去,馬航是被“國有化”不是“私有化”。但媒體都是這樣形容的啊!
不過接著他提到了重點,也是我在星期一提到的。
他說國庫原本已經持有馬航70%股權,這已等同完全持有馬航股權,就算小股東們聯合起來也無法異議,雖然如此,馬航在過去10年來已經虧損了100億元注資。
他問,就算國庫將馬航下市并持有100股權,就能確保它不會再面對虧損嗎?在缺乏小股東的監督和檢視下,情況可能更糟。
他說,真正的“私有化”,老闆嚴格監督管理及按時稽查帳目,確保公司不再虧錢。但一家GLC不會理這些,因為政府只會花錢,若有入不敷出或虧損的話,政府只要增稅或舉債就能解決。但政府現在的花錢方式,并沒有反映出馬航最需要的謹慎財務管理。
果然是過來人的口吻。
他也不點名調侃依德里斯在當馬航CEO的時候,變賣馬航資產讓馬航取得盈利。但,他問,馬航可以有多少資產供變賣呢?
雖然馬航持續虧損,他說,但承包馬航catering的商家卻賺錢。
馬航的catering是前首相阿都拉的胞弟提供的。
但,這在敦馬時期不就有了嗎?還記得70元一包的椰漿飯嗎?
最後,敦馬說道,他覺得國庫持有馬航100%股權和70%股權不會有太大的分別。將會有很多新人受聘,他們將獲得高額薪金、津貼和花紅。相信這就是國庫的作業方式。
言下之意,將馬航“國有化”,給政府更多藉口揮霍浪費。
敦馬是不是寧可讓馬航破產呢?他沒有說。
那普騰又是何事呢,敦馬?
http://chedet.cc/?p=1435
身為前首相,當年是他找達祖丁要他向政府收購馬航。
讓我非常好奇,難道他有什麽“內幕”要爆?
其實,馬航會有今日,難道他不該負責任嗎?
讀完整篇文章,原來他是在指桑罵槐。
他一開頭就說,他不解為何馬航要被“私有化”,馬航是家由國庫擁有的GLC,因此這家公司的CEO要向首相匯報,并根據首相的指示行事。
(他忘了當年,他不也曾將馬航私有化過嗎?)
接著他就說,既然馬航是家被政府收購的公司,這個收購行動應該叫“私有化”還是“國有化”?
這點他問得有理,確實,既然是由政府收購過去,馬航是被“國有化”不是“私有化”。但媒體都是這樣形容的啊!
不過接著他提到了重點,也是我在星期一提到的。
他說國庫原本已經持有馬航70%股權,這已等同完全持有馬航股權,就算小股東們聯合起來也無法異議,雖然如此,馬航在過去10年來已經虧損了100億元注資。
他問,就算國庫將馬航下市并持有100股權,就能確保它不會再面對虧損嗎?在缺乏小股東的監督和檢視下,情況可能更糟。
他說,真正的“私有化”,老闆嚴格監督管理及按時稽查帳目,確保公司不再虧錢。但一家GLC不會理這些,因為政府只會花錢,若有入不敷出或虧損的話,政府只要增稅或舉債就能解決。但政府現在的花錢方式,并沒有反映出馬航最需要的謹慎財務管理。
果然是過來人的口吻。
他也不點名調侃依德里斯在當馬航CEO的時候,變賣馬航資產讓馬航取得盈利。但,他問,馬航可以有多少資產供變賣呢?
雖然馬航持續虧損,他說,但承包馬航catering的商家卻賺錢。
馬航的catering是前首相阿都拉的胞弟提供的。
但,這在敦馬時期不就有了嗎?還記得70元一包的椰漿飯嗎?
最後,敦馬說道,他覺得國庫持有馬航100%股權和70%股權不會有太大的分別。將會有很多新人受聘,他們將獲得高額薪金、津貼和花紅。相信這就是國庫的作業方式。
言下之意,將馬航“國有化”,給政府更多藉口揮霍浪費。
敦馬是不是寧可讓馬航破產呢?他沒有說。
那普騰又是何事呢,敦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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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12 August 2014
「加影行動」不敵「卡立行動」
「加影行動」宣告失敗,相信一向胸有成竹的安華和策劃行動的拉菲茲亦始料未及,結果讓卡立占了上風,變成「卡立行動」。
難怪自始至終卡立一直笑臉嘻嘻的,照樣履行他的大臣職務,根本不當一回事。
更何況現在還有蘇丹挺他,他更可以理直氣壯。
問題是蘇丹可以做那樣的決定嗎?他怎麼知道卡立仍然獲得大多數州議員的支持?
現在說這些都是無濟於事的,因為當年的霹靂已經立下了先例。不,應該說在更早的之前,是登加樓立下先例,當時登加樓蘇丹要他屬意的賽益當大臣。
是政客自願將“政權”交予統治者的,既有了開始,當然還會後續。
當然你可以說行動還未結束,這不過是第一回合,接下來會出現什麽變化就很難說。
說安華拉菲茲太過自信沒錯,既然早在今年年初就已察覺卡立“變節”,那時就應該快刀斬亂麻,就不會留下今天的後患。
那時卻搬出「加影行動」,說是布城攻略的第一步。
當時就很困惑,想來想去都想不通,「加影行動」如何能夠讓民聯成功進駐布城?
原來那是聲東擊西的做法,「加影行動」無法讓民聯進駐布城,目的只是要卡立下臺而已,那爲什麽不開門見山即刻行動,反而拖拖拉拉繞一個大圈子,還要做戲?
如今捉雞不著蝕把米,分分鐘連雪州政權也可能失去,何苦來哉?
公正黨列卡立主要四大罪狀如下:
1. 拒絕服從民聯決定展延冷岳第二濾水站計劃與调高州議員津貼。
2. 不遵守民聯議決將雪州水供委員會納入水供重組計劃。
3. 一意孤行推行金白大道計劃。
4. 與回教銀行近7000萬元債務被一筆勾銷,迄今無法提出解釋。
我覺得最大的原因還是第4條,因為第4條,卡立才會做出第1-3條等不尋常的動作。
當時新聞報導回教銀行撤銷有關債款,也有報導指卡立只需償還欠款的10%。
總之不管怎麼樣,債款事件是事實,卡立無法提供合理解釋,顯示背後有古怪。
難怪自始至終卡立一直笑臉嘻嘻的,照樣履行他的大臣職務,根本不當一回事。
更何況現在還有蘇丹挺他,他更可以理直氣壯。
問題是蘇丹可以做那樣的決定嗎?他怎麼知道卡立仍然獲得大多數州議員的支持?
現在說這些都是無濟於事的,因為當年的霹靂已經立下了先例。不,應該說在更早的之前,是登加樓立下先例,當時登加樓蘇丹要他屬意的賽益當大臣。
是政客自願將“政權”交予統治者的,既有了開始,當然還會後續。
當然你可以說行動還未結束,這不過是第一回合,接下來會出現什麽變化就很難說。
說安華拉菲茲太過自信沒錯,既然早在今年年初就已察覺卡立“變節”,那時就應該快刀斬亂麻,就不會留下今天的後患。
那時卻搬出「加影行動」,說是布城攻略的第一步。
當時就很困惑,想來想去都想不通,「加影行動」如何能夠讓民聯成功進駐布城?
原來那是聲東擊西的做法,「加影行動」無法讓民聯進駐布城,目的只是要卡立下臺而已,那爲什麽不開門見山即刻行動,反而拖拖拉拉繞一個大圈子,還要做戲?
如今捉雞不著蝕把米,分分鐘連雪州政權也可能失去,何苦來哉?
公正黨列卡立主要四大罪狀如下:
1. 拒絕服從民聯決定展延冷岳第二濾水站計劃與调高州議員津貼。
2. 不遵守民聯議決將雪州水供委員會納入水供重組計劃。
3. 一意孤行推行金白大道計劃。
4. 與回教銀行近7000萬元債務被一筆勾銷,迄今無法提出解釋。
我覺得最大的原因還是第4條,因為第4條,卡立才會做出第1-3條等不尋常的動作。
當時新聞報導回教銀行撤銷有關債款,也有報導指卡立只需償還欠款的10%。
總之不管怎麼樣,債款事件是事實,卡立無法提供合理解釋,顯示背後有古怪。
Monday, 11 August 2014
馬航私有化不破產
馬航私有化,就表示有轉機嗎?未必。
國庫將馬航私有化,不過是將它從股市除牌,不是宣告破產或清盤,意即政府還是會支持它繼續苟延殘喘下去。
至於它有什麽起死回生妙方,目前無法奉告。
但是,我可以想像政府會繼續注資,就像過去那樣,這些都是人民的錢,還有國油的錢。
說到國油的錢,我就想到如果產油州的石油稅是20%的話,那這些錢原本是屬於產油州的,包括本州在內,但現在都僅供聯邦揮霍浪費。
可以說,這是個“全輸”計劃,包括股民在內。
27分的除牌價格,股民除了接受以外,實在別無選擇,因為馬航淨值可能還不如這個價格。
一旦次季業績出爐,相信股價還會劇跌一輪。
單是注資,就能夠教馬航起死回生嗎?過去無數次的注資,已經證明行不通。
馬航是個無底洞,國庫應該想辦法如何改善馬航業績,如何讓客戶回流,增加營業額,那才是長遠良方。
以目前情況,那將是難上加難。
除此以外,它還必須想辦法如何降低成本。
最大的成本問題,就是它多達兩萬名的員工。
我很詫異林冠英很國陣地這麼說道:“馬航必須確保其兩萬名員工的權益及福利獲得保障”。
真是這樣的話,我相信馬航將萬劫不復,永遠無法翻身。
林冠英難道不知道,剛在去年,由於馬航工會大力反對,首相終於妥協,取消了馬航與亞航的合作協議。
國庫將馬航私有化只是爲了方便重組,所以重要的不是私不私有化,而是國庫要如何將馬航重組,才能讓它浴火重生。
有點要提的是,雖然私有化建議也提到削資和資本回退,除了看到27分的除牌價格外,卻沒有看到削資和資本回退詳情,難道這是在私有化後才來進行?
即若已私有化,削不削資或資本回不回退,又有什麽分別呢?
未見到有分析家提到這點。
國庫將馬航私有化,不過是將它從股市除牌,不是宣告破產或清盤,意即政府還是會支持它繼續苟延殘喘下去。
至於它有什麽起死回生妙方,目前無法奉告。
但是,我可以想像政府會繼續注資,就像過去那樣,這些都是人民的錢,還有國油的錢。
說到國油的錢,我就想到如果產油州的石油稅是20%的話,那這些錢原本是屬於產油州的,包括本州在內,但現在都僅供聯邦揮霍浪費。
可以說,這是個“全輸”計劃,包括股民在內。
27分的除牌價格,股民除了接受以外,實在別無選擇,因為馬航淨值可能還不如這個價格。
一旦次季業績出爐,相信股價還會劇跌一輪。
單是注資,就能夠教馬航起死回生嗎?過去無數次的注資,已經證明行不通。
馬航是個無底洞,國庫應該想辦法如何改善馬航業績,如何讓客戶回流,增加營業額,那才是長遠良方。
以目前情況,那將是難上加難。
除此以外,它還必須想辦法如何降低成本。
最大的成本問題,就是它多達兩萬名的員工。
我很詫異林冠英很國陣地這麼說道:“馬航必須確保其兩萬名員工的權益及福利獲得保障”。
真是這樣的話,我相信馬航將萬劫不復,永遠無法翻身。
林冠英難道不知道,剛在去年,由於馬航工會大力反對,首相終於妥協,取消了馬航與亞航的合作協議。
國庫將馬航私有化只是爲了方便重組,所以重要的不是私不私有化,而是國庫要如何將馬航重組,才能讓它浴火重生。
有點要提的是,雖然私有化建議也提到削資和資本回退,除了看到27分的除牌價格外,卻沒有看到削資和資本回退詳情,難道這是在私有化後才來進行?
即若已私有化,削不削資或資本回不回退,又有什麽分別呢?
未見到有分析家提到這點。
Friday, 8 August 2014
聯邦有個殺手鐧,州政府不敢造反
杰菲里吉丁岸和一名沙大講師再納阿查曼異口同聲駁斥國油說法,說如果國油無法提供20%石油稅,就應該將石油自主權歸還給沙巴。
杰菲里是沙巴立新黨主席,政府不會理會他說什麽,倒是這位沙大講師會不會因為“反政府”而被對付,那就很難講。
再納是在沙大本身舉辦的「婆羅洲研究大會」上主講一個貼切的主題《是誰竊取了沙巴的財富?》後接受訪問。
他說了幾個重點,值得在這裡與大家分享。
1. 國油開採成本70%太高
他說國油指開採等成本高達70%是“騙子”,如果成本這麼高,不會有人要去做這門生意。
在我去年寫的博文《照州國陣的算法,20%石油稅是行得通的》里(7/1/13),州國陣秘書阿都拉曼達蘭透露,每100元石油收益,開採成本其實僅佔45元,國油和合作公司六四分賬,繳了38%所得稅後,國油淨得16.72元,比昨天提到的12.4還多了4.32元。
聯邦獲得更多,總共22.1元,比昨天算到的12.6元多了將近一倍。
當然你可以說成本較難預算,阿都拉曼的是去年的數字,今年的開採成本可能已提高至70%。
但,這不就是投資風險嗎?
總之,反而是產油州僅分得區區的5%,相差還是太遠了!
2. 本州貢獻1/4產量
國油稱沙巴石油產量低微,只占全國產量10%。
這其實是不對的。根據前年數據,東馬兩州就貢獻了45%石油和64%天然氣,假設各半的話,本州產量起碼也占了四分一。
3. 本州40年僅獲72億石油稅
從1976年開採石油至今,國油總共給了聯邦7320億元。
四個產油州的平均貢獻是每州1830億元,但本州這期間僅收到72億元,這個差距太大了,可見有太多的利潤給了聯邦,產油州也更有理由要求將石油稅提高。
4. 納閩成為聯邦直轄區
納閩為何會在1984年成為聯邦直轄區?如今真相大白。
當時給的理由是爲了發展。但根據再納透露,原來是爲了允許聯邦在石油從納閩輸出口時,聯邦可以從中徵稅。
當年的人民黨政府會敗給新崛起的團結黨,納閩被拱讓給聯邦成為直轄區,在當時也是其中一個重要因素。
5. 《大馬海域法令》
聯邦在2012年修正《大馬海域法令》,離岸三海里外屬於聯邦範圍。
此法令對產油州來說是大大不利,意即在三海里外的油田,原本的產油州將無法享有石油稅。
問題是,所有的油田都在離岸的三海里外,若要嚴格依據該法令的話,沒有一個產油州將得以繼續享有石油稅。
聯邦就是利用此法令拒絕付石油稅予吉蘭丹,而登加樓則以Wang Ehsan代替,但也由聯邦“代為”管理。
聯邦會不會以同樣的手段來對付兩個東馬產油州呢?
我想,州政府為何對聯邦如此俯首聽命,可能就是居於這個原因吧!
其實,關於對產油州不利的《大馬海域法令》,沙巴回教黨青年團去年在一個記者會上曾經提出過,可惜沒有人嚴正看待這個課題,包括州政府在內。
我想聯邦就是利用這個法令作為殺手鐧,讓產油州不敢在此課題上輕舉妄動。
吉蘭丹和登加樓前車可鑒,州國陣哪敢造反?
杰菲里是沙巴立新黨主席,政府不會理會他說什麽,倒是這位沙大講師會不會因為“反政府”而被對付,那就很難講。
再納是在沙大本身舉辦的「婆羅洲研究大會」上主講一個貼切的主題《是誰竊取了沙巴的財富?》後接受訪問。
他說了幾個重點,值得在這裡與大家分享。
1. 國油開採成本70%太高
他說國油指開採等成本高達70%是“騙子”,如果成本這麼高,不會有人要去做這門生意。
在我去年寫的博文《照州國陣的算法,20%石油稅是行得通的》里(7/1/13),州國陣秘書阿都拉曼達蘭透露,每100元石油收益,開採成本其實僅佔45元,國油和合作公司六四分賬,繳了38%所得稅後,國油淨得16.72元,比昨天提到的12.4還多了4.32元。
聯邦獲得更多,總共22.1元,比昨天算到的12.6元多了將近一倍。
當然你可以說成本較難預算,阿都拉曼的是去年的數字,今年的開採成本可能已提高至70%。
但,這不就是投資風險嗎?
總之,反而是產油州僅分得區區的5%,相差還是太遠了!
2. 本州貢獻1/4產量
國油稱沙巴石油產量低微,只占全國產量10%。
這其實是不對的。根據前年數據,東馬兩州就貢獻了45%石油和64%天然氣,假設各半的話,本州產量起碼也占了四分一。
3. 本州40年僅獲72億石油稅
從1976年開採石油至今,國油總共給了聯邦7320億元。
四個產油州的平均貢獻是每州1830億元,但本州這期間僅收到72億元,這個差距太大了,可見有太多的利潤給了聯邦,產油州也更有理由要求將石油稅提高。
4. 納閩成為聯邦直轄區
納閩為何會在1984年成為聯邦直轄區?如今真相大白。
當時給的理由是爲了發展。但根據再納透露,原來是爲了允許聯邦在石油從納閩輸出口時,聯邦可以從中徵稅。
當年的人民黨政府會敗給新崛起的團結黨,納閩被拱讓給聯邦成為直轄區,在當時也是其中一個重要因素。
5. 《大馬海域法令》
聯邦在2012年修正《大馬海域法令》,離岸三海里外屬於聯邦範圍。
此法令對產油州來說是大大不利,意即在三海里外的油田,原本的產油州將無法享有石油稅。
問題是,所有的油田都在離岸的三海里外,若要嚴格依據該法令的話,沒有一個產油州將得以繼續享有石油稅。
聯邦就是利用此法令拒絕付石油稅予吉蘭丹,而登加樓則以Wang Ehsan代替,但也由聯邦“代為”管理。
聯邦會不會以同樣的手段來對付兩個東馬產油州呢?
我想,州政府為何對聯邦如此俯首聽命,可能就是居於這個原因吧!
其實,關於對產油州不利的《大馬海域法令》,沙巴回教黨青年團去年在一個記者會上曾經提出過,可惜沒有人嚴正看待這個課題,包括州政府在內。
我想聯邦就是利用這個法令作為殺手鐧,讓產油州不敢在此課題上輕舉妄動。
吉蘭丹和登加樓前車可鑒,州國陣哪敢造反?
Thursday, 7 August 2014
被搵笨的「以股換稅」方案
國油高級副總裁莫哈末安努亞(Mohd Anuar Taib)對本州媒體說,如果石油稅增至20%,將對國家石油工業產生不良影響,包括無採油活動、裁員和油氣工業衰退等。
副總裁阿迪夫(Adif Zuikifli)分析道,從石油收益,10%分配予聯邦和州政府(各5%),70%分別用在開採、發展和生產費用,國油在剩餘的20%,還需繳付38%所得稅給聯邦政府,意即國油僅賺12.4%而已(20x(1-0.38))。
12.4%,其實還比產油州所得的5%多了2.5倍。
獲利最多的還是聯邦,比國油本身還多,除了原本的5%再加38%所得稅,聯邦共獲12.6%稅收(5+(20x0.38))。
若再把國油繳給聯邦的股息算進在內,聯邦獲取的,又何止12.6%呢!
而國油本身則未必取得完全的12.4%,因為還需與其他合作公司分享收益。
這是粗略算法,因為石油稅是根據生產量或產值計算,但在生產過程中油量必然增值,國油從中獲取的利潤包括增值在內,而所得稅是根據利潤不是產值來計算的,因此,在數額上,國油的利潤和聯邦所獲的所得稅應該是比產油州的5%石油稅可觀的。
不知上面的解釋,大家看不看得懂?
如我上回提過的,既然聯邦從國油盈利獲取數百億元的稅收再加股息,其實聯邦不應該同樣與產油州再向國油徵收5%石油稅。
副總裁阿迪夫(Adif Zuikifli)分析道,從石油收益,10%分配予聯邦和州政府(各5%),70%分別用在開採、發展和生產費用,國油在剩餘的20%,還需繳付38%所得稅給聯邦政府,意即國油僅賺12.4%而已(20x(1-0.38))。
12.4%,其實還比產油州所得的5%多了2.5倍。
獲利最多的還是聯邦,比國油本身還多,除了原本的5%再加38%所得稅,聯邦共獲12.6%稅收(5+(20x0.38))。
若再把國油繳給聯邦的股息算進在內,聯邦獲取的,又何止12.6%呢!
而國油本身則未必取得完全的12.4%,因為還需與其他合作公司分享收益。
這是粗略算法,因為石油稅是根據生產量或產值計算,但在生產過程中油量必然增值,國油從中獲取的利潤包括增值在內,而所得稅是根據利潤不是產值來計算的,因此,在數額上,國油的利潤和聯邦所獲的所得稅應該是比產油州的5%石油稅可觀的。
不知上面的解釋,大家看不看得懂?
如我上回提過的,既然聯邦從國油盈利獲取數百億元的稅收再加股息,其實聯邦不應該同樣與產油州再向國油徵收5%石油稅。
公平起見,聯邦的部份應該讓給產油州,即是說就算石油稅無法提高至20%,各產油州應該獲得至少10%石油稅。對國油來說,並沒有額外的負擔。
莫哈末還有說到一個重點,那便是,首相納吉建議的「以股換稅」並非如大家想像的免費,而是要州政府本身出資才能獲取公司股權的。
這樣說來,「以股換稅」這個建議豈不很搵笨?這與收購任何其他公司有甚麼不同?那州政府也未必一定要收購國油或其子公司啊!
這之前,州巫統還說要到全州各地巡迴解說,以“向州人講解以股換稅作為爭取更高石油開採稅分享額的替代方案”。
若說這就是「以股換稅」的方案,如莫哈末本身透露的,其實州政府早就已經進行了,包括金馬利發電廠計劃和實必丹油氣工業區計劃等。
但,這些州政府都有出錢投資啊!怎能與石油稅混為一談?
這個建議,如果州政府還是照單全收的話,那可真是愚忠精神呢!
至少我相信砂拉越不會接受這樣一個建議。
如我之前說的,如半島的吉蘭丹和登加樓一樣,納吉將會分別處理這個課題,有可能砂拉越石油稅獲得提高至20%,而本州則以股份替代。
那時候,州領袖可別啞巴吃黃蓮,因為那是州領袖自己所大力贊同的。
這也是納吉分而治之的本事。
其實,半島的「石油稅」已以「公益金」取代;諷刺的是吉蘭丹一分都拿不到,而登加樓的部份卻由聯邦管理。
同樣是產油州,你敢擔保同樣是東馬的兩州,首相的處理方式也將截然不同嗎?
答案很簡單,因為砂州沒有巫統,聯邦不得不避忌三分。
不止政治從此被翻轉,人口結構也被顛倒,一堆爛攤子,如今根本無法收拾。
國油有沒有能力將石油稅增至20%?其實是可以的,詳情請參閱我在去年1月7日寫的《照州國陣的算法,20%石油稅是行得通的》。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sg/2013/01/20.html
http://www.dailyexpress.com.my/news.cfm?NewsID=90651
http://www.fz.com/content/oil-royalty-conundrumhttp://www.fz.com/content/oil-royalty-conundrum
Wednesday, 6 August 2014
公正黨不為瓦全
最近寫了幾篇關於雪州大臣問題的文章,已經有點膩了。希望這是最後一篇。
安華拉菲茲異口同聲說,如果有必要,將舉行州選舉以革除卡立。
拉菲茲說就算面對失去州政權風險也在所不惜。
安華卻有信心民聯能夠重新執政。
總之,兩人非把卡立除之而後快不可。
情況真的有那麼嚴重嗎?嚴重到非冒那麼大的風險不可?
也許對安華來講,依目前情況,卡立與巫統眉來眼去,與州政權落入巫統手裡無異,那就寧爲玉碎,重新選舉,就算輸了,也不為瓦全。
安華不知有沒有感覺到,當前情況,就與當年馬哈迪要他下臺一樣?
你看,歷史就是不斷地在重複,但結局會不會一樣?
當年安華就是不肯下臺,結果就有了烈火莫熄,於是就有了公正黨,就有了現在的民聯。
現在,卡立自然也不會願意主動下臺,最壞的情況就是他跳槽去巫統。
安華不會要冒回教黨和巫統聯政這個風險,所以他唯一的選擇就只有讓州議會解散以重選,至少他還能抱有一綫希望。
有趣的是,PKR指卡立因誠信問題而必須下臺,而且早在“今年一月15日的中央會議上,就已做出撤除卡立并由安華取代的決定”了。
既然早在半年前就有此意了,那爲什麽支支吾吾守口如瓶至今啊?對州民來說,這不也是PKR的“誠信”問題嗎?
走筆至此,讓我想起有句名言「物必先腐而後蟲生」,其實它還有下句「人必先疑而後讒入」;意思就是東西必先腐爛後才會生蟲,同樣,當你對人起了懷疑,讒言就會乘虛而入。
雪州民聯,或者更precise的是PKR,目前所面對的,不就是這樣的情況嗎?
安華拉菲茲異口同聲說,如果有必要,將舉行州選舉以革除卡立。
拉菲茲說就算面對失去州政權風險也在所不惜。
安華卻有信心民聯能夠重新執政。
總之,兩人非把卡立除之而後快不可。
情況真的有那麼嚴重嗎?嚴重到非冒那麼大的風險不可?
也許對安華來講,依目前情況,卡立與巫統眉來眼去,與州政權落入巫統手裡無異,那就寧爲玉碎,重新選舉,就算輸了,也不為瓦全。
安華不知有沒有感覺到,當前情況,就與當年馬哈迪要他下臺一樣?
你看,歷史就是不斷地在重複,但結局會不會一樣?
當年安華就是不肯下臺,結果就有了烈火莫熄,於是就有了公正黨,就有了現在的民聯。
現在,卡立自然也不會願意主動下臺,最壞的情況就是他跳槽去巫統。
安華不會要冒回教黨和巫統聯政這個風險,所以他唯一的選擇就只有讓州議會解散以重選,至少他還能抱有一綫希望。
有趣的是,PKR指卡立因誠信問題而必須下臺,而且早在“今年一月15日的中央會議上,就已做出撤除卡立并由安華取代的決定”了。
既然早在半年前就有此意了,那爲什麽支支吾吾守口如瓶至今啊?對州民來說,這不也是PKR的“誠信”問題嗎?
走筆至此,讓我想起有句名言「物必先腐而後蟲生」,其實它還有下句「人必先疑而後讒入」;意思就是東西必先腐爛後才會生蟲,同樣,當你對人起了懷疑,讒言就會乘虛而入。
雪州民聯,或者更precise的是PKR,目前所面對的,不就是這樣的情況嗎?
Tuesday, 5 August 2014
卡立誠信有問題?
針對賽夫丁的指控,卡立并沒有太大的反應,這點令人相當意外。
他反而挑戰賽夫丁向反貪會、警方及國行報案,以證明他的誠信是否真的有問題。
卡立為何對相關指控“無動於衷”?難道他早就料到賽夫丁會做此指責,還是他認為他和銀行庭外和解純屬他個人的事,不能混為一談?
但據說有人因為安排了他和銀行的庭外和解而得到了利益,這點,他要如何辯解?
根據報告,麗陽(Tropicana)以低於市價向雪州政府收購一塊土地,然後將部份土地售予EcoWorld,隨後,EcoWorld再獲得卡立批准的兩項工程。
因此,賽夫丁說,這些交易讓卡立的誠信受到質疑。
問題在於雪州政府是否真的以低價賣地給麗陽,讓麗陽從中牟利?
根據當時新聞報導,麗陽老闆陳志遠透露,與EcoWorld的土地買賣讓公司賺了1.7億元。
整塊128公頃的土地售價4.7億元,1.7億利潤等於36%的賺幅,麗陽這樣轉一轉手就賺了1.7億元。
而且那只是128公頃土地,麗陽向雪州政府購地474公頃,意即還有346公頃土地未賣。假設保持36%賺幅的話,麗陽總共可以獲取高達6.3億元的利潤呢!
如果雪州政府直接將有關土地賣給EcoWorld,那這筆可觀的利潤,就可直接進入雪州州庫了!
關於這點,卡立可能要做些解釋。
但,這宗土地買賣,難道是由卡立個人說了算?不是有個雪州發展機構(PKNS)做的決定嗎?
就如最近與聯邦簽的水供合約,與上次一樣,看見有其他州議員包括鄧章欽在場見證有關儀式,PKR為何把帳都算在卡立一人身上呢?
更奇異的是,鄧章欽等人似乎也未站出來為卡立辯解。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如今雙方已經撕破臉,面對這樣的指責,卡立更不會要辭職,若真的辭職,豈非等於承認所有的罪狀?
如之前說過,PKR應該在州議會動議投不信任票,這才是民主的做法,而不是由PKR一黨說了算。
說到這,我又可以理解為何PKR不敢或不願在州議會里解決這個問題,最簡單的答案,就是它沒有那樣的勝算。
回教黨的朱迪已經提出他的“分析”,一旦他的分析成真,說不定PKR撤換大臣不成,還要把政權拱手讓給回教黨和巫統共組的聯合政府,豈非賠了夫人又折兵?
或者卡立先下手為強宣佈解散州議會重新舉行州選舉,民聯三黨已經有了心結,這個聯盟還盟得下去嗎?
就算盟得下去,能不能再取得大多數議席贏回政權也很難說。
最好笑的是,“候任”大臣旺阿茲莎還未上任就承認安華將垂簾聽政,這樣子說,如何教雪州人民對她的領導能力有信心呢?
她說,如果安華可以擔任外國的經濟顧問,她為何不能聽取他的意見?
其實安華已擔任著雪州的經濟顧問,當然可以繼續當她的顧問,但她這樣的回應,難免讓人質疑,她是事事都聽,還是大事才聽取安華的意見?
旺阿茲莎要當大臣,當然還有回教黨這一關要過。
據說回教黨要卡立繼續當大臣的原因,主要是因為旺阿茲莎是女性而不接受由她當大臣,所以才會有由其他人選包括阿茲敏代替的傳言。
一個大臣課題,拖了大半年還未解決,笑得最開心和最後得利的,恐怕還是一直虎視眈眈的納吉首相。
他反而挑戰賽夫丁向反貪會、警方及國行報案,以證明他的誠信是否真的有問題。
卡立為何對相關指控“無動於衷”?難道他早就料到賽夫丁會做此指責,還是他認為他和銀行庭外和解純屬他個人的事,不能混為一談?
但據說有人因為安排了他和銀行的庭外和解而得到了利益,這點,他要如何辯解?
根據報告,麗陽(Tropicana)以低於市價向雪州政府收購一塊土地,然後將部份土地售予EcoWorld,隨後,EcoWorld再獲得卡立批准的兩項工程。
因此,賽夫丁說,這些交易讓卡立的誠信受到質疑。
問題在於雪州政府是否真的以低價賣地給麗陽,讓麗陽從中牟利?
根據當時新聞報導,麗陽老闆陳志遠透露,與EcoWorld的土地買賣讓公司賺了1.7億元。
整塊128公頃的土地售價4.7億元,1.7億利潤等於36%的賺幅,麗陽這樣轉一轉手就賺了1.7億元。
而且那只是128公頃土地,麗陽向雪州政府購地474公頃,意即還有346公頃土地未賣。假設保持36%賺幅的話,麗陽總共可以獲取高達6.3億元的利潤呢!
如果雪州政府直接將有關土地賣給EcoWorld,那這筆可觀的利潤,就可直接進入雪州州庫了!
關於這點,卡立可能要做些解釋。
但,這宗土地買賣,難道是由卡立個人說了算?不是有個雪州發展機構(PKNS)做的決定嗎?
就如最近與聯邦簽的水供合約,與上次一樣,看見有其他州議員包括鄧章欽在場見證有關儀式,PKR為何把帳都算在卡立一人身上呢?
更奇異的是,鄧章欽等人似乎也未站出來為卡立辯解。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如今雙方已經撕破臉,面對這樣的指責,卡立更不會要辭職,若真的辭職,豈非等於承認所有的罪狀?
如之前說過,PKR應該在州議會動議投不信任票,這才是民主的做法,而不是由PKR一黨說了算。
說到這,我又可以理解為何PKR不敢或不願在州議會里解決這個問題,最簡單的答案,就是它沒有那樣的勝算。
回教黨的朱迪已經提出他的“分析”,一旦他的分析成真,說不定PKR撤換大臣不成,還要把政權拱手讓給回教黨和巫統共組的聯合政府,豈非賠了夫人又折兵?
或者卡立先下手為強宣佈解散州議會重新舉行州選舉,民聯三黨已經有了心結,這個聯盟還盟得下去嗎?
就算盟得下去,能不能再取得大多數議席贏回政權也很難說。
最好笑的是,“候任”大臣旺阿茲莎還未上任就承認安華將垂簾聽政,這樣子說,如何教雪州人民對她的領導能力有信心呢?
她說,如果安華可以擔任外國的經濟顧問,她為何不能聽取他的意見?
其實安華已擔任著雪州的經濟顧問,當然可以繼續當她的顧問,但她這樣的回應,難免讓人質疑,她是事事都聽,還是大事才聽取安華的意見?
旺阿茲莎要當大臣,當然還有回教黨這一關要過。
據說回教黨要卡立繼續當大臣的原因,主要是因為旺阿茲莎是女性而不接受由她當大臣,所以才會有由其他人選包括阿茲敏代替的傳言。
一個大臣課題,拖了大半年還未解決,笑得最開心和最後得利的,恐怕還是一直虎視眈眈的納吉首相。
Monday, 4 August 2014
卡立與回教銀行的庭外和解
早就認為「加影行動」與卡立的回教銀行債務有關,如今果然獲得公正黨總秘書賽夫丁的證實。
他在一份厚達50多頁的報告里直指卡立在處理其債務時出現“誠信問題”,因此必須被撤換。
此外,他也指卡立以低於市價的價格售賣一塊土地給Ecoworld。
說回銀行欠款。
在卡立還是牙直利(Guthrie)的CEO時,曾在2001年向回教銀行借貸1852.1萬美元(約馬幣6667萬)購買牙直利股票。
2007年,回教銀行和卡立互訴。
回教銀行起訴卡立違約,要求法院強制卡立償還貸款。
卡立則起訴回教銀行不當出售其抵押股票。
2009年,高庭判卡立敗訴,卡立須償還回教銀行6667萬元貸款。
2010年,上訴庭撤銷高庭判決,并裁決高庭重審兩宗案件,即卡立起訴回教銀行案及回教銀行的反訴案。
然後今年二月,案情急轉直下,回教銀行突然撤銷對卡立的訴訟,卡立承認雙方達致庭外和解,但拒絕透露詳情。
根據Malaysia Chronicle報導,庭外和解的方式是,卡立只需償還欠款的10%,即666.7百萬,償還期五年。
那其餘的90%貸款呢?大概是一筆勾銷吧!
讓我想起不久前地毯商人迪巴所欠人民銀行的4000萬元貸款,被轉為10年免息貸款。
據前人民銀行主席沙巴魯丁爆料,他是因為不認同上述安排而不獲續約。而上述安排是直接來自消費部長哈山馬力的指示。
而迪巴能獲得如此“優待”,是因為這位特殊人物與布城有非比尋常的關係。
人民銀行起初否認此事,後來改口承認,有關免息貸款其實是一筆壞賬,在無可選擇之下,只好將之分為10年免息償還期。
迪巴案和卡立案,兩者是否有許多相似之處呢!
據說有人因為安排了卡立和回教銀行的庭外和解得到了益處,這又與雪州賣地予Ecoworld有關。
詳情待賽夫丁公佈有關報告後再與大家分享。
他在一份厚達50多頁的報告里直指卡立在處理其債務時出現“誠信問題”,因此必須被撤換。
此外,他也指卡立以低於市價的價格售賣一塊土地給Ecoworld。
說回銀行欠款。
在卡立還是牙直利(Guthrie)的CEO時,曾在2001年向回教銀行借貸1852.1萬美元(約馬幣6667萬)購買牙直利股票。
2007年,回教銀行和卡立互訴。
回教銀行起訴卡立違約,要求法院強制卡立償還貸款。
卡立則起訴回教銀行不當出售其抵押股票。
2009年,高庭判卡立敗訴,卡立須償還回教銀行6667萬元貸款。
2010年,上訴庭撤銷高庭判決,并裁決高庭重審兩宗案件,即卡立起訴回教銀行案及回教銀行的反訴案。
然後今年二月,案情急轉直下,回教銀行突然撤銷對卡立的訴訟,卡立承認雙方達致庭外和解,但拒絕透露詳情。
根據Malaysia Chronicle報導,庭外和解的方式是,卡立只需償還欠款的10%,即666.7百萬,償還期五年。
那其餘的90%貸款呢?大概是一筆勾銷吧!
讓我想起不久前地毯商人迪巴所欠人民銀行的4000萬元貸款,被轉為10年免息貸款。
據前人民銀行主席沙巴魯丁爆料,他是因為不認同上述安排而不獲續約。而上述安排是直接來自消費部長哈山馬力的指示。
而迪巴能獲得如此“優待”,是因為這位特殊人物與布城有非比尋常的關係。
人民銀行起初否認此事,後來改口承認,有關免息貸款其實是一筆壞賬,在無可選擇之下,只好將之分為10年免息償還期。
迪巴案和卡立案,兩者是否有許多相似之處呢!
據說有人因為安排了卡立和回教銀行的庭外和解得到了益處,這又與雪州賣地予Ecoworld有關。
詳情待賽夫丁公佈有關報告後再與大家分享。
Friday, 1 August 2014
馬航改名轉運?
馬航要改名轉運?這是兩天前的報導,說政府正在探討是否要給公司改名,“以確保馬航的未來”。
我心想,政府也來這一套,會不會有點“迷信”?
如果真的改名,這將不是馬航首次改名。
根據維基資料,它在1946年成立時叫馬來亞航空(Malayan Airways Ltd),當馬來西亞在1963年成立時改叫馬來西亞航空(Malaysian Airways),後來新加坡脫離馬來西亞,公司改稱馬星航空(MSA),由兩國聯營,直到1972年,兩國分家,各自成立航空,大馬的叫Malaysian Airline System Bhd,簡稱MAS。
大家都知道,MAS在馬來文就是黃金的意思;記得當年的中文廣告,就時常用“金碧輝煌”來形容馬航服務。
大約在10多年前吧,政府以外國人不懂MAS的含義,在海外不再用MAS,改用Malaysia Airlines打廣告,也趁此打響國家在國際的知名度。
屈指一算,馬航改名改了至少3、4次吧!
如果這次再改名,能改成什麽名呢?總不能把國名“Malaysia”給去掉吧!
除了改名轉運,市場也傳出馬航欲和亞航X(AAX)合併。
當讀到這新聞時,我覺得可能性不大。
第一,亞航只是國內航綫賺錢,負責海外航綫的AAX其實虧本經營,將兩家虧損公司合併起來就能夠起死回生嗎?很難咯!
第二,一旦合併,MyCC會不會又來“從中作梗”,說他們意圖壟斷市場,將兩者罰款?
果然,國庫後來就出來否認有關傳言。
不過,最匪夷所思的新聞,當屬馬航將派發2000元特惠金(ex-gratia)給每位員工,以感恩他們的不離不棄。
《The Edge》這樣子寫,it is as a token of gratitude for standing by the airline despite its financial losses made worse by the loss of two Boeing planes this year.
馬航有兩萬名員工,每人支付2000元,馬航就需用掉4000萬元。
已經虧到不行的馬航有沒有這筆錢?
馬航顧問Endau Analytics透露,“馬航現時每天虧損100至200萬美元(500萬馬幣),按現金儲備估計(約5億馬幣),最多只可維持200天。
4000萬元特惠金,就占了5億現金儲備將近一成。
馬航管理層或者認為,反正虧都虧了,那就置之死地而後生,不如就將剩餘的現金分出來給員工們吧!
如果管理層懷有這樣的心態,我真的看不出就算重組再重組,馬航的希望在哪裡。
http://www.themalaymailonline.com/money/article/ailing-mas-offers-rm2000-bonus-to-each-employee
我心想,政府也來這一套,會不會有點“迷信”?
如果真的改名,這將不是馬航首次改名。
根據維基資料,它在1946年成立時叫馬來亞航空(Malayan Airways Ltd),當馬來西亞在1963年成立時改叫馬來西亞航空(Malaysian Airways),後來新加坡脫離馬來西亞,公司改稱馬星航空(MSA),由兩國聯營,直到1972年,兩國分家,各自成立航空,大馬的叫Malaysian Airline System Bhd,簡稱MAS。
大家都知道,MAS在馬來文就是黃金的意思;記得當年的中文廣告,就時常用“金碧輝煌”來形容馬航服務。
大約在10多年前吧,政府以外國人不懂MAS的含義,在海外不再用MAS,改用Malaysia Airlines打廣告,也趁此打響國家在國際的知名度。
屈指一算,馬航改名改了至少3、4次吧!
如果這次再改名,能改成什麽名呢?總不能把國名“Malaysia”給去掉吧!
除了改名轉運,市場也傳出馬航欲和亞航X(AAX)合併。
當讀到這新聞時,我覺得可能性不大。
第一,亞航只是國內航綫賺錢,負責海外航綫的AAX其實虧本經營,將兩家虧損公司合併起來就能夠起死回生嗎?很難咯!
第二,一旦合併,MyCC會不會又來“從中作梗”,說他們意圖壟斷市場,將兩者罰款?
果然,國庫後來就出來否認有關傳言。
不過,最匪夷所思的新聞,當屬馬航將派發2000元特惠金(ex-gratia)給每位員工,以感恩他們的不離不棄。
《The Edge》這樣子寫,it is as a token of gratitude for standing by the airline despite its financial losses made worse by the loss of two Boeing planes this year.
馬航有兩萬名員工,每人支付2000元,馬航就需用掉4000萬元。
已經虧到不行的馬航有沒有這筆錢?
馬航顧問Endau Analytics透露,“馬航現時每天虧損100至200萬美元(500萬馬幣),按現金儲備估計(約5億馬幣),最多只可維持200天。
4000萬元特惠金,就占了5億現金儲備將近一成。
馬航管理層或者認為,反正虧都虧了,那就置之死地而後生,不如就將剩餘的現金分出來給員工們吧!
如果管理層懷有這樣的心態,我真的看不出就算重組再重組,馬航的希望在哪裡。
http://www.themalaymailonline.com/money/article/ailing-mas-offers-rm2000-bonus-to-each-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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