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裁阿迪夫(Adif Zuikifli)分析道,從石油收益,10%分配予聯邦和州政府(各5%),70%分別用在開採、發展和生產費用,國油在剩餘的20%,還需繳付38%所得稅給聯邦政府,意即國油僅賺12.4%而已(20x(1-0.38))。
12.4%,其實還比產油州所得的5%多了2.5倍。
獲利最多的還是聯邦,比國油本身還多,除了原本的5%再加38%所得稅,聯邦共獲12.6%稅收(5+(20x0.38))。
若再把國油繳給聯邦的股息算進在內,聯邦獲取的,又何止12.6%呢!
而國油本身則未必取得完全的12.4%,因為還需與其他合作公司分享收益。
這是粗略算法,因為石油稅是根據生產量或產值計算,但在生產過程中油量必然增值,國油從中獲取的利潤包括增值在內,而所得稅是根據利潤不是產值來計算的,因此,在數額上,國油的利潤和聯邦所獲的所得稅應該是比產油州的5%石油稅可觀的。
不知上面的解釋,大家看不看得懂?
如我上回提過的,既然聯邦從國油盈利獲取數百億元的稅收再加股息,其實聯邦不應該同樣與產油州再向國油徵收5%石油稅。
公平起見,聯邦的部份應該讓給產油州,即是說就算石油稅無法提高至20%,各產油州應該獲得至少10%石油稅。對國油來說,並沒有額外的負擔。
莫哈末還有說到一個重點,那便是,首相納吉建議的「以股換稅」並非如大家想像的免費,而是要州政府本身出資才能獲取公司股權的。
這樣說來,「以股換稅」這個建議豈不很搵笨?這與收購任何其他公司有甚麼不同?那州政府也未必一定要收購國油或其子公司啊!
這之前,州巫統還說要到全州各地巡迴解說,以“向州人講解以股換稅作為爭取更高石油開採稅分享額的替代方案”。
若說這就是「以股換稅」的方案,如莫哈末本身透露的,其實州政府早就已經進行了,包括金馬利發電廠計劃和實必丹油氣工業區計劃等。
但,這些州政府都有出錢投資啊!怎能與石油稅混為一談?
這個建議,如果州政府還是照單全收的話,那可真是愚忠精神呢!
至少我相信砂拉越不會接受這樣一個建議。
如我之前說的,如半島的吉蘭丹和登加樓一樣,納吉將會分別處理這個課題,有可能砂拉越石油稅獲得提高至20%,而本州則以股份替代。
那時候,州領袖可別啞巴吃黃蓮,因為那是州領袖自己所大力贊同的。
這也是納吉分而治之的本事。
其實,半島的「石油稅」已以「公益金」取代;諷刺的是吉蘭丹一分都拿不到,而登加樓的部份卻由聯邦管理。
同樣是產油州,你敢擔保同樣是東馬的兩州,首相的處理方式也將截然不同嗎?
答案很簡單,因為砂州沒有巫統,聯邦不得不避忌三分。
不止政治從此被翻轉,人口結構也被顛倒,一堆爛攤子,如今根本無法收拾。
國油有沒有能力將石油稅增至20%?其實是可以的,詳情請參閱我在去年1月7日寫的《照州國陣的算法,20%石油稅是行得通的》。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sg/2013/01/20.html
http://www.dailyexpress.com.my/news.cfm?NewsID=90651
http://www.fz.com/content/oil-royalty-conundrumhttp://www.fz.com/content/oil-royalty-conundru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