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夠多玩幾天,員工們應該高興才對。
我先後遇到兩位在不同公司上班的朋友,第一個年初六才開工大吉,另一個就休假足足一個星期。
但他們卻大吐苦水,因為不是他們自願請假,而是公司沒開,老闆強迫他們拿假期,叫compulsory leave,而那幾天的假期,竟然是要從他們的年假里扣!
覺得他們老闆的做法很無理,可能也不合法,根本是剝削員工的福利。
并不是他們不要回去工作,而是公司沒開,就算回去也不得其門而入,這樣子的情形,公司扣減他們的年假,合理嗎?
朋友原有的年假就這樣白白少了幾天。
我替朋友打抱不平,無法接受如此不合理的待遇,如果是我,我會大表抗議,怎樣也要保留我的年假。
想一想,如果我是友族,我又不慶祝華人新年,那我無端端犧牲我的年假幹嘛?
同理,如果我是馬來老闆,在開齋節期間強迫我的華人員工拿年假,他們也不會服氣的,對嗎?
假設我的年假因此用完了,以後當我要拿年假的時候,公司會給我嗎?
我相信是不會的,因為對其他員工不公平。公司會叫我拿預假(advanced leave),或扣我薪水叫我拿無薪假。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既然如此,爲什麽當老闆自己要放假,卻要員工拿年假來替他買單呢?
當然你可以說老闆大嗮,不喜歡你可以辭職不幹,老闆可以另外請人。
是的,有些老闆就是看死你不會走,沒他不行,所以訂下這些利己不利員工的不成文規定。
若是我,我就辭職不幹。
說到辭職不幹,有些老闆總是後知後覺,要等到你提呈辭職信後,才來百般挽留你,包括加薪升職。
但那也太沒有誠意了吧!如果值得加薪升職,怎麼之前又不這麼做,沒有看到員工的好?
2 comments:
不会吵的孩子没有糖果吃的,吵得太过又会被打,适时让老板看到你的重要是必要的。我就看过很多“刻苦耐劳”的员工,做到死连半粒糖果也没份。
老闆大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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