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31 March 2011

毒奶瓶算甚麽


半个多月前,读到卫生部明年开始禁售含有双酚A(Bisphenol-A)化学物的婴儿奶瓶时,心里就很纳闷。

如果真的对婴儿健康有害,为什么不是即刻禁售,而是等到明年?

不止禁售,我觉得卫生部还要劝告家长把含有双酚A的奶瓶即刻丢弃不用。

这才符合逻辑嘛!

很明显的,卫生部顾虑到商家的利益,让商家利用这一年的时间清货。

但,那些买了毒奶瓶的家长们呢?难道就不需顾虑到他们婴孩的健康安全?

相信这也是存在家长和民众心中的一个疑惑。

今天,就读到卫长的解释。

他说:逐步禁售有关奶瓶是项防范措施,因为至今没有确实的科学证明,显示含双酚A的奶瓶对婴儿有害。

“先进国如德国、法国等也采取一样的措施,欧洲联盟也是给予相关人士一年时间准备,以配合这项措施。”

这就让人搞糊涂了,两个星期前,说法好像不是这样呢!

我去找回两星期前的报导。

让我从16日的《星洲》报导copy & paste,当时卫长是这么说:

“廖中萊今日在衛生部召開新聞發佈會時說,雙酚A成份可以影響人體荷爾蒙系統,最終影響幼童的發育成長。

他說,雖然目前為止,沒有任何科學證明確保含有雙酚A原料製造的奶瓶,適用於嬰兒及孩童,同時,也沒有任何有關荷爾蒙系統的研究,因此不能確定雙酚A的安全性,但防範措施有必要立即執行。

他透露,截至2010年,該部針對市面上159個奶瓶進行測試,發現當中有85%的奶瓶含有雙酚A遷移成份,數量介於0至0.7mg/kg;而馬來亞大學的研究結果也顯示,當奶瓶的溫度到達攝氏80度時,雙酚A的遷移比率是攝氏25度的7倍。

他指出,許多國家已發出有關禁令,當中包括德國、法國、丹麥、加拿大、澳洲、紐西蘭、美國紐約,以及最近剛宣佈禁用的歐盟國家。”

http://www.sinchew.com.my/node/196561?tid=40

有没有发现卫长的言论前后矛盾?

1。当时他说双酚A会影响儿童的发育成长,现在他说不確定双酚A的危險性。

2。当时他说没有科学证明确保双酚A对婴儿及孩童的安全性,现在他说没有确实的科学证明它对婴儿有害。

3。当时他说许多国家已经发出有关禁令,包括最近刚宣布禁用的欧盟国家;现在他说德国法国也采取一样措施,欧盟国家也给予一年时间准备。

如果我是一名家长,我真的不知如何适从。

“若经济能力允许,父母受促更换不含双酚A的奶瓶。”

这样说来,没有经济能力的家长,是否就继续用这些毒奶瓶呢?

这方面,卫长显然可以做得更好。

今天也读到另一则新闻,卫长也说:大马辐射量尚维持在安全水平,国民无需担忧。

卫长接着说了一句,却叫我感到不安。

他说:「一旦菲律宾的辐射含量到达了蓄意注意的水平,我们就会立即发出警告。」

这算甚麽逻辑?

难道我国没有侦测辐射水平的仪器,非要靠菲律宾不可吗?

万一有关风向是绕过菲律宾直接吹向我国呢?

对高官来说,样样事件都很安全,包括动土中的稀土厂和10年後的核电厂。

毒奶瓶又算甚麽。

请人民自己多保重。

Wednesday 30 March 2011

沙巴华裔副首长职之争


彭恩荣拖了半年,终于决定加入民政党。

其实,当初首相就已替他宣布加入民政,不懂为何迟至半年後,他才作出此决定?

跟着,首长宣布彭恩荣保留内阁部长职,于墨斋则取代当华裔副首长。

觉得首长这个决定也迟了半年。

首长应该在彭恩荣在宣布退出自民党时就接受他的辞职。

因不接受他辞职,彭恩荣便做了半年无党籍的华裔副首长。

那之前,陈树杰也是因退出进步党,在无党籍的情况下担任副首长而受非议。

这次,彭恩荣却静悄悄以无党籍身份担任半年的副首长而不受非议。

两人不约而同地先后加入了民政。

可以说,这次的大赢家是不劳而获的民政。

但,本州选民会接受民政吗?那就要等到下届大选才知道。

除了民政是此次的赢家,另一个赢家,当然就是团结党。

目前的土著副首长和华裔副首长都是来自团结党。

而输家也有两个,便是自民党和马华。

论资深,于墨斋或当之无愧。

若要公平分配官位,这样的分配法就没有体现国阵团队精神。

除了两位副首长都来自团结党,另一位巫裔副首长和首长本身,也来自国阵老大巫统。

即是说,首长副首长都由巫统和团结党垄断,其他成员党大表不满,那也情有可原。

对此,慕沙不以为然,根据他的说法,他是以三大族群代表来分配,不是以成员党来分配。

然而如此漠视其他成员党的感受,却是不智之举。

之前百林曾说,副首长人选应该来自本土成员党,慕沙是否基于这个原因而委于墨斋呢?

若是基于此理,那他就自打嘴巴,因为巫统也不是本土政党,百林和慕沙要如何自圆其说?

大马的性与政治(10):性片之后是色情漫画


拿督T给安华夫妇一个星期限期,要他们在一个星期内退出政坛,否则就公开性爱短片。

一个星期早就过去了,安华夫妇没有退出政坛,拿督T也没有公开性爱短片。

昨天,安华女儿努鲁报案,指其选区的一些选民收到一本色情漫画书,书名叫《小丑王的故事》(Kisah Juara Raja Lawak),里边画的是安华。

你看,我国的政治格局就是这样的水准,不是金钱政治就是性政治。

弄出一个性爱短片,没想到弄巧反拙,两天就穿煲,信的人少,笑的人多。

如今又弄出一本色情漫画书,难道就会教人相信其内容吗?

有句形容词叫「下三滥」,用在这里相信是最贴切不过的了。

是谁那么害怕安华呢?害怕到无所不尽其极,非要安华身败名裂,非要安华下台不可。

别忘了这是一个民主社会,国家采取的是民主制度,那就透过选举来见真章吧,为何要这样鬼鬼祟祟,用金钱和性去进行人格谋杀呢!

首相说重要的是鉴定性片的真伪。

性片当然是真的,要鉴定的是男主角究竟是安华还是他的替身。

其实,只要问问拿督T就知道了。

拿督T不自己脱口说了吗:他自己也在性片里?

既然他也性片里,那他就是最好的证人,性片里的男主角是安华还是他?

至于内长,与其要起诉安华诽谤,倒不如采取实际行动,证明警方公正不阿,人们才不会怀疑三人帮受到偏袒。

别忘了,人民都在看!

警方至今的调查仍未有个结果,早先说两人已经被逮捕,只是掩人耳目的烟幕。

纳兹里也跟着语无伦次,竟说拿督T三人帮受到保护法令的保护,隔天才改口否认。

我相信,最后此案也会像「沙巴苏丹」案那样不了了之。

你看,还有谁追问「沙巴苏丹」案的结果?

人民是善忘的。

Tuesday 29 March 2011

拉津:去年屋价仅涨6%


来自沙巴的房屋地方政府副部长拉津,去年底在国会报告说:我国屋价10年来仅涨了3.3%,引起一阵哗然。

昨天,他又在国会里公布,大马去年的屋价只是涨了6%。

即是说,一间11年前卖100,000元的屋子,10年後仅涨3.3%,去年价值103,300元;去年底再涨6%,目前仅值109,500元。

有可能吗?

如果那么便宜,国行有必要遏制屋价,把购买第三间屋子的贷款上限订在70%?

如果那么便宜,首相还要推介“我的第一家园”计划,让月入低于3000元的工作青年取得100%屋贷吗?

我很怀疑拉津没有做功课,只是拿稿照念。

问题是,是谁提供那么糟糕的数据,听起来就知道脱离现实。

根据CH Williams的最新报告,我国首要地区的产业价格今年涨幅在10-15%之间,低于去年的20-25%涨幅。

CH Williams是房地产专家,预测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但与拉津副部长的数据比起来,就差得太远了。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n/17449.html

再拿另个数据来比,大马房地产发展商会主席任广财说:建筑材料愈来愈贵、发展土地愈来愈少,但地价愈来愈高,预料屋价将会大涨;今年平均涨幅预测是13%。

他也建议政府将“我的第一家园”计划的屋价顶限从22万上调至35万。

理由很简单,22万元以下的屋子已经不多,你去哪里找?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97678

而那边厢,我们的副部长却自得其乐说:政府没有管制屋价法令,但是大马屋价起伏不大。

他以新加坡为例,邻国屋价去年上涨22.8%,我国只是6%,证明我国屋价仍然处在合理水平。

走笔至此,让我想起前晚首相署发布2010年政府转型计划(GTP)报告时,声称6个国家关键成效领域(NKRA)已经取得前所未有的骄人成就。

其中一项是:

全国44,643户赤贫家庭已经脱离赤贫水平,至去年年底,仅有108户家庭(0.2%)未脱离赤贫水平。

全国有99.8%赤贫家庭已经成功脱贫,目前仅剩108户赤贫家庭?

太天方夜谭了吧!

剩下的108户家庭在哪里呢?是甚麽原因不能够让他们像其他99.8%的家庭那样脱贫呢?

Monday 28 March 2011

马西迪:日本核灾不能作准


上星期六是「地球一小时」运动。

当晚参加的一项活动,也跟着响应熄灯一小时。

对这项环保运动,老实说我已不像当初那么热衷。

当然它的原意很好,但各举办团体似乎只注重在其形式,把它当成时髦,但有没有真正带出它的环保意义呢?我有点怀疑。

因为时髦最后是会过去的。

一小时後,到处又大放光明,好像没有事情发生过,大家回到原来,仍然毫无节制地用电,开冷气开电脑,开了灯又忘了随手关灯。

让我觉得,这个「地球一小时」运动,已经只沦为一个搞噱头的口号而已。

不知有没有人真正去计算,这熄灯一小时期间,能够节省多少电能。

但真能省到电吗?我又有点质疑。

用户的电费可能会少一点,但对国能来说,发电成本其实仍然照跑,国能仍要吸收有关成本。

真要节能省电,应该平时就要养成好习惯,让它习以为常,而不是每年只那么一小时。

而且关起灯,但点起了蜡烛,燃烧的蜡烛仍然制造了二氧化碳。

所以节能也要减碳,而且要从平时就做起,无需刻意,那样的意义或许更大。

今天看报,读到马西迪部长在酒店为「地球一小时」运动主持亮灯仪式後说:核能发电是否适当,日核电事故不能作准。

有点不解,对我国建核电厂课题,怎么部长们都好像同一个鼻孔出气,立场一致,连本州部长亦不例外?

政府说要建两座核电厂,让人有点担心,不会其中一座选在东马吧?

煤电厂的记忆犹新,可不要又像煤电厂那样引起民怨啊。

马西迪是本州环境部长。

大家如果记得,在不久前的煤电厂事件,马西迪起先的立场并不很明显,记得他甚至说由政府做决定。

我觉得作为州环境部长,他应该有更明确的立场。

好了,日本因强震海啸引发核能辐射,全球谈「核」色变,人心惶惶,许多国家已经宣布停建或关闭核电厂,唯我国的半岛部长“无动于衷”,异口同声说“不检讨”,或“继续发展”,及“将做足安全措施”等等大无畏的谈话。

没想到本州的马西迪也说:日核电事件不能作准。

日核电事件不能作准,那要以甚麽作准?

你看,我们的部长,个个成了敢死队。

如果先进国如日本都不能确保核电厂的安全,以国会法庭等大厦漏水体育馆屋顶坍塌等等纰漏而「闻名」的大马,难道会比先进国更能确保核电厂的安全吗?

我一点信心都没有。

不要说确保核电厂的安全,核废料要怎么处理?

所以,读到专家说核能是最乾净最经济最环保的发电科技,这点我不能认同。

就算它真的乾净经济环保吧,拿人民的性命来做赌注,值得吗?

至于为什么部长们对核电厂课题立场一致,根据蔡添强的说法,是因为政府在2002年向法国购买两艘潜水艇时,已一并计划购买法国的核反应炉。

是否因为那样,所以部长们坚决要建核电厂?

可能日本离我们太远了,核辐射意外,似乎与部长们无关。

古人说:居安思危。

别说居安思危,我们的部长,见危也不思危。

危机意识,近乎等于零。

这才是叫人民感到担忧的地方。

Friday 25 March 2011

大马的性与政治(9):除了贪污腐败就是性丑闻


求学时期,电视有个甚受欢迎的笑剧,叫The Three Stooges(三个活宝)。

这个国家也出了三个活宝,他们故作神秘,躲在幕后,作了一张光碟,说光碟主角是安华。

没想到露出破绽,两天就穿了煲。

没办法之下,三人不打自招,承认他们就是那三个活宝。

看到他们狼狈的表情,让我理解了狼狈为奸的含意。

不解的是,既然他们都认了,至今为止,还未见到执法当局对他们采取行动。

若说警方之前完全不知情,如两位堂兄弟所说的,那是难以令人置信的。

如果媒体都被通知了,还有近20位媒体高层都观赏过了,唯警方被蒙在鼓里,那也是件很奇怪的事。

这三位活宝,一位是长得像安华的商人,一位是曾经涉嫌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的过气政客,另一位是土权财政。

长得像安华的商人,最近在一宗诉讼案要求2000万元赔偿。

过气政客当年因性丑闻黯然下台,据说是安华害的。有道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他肯定不是君子。

土权财政,也是来自沙巴的沙菲益的岳父,他也是佐哈里的叔叔。

昨天,佐哈里为他叔叔澄清,说拿督T不是三人帮,他叔叔只是旁观者,他只是负责游说佐哈里跳槽。

当天的“自招”记者会,的确也只有两人出席而已。

好吧,不管是三个还是两个活宝都好,自从“真相”曝光後,很多人都乱了阵脚,说话也语无伦次。

像安华的商人说自己出现在影片里,但他没有说明他是不是做安华的替身。

过气政客说他不是要向安华报复,却说敦马告诉他当年是安华逼他下台。

两人在记者会上呼吁设立一个皇委会来鉴定性片真伪。

既然是幕后制作人,真伪自己知,何需劳动到皇委会来鉴定?皇委会会做这种无聊事情吗?

依布拉欣原先将土权与三人划清界限,说那是他们的私人事,後又改口说支持。

原先说警方没有涉及的内长,现在对事情的发展表示不知情,说由总警长去调查,问警方去。

与内长异口同声说不关警方的首相,至今也好像未对最新发展作出回应。

报导说活宝已把光碟和手表交给警方协助调查,活宝仍然保持“自由身”。

也许,他们认为他们是在“替天行道”,可以理直气壮。

一个没有伦理道德观念的人,你有甚麽资格去批评别人道德伦理沦丧?

但,若说后面没有更大的黑手,没有人会相信。

国家政治,除了贪污腐败就只有性丑闻。

但大家似乎都不当是一回事,这就是我们无法提升的政治格局。

礼义廉耻,无一齐全。

如果华裔领袖都不具备,我们又如何期望他族领袖理解?

Thursday 24 March 2011

举债可以减赤?


几天前,大马评级机构(MARC)估计政府今年将发售880亿债券。

昨天,财政副部长阿旺啊迪宣布,国行今年将筹措963亿,其中504亿是拿来偿还债务,其余459亿用来减缓赤字。

国家去年发售581亿债券,也就是说,今年的新债券将比去年高出66%!

新债还旧债,岂不是永远都还不完?

此外,以举债的方式来减赤,不也是自己骗自己?

所以说,国家的理财观念和方式,真是叫人不欲观之。

如此下去,我国赤字只有扩大,不会减少。

如此举债,我国永远是一个负债国,人民都要负债,还要留给下一代。

前天读到林祥才将在国会提呈附加供应法案一读,寻求批准151亿额外开销。

为什么会有附加供应法案?简单说来就是预算案“失算”,所以过后又寻求额外开销。

老实说,觉得国家的预算案只注重在开销,并没有考虑到开源。

高官的心态,给我的印象是:资金不够,举债就是。

总之,你看不到高官们开源节流的诚意,有的只是开销,如此入不敷出,难怪年年赤字。

说回这151亿附加供应法案。

其中132亿是行政开销,其余19亿是发展开销,比例是87:13。

看得出有甚麽不对劲吗?

87%是额外的行政开销!

行政开销,就是admin expenses,包括公务员薪金等等,通常相当固定,理应在准备预算案时就能够计算得出,就算超出,也不会132亿那么多。

那这额外的132亿将花在哪里呢?

隔天,纳吉就说了,政府将减少过多的公务员,那些表现差劲者将被裁退。

希望纳吉先从首相署做起,因为行政开销最大,官员人数最多的,正是首相署本身。

Wednesday 23 March 2011

大马的性与政治(8):拿督T长得像安华?


法庭也来U转?

我不知两者有无关系,原来昨天,拿督T的身份就曝光了。

他的名字不久前上了报,就是有关半弯桥工程的诉讼案。

他在诉讼案中要求2000万元赔偿,根据报导,因为当年的半弯桥计划取消,使他失去了2000万元中介费。

据说影片里的男主角,就是拿督T本人。

仔细看一看,此人果然和安华长得有点像。

除了如佐哈里说的,安华肩膀没有那么宽,屁股没那么多肉。

如果佐哈里所说属实,拿督T肯如此牺牲色相,那也真难为他了。

原先我还在想,他们到哪里找到一个那么像安华的人物。

原来是拿督T毛遂自荐,自导自演。

http://malaysiansmustknowthetruth.blogspot.com/2011/03/who-is-datuk-t-and-people-behind.html

昨天,乌米又在那里喋喋不休,说手中拥有18张安华13年前的性片,一度让我猜想,拿督T的性光碟,是不是就是其中一片。

我会那样想,因为拿督T说影片是黑白的,那就像是早期的影片。

看过影片的媒体人则说里边的主角肚腩很大,动作敏捷,不像有腰骨痛如安华者。

如果是13年前拍的,那时安华腰骨没有扭伤,影片里的人是他也有可能的。

而且,要找一个80%至95%像安华的人谈何容易,就算找到,还要他肯拍,而且是真刀真枪上阵,还要公睹於世。

如今竟然找到一个现成的,果真寻来全不费功夫。太神奇了吧!

当然这些只是佐哈里一面之词,现在就看对方如何回应。

而且所牵涉的人还包括一些过气的政治人物。

佐哈里娓娓到来,很有逻辑性,可信度颇高。

走笔至此,就读到拿督T自爆身份的新闻,原来T代表Trio(仨),就是佐哈里所揭露的马六甲前首长、长得像安华的那位,和土权财政。

噢,那也不用讲太多了。

再用拿督T自己说的那句:谎言是有限度的。

你可以骗人一时,你不可能骗人一世。

政治就是这样肮脏。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59458

Tuesday 22 March 2011

大马的性与政治(7):最烂剧本奖


美国有个金草莓奖,每年在奥斯卡金像奖颁奖的前夕揭晓。

奥斯卡颁的是该年最佳,金草莓颁的却是该年最烂。

最新的安华光碟事件,如果是在美国上演的话,相信必能入围金草莓「最烂剧本」奖。

借拿督T自己说的一句:谎言是有限度的。

尤其是此剧本写得破绽百出,有多烂就有多烂,你如何能够叫人相信?

若是真有其事的话,那安华也有够笨的了。

这位拿督T是何方神圣?见到他的人,包括媒体人在内,竟然无一人认识他,那也够奇的。

如此一个“默默无闻”的拿督,竟然爆出这么一个“惊天动地”的料出来,难免令人疑惑。

我相信他这个拿督勋衔是假的。

国家迎宾馆原本是政府用来招待外国贵宾的酒店,据说日租千元以上,若没有后台,他有本事租到国家迎宾馆吗?

而且还在森严的保护下播放性片给媒体人看?

他的动机是甚麽?

只是要安华夫妇在七天内下台?

这个要求可疑不可疑?

当然可疑。拿督T不是政治人物,那唯一的解释,他是受人指使的。

谁指使他?安华给谁带来最大的政治威胁?只要这样一直推理上去,幕后黑手呼之欲出。

有些人不开口还好,一开口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这事当然不是警方做的,但警方有没有采取行动?

当被问及此事时,警方说:有人报案,警方就会查。

那播放性片呢?警方支支吾吾:“法律上是不允许的”。

恕我多心了,我觉得警方似有难言之隐。

可以说,这位拿督T,和赛夫的情形一样,只是一枚政治棋子。

赛夫的剧本写烂了,无从收尾,只好想出另一个“死桥”出来,没想到也一样烂,而且还是炒冷饭,抄的是蔡细历的剧本。

所以,如果蔡细历可以光明正大地当总会长,为什么安华不能?

忽然间,安华不再是同性恋了,他变得很正常,会“做天下男人都会做的事”,只是像蔡细历那样,不小心给人家偷拍到。

听拿督T的描述,当晚是他陪同安华去召妓。

这么说他应该是安华所信赖的人,安华也应该知道他是谁。

但,那是一家廉价酒店,安华会那样张扬吗?不怕人家认出来?

何况他已“丑闻”缠身,还要人家陪他去召妓?不怕被人出卖,像拿督T现在这样?

完事後,安华发现劳力士表不见了,就叫拿督T回房去拿。

如果你已经check out,你还能够随意进出酒店房间吗?我很怀疑。

而且发现偷拍事件後,为什么不是去报案?反而拿来威胁安华?

被偷去的手表,又如何出现在拿督T的手上?

重重疑点,只要抓来问一问,那就知道了。

唉,你不觉得我国政坛,愈来愈像八卦圈娱乐圈吗?

Monday 21 March 2011

大马的性与政治(6):這次是女的


大馬的政治性丑聞何其多,一個緊接一個。

有些性丑聞曝光後,當事人仍然相安無事,有些人就不那么好采。

也有些人鞠躬下臺,過后又卷土重來。

有些性丑聞,更鬧出了人命。

這么多性丑聞中,且先不論其真假,覺得安華的Sodomy II的劇情最撲朔迷離,但也愈來愈搞笑。

此情未了,忽然又爆出丑聞III,但此次與美男完全無關,任誰也想不到,這次的丑聞是與美女有關。

是不是“美男版”愈來愈難信服人,所以如今忽然推出了另個新版本?

有關美女,據說是一名中國妓女。

劇情就不贅述了,大家可從各網站讀到。

我只是對整個劇情質疑。

疑點如下:

1。這名拿督T說安華叫“內幕者”到酒店房間替他取回他(安華)所遺漏的勞力士表,這才發現了有關CCTV。安華不會自己回去拿嗎?何必假手於人?

2。安華如何認識這名“內幕者”?如此說來,安華豈不被他出賣?

3。如果安華真的在酒店叫妓,豈敢這樣公開,不怕讓人知道?

4。難道安華也像蔡細歷那樣,每次在同一酒店同一房間,這才讓人有機會偷拍?

5。根據所描述的房間情節,怎么和蔡細歷的版本一模一樣?也是在事后男的離開,女的在床上自理?

5。如果中國女郎偷了安華的勞力士,手表又如何出現在拿督K的手中?難道他們是同一伙?安華被捉黃腳雞?

6。砂州議會剛宣布解散,即爆出此丑聞,不太巧合了嗎?

7。Sodomy II官司未了,安華真的這樣不怕“死”?

8。敦馬在他的回憶錄提到安華曾和4名女子發生性關系,此次性丑聞,靈感難道來自敦馬的回憶錄?

順此一提,有關部長強奸女傭疑案,首先“爆料”的博客,已經同意不再刊登有關部長的文章。

大馬青年要學買屋子少用信用卡


政府要教國內的年輕人多投資少消費?

這是我唯一能得到的結論。

兩個星期前,也是財長的首相宣布“我的第一家園”計劃,對象是35歲以下、收入少於3000元的工作青年,就可申請100%貸款,購買價格10萬至22萬元的屋子。

上個星期,國行宣布年入36,000或以下者,最多只能申請兩張銀行的信用卡。

這里我就立刻看到一個漏洞,因為它沒有注明每家銀行是否只能限制一張信用卡。

比如說,如果我同時向兩家銀行申請Visa和Master卡,那我是不是就能擁有4張而不是兩張信用卡呢?

此外,最低的年收入額,則從18,000提高至24,000元。

如果我是一位35歲以下的青年,那我就可以在無需頭期的情形下申請100%貸款,購買22萬以下的屋子。

不過,我只能擁有兩張信用卡(如上所述,可能是4張)。

很理想,但可行嗎?

其實,兩張信用卡我都已嫌多,所以我不會受信用卡的新措施所影響。

但,年輕人就很難講,看過國行數據,有很多破產青年都是因信用卡而起的。

因無力還屋貸而破產者的數據反而沒有讀到。

還是,他們根本就沒有買屋子的能力,所以你沒有看到因屋貸而破產的年輕人?

的確,要找一間22萬以下的屋子,現在大概已經找不到了。

可見有關“我的第一家園”計劃,受惠者不會很多。

就算有年輕人受惠吧,但,他在購買了有關房屋後,他有能力償還貸款嗎?

對銀行來說,100%貸款不會提高不還“頭期”的風險,因為銀行可獲得“抵押機構”的擔保。

但,它會提高貸款者違約的機率。

不是貸款者不要還錢,而是他在買了屋子後才發現他沒有能力還錢。

簡單的算一算,假設我30歲,我月入3,000,買了一間22萬元以下的屋子(若有),貸款30年。

假設我每月要供1,800,那就占去了我六成的收入。

不是不可能,但我會活得很辛苦,尤其是如果我還有車款要供,還有一家四口要養。

而且,銀行也未必會批準,批準的話,那銀行就準備承擔很高的風險。

美國的次貸危機記憶猶新,我國銀行還要重蹈覆轍?

除非是政府硬性規定,銀行一定要貸出若干巴仙率予“我的第一家園”計劃。

這樣子,政府只是把卡債風險轉移去屋債風險而已。

我覺得,與其提供貸款“便利”給我們的國家青年,還不如灌輸理財觀念給他們吧!

Friday 18 March 2011

不擔心你信什麼教,只怕你信得不夠徹底


上周末出席一個晚宴,來自半島的貴賓致詞時,稱贊這里真正落實一個大馬概念。

何解?因為這里不會讓人覺得有膚色信仰之分,大家可以同桌吃自己喜愛的食物,通婚現象也很普遍,是真正的一個馬來西亞。

他說,在這方面,東馬有很多值得半島朋友學習的地方。

我在臺下聽,一面想:過去可能如此,現在還是嗎?我有點猶豫。

昨天提到《星報》因作了有關《圣經》被扣押的報導被申斥,根據《獨立新聞在線》,原來一些華文報也同樣被申斥。

據說報章只可引述官方言論,但不可引用在野或有關教會組織的文告。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n/17469.html

我還是認為,如果你對自己的信仰有信心,你何必害怕別人的宗教?

慈濟醫院有位醫師告訴證嚴上人說:他是基督教徒。

證嚴上人答他:我不擔心你信什麼宗教,只怕你信得不夠徹底。

我也讀過一位法師的專欄(好像是滿亞法師),一位女生要結婚,但對方的家長一定要她改信對方的宗教而大感苦惱。

法師告訴她:宗教都是導人向善,不要緊,你愛他,那就為他改教吧(大意)。

要有這樣寬大的宗教情懷,人家才會尊重你的宗教。

Thursday 17 March 2011

只供基督徒使用

覺得高官在處理宗教和種族課題的方式真是很糟糕。

可以說,國內的宗教種族問題,都是高官們自己制造出來的。

環顧四周,我也有我的友族朋友,我也尊重我身邊朋友的信仰,在一起的時候,我不會一直想着:他們的信仰和我不同,他們的膚色與我不同,大家還是和平相處,不會互相排斥。

但,每當讀到政府對宗教和種族課題所采取的政策和行動,可說是無一不叫人嘆氣。

我們的高官真的那么心胸狹窄嗎?那么對自己不具信心嗎?

否則,為何宗教種族課題一再地被挑起,也不懂如何去處理,或愈理愈糟?

在這方面,高官們真的還欠缺那么一點智慧。

我要提的是高官處理圣經的方式。

幾天前,依德利斯宣布說:政府將發還所扣押的35,000本馬來版《圣經》,條件是:《圣經》的封面上需蓋上“只供基督徒”的字眼。

而不管有關教會同不同意,這些《圣經》已被打上了「只供基督徒使用」的字樣。

這個行動,夠野蠻了吧!

但,我很不解,這原本是屬于內政部的范圍,為什么是由依德利斯來宣布?

依德利斯不是只管國家經濟轉型的嗎?

這個課題,高官們的說法各不一,顯示大家在這項課題上并沒有一個共識。

例如原先內長透露,扣押《圣經》是因為里邊的“阿拉”字眼。

但,依德利斯卻說與“阿拉”無關。那又是為了甚麼?

納茲里也曾發表意見,說東馬人民可以用“阿拉”,只有半島人民不可以。

那,所扣押的35,000本馬來版《圣經》,其中30,000本是在古晉被扣押的。那豈不又自相矛盾?

《星報》作了相關報導,引述內長的解釋,指《圣經》被扣押,是因為有關上訴官司未下判。

報導說,《星報》編輯因而被申斥。

隔天,該報刊登內政部「出版與可蘭經文本管制組」秘書的來函,說根據印刷與出版法令,印刷媒體必須遵守內長的指示。

這更讓我一頭霧水。《星報》本來就是引述內長的話,這還不夠“遵守”嗎?

更令我納悶的是,所爭議的是基督徒的《圣經》,何以內政部「出版與可蘭經文本管制組」的秘書也來插一腳?

連蔡細歷也多口,建議在本地印馬來版《圣經》,還要是內政部批準的印刷廠。

你認為那有可能嗎?你以為那樣問題就可以解決嗎?

所以我說,高官在處理宗教和種族課題方面,方式真的很糟糕。

Wednesday 16 March 2011

地震海嘯是天災,核能輻射是人禍


何謂天災?何謂人禍?有時未必辨別得出來。

日本發生災難,我的看法是,地震海啸屬於天灾,所引發的核泄輻射是人禍。

天災無法避免,但人禍可以預防。

核電廠是人建起來的,沒有核電廠的存在,即使發生地震海嘯,也不會有核泄事故發生。

既然知道核電廠所潛伏的危險,為何還要建核電廠呢?

為了進步發展,科學家為人類帶來了許多文明科技,但所帶來對人身的風險、生活的壓力也隨之增加。

這就是人類為了文明進步所要付出的代價。

言歸正傳。

日本發生強震海嘯,與生態環境有關嗎?

剛獲首相署部長納茲里在國會為她“正名”的第一夫人,接受Awani頻道訪問時說了不當的話,讓人抨擊。

她說:“這是一個教訓,不管他們做甚麼或進行任何發展,都應該先研究周遭環境、天氣變化與綠色科技.....。”

空難在前,你卻說這是一個教訓,好像太殘忍了吧!

相信她要指的不是地震海嘯,應該是有關核能泄漏之事吧!

那樣就比較合理。

說到教訓,第一夫人也是說給我國的部長們聽吧!

因為我國也要建核電廠,不止一個,是兩個。

日本的核電廠已經演變成一個空前災難,但,我國部長并不引以為戒,完全缺乏最起碼所應具有的危機意識。

而且不止一位,而是好幾位,包括副首相在內,好像不當它是一回事。

我們的綠色工藝部長說:我們的核電廠要在10年後才落成。

言下之意,10年時間還很長,不足為懼嗎?

(今天部長已改口叫記者自己去問大馬原子能機構(Malaysian Nuclear Agency)。)

衛生部長說:那只是一項尚未落實的建議,政府會評估各方面的防范措施。

日本的防范做得還不夠好嗎?我國會做得比日本好?

副首相更語出驚人,他說:我們將從中吸取經驗,確保核能安全。

連檢討一下有關核能計劃的打算都沒有!

這就是以民為先嗎?為了國家經濟轉型,拿人民的生命來做賭注?

唉,有時候真的懷疑高官們的智能是否有問題,為什么每次都說那些不得體的話。

難怪有那么多高官不得民心,那也是他們咎由自取。

Tuesday 15 March 2011

在他的回憶錄里,有沒有沙巴這一章?


賽門西豹的言論,前年在Aki Momogun的部落格就讀過了,當時原想轉載過來,因為太長而作罷。

http://akimomogun.blogspot.com/2009/10/points-to-ponder-for-record.html

西豹提的,并不是甚麼新論調,相信多數的沙巴漢讀了都會有同感。

他提的一些重要課題包括:非法移民、宗教和種族問題,這些以前都是沒有的,就算有也沒有現在那么嚴重。

我覺得,情況逐漸改變,變得面目全非,是在1985年後團結黨勝出後,州政府首次落入了“反對黨”手中。

當時敦馬就千方百計要爭回國陣政權。

機會來到,是當團結黨進出國陣,敦馬得以成功在團結黨里搞分裂,遂有了團結黨州議員跳槽事件發生,紛紛自立門戶并申請加入國陣,造成團結黨兵敗如山倒,最后不得不把江山拱讓給國陣。

那時巫統才得以真正成功東渡,為了團結州內馬來人,本土的沙統也跟着宣布解散。

因此有了首長輪任制,讓各族首領輪流當首長,說是不分種族政權分享,那其實正是沙巴各種族間分裂的開始。

你可以怪聯邦進來搞怪,但若非州領袖本身不團結,敦馬又如何得逞?

也因為有那年的“奪權”事件,沙巴歷史也從此改寫。

因此,沙巴人口忽然倍增、宗教和種族問題忽然明顯了起來...這些,州領袖本身也要負起一些責任。

今天,看到東博對西豹的言論作出反應,他認同西豹所說的。

但是,百林至今都沒有發出一言,那就很令人納悶。

尤其是當州巫青團反應過敏,報警指西豹的言論具有煽動性。

說到煽動性,土權的行為不夠煽動性嗎?西豹的言論哪里比得上?

說到此,讓我想起喜與土權為伍的敦馬。

我很好奇,在他的回憶錄里,有沒有沙巴這重要的一章?

最起碼,我覺得他應該對有關“Project M”作出交代。

所謂的“Project M”,就是“偽造大馬卡計劃”的代名詞。

當然,如果是內鬼做的,那可不是偽造,而是真實的大馬卡。

有說敦馬本身就是幕后的推手,在州內,甚至可說是公開的秘密。

甚至報了警,也有書出版。

但,敦馬從未對此回應過,他也無需出庭作答。

敦馬近來不斷提出他的馬來人論調。

若把他這番論調和Project M聯系起來,你會有一個驚人的發現:

發大馬卡給那些外來的回教移民,不正可以達到這個目的嗎?

沙巴人口近年來以倍數增加,“馬來人”人口直追土著人口,這點,Project M應該記上一大“功”。

巫青團為何對西豹的言論敏感,那也毫不奇怪。

因為,truth hurts!

Monday 14 March 2011

国家要经济发展,人民要付出代价


首相要派救援队去日本,日本表示无需外援。

另一则新闻提到,新加坡派了一个5人救援小组到日本。

不知道何者为先,但多心的我觉得,如果我是首相,我会感觉很尴尬。

因为新闻末端也提到,新加坡另外30名灾难拯救队队员和武装部队另116名救援成员也陆续从纽西兰回国了。

我觉得汗颜,因为我国派到纽西兰去的救援队员,一个也没有。

所以,如果日本婉拒了我国的协助,那也不出奇吧!

地震所引发的核电辐射泄漏,难免令人担忧,我国的核电厂计划,风险会不会太高?

我国有没有足够的安全管理能力?说老实说我不是很有信心。

但被问及此事时,我们的绿色部长却答非所问,说我国的第一座核电厂要在10年後才落成。

是不是说这10年内人民不需担心?还是这10年内国家将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

也有很大的可能性,这10年内,相关部长职务已经由别人当了。

不过,请好好考虑,先进国如日本都会发生核电泄漏事件,若在我国发生,后果更难以想像。

说到此,我国要在关丹盖全球最大稀土冶炼厂的计划,是否要考虑再三?

想一想,很简单的逻辑,如果稀土那么安全,这家澳洲公司为什么不在自己的土地建场?

澳洲地广人稀,就算风险高,也应该比在我国关丹建厂安全。

为什么要来马来西亚?很诡异是不是?

而且,稀土也是采自澳洲沙漠,为何要特别运来我国处理?当中一定有古怪。

但我国政府并不那么想,难道是为了外资流入,宁可典当关丹人民的生命安全?

而且不拒绝也罢,政府还提供12年的免税期给这家公司。

天啊,这样的经济转型,我宁可不要。

而且根据报导,这家公司曾要在中国建厂,但不获批准。

来马後的目标原本在登加楼,但也被登州政府反对,那为什么彭亨政府会批准呢?

难以理解的是,10多年前的霹雳悲剧记忆犹新,为什么还要明知故犯呢?

走笔至此,使我想起多年前,针对本州州民反对政府开发马廖盆地,林敬益当时问了一句:要发展还是要猴子?

州民选择了猴子。

国家要经济发展,却要人民付出代价,这样的代价,值得吗?

Sunday 13 March 2011

我们的慈悲,总是比人慢一拍


觉得我们的慈悲,总是比别人慢一拍。

其实,我们不需要等到别人做了,我们才来做。

那样就好像流于形式,做给人家看而已,觉得那样诚意不足,对我来说就打了折扣。

我们可以有我们自己的方式,大家可以有大家自己的方式。

当然这些只是我个人的想法而已,我的想法,总是与一般人不同。

众生刚强难调伏,那个众生就是我自己。

有关日本8.9强震,又读到一些有关报应之说。

我可以接受“共业”之说,但觉得在这个时候讲报应,是件很残忍的事。

那是上一代的事情,为什么要扯到下一代去呢?

少数人干的坏事,岂能责怪整个民族?

记得上一回的南亚大海啸,有位师父也提到“报应”,说罹难者多是在那里度假的外国人。

当然那是不正确的,20多万的罹难者,当地居民其实占了更大多数。

当911发生的时候,也有人说是报应,因为世贸大厦里的亡者都是敛财的金融业者。

所谓的因果报应,应该是拿来自我警惕,而不是用在他人的不幸。

我相信生住异灭,我相信成住坏空,我接受那都是自然的法则。

但我不相信2012预言。

这之前,有很多预言家都提出了末日理论,但从没有应验过。

当然,如果应验了,我们都不在这里了。

我相信,就算末日真的发生了,另一个地球必会出现,另一个轮回、另一个循环必会重现。

在这方面,我是挺乐观的。

我相信因缘果报,那时候,有些人必会活过来,世界又重新开始。

这次的强震,我对日本人的处变不惊感到钦佩,如果发生在我们的国度,相信早就发生踏死人的事件了。

其实,tsunami原本就是一个日本字,相信日本发生海啸的次数比其他地方多,所以tsunami才会成为海啸的国际代名词。

但,从日本人的反应,可以看出一个民族的教育和人文程度,这些应该是从小从学校就教起,所以日本人才可以表现得那么冷静。

然后,读到“大马将派拯救队忘日本赈灾”的新闻。

首相说:“大马政府将派出SMART队伍前往日本拯救地震及海啸的受害者,作为大马政府对日本政府及人民的支持与同情。”

忽然想到,当纽西兰发生地震的时候,许多国家,包括新加坡在内,都有派拯救队过去,唯大马例外。

为什么那样呢?

当时首相只是说:“代表大马政府和人民表示最深切的同情和哀悼。”

http://faqing.org/forum/viewtopic.php?t=8072

Friday 11 March 2011

1353億是E&O,8880億是黑錢


首相答非所問?

林吉祥在國會提問:10年來8880億元黑錢外流(illicit money outflow),政府采取了甚麼行動?

首相答說:外流資金(outflow of fund)出現1353億的E&O(Error & Omissions)元,有可能源自非法活動的收入。

林吉祥問的是有關黑錢外流的嚴重性,首相指的卻是外流資金里的E&O。

然后,他就硬硬把兩者扯在一起。

好吧,就當這1353億E&O是因黑錢外流所造成的吧,為什么會有8880億那樣多的黑錢外流,多到大馬在全球排行第五呢?

是國行管理不嚴不當,才會讓這些黑錢從2000年的680億急漲至2008年的2090億?

至于E&O(漏差)的意思,首相解釋,就是有鑒于大馬與全球龐大的貿易交易中,一些統計誤差、資金移動漏報,一些特定物品欠缺數據,在國際收支帳目中,就會列入E&O項目下。

就好像你做賬時,一些無法balance的數據,你就把它列入Balancing Figure項目里去。

但,高達1353億的balancing figure,那也太嚇人了吧!

足足可以蓋27座百層高樓咧!

但首相說,那在總交易額中只占少過2%,無需驚慌,因為根據一般的標準,5%以下是可以接受的。

有沒有想到,就因為有這個“漏洞”,所以凡有不能解釋的“誤差”,就歸納入E&O?

那8880億扣掉1353億,還有7527億又如何解釋呢?

我覺得首相給的答案不是很好,他不能拿外流資金里的E&O和黑錢外流來相提并論。

對我來說,前者是帳目上的誤差,那可能是計算上的錯誤而已;后者卻是非法的黑錢外流,是犯罪的叛國行為!

Thursday 10 March 2011

8880億黑錢外流,68名貨幣商食死貓


8880億黑錢外流,68名貨幣商是禍首?

這就是國行經過兩個多月來的調查後所得到的結論?

這是林祥才說的。

林祥才也太高估這些貨幣商的本事了吧!

10年來8880億黑錢,68名貨幣商,10年來每名平均“洗”了131億。

這些貨幣商,就是早前國行說的“哈瓦拉”貨幣商。

但,早前國行是說透過哈瓦拉進出我國的黑錢每年是10億元。

每年10億元,10年也不過100億。

但,這10年來的黑錢外流是驚人的8880億元,單單2008年就2090億!

兩個數據差距很大呢!8880億對100億,差距是88.8倍!

老實說,我不相信這68家貨幣商有本事在10年內偷偷匯了8880億元出國,我覺得他們只是食死貓。

我覺得早先國行預估的每年10億元比較實際。

那其余的8780億元是如何匯出去的呢?

我很驚訝,這么一件嚴重事情,首相反應卻很淡定,只說讓國行去調查就可以了。

而且對那些名字已經曝光的政要高官和夫人,當局至今都沒有對他們采取行動。

反而這些貨幣商被指是“禍首”。

林祥才太本末倒置了吧!

貨幣商只是根據“客戶”的指示洗黑錢,“客戶”才是真正的罪魁禍首,貨幣商充其量只是一個“管道”而已。

真正的禍首,卻逍遙法外!OMG!

然后,這68名“犯罪”的貨幣商,結果如何呢?

僅有8人被控,另50人執照被凍結、10人被吊銷。

這么一個嚴重“罪行”,除了被控的8人,其余只是執照被凍結或吊銷,那豈不太便宜了他們?

而且,這個數據又與前年國行公布的數據不符。

國行在2009年時透露,單單那一年即吊銷了41家貨幣商的執照(蔡添強說是49家)。

怎么兩年後,卻變成:過去10年來只有10家執照被吊銷?

OMG!

Wednesday 9 March 2011

捷運工程:等着超支虧損


去年我就說了,捷運是個注定失敗的超級虧損計劃。

那樣說,是因為政府決定將捷運交給一個虧損累累、管理不當、出現舞弊,早該清盤的公司去經營。

然后,政府早有心理準備,說任何營運上的虧損,政府將完全承擔。

有了這樣的保證,你認為這家公司還會認真去經營嗎?

我可以100%保證:不會!

這還不止,根據努魯昨天引述消息說:原來Scomi曾經獻議,以250億承建捷運工程,但政府卻把工程交給競價360億的金務大。

差價竟然高達110億元!建兩座百層高樓,還可剩10億!

政府為什么舍Scomi選金務大?

眾所周知,Scomi是前首相阿都拉公子的公司,當年阿都拉上位,公司在一夜之間成了當紅炸子雞,股價一路飚炒至20多元。

但時不我與,自從阿都拉下臺,公司也逐漸失寵,不再是投資者的炒作對象。

所謂一朝天子一朝臣,此一時彼一時也!

因此,今次就算競價比人低,也標不到有關工程。

而金務大的背景如何呢?

首相不是喜歡“我幫你、你幫我”嗎?

據說金務大競得捷運工程,原來與霹靂奪權事件有關。

金務大的一名董事,是霹靂公主,另一名董事,是她叔叔。

有關工程成本之高,叫人咋舌。

原本估計總值360億,但當局已有最壞的打算,說成本最終可能飚至500億。

500億元,恰恰是Scomi競價250億的一倍!

也比金務大的360億元超出39%!

亞洲策略領導研究機構(ASLI)認為大吉隆坡計劃若超支,超支額不該超過10%。

而捷運工程未開始卻已預算超支39%。

未做即預計超支的工程,和未做生意即預計虧損的心態如出一轍。

既然如此,這個工程計劃是否還值得去做呢?

當然高官會說,為了紓解吉隆坡交通,捷運工程計劃乃勢在必行。

如此龐大的一個工程計劃,政府早有超支和虧損的心理準備。

所以我說,這是一個注定失敗的超級虧損計劃,恐怕永遠都回不了本。

人民等着買單吧!

政府簽私人合約 所以無需公開招標


國防部開銷不斷。

上個月,防長宣布耗資60億向莫實得海軍船塢購買6艘巡邏艦。

潘儉偉當時說,價錢比國際報價貴出26%至870%!

昨天國防部再宣布以75.5億購買257部裝甲車。

雖然這比原本的80億元少了4.5億,潘儉偉說,這個天價比裝甲車的成本高出了57.2億元或412%!

也就是說,賣方DRB-HICOM(多元資源工業)在這項交易中賺了57.2億或412%的盈利!

這么好的利潤,難怪DRB股價應聲大起。

當然,這也與購買巡邏艦一樣,不是經過公開競標所取得的合約。

針對巡邏艦合約,防長阿末扎希說,這是政府在1995年與莫實得海軍船塢簽的私人合約,所以不需公開招標。

我不知防長的腦袋是否清醒,明明是政府工程合約,怎會變成私人合約?

再說,1995年,莫實得海軍船塢都還沒有注冊,政府如何會和一家還沒有存在的公司簽約?

防長不是不知道吧,那時和政府簽約的公司是檳城造船工業(PSCI),因金融風暴最后被莫實得收購才易名BHIC。

此BHIC已非當年的PSCI,怎可混為一談?

而75.5億購買257部裝甲車,等于每部2938萬元。

潘儉偉說,每部車的成本只是710萬元。

DRB賣給政府的每部車利潤是2228萬元!257部的利潤就是57.2億!

這個利潤太離譜了吧!

不要說這又是私人合約所以無需公開招標,政府是嫌錢多嗎,所以這么慷慨?

PEMANDU的依德利斯不是說國家要破產了嗎,為什么國防部還一直在開銷?

國家又沒有面對戰亂威脅,這些開銷應該不屬于緊迫性的吧!

防長說,這些合約可以讓數百家供應商和二手商受惠。

這是甚麼爛理由?政府在行善布施嗎?

這就是所謂的經濟轉型?我的天啊!

Tuesday 8 March 2011

敦馬回憶錄:醫生當家


現在我明白為什么敦馬近期來一直喋喋不休。

何止喋喋不休,他還咄咄逼人,語不驚人死不休。

今天,他的自傳面世。

近來他頻頻發言,應該是為了他這本自傳博宣傳吧!

記得當年他下臺時,說要寫回憶錄嗎?

8年後,這本回憶錄終于出版了,書名叫:A DOCTOR IN THE HOUSE---The Memoirs of Tun Dr Mahathir Mohamad,每本賣100大元。

在書里,他提到了茅草行動、司法、安華、達因,還有李光耀。

他也描述他的童年生活,包括承認他有南印度人的血統。

不過,他還是強調,他是馬來人,他也為此感到自豪。

他說:我不止字面上是馬來人,我的感覺和精神也是馬來人。

他在書里不忘數落安華,指他曾見過4名曾與安華發生關系的女子,還有相片為證。她們是在納拉的安排下會見安華。

而他從當年的總警長韓聶夫得知安華也是同性戀者。

(原來安華雙性戀?)

他說他曾要求警方停止監視當時仍是副首相安華的活動,但他懷疑警方并沒有聽從他。

這點我就高度懷疑。

警方豈敢那么不聽話,不聽敦馬指示,繼續監視安華?

這與早先敦馬指警方不聽勸告,展開茅草行動的說法如出一轍。

在書里敦馬仍是這樣強調,說他并不認同使用內安法令。

當然這也難以令人信服,敦馬那時兼任內長,警方豈敢不聽內長又是首相的話?

最起碼,如果敦馬不認同的話,大可在滿期時釋放被扣留者,為何還延長他們的扣留期?

達因兩度擔任財長職,第二次是在安華被捉後,但后來也“無故”辭職。

敦馬接過財長職,如果沒有記錯,他那時身兼三職,便是首相、內長和財長。

敦馬首開先河,阿都拉和納吉后來也有樣學樣,升任首相後也兼任財長一職。

說回達因。

敦馬說他不斷聽到有關達因自肥和收取回扣的指控,但沒人能夠出示證據。

一直到這些謠言愈來愈猖獗,這還包括對敦馬不忠的傳言,這使敦馬再也無法忍受了,他只好安排達因辭職。

這點也讓人質疑,以敦馬的聰明,他會在沒有獲得證實的情形下就叫對方辭職,而對方又肯乖乖辭職?

其實,一直都有個傳言,敦馬手握每位內閣成員的一些證據,誰不“聽話”,敦馬就把證據拿出來,要對方下臺。

據說安華便是那樣被“威脅”,但他堅持不下臺,所以才會落得現在的下場。

http://thestar.com.my/news/story.asp?file=/2011/3/8/nation/8210756&sec=nation

居林wc漲停板:90.5 or 91?


種植股居林上個月24日拆股一分為二然后再送紅股一對一,然后每8股送一只免費憑單。

23日的閉市價是15.88元,因此第二天的ex價是3.97元,當天跌34分,以3.63收市。

聽起來很復雜,其實就是將原有的每股變4股,除權後的價錢除以4就對了。

憑單則是根據除權後的每8股送一。

這些免費憑單WC,上周四開始上市。

由于免費,首日上市的參考價是0.5分。

根據交易所條文,凡一元以下股的漲跌停板幅度是30分,一元以上則30%。

因此居林憑單的第一天(3日)漲停板價格是30.5分,漲幅則是驚人的61倍!

第二天(4日)漲停板60.5分,漲幅等于98%!。

第三天(7日)也就是昨天,閉市的漲停板價格91分。

看出有甚麼不對嗎?

60.5加30分,理應是90.5分,為何會變成91分?

針對這,交易所的解釋顯得模棱兩可,也很牽強。

它說:this change was in accordance to its trading manual which states "In opening a securities under 'reserved' status, market operations will at times be required to change the upper or lower price limit of the securities up to two bids.” it said.

大意就是說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更改不超過2 bids的漲跌停板價格。

交易所只說它可以改變價格,但沒有解釋為什么它要改變那區區的半分錢。

而且交易所的文告也把居林憑單的上市價錯寫成5分,其實應該是0.5分才對。

5分是0.5分的10倍,差距可大哩!

我猜想交易所可能是為了方便計算,才把90.5進位成91分。

但有那個必要嗎?何況現在都電腦化了,計算不會難。

可能就是交易所語焉不詳,今天看到各相關新聞的標題和內容不一。

如南洋的標題是:“居林-WC涨停板价维持91仙”。

中國報則題:“居林集團-WC 股價頂限維持90.5仙”。

兩個標題都不對,因為居林憑單的漲停價不是維持在“90.5分”,也不是“維持”在91分,而是調漲至91分。

Monday 7 March 2011

補選成績:二葉不能知秋


不知不覺,明天已是308三周年。

在308周年的前夕,兩個補選成績揭曉,國陣在兩個補選皆勝出。

對國陣來說,有沒有別具甚麼意義?

對民聯來說,又造成甚麼程度的打擊?

我相信是有的。

當得知有關選績時,原先有些意外,但再想深入一層,其實也沒甚麼值得感到意外。

讓我來事后孔明一番。

1。兩個選區,原本就是國陣堡壘,國陣只是嬴回本身的選區。

2。兩個選區都是鄉區,鄉民及墾殖民普遍支持國陣,未必反映市區民心。

3。國陣多數票增加多來自新選民人數,原有投回教黨的票并沒有顯著減少。

4。兩個選區以巫裔票居多,難以斷定是否因為華印裔票回流。

5。這里邊有沒有涉及賄選?有人因拍到照片卻被逼把證據除掉!

所以,若說“二”葉就能知秋,那也不盡然。

從以上分析,兩個補選成績,自有其個別因素存在,不能以偏概全。

若看回過去16場補選成績,恰恰是8比8,雙方都打了平手,唯民聯“先盛後衰”,國陣“先衰後盛”,若從“技術圖表”來看,國陣處于漲勢,民聯則處于下風。

但勝莫驕敗莫餒,308選績歷歷在目,國陣若因此志得意滿,恐怕又會在掉以輕心的情形下上演另一場308風暴。

國陣可以高興,但無需被當下的勝利沖昏頭。

首相說,不排除隨時舉行大選,但我覺得,首相應該不會讓下屆大選和砂州大選同時舉行。

砂州情況,我覺得對國陣不太有利,尤其是做了30年首長的泰益,似乎沒有要讓位的意思,中東的茉莉花效應,會不會因此在砂州上演?

我想這正是納吉所顧忌的地方,除非泰益表態不尋求連任。

但,他有適當的接班人嗎?

Friday 4 March 2011

敦馬再三強調他是馬來人


敦馬大概很在意別人說他不是馬來人,昨天他又在自己的部落格強調自己是馬來人。

讓我嘗試翻譯他這一段:

「10。他說:如果你問我,我將答說我是馬來人。我不會說我是印裔馬來人或馬來西亞人。我在家說的母語是馬來语,我的文化傳統是馬來人的,我是回教徒;根據憲法,一個人習慣說馬來話、奉行馬來傳統文化和信奉回教,他就是馬來人。」

敦馬說的沒錯,憲法第160條的確是那樣為馬來人下定義。

但他一直在這個課題上喋喋不休,近來更變本加厲,是一種唯我獨尊的表現,還是自卑感在作祟?

我無法理解。

有些說法,敦馬近乎強詞奪理。

他以美國、澳洲和拉丁美洲為例,說他們都自稱美國人、澳洲人或阿根廷人,他們不會說:我是德裔美國人、葡裔澳洲人或意裔阿根廷人。

從敦馬這番強詞可見,他又把一個人的族別和國籍混淆了。

他提到美國人和澳洲人。美國是個國家,不是一個人種,澳洲也是一個國家,不是人種。

如果要說人種,美國的原住民是印第安人,澳洲原住民叫aborigines。

如果根據敦馬的邏輯,美國人不是應該稱自己為印第安人,白種澳洲人也要自稱為aborigines?

當然這是很胡扯的。

但敦馬偏偏就是要重復又重復他的這個怪理論。

既然美國公民叫美國人,澳洲公民叫澳洲人,我們都是馬來西亞公民,我們叫自己馬來西亞人,那才是對的啊!

但敦馬說要叫“馬來人”才對。

那東馬的原住民們,難道也要改稱“馬來人”不成?

針對這點,敦馬略過不提。

他的謬論是:馬來人不像華人印度人是外來移民,而經過同化的阿拉伯人印度人和印尼人,在憲法上他們是馬來人。

然后,他把話鋒一轉,把矛頭指向反對黨,說:那些支持種族言論的反對黨才是真正的種族主義者。

他說:像賊喊捉賊,他們為了掩飾自己的種族主義思想,高喊別人是種族主義者。

讀到這里,我不禁莞爾,他根本就是在說自己嘛!

有誰像他那么在意自己的膚色,整天把同樣的課題掛在嘴巴上?

難怪他選擇與土權為伍。

不久前,聶阿茲即幽了敦馬一默。

聶阿茲說:他不在意他是不是馬來人,他只愿當一個好的回教徒。

敦馬聽了,不知作何感想?

是的,整天講別人是種族主義者的人,自己才是種族主義者。

Thursday 3 March 2011

國油透明度零分?


國油透明度得零分?

這也不出奇。

許多年前,反對黨就提過這個問題了。

國油不是上市公司,除非它自愿公布財務,人民無從知悉詳情。

但,出奇的是,它也無需向政府報告。

我所謂的政府,包括國會,包括內閣,也包括財政部。

因為,根據1974年石油法令,國油只須向首相報告。

因此,國油的營運和財務情況等等,唯有首相最清楚。

每年公布全球清廉指數的國際透明組織(TI)和財務觀察機構(Revenue Watch Institute)為全球44家石油天然氣公司作評估;這44家公司控制全球60%產量。

國油是這44家公司的其中一員。

根據有關報告,國油在三項評估中都比全球平均水平來得低,第三項更得了零分。

1。Reporting on Anti-Corruption Programmes:30%(average 43%)

2。Organisational Disclosure:38%%(average 65%)

3。Country-Level Disclosure for International Operations:0%(average 16%)

等于說,沒有人知道國油在他國的國際營運情況如何,豈不等于黑箱作業?

遠的不說,國油在本州海域操作的情況,所付的5%石油稅額,我們如何知道正確無誤?

去年“送”給汶萊的兩塊油田,本州完全無權干涉。

欠吉蘭丹和登加樓的石油稅,至今未聞有任何進展。

也許這些屬于政治課題,與國油無關。

就因為如此,所以其透明度就像黑箱。

為什么會有這樣的一個評估(rating)?

根據報導,由于石油天然氣能為國家和政府賺取大量資金,若沒有妥善管理,很容易引發貪污和濫權問題,必須通過透明化與可靠的資源和資金管理,才得以維護人民利益和經濟發展。

湊巧的是,最近引發暴亂的中東國家,都是石油天然氣生產國。

是不是因為這些國家忽略了民眾利益和經濟發展,引起民間不滿而發生暴亂呢?

針對上述報告,國油第二天就作出回應了。

國油總裁兼總執行長說:國油已經支付300億股息給政府,去年和前年的股息也一樣,是300億。

http://www.hellenicshippingnews.com/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722:oil-and-gas-companies-need-to-do-more-on-corruption-report&catid=30:oil-companies-news&Itemid=225

Wednesday 2 March 2011

PKFZ:官不厌诈?


陈广才被控,是根据11人超级特工队的建议,还是总检察长自己做的决定?

首相前年宣布组成超级特工队调查PKFZ丑闻,事隔今日已将近两年,但调查结果如何,一直没有公布。

这期间,已先后有几人被控,包括两位前交通部长。

那是根据超级特工队之建议而采取的行动吗?

还是总检察署本身也在同时进行调查?

总检察长本身也是超级特工队的其中一位成员。

咦!情况有点像明福案哩!这边成立皇委会,皇委会里有代表总检察署的执行官,总检察署又在另一边针对“悬案”提出上诉。

无论如何,昨天我对陈广才为何不是被控以“失信”,而是“欺骗”提出疑问,今天就读到一位公帐会成员Kamaruddin Jaafar也同样质疑。

当时公帐会作出调查後,认为陈广才和冯惠珠因为分别发出支持信和同意信,而可能犯下失信罪。

记得在公帐会的听证会上,总检察长当时也认为,根据那四封支持信(Letter of Support),内容较倾向於保证信。

也就因为“像”保证信,导致政府必须担保港务局的债券。

其实,我觉得这点也有争议性。

首先,政府发的担保信(Letter of Guarantee)必须来自财政部才属有效,逻辑上,由其他部门发出的担保信当然无效。

而且,财政部还需先得到内阁的批准。

既然如此,由交通部长签的“支持信”,它只是“支持”港务局发售债券而已,理应没有法律上的“担保”性质。

相信两位交长在签下大名的当儿,也没有察觉到它的“严重性”,只当是普通的支持信而已。

一向来,部长YB们签支持信,在我国不都是很普遍的事情吗?

在当年的伊拉克石油粮食交换计划丑闻中,阿都拉不也签信支持参与有关计划的大马公司吗?

好吧,既然总检察长也认为它是担保信,导致政府必须负起偿还46亿、最终可能飚涨至125亿的成本,那总检察长是不是应该根据此“罪”来提控两人“乱乱”签信呢?

不是,“乱乱”签支持信的两位交长,只被控以“欺骗”罪。

所以我很怀疑,陈广才这三条控状,还有林良实去年的一条控状,最后究竟是否能够成立呢?

敦马聪明过人,谁能骗得了他?

而且不止敦马一人,是整个内阁都被骗!

阿都拉没有敦马聪明,所以他被骗了三次。

但他有来自四楼的智囊团啊!难道那三次,都没有给他任何意见?

Tuesday 1 March 2011

陈广才欺骗阿都拉?


原来我们的内阁和首相都那么好骗?

去年七月,林良实被控欺骗内阁;昨天,陈广才被控欺骗阿都拉。

林良实“行骗”的日期是在2002年,当时的首相是敦马。

记得曾经质疑,就算内阁成员不懂,敦马那么一个聪明能干的人物,别人岂骗得了他?

这之前,备受争议的是有关四封“支持信”。

那四封信,林良实签了第一封,因此,以为林良实会因那封“支持信”被控。

但控状出来,却是“蓄意误导内阁以没有计算利息在内的价格批准购买土地”。

同样,陈广才签了后来三封,但他也没有因此被控,他面对的三项控状,都是因为欺骗了当时首相阿都拉。

欺骗阿都拉甚麽?主要是骗他批准了多项由KDSB推动的工程计划。

至于骗了他甚麽?我反复阅读有关控状,都读不出阿都拉被骗了甚麽,陈广才又得了甚麽利益,可能要开庭审讯後,才能得知有关详情吧!

三项控状大同小异,指陈广才在三个不同时间,诱使阿都拉批准了由KDSB推动的计划。

除非KDSB也涉嫌欺诈,否则为何批准KDSB是项欺诈罪?而为何KDSB却没事?

关于这点,我想来想去都想不通。

若说阿都拉完全没有听过KDSB这家公司,那也站不住脚。

因为,当时由阿都拉委任的巫统财政Azim Zabidi,他也是KDSB的主席。

而张庆信也是国会议员。

所以,阿都拉有可能不知道KDSB吗?

其实,原本公帐会是认为陈广才和冯惠珠可能犯下失信罪,原因是他们未经授权分别发出支持信和同意信,造成政府须担保自贸区的债券。

“支持信”算不算是“担保信”,其实也还未有个定论。

若是,政府因“支持信”而须为债券负责,未经授权而私自签“支持信”,那才是更大的罪。

如今总检察署却以欺骗罪来提控陈广才,完全未提到“支持信”,让人觉得是否避重就轻。

这三条欺骗罪告得进吗?那就得看总检察长的本事和意愿。

我想是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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