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17 March 2011

只供基督徒使用

覺得高官在處理宗教和種族課題的方式真是很糟糕。

可以說,國內的宗教種族問題,都是高官們自己制造出來的。

環顧四周,我也有我的友族朋友,我也尊重我身邊朋友的信仰,在一起的時候,我不會一直想着:他們的信仰和我不同,他們的膚色與我不同,大家還是和平相處,不會互相排斥。

但,每當讀到政府對宗教和種族課題所采取的政策和行動,可說是無一不叫人嘆氣。

我們的高官真的那么心胸狹窄嗎?那么對自己不具信心嗎?

否則,為何宗教種族課題一再地被挑起,也不懂如何去處理,或愈理愈糟?

在這方面,高官們真的還欠缺那么一點智慧。

我要提的是高官處理圣經的方式。

幾天前,依德利斯宣布說:政府將發還所扣押的35,000本馬來版《圣經》,條件是:《圣經》的封面上需蓋上“只供基督徒”的字眼。

而不管有關教會同不同意,這些《圣經》已被打上了「只供基督徒使用」的字樣。

這個行動,夠野蠻了吧!

但,我很不解,這原本是屬于內政部的范圍,為什么是由依德利斯來宣布?

依德利斯不是只管國家經濟轉型的嗎?

這個課題,高官們的說法各不一,顯示大家在這項課題上并沒有一個共識。

例如原先內長透露,扣押《圣經》是因為里邊的“阿拉”字眼。

但,依德利斯卻說與“阿拉”無關。那又是為了甚麼?

納茲里也曾發表意見,說東馬人民可以用“阿拉”,只有半島人民不可以。

那,所扣押的35,000本馬來版《圣經》,其中30,000本是在古晉被扣押的。那豈不又自相矛盾?

《星報》作了相關報導,引述內長的解釋,指《圣經》被扣押,是因為有關上訴官司未下判。

報導說,《星報》編輯因而被申斥。

隔天,該報刊登內政部「出版與可蘭經文本管制組」秘書的來函,說根據印刷與出版法令,印刷媒體必須遵守內長的指示。

這更讓我一頭霧水。《星報》本來就是引述內長的話,這還不夠“遵守”嗎?

更令我納悶的是,所爭議的是基督徒的《圣經》,何以內政部「出版與可蘭經文本管制組」的秘書也來插一腳?

連蔡細歷也多口,建議在本地印馬來版《圣經》,還要是內政部批準的印刷廠。

你認為那有可能嗎?你以為那樣問題就可以解決嗎?

所以我說,高官在處理宗教和種族課題方面,方式真的很糟糕。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其实高官在處理许多課題方面,方式都真的很糟糕。似乎还看不到有什么课题是处理得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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