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5 October 2010

南北大道包赚


南北大道暂停交易两天,文告说:公司有重大企业消息要公布。

市场说:首相在提呈明年预算案时,将公布南北大道的去留。

话虽如此,市场众说纷纭,好像已拿到内幕似的。

路透社就引述The Edge的报导说,公积金局和国库将成立一个特别用途公司(SPV),以每股4.6元买下南北大道,总值230亿元。

公积金目前已持有南北大道的12.3%股份,国库55.2%,两者加起来67.5%,俨然成了南北大道的母公司,再买下其余股权,南北大道是否将因“私有化”而下市呢!

虽说是私有化,实际上还是一家官联公司,这与私有化与否的意义不大。

之前说大道收费若不涨价,政府就要向大道公司赔偿,但大道是家官联公司,所以不论是赔偿还是加价,受益的还是倒回政府。

当然除了公积金和国库,还有早前的Asas Serba和赛莫达对南北大道虎视眈眈。

据说两者背后都另有高人。

若非是必赚公司,相信没有人会对南北大道有兴趣。

为什么是必赚公司,想一想,政府几乎年年都给赔偿金,如何会不赚钱?

假设如此,我宁可让公积金收购去,那至少公积金可以付给我更高的利息。

潘俭伟的言论是对的,要私有化,首先要检讨南北大道的“不公平合约”。

不公平,是因为它只对公司有利,对政府不利。

有甚麽比这更荒谬的合约,允许大道每三年调高收费10%,否则政府年年都要作出赔偿。

如此包赚不亏,难怪Asa Serba和赛莫达都看中它,就算资金不足也要贷款来买它!

但,潘俭伟不认同公积金收购大道,说那不是赚取回酬的良好投资。

潘俭伟认为政府应该完全买下来,那就无需继续作出赔偿,甚至停止向大道使用者收费。

潘俭伟的建议固然很好,政府提供基本设施,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

如今要进入“私有化”阶段,原意就是要为财库增加收入,若把大道买下来,政府不但切断了一个财源,还要出一大笔钱来进行收购,这恐怕不是政府的能力所及。

可以说,公积金此次又做了“打救”工具。

若要卖给另外两家集团,如潘俭伟说的,必须重新检讨合约内容。

问题是,若少了“不准起价”和“赔偿”的部分,收购南北大道的吸引力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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