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8 February 2025

不提控举办反贪集会的沙大学生了

总检察署宣布,经过深思熟虑,不提控沙巴反贪集会的主办方了。

在去年底的元旦前夕,一群沙大学生举办反贪集会,从校园游行到州行政中心(PPNS),人数约200人,除了大学生,还有社运分子和NGO代表。

与其同时,一个《沙巴人崛起集会》宣布在同时同地集会,州政府也在该处举办跨年嘉年华,所幸,最后各自“圆满”结束及落幕。

当时就很纳闷,学生反贪,意味国家有未来,不是应该值得赞扬和鼓励吗?为什么千方百计阻止呢?难道当局不认同?

当局秋后算账,根据报道,警方在传召多名学生问话后,决定提控沙大学生之声(Suara Mahasiswa UMS)主席法迪(Fadhil Kasim)至少两项刑事罪名,须在今年4月出庭。

随着总检察署宣布不提控,州律政司也表示不对参与的集会者提控。

这我就有点混淆了,难道总检察署和州律政司都要提控集会者,集会者要面控两次?还是,他们说的是同样的控状?

但大马人民权力行动(Gerakan Kuasa Rakyat Malaysia, G57)主席祖卡乃玛(Zulkarnain Mahdar)不认同,说那些在集会上诽谤州元首敦慕沙者必须受到对付。

当局决定不对付反贪集会主办方,我的解读是,州政府既然极力否认有州议员收贿,而州选在即,为表清白,不是更应该对反贪集会表示支持吗?反对举办反贪集会,岂非给人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印象(请看《原来贿款是政治献金20241216)?

或就如此,当局才决定不提控?

安华对反贪集会的态度又如何呢?

在西马,净选盟也在今年一月举办“人民反贪集会”,当被问及,安华说集会对他来说没有问题。

安华必须这么说,因为当年的“烈火莫熄”也走上街头,许多希盟领袖也参与过净选盟游行。

问题是,在安华开口前,内长赛夫丁和通讯部长法米并不批准,后来才改口。

Thursday, 27 February 2025

像拼图一样

1MDB案续审,轮到辩方证人供证。

前天(25/2)轮到第12名证人罗丁(Lodin Wok Kamaruddin)供证。

和纳吉时期的财政部秘书长伊万一样,罗丁身兼多职,他是1MDB前主席(纳吉是顾问团主席)、前武装部队基金(LTAT)主席、阿芬银行前副主席和Boustead副主席..........,甚受纳吉器重,自纳吉出任防长以来就一直跟着。

也顺带一提,LTAT和Bostead持有Perimekar的20%股权。Perimekar又是什么公司呢?Perimekar是政府中介,当年纳吉还是防长时向法国购入两艘潜水艇,它的幕后老板就是涉及蒙女案的阿都拉萨巴金达。

为了替1MDB还债,当年还安排阿芬银行以2.55亿令吉购买位于TRX的一块地皮。LTAT持有阿芬的33%股份,等于动用了军人基金,而罗丁身兼三家公司的主席/副主席,当中涉不涉及利益冲突呢(请看TRX再找到新買家》20150811)?

所以你可以看到,这些案件和人物错综复杂,但又环环相扣,好像拼图一样,耐心拼凑,只要没有拼块不见,最后必能拼出全貌来。

当被问及,纳吉为何在2009年11月出席一场高盛集团的会议时,罗丁表示那并没有什么不妥(nothing sinister)。

当时高盛前高层莱斯纳亦在场。莱斯纳便是高盛另一高层黄宗华的上司,两人因涉及1MDB案双双被美国司法部起诉,他原先已承认洗黑钱和行贿两项罪名,后却转为指控黄宗华的控方证人而无事,黄宗华则被判罪成坐牢10年(请看《他国绳之于法,我国要求特赦20230427)。

在纳吉与高盛高层见面的会议上,刘特佐也出现。

罗丁说,刘特佐没有参与会议,只有他(罗丁)和1MDB时任CEO沙鲁参与会议,刘特佐在另一个房间里。那他为什么会在那里呢?罗丁没有解释。

这让我想起上周,作为第8名辩方证人的反贪会官员菲克里(Fikri Ab Rahman)供证时称,他是当年被派到沙地阿拉伯的4名反贪会官员之一,他在那里看到陈金隆当时也在场。

陈金隆是谁?这里已经不用再作介绍了。问题是,他在沙地皇宫里做什么?为什么会在反贪会前往拜访沙地王子时出现在皇宫?沙地皇宫是可以让平民百姓甚至外国人随意进出的吗?

同样,菲克里也没有解释为何陈金隆会在那里那时出现,也许他也不知道。在接受盘问时,他不确定他所见到的沙地王子是否就是在“捐款信”签名的王子,因反贪会仅向沙地王子的代表律师阿都拉曼录供,也向陈金隆录供。

但为什么向陈金隆录供呢?而且是在沙地的皇宫,难道他是沙地皇室成员?

因为纳吉收到的6.8亿美元(26亿令吉)是来自新加坡的Tanore金融,而陈金隆是Tanore的所有者。为什么沙地要通过一家名不见经传的金融公司汇款?当中有没有猫腻?

另一个疑点是,如果捐款来自沙地国王,为什么却是由沙地王子签“捐款信”?而反贪会官员也不确定是哪位王子,因为见到的是王子的“代表律师”。

菲克里说他们是去向沙地王子“录供”,却被其同僚纳沙鲁丁(Nasharuddin Amir)踢爆,他们只是将事先准备好的所谓王室捐款者的供词剪贴(copy paste),并未核实捐款信的真伪,吃了一顿饭就回来。

说回罗丁。他否认刘特佐是纳吉的代理人,1MDB所作出的决定,没有受到任何外部的影响,也没有人指导或影响董事会作出决定。

当被问及刘特佐和唐敬志(Casey Tang Keng Chee)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罗丁表示该会议涉及与沙地石油联营事宜。

和吕爱霜一样,唐敬志是刘特佐带进来的,他是1MDB前身登嘉楼投资机构(TIA)的创办人之一,在TIA易名后成为1MDB的执行董事,涉嫌与刘特佐唆使1MDB投资5亿美元回债(请看《Project Uganda》20150727)。

现在我们知道,沙地石油是一家不存在的公司,所汇去的首笔10亿美元,其中7亿美元去了刘特佐的Good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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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26 February 2025

一罪不二审

又一宗撤控案件,这次是1MDB对纳吉继子里扎的2.48亿美元民事诉讼案。

其实,当时我就很纳闷,里扎不是在2020年一宗也是涉及2.48亿美元的5项洗钱控罪获判DNAA了吗?作为赔偿和撤销协议,被告须交出估计达1.8亿美元,位于英美的三件物业、电影作品和现金;之前已经从其电影公司红岩(Red Granite)充公了5700万美元。

可是,为何在2021又跑出一宗里扎涉嫌挪用2.48亿美元的民事诉讼?所以当时我才会问,里扎是不是没有归还2.48亿美元的资产与现金,所以1MDB提出诉讼(请看《里扎有没有归还2.48亿美元资产与现金?》20250116)?

昨天,1MDB及其三家子公司代表律师拉宾德拉(Rabindra S Nathan)向高庭法官拉惹阿末莫札努丁(Raja Ahmad Mohzanuddin Shah Raja Mohzan)表示,已接获指示撤回对被告所有的诉讼,里扎代表律师沙菲宜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官定在本周五(28/2)作出裁决。

自2023年开审以来,控方只传召了三名证人作证,包括1MDB前法律顾问吕爱霜及前CEO沙鲁。

里扎在答辩书辩称,电影制作的资金来自沙地王室或向IPIC贷款,没有挪用1MDB的钱。

里扎另一代表律师法汉(沙菲宜儿子)向媒体透露,根据反贪会特别行动组主任占里(Zamri Zainul Abidin)的证词,被告已向总检察署提交申请,以达成全球和解(global settlement),总检察署同意该申请,并在2020年达致了一项和解判决,里扎便是在那时获判DNAA。

里扎获判DNAA的条件便是如上所述,但他是否已经交出全部资产与现金?我们不得而知。

不明的是,既然双方在2020年达致了协议,为何1MDB仍在2021年对里扎提告?难道公司不知被告和总检察署达致的协议,或里扎没有履行协议?

在反贪会告知被告和总检察署已达致和解协议后,1MDB才同意撤告,似乎对当年的DNAA判决一无所知,真离奇。

Tuesday, 25 February 2025

伊斯迈沙比里晕倒入院

上周六,惊传前首相伊斯迈沙比里晕倒入院,目前情况稳定,但仍须留院观察。

次天,又有报道称,反贪会逮捕了伊斯迈时期的4名官员,3人被延扣至今天(25/2),另一女子是其中一名被扣拿督的助理,两天前获释。

阿占证实,反贪会正在调查多宗案件,其中包括7亿令吉“大马一家基金”的宣传合约案,而4名伊斯迈的前官员涉嫌贪污和洗钱数百万令吉,目前在接受调查。

网媒《The Corporate Secret》声称,这4人分别是伊斯迈两名前政治秘书阿努亚尤努斯(Anuar Yunus)和赛法兹米(Syed Fazmi Sayid Mohamad),前高级秘书哈菲兹(Hafizuddin Ariff)和旺哈芝拉(Wan Hazirah Wan Draman @Wan Razali)。

“大马一家”(Keluarga Malaysia)是当年伊斯迈沙比里就任首相时推出的口号,而后成立大马一家基金(YKM),着重在“儿童福利和社会发展,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失去父母或监护人的儿童”,由首相署的共享繁荣传递单位(SEPADU)管理,首相担任顾问,阿努亚出任CEO(请看《一个大马一家人》20210823)。

原来,反贪会去年一月就已开始调查该起案件,伊斯迈也曾到反贪会录供将近7小时,也就是反贪会调查达因并查封Ilham大厦的同时(请看《射人先射马》20231227)。

当时就曾传出有两名敦级人物策谋“伦敦行动”和“杜拜行动”,以推翻安华的团结政府,伊斯迈都被指参与其中,急得伊斯迈当时赶忙辟谣,并呼吁安华指示内政部、总警长和国安部展开调查,以表清白(请看《杜拜行动:这次来真的?》20240102)。

安华当时曾在国会报告,从2020年至2022年期间,政府在宣传费(government publicity)方面花费了大约7亿令吉,慕尤丁政府花了将近5亿令吉,其余是沙比里的花费,而他未为自己作任何政府宣传活动的拨款,所以他是沿用沙比里留下的余额(请看两位前首相的政府宣传开销》20240111)。

不确定安华说的7亿令吉宣传费是否就是反贪会调查的同一笔7亿令吉合约,若是,那其中5亿应该是在慕尤丁政府时期花掉,而伊斯迈也没有用完剩余的2亿令吉,或这只是数字上的巧合?

无论如何,据称反贪会就是根据这个数据而展开调查,主要的调查对象却是在伊斯迈沙比里,而涉及金额从原先说的“数百万令吉”,如今却变成逾一亿令吉。

根据报道,反贪会在突击搜查伊斯迈一名前高级官员住家时,查获了逾一亿令吉(有说是1.5亿)的现金,报道说这可能与政治献金有关。若是的话,那又何必藏在家里呢?

据称这名前高级官员便是大马一家基金的CEO阿努亚尤努斯,他的住家被用作如阿占说的“安全屋”。

这里出现一个矛盾,阿占说调查的是伊斯迈任期的“大马一家”宣传开销,大马一家基金却注重在儿童福利和社会发展,除了名字一样,两者如何扯上关系呢?

按照安华在国会的说法,伊斯迈的宣传费用是2亿令吉,但他没有用完,所以安华沿用剩下的余额。

如果所搜获的一亿令吉来自2亿的宣传费,而安华沿用了剩下的余额,那岂不意味着,在伊斯迈的任期,宣传费的实际开销只有数百万?

说实在的,是什么样的政府宣传开销,需要花上亿亿声?而在慕尤丁的任期,安华说花了5亿令吉,那更是吓人。或者说,因为那是在MCO时期,但都花在哪里呢?

走笔至此,让我想起了反贪会去年10月高调公布的,在突袭一家公寓时搜获152万新币(约500万令吉)现金,逮捕两名嫌犯,一人是雪州大臣机构(MBI)的前高官,另一人是一家公司董事,数名个人和公司的15个银行户头亦被冻结(请看安全屋是藏金屋20241017)。

阿占说该案与前雪州大臣有关,如今4个月过去,似乎又没有了下文了。

Monday, 24 February 2025

安华是说话高手

民间质疑内长赛夫丁说的,扎基尔的公开演讲禁令旨在2019年,如今已经失效的说法。

全球人权联合会(GHRF)主席沙西古玛(S Shashi Kunar)吁请赛夫丁公布警方对扎基尔调查的结果,如今未闻内长的回应。

沙西说,扎基尔倾向于侮辱其他宗教并曲解其圣书,并批评内长和政府在保护少数群体权利不力。

据报道,扎基尔在玻璃市的演讲鼓励当局向非穆宣教,并表示向异教徒传播伊斯兰是不可违背的责任。

作为一名传教士,这也无可厚非,问题是在,针对他的禁令,真的只在当年生效吗?

宗教部长纳因曾在国会透露,扎基尔至今仍然无法在我国演讲,因为可能威胁到国家和谐与团结的敏感问题和争议。

那是在2023年11月,可见至少到前年年底为止,扎基尔仍未曾被允准在国内发表演说,非如赛夫丁所说的只在2019年。

根据当年的报道,时任副总警长马兹兰(Mazlan Mansor)指示各州警方,即日起禁止扎基尔在各州公开演说,并要求之前邀请扎基尔公开演讲的主办方中止这些活动,他未表明那只在调查扎基尔期间生效,言下之意,应该是无限期,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而当时至少有8州政府表示不欢迎扎基尔,包括玻璃市在内,其他州是柔佛、雪兰莪、槟城、吉打、登嘉楼和马六甲。

森州大臣阿米努丁则指未收到扎基尔要在森州演讲的申请,若有州政府会讨论后再做决定。

而这次在玻璃市的公开演讲,州宗教司阿斯里说是他批准的,这是他的权限,他因此与在国会提出质问的雷尔起了口角。

那么首相又是如何看待扎基尔的问题?

他在去年访问印度期间,接受当地《今日印度环球报》专访时四两拨千斤,说他理解印度的担忧,但只要他(扎基尔)没有引起两国之间的任何问题或安全威胁,我们就别管这件事。

扎基尔是印度的通缉犯,被指控涉嫌洗钱和散播恐怖主义,但大马当他是宝,一家人在2012年获得大马永久居留权。

安华在与印度外长苏杰生(Subrahmanvam Jaishankar)会面时,后者提出要引渡扎基尔,但安华告诉他,扎基尔在我国并不活跃,他没有发表过任何针对印度或大马的政治声明,如果印度可以提供证据,大马则可以考虑引渡扎基尔的要求。

安华说,不要因一件事伤害两国的关系(let's not make one case harm bilateral ties ),这件事就先放一边吧(let the matter rest for awhile)!

不能不说,安华是一名说话高手。

Friday, 21 February 2025

扎基尔的禁令已失效

行动党议员雷尔问,被印度通缉的传教士扎基尔自2019年起被禁在国内发表公开演说,近日被发现在玻璃市举办讲座。

玻州宗教理事会回应,扎基尔获玻璃市宗教司阿斯里批准进行演讲,此事属于州当局权限,希望非穆议员不要干涉穆斯林事务。

阿斯里宗教司老大不高兴,认为雷尔不应质问此事,正如他不会质问他额头上的圣灰成分。

对阿斯里的“人身攻击”,雷尔没有生气,只问他是否愿意道歉。

说到扎基尔,这位充满争议性来自印度的传教士当年因为两次发表针对华印裔的种族主义言论,说他们才应该离开这个国家,而引发众怒,纷纷要求政府撤销他的永久居留权,将他驱逐出境(请看《本土还有很多扎基尔》20190821)。

时任首相敦马很慈悲,说扎基尔因被印度通缉不能回国,怕被遭受杀害,别的国家也因他的极端言论不接受他很可怜,所以最后只是由警方禁止他继续在国内的任何地点发表公开演讲。

扎基尔随后对4名印裔行动党领袖和一名前大使提告诽谤。如果没错,据知有者庭外和解,有者不了了之,只有前槟州副首长拉玛沙米一人诽谤罪成,扎基尔指他诽谤了他前后4次(请看《说他族种族主义,自己最种族主义》20191223)。

公众很想知道,扎基尔已被“禁言”为何还能公开演讲,还是如阿斯里说的,他可以批准,因为这是州宗教司的权限?

内长赛夫丁终于回应。他说,原来,扎基尔的公开演讲禁令早已失效,他只是在2019年被调查期间被禁止公开发言,目前已没有针对他的禁令。

当年对扎基尔进行的调查结果怎样?赛夫丁没有说。

警方当年以“维持国家安全及种族和谐”,即日禁止扎基尔在各州公开演说,唯未表明只在调查期间。实际上,警方也从未公布调查结果。

Thursday, 20 February 2025

为何申请封口令?

针对纳吉的居家服刑案,总检察署为何要申请封口令?

总检察署在宣誓书里援引了多场涉及纳吉代表律师参与的大会和论坛,以及多次的公开声明和新闻报道,由于这些言论可能对正在进行的司法审讯造成偏见,有必要为此案申请封口令。

纳吉的代表律师,便是众所周知的沙菲宜。

代表总检察署的律政司苏珊娜(Suzana Atan)说,这是为确保司法聆审过程不受任何偏见影响,申请人(纳吉)声称不会造成威胁或直接风险的说法并不正确。

苏珊娜的宣誓书是回应纳吉日前提出反对封口令申请的宣誓书。纳吉在宣誓书辩称,媒体报道此案是供公众传播和理性讨论,不会对公平审讯或对国家安全构成直接风险(请看《其中一人乱说话20250214)。

根据总检察署的宣誓书内容,应该只是不要作为纳吉代表律师的沙菲宜对外公开讨论或发言,这也情有可原,因后者时常公开对案件甚至对法官的裁决作出评论,那是不是应该只禁止代表律师针对该案对外发言呢?

无论如何,总不能禁止媒体报道或公众评论该案吧?若说是避免影响案情或审判,那一般案件不也应该如此吗?那就显得不合理了,毕竟,民众有知情权。

沙菲宜指控总检察署申请封口令是为了保护前总检察长特里鲁丁,指他隐瞒了附加谕令的存在,他还打算提告特里鲁丁藐视法庭。

特里鲁丁已经不是总检察长,总检察署并没有要保护他的必要。

觉得总检察署申请封口令,主要还是因为此案涉及两任国家元首,也就是敏感的3R课题之一。

其实,当初纳吉在SRC案被控时,沙菲宜也曾申请封口令,禁止媒体及政府高官作出相关批评或评论,“避免媒体审判及影响司法公正”,法官纳兹兰以“侵犯言论自由及现有法令已足以应付妨碍审判言论等问题为由”驳回申请(请看《封口令侵犯言论自由》20180813)。

现在角色掉换,当年申请封口令的沙菲宜如今却提出反对。或者,沙菲宜应该解释为什么。

https://guangming.com.my/【打开天窗】原来团结部就是非穆事务部

Wednesday, 19 February 2025

等州选过后再说

我有一点混淆,州议员集体涉贪案已经调查完毕或结案了吗?

反贪会主席阿占上个月表示,已将报告提呈副检察司,后者认为不够完整,要求提供更多资料,如果顺利,反贪会最迟会在2月中旬报告最新进展。

上周,阿占指出,调查涉贪案面对的最大挑战是信息不足,因吹哨人不愿提供予反贪会,而所公开的视频经过剪辑,无法作为法庭证据,反贪会难以进行彻底调查。

他说反贪会只能记录双方的解释,对他来说,指责沙巴政府并声称他们没有守法是不公平的。

阿占这番说辞,引起一片哗然。当过前法律副部长的行动党蓝卡巴星不表认同,声称此案已具备表面证据(prima facie),因视频已足以根据反贪会法令采取数项步骤来行动,包括搜查、没收动产,以及拦截通讯并调查银行账户,并指反贪会似乎不愿调查视频以外的问题。

针对州议员集体涉贪丑闻,反贪会将之分为两宗案件调查,一宗是涉及沙巴州议员本身的涉贪案,另一宗涉及吹哨人和矿物管理公司(SMM)前高官(请看《探矿和采矿准证之别》20241210)。

但日前又爆出阿里芬州议员收买吹哨人,将贿款改成为政治捐款。阿里芬强烈否认,声称对方诽谤,企图用欺骗手段来垄断本州采矿执照。

反贪会好不得空,于是,又对此新指控展开调查。阿占表示,已向5名证人录供,包括一名州政治人物。

另一厢,之前说其声音是通过AI生成的尤索夫州议员,在阿占声称经过剪辑的视频不能当证据后开心表示,此事不应再成为议题,反贪会已还他们清白(请看《a leopard can't change its spots》20241112)。

阿占虽那么说,我相信,说此案已经结束,依然言之过早。如我之前说过,或还需等州选过后再说。

Tuesday, 18 February 2025

15巴勒斯坦囚犯送来马?

今天要记录一则会令国人担忧的报道,除了人权律师西蒂卡欣提出的质问,本地媒体似乎都没有报道,也没有读到针对西蒂质问的官方回复,内长赛夫丁和团结政府发言人法米不可能不知情,但大多数百姓肯定懵然不知。

那便是,在以巴冲突停火协议的囚犯交换计划,据说有60名涉及恐怖罪行的巴勒斯坦犯人在获释后,将被遣送到4个愿意收留他们的国家,我国赫然是其中一个,另外3个是土耳其、卡达尔和巴基斯坦,各收留15人。

西蒂质问政府,为什么收留他们?

她不明白为何昌明政府愿意接受这些涉及恐怖行动和谋杀罪行的恶人,并指责政府只从穆斯林角度看待事情,导致我国发生许多问题。

西蒂指出,这些人是年龄30到66岁的男性,在西岸或加沙涉嫌策划及发动自杀式袭击而被判终身监禁或重刑,其中一人被指是主谋,他们被禁止留在巴勒斯坦境内,而只有4个国家愿意收留他们。

问题是,我国在收留他们后,他们会受到怎样的对待?继续关押,还是可以自由行动?他们不会对我国的治安造成危险吗?我们又有没有足够的能力来安置他们呢?

匪夷所思的是,巴勒斯坦驻我国大使华力阿布阿里(Walid Abu Ali)却说,不知道有这样的安排。

我国去年8月曾接收了127名巴人,其中41人是来治伤,其余则安置在首都中转大楼(Wisma Transit)。他们至少有两次闹事,劳烦我国出动军方和执法人员,幸好没有发生伤亡事件,一次是在去年10月,另一次在上个月,要求当局加快处理他们返回加沙的申请。

他们要回去加沙,不想逗留在我国。这方面,我们是不是过于一厢情愿了呢?

首相安华还承诺,要全力协助重建加沙呢!

Monday, 17 February 2025

原来团结部就是非穆事务部

行动党议员邹宇辉建议首相署宗教部一分为二,增设非伊事务部长,专门处理非穆群体事务,确保宗教事务管理更公平,避免任何社群遭到边缘化。

他补充,槟城、霹雳和森美兰等州早已设立“非穆事务行政议员”,联邦政府可借鉴此一做法,以更系统化地协调国家宗教事务。

不用说,邹宇辉的建议立刻遭到反对党和巫统的反对,阿克玛更骂有此建议的人“傲慢”、“去死”,说回教是联邦宗教,不要得寸进尺越界,做愚蠢的事情。

整天只会骂人愚蠢,这次更叫人去死,这位仁兄的人品如何,这里就不置评,就当他词穷好了,不必跟他计较。

安华也立即反应,说这纯属议员的个人观点,内阁不接受增设非穆部长的建议,并表示,我们已经有宗教部长、团结部长,也有代表大马各个宗教和族群的和谐委员会,这些已经很足够。

有没有注意到,首相安华没有像之前那样,说让内阁去讨论,而是直接表示,内阁里没有人认同。言下之意,已在内阁提出讨论,但未获得同意。

真的带进内阁讨论吗?我发现,要是安华认同但具争议性的课题,安华都不表态,而是表示内阁会进行讨论,或说是某某部门或部长负责或做的决定,不然就先让大家打得你死我活,最后再来做和事佬。

反之,若是他不同意的课题,他就会立刻表示反对,就像邹宇辉提出的建议。

这是我自安华当首相以来的观察,之前曾经提过,如果观察有错,那我愿意在此道歉,我错怪好人了(请看《当官者的事后孔明》20250210)。

走笔至此,读到安华针对公正党5月党选表示,党主席和署理主席职是否开放竞选,交由党内决定,他不会进行干预。

其实,其高级政治秘书也是党宣传主任三苏两周前已经提出此建议,说是为了确保安华和拉菲兹能够续任(请看公正党两高职怕竞选20230205)。

各位,你会认为三苏会自行提出此建议的吗?他还强调,这是党领袖之前展开内部谈判所得到的意见。他提出来,显然是想探听党员们的意见。

安华说无需另设非穆部门,因为已经有宗教部长和团结部长,言下之意,团结部长就是负责非穆事务的部长。这样说似乎有矛盾,难道说,国民团结只属非穆社群的事?

团结部长阿伦主动表示,无需另设非穆事务部门,其部门就是负责非穆事务的部门,日前已成立了团结事务问题管理委员会(JPIP);此外,还有副首相法迪拉领导的国家团结咨询理事会(MKPN)等。

自从被指不作为应该被换掉,阿伦部长就屡屡上报纸,曝光率突然高起来。这是好事,不然很多国民都不知道,原来还有这么一个团结部门和部长。

也许之前他新官上任,在很多相关课题上,他总是推说不关他部门的事,不知或不敢发言吧?

有趣的是,这边说要有穆斯林出席非穆活动的指南,那边Jakim举办了一场新春活动。焦点自然是当天出席活动的宗教部长纳因。

有说活动是为纳因“补镬”,Jakim强调说这是其常年活动。但据悉,该活动是在两天前才租借场地。

无论如何,当天原本有一个捞生仪式,据说因为引发争议而临时取消。至于是何种争议而取消,那就不得而知。

问题是,如果首相安华还有其他州首长和大臣都可以捞生,它非如华裔传教士菲道斯黄伟雄说的含有宗教迷信元素,为何首相署的宗教部长反而要避讳呢?

该新春活动非由Jakim独自举办,还有大马华人穆斯林协会(MACMA)、大马穆斯林福利组织(Perkim)、Hidayah基金中心(HCF)、雪州伊斯兰理事会(MAIS)以及雪州宗教局(JAIS)联办。

这一次的风波,可以告一段落了吧?

Friday, 14 February 2025

其中一人乱说话

阿末扎希说话常让人误会。

如他在国会感谢阿莎丽娜协助总检察长协调封口令,阿莎丽娜却否认,说她仍然反对封口令,阿末扎希指的是在国会的封口令。

阿莎丽娜的解释也很牵强,毕竟是她自己说要带进国会讨论,为什么突然改变立场,同意国会议员们禁谈,在外又反对?这不是双重标准吗?

说回阿末扎希。两周前(2/2),在接受TV3访问时他明明说,案件已提交到以国家元首为首的特赦局,巫统也正全力为纳吉向国家元首争取全面特赦,这是最后阶段,也是巫统能做的最后努力(请看《纳吉再申请全面特赦?》20250204)。

言下之意,不是在明示暗示,纳吉已经申请第二次特赦而且是全面的吗?

两天前(12/2)当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被问起时,他说正考虑着,但还未这么做。

所以,阿末扎希说话是不是很误导人?或者他的意思是,巫统已代纳吉申请,但特赦必须由犯人亲自申请的,哪由得他人代劳?所以,还是不要信口开河了。

与此同时,沙菲宜表示他将于最迟今日(14/2)入禀法庭提告现为联邦法院法官的前总检察长特里鲁丁藐视法庭,因为根据安华证实,前者确曾收到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御准纳吉居家服刑的谕令。

他说,特里鲁丁将谕令交给新上任的国家元首定夺是不对的,他应直接执行该谕令,而非交给新元首。

他也指特里鲁丁不诚实,因当高庭法官阿玛吉星在审理纳吉的司法审核申请时,他完全没有提起此事,还挑战附加谕令的存在,导致申请被驳回,直到上诉庭以2比1多数裁决,谕令案件发还高庭审理。

此前,纳吉已入禀宣誓书,反对总检察署就其居家服刑案的封口令申请。

Thursday, 13 February 2025

亏了或买贵了都tidak apa

来自大马,72岁的澳洲房地产商郑文来(Teen Boon Lye译音),涉嫌在2013年为玛拉机构购买房产,向大马中间人支付340万澳元(约950万令吉)贿金,被判缓刑21个月。

根据媒体报道,玛拉是在2013年在墨尔本购入两栋公寓,即51号皇后街的达利国际公寓(Dudley International House)以及333展览街(Exhibition Street)的房产,同年也在英国伦敦购入Beaumont House。据称这些交易未获当年财政部批准。

涉及郑文来的是达利国际公寓项目。该栋楼是他与友人购买土地以发展为学生宿舍,后因遇到财务困难,他便开始为项目寻找买家脱售。

2012年10月,玛拉同意以1780万澳元购买该项目。郑文来声称他与玛拉的中间人达成内部协议,同意以2260万澳元卖给玛拉,他则需向中间人支付475万澳元的差价,并协助中间人伪造4张发票。

麦克(Michael O'Connel)法官裁定,其中340万澳元或3张发票无合法依据,被视为回扣。郑文来没有从大马政府支付的虚高金额获得任何好处,却让大马人民损失了340万澳元。

玛拉在澳洲买楼的丑闻是在2015年曝光,澳洲《The Age》当时报道,玛拉以1780万澳元买楼,却要求对方将价格提高到2260万澳元,对方再回扣475万澳元,涉及人物除了3名玛拉高官,还有一名前高级部长(请看《MARA丑闻在澳洲曝光》20150623)。

玛拉属于乡村发展部,便是阿末扎希现在所管的部门,当年的乡村部长是安努亚慕沙,他在2013年大选后未获部长职,改受委为玛拉主席。

当年丑闻曝光后,安努亚声称,他不知道有关买贵及回扣的指控,声称玛拉在澳洲的交易是获得纳吉首相通过经济理事会批准的。纳吉是当时经济理事会主席(请看《MARA在澳洲买楼获首相批准》20150624)。

而后,澳洲《Financial Review》揭露,玛拉买楼丑闻的modus operandi就是:成立一家“中介”公司,先由“中介”购买,玛拉再向“中介”买过来,而有关“中介”公司是由玛拉官员成立的,其中也有巫青团成员(请看《他们知不知道买贵了?》20170824)。

显然,这家由玛拉官员成立的“中介”公司,就是麦克法官所提的中间人,郑文来被要求提高价格,然后将475万澳元回扣给对方。

公账会主席艾米雅蒂去年底报告,不止澳洲的达利公寓买贵了,玛拉10多年前在英澳两国的房地产投资全都买贵了。

艾米雅蒂透露,财政部原先并未批准这些购买,但因乡村部提出上诉,最后才在2013年获得经济理事会的批准。

这些“买贵”的房地产,导致玛拉业绩亏损多达2.9亿令吉。在去年的总稽查司报告,玛拉过去10年来因此无法支付股息。

现任玛拉主席阿斯拉夫透露,相关人士已被控上法庭,目前正在审理中。

其实,只有一人被控,他便是玛拉前主席莫哈末兰阿兰尼(Mohd Lan Allani)。他在2021年2月因涉嫌与购买达利公寓案有关,面对2045万令吉的22项索贿行贿和洗钱控状,但在次年1月被判DNAA。

莫哈末兰来自沙巴。两个月后,他改为在亚庇被控,这次仅被控以两项洗钱案,涉及金额1000万令吉。

不知这起控案的进展如何,因找不到有关此案的后续报道。

众所周知,GLC和GLIC十有八九亏钱,因此安华日前呼吁,今后它们必须聘请专业投资专家或有牌基金经理,确保所投资资产得到有效管理和监管,避免公共资金遭受损失。

本来就应如此,但说易行难,实际上,很多GLC/GLIC投资都以政治考量为出发点,甚至抱着亏了或买贵了也tidak apa因为不能倒,政府会不断给予补贴的心态,这个才是问题所在。

https://guangming.com.my/【打开天窗】投资mahb无关陆兆福

Wednesday, 12 February 2025

扎夫鲁又想退党

沉寂了两个月,再次传出贸工部长扎夫鲁要跳槽的报道(请看制造补选的做法,安华最拿手》20241217)。

但不是说巫统已经反对,阿末扎希表明扎夫鲁没有提交退党信,也没有退党意愿,并“提醒”友党不要挖角,以免破坏之间的关系吗?

据说,正因阿末扎希不愿见他,也不回复信息,扎夫鲁感觉不受器重,留下没有前途,更加强他的去意。

这我就不明白了,扎夫鲁有意跳槽去公正党,以安华和阿末扎希的交情,难道两人私底下没有谈过?或许有,但阿末扎希拒绝了,所以才会提醒友党不要挖角?

这次,扎夫鲁的退党,有两种说法,一是在公正党5月党选前加入公正党,及时参加党选,二是不会立即加入,给大家一个冷静期,以免引起巫统太大的反应。

无论如何,扎夫鲁离开巫统已成定局,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最早应该是在公正党党选之前,但公正党资深领袖可会接受他?这又是一个问题。

最迟则是在今年12月前,他的上议员第二任期届满,不再是官委也不是民选的他,就不得不辞其贸长职。

相信安华那时也会乘机重组内阁,所以之前才会传出扎夫鲁将通过雪州补选,和雪州大臣阿米鲁丁换位,后者入阁当联邦部长,扎夫鲁则当雪州大臣。

这个计划当然想得美,但行得通吗?万一雪州选民不接受扎夫鲁,让后者落败,不要说当大臣,连州议员都没得当。

别忘了,扎夫鲁就是在上届大选败阵,据说因为有上头的指示,他才得以上议员的身份入阁当贸长的。

事有凑巧,两年前受委驻美国大使的纳兹里即将离任,安华会不会安排扎夫鲁先赴美当大使,度过这段“冷静期”再说?

据行动党王建民说,纳兹里因为表现不佳,未能安排安华与特朗普通话,又出现在特朗普胜选集会,手持“让美国再次伟大”竞选标语牌,因此将被替换。

Tuesday, 11 February 2025

团结部长的角色

雪州苏丹沙拉弗丁不同意制订出席非穆庆典及活动指南,特别是在雪州。

宗教部长纳因表示他会遵从雪州苏丹的看法,并会落实苏丹的呼吁,加强回教徒的宗教信仰,并积极与国民团结部合作,举办促进团结的对话活动。

请注意部长模棱两可的遣词用字。虽然雪州苏丹表示不同意,首相安华也说不需要这样的指南,内阁虽也已“推翻”,大家不要会错意,纳因并没有要撤除指南的意思。

反之,纳因还发文告说,其部门将与宗教当局合作,加大力度宣导其宗教,以加强教徒的信仰。

纳因提到了国民团结部,这里就不得不提团结部长所应扮演的角色。

砂州学者詹运豪质疑,这位也是来自砂州的团结部长阿伦(Aaron Ago Dagang),究竟做了些什么,不如把该部门关掉。

他说,每当发生问题时,这位部长总是不见踪影,直到其他部长介入处理后才出现。

其实,古晋议员俞利文也曾对阿伦表达不满。那是在去年发生袜子事件,古晋KK分店被纵火时,阿伦却拒绝作出评论,还莫名其妙说道,内政部是最适合回应的部门,不是团结部,团结部要的是团结,不要分裂(请看玩火勿自焚》20240402)。

担心发表评论会造成人民分裂?不知是何逻辑?

而在更早时,当被问及政府举办挺巴周的看法,他也拒绝回应,还要求媒体去问首相,说“这不是团结的问题,别问我,我是团结部长”(请看不是团结问题,不要问我》20231101)。

团结部究竟做了什么?一时还真的想不起。但针对学者的质疑,阿伦否认无所作为,单单去年就办了730场活动,今年还要成立“团结课题管理委员会”(JPIP),成员包括内政部、和教育部、警方、国家安全理事会(MKN)等,并计划设立社区调解中心及推出团结分析数据仪表板,同时表示,团结是全民的责任,不仅是政府的责任。

这些都是计划。可以说,一直以来,团结部都没有发挥它应有的功能。

Monday, 10 February 2025

当官者的事后孔明

阿莎丽娜三天后澄清,她没有改变其反对封口令的立场,阿末扎希指的是在国会的封口令,即禁止议员们在国会内谈论特赦令附录(请看《国会也封口》20250206)。

不对,阿末扎希感谢阿莎丽娜与总检察署协调封口令事务,但在国会下达封口令的是议长佐哈里,不是总检察署,为何阿莎丽娜没有纠正他?

而且,阿莎丽娜自己在反对封口令时不也说,要在国会讨论该课题吗?怎么国会复会后,却变成如阿末扎希感谢她的,不止自己封了口,也阻止其他议员们开口(请看《封口令封不了口》20250115)。

这又是基于什么逻辑?对外反对封口令,却同意国会议员们封口,如她之前说的,特赦令附录案早已公开,那不能禁止议员们讨论,但现在她反而认同议员们禁言,这不在自相矛盾吗?

今天其实要讨论另一个令人非常混淆的课题,那便是上周,宗教部长纳因在国会报告的宗教课题。

他说政府将颁布一项新指南,以规范穆斯林参与非穆宗教场所活动,包括活动不得有宣传性质的演讲或歌曲,不能有侮辱穆斯林的表演,场地也不能展示非穆的宗教象征或标志,还不能靠近穆斯林场所;若欲邀请穆斯林领袖或信众参与庆典或仪式,主办方还需征询及取得当局的意见和批准等等。

非穆的宗教庆典和仪式却不可有宗教象征或标志,那十字架或佛像呢?还不能有宗教演讲和歌曲?要邀请穆斯林领袖或信众的话还须事先批准,万一对方不请自来呢?

不用说,纳因的指南直接炸开了锅,不止非穆反对,穆斯林群也不认同,说他们不需政府来教他们怎么做。

身为首相,安华的回应是,让内阁讨论这个课题;内阁否决了宗教部的建议,但纳因和团结部长阿伦较后发表的联合文告似乎不是这么一回事。

根据文告内容,有关指南只是劝告,不是政策。意思是说,宗教部仍会发出相关指南,但只供大家参考,不强制执行是吗?

这时,安华开口说话了,他说:不需要指南,穆斯林清楚知道自己的界限,坚守自己的信仰,没必要把事情复杂化。

意思是,他不认同制订这样的指南。但他为何不早说清楚,反而推给内阁去做决定,自己再来事后孔明一番?

有没有发现,在很多课题上,安华都有这样的作风?其实,如果他及早表明立场,事情就不会被闹大,让百姓平静过日不好吗?

可是,宗教部隶属首相署,纳因是首相署部长,他在拟订上述指南前,难道没有先知会首相或征求意见吗?

这也不是纳因第一次惹仪,之前至少已有过2次。

一次是强制清真认证,结果发现有更多的穆斯林业者都没有申请认证,最后内阁也是决议“不强制”,不了了之(请看《一个失焦的课题》20240918)。

另一次是每个部门和单位需安排Jakim官员入驻,以“确保部门政策符合伊斯兰原则”(请看《政府体制伊斯兰化?》20240905)。

后来被发现,那原来是安华的意思,他事前就已经作出宣布,说Jakim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还叫纳因和阿伦两位部长向提出反对的五大宗教理事会(MCCBCHST)作出解释(请看更令人担忧的是安华》20240912)。

有人说,纳因表现这么差,叫安华把他换掉。但不管你放谁上去,都不会有什么改变,因为我相信,他是听取指示行事的。

纳因喜欢说,那些只是初步建议,问题是,有这样的建议,都已经匪夷所思了,根本都无需提出来,除非他是为了KPI,或是要迎合反对党,之前不是有反对党领袖及宗教司抗议,说穆斯林不可参加圣诞活动,不可和圣诞树拍照,不可捞生,不可点睛不可摸舞狮头吗?

纳因说,其指南建议最后将呈给现由霹雳苏丹纳兹林担任主席的大马回教宗教事务理事会(MKI)审议。纳兹林是一名开明苏丹,多次呼吁人民拒绝宗教种族主义分子;因此,不觉得他会御准纳因的指南咯。

雪州苏丹沙拉弗丁是MKI前主席,他日前也强烈反对落实有关指南,尤其在雪州。

Saturday, 8 February 2025

公积金投资大马机场无关陆兆福

当读到公账会主席玛丝艾米雅蒂(Mas Ermieyati)说要传召交长陆兆福,以调查公积金局为何投资大马机场控股(MAHB)“低卖高买,损失5亿令吉”一事时,心里就很纳闷:公积金投资大马机场股票“失利”,那又关交长何事啊?

果然,陆兆福老大不高兴,说公账会主席此举带有政治动机,只因为他是行动党党员。

玛丝艾米雅蒂也是土团党妇女组主席。如果大家不记得她是谁,她是2021年马六甲州选时的国盟首长人选,差一点成为我国第一位女性首长。她在巫统时被指在纳吉时代收了来自1MDB的50万令吉,但她在509大选后随韩查等人跳槽去了土团党,所以没有像马斯兰和沙里尔等人那样被控洗黑钱,沙里尔还为此忿忿不平(请看《你中选,不是因为选民选你》20220408)。

言归正传。艾米雅蒂驳斥陆兆福的指控,说公账会曾经传召不同政党部长与前部长都没有问题,传召陆兆福因为他是机场控股的主要利益相关者,他的证词具有相关性。

她说,公账会13位成员来自各朝野政党,做的是集体决定,不是主席一个人的决定,因此,陆兆福如果拒绝出席公账会的听证会,那是他的选择。

说到这,两年前反贪会主席阿占也曾拒绝出席公账会的听证会。那时,阿占被指将股票户口借给弟弟纳西尔买股票,阿占不认为有什么不对,因此喊告,最后皆不了了之(请看《另一个遴委会,另一个州选》20220124)。

艾米雅蒂补充,对大马机场的调查不止是其私有化交易,也包括机场管理如东马机票价格及接驳电车项目延误等问题。当然开始时,她不是那么说的。

大马机场引起的争议,是从去年5月公积金和国库(Khazanah)组成财团献议以逾20亿令吉或每股11令吉收购及私有化开始的。之引起争议,是因为另一个财团成员是GDA(Gateway Development Alliance),该财团由美国GIP (Global Infrastructure Partners)基金和阿布扎比投资局(ADIA)组成,GIP又被BlackRock集团收购,后者被视为亲以色列的投资集团,因此,国内的反以人士、反对党及巫青团纷纷表态反对,指不该把机场卖给GIP(请看安华自食其果》20240627)。

其实,GDA将只持有机场的30%股权,国库(通过子公司Pantai Panorama)还从33%提高至40%股权,公积金(通过子公司Kwasa Aktif)股权则从8%提高至30%。

问题是,在私有化献议之前,公积金在截至去年3月的一年内,已大幅减持机场控股股票,期间的机场平均股价为7.30令吉,远低于财团提出的11令吉收购价,因此引起公积金“低卖高买”决策的合理性,及公积金“亏损”5亿令吉的质疑。

根据公积金的解释,其公共股权投资(public equities investments)团队和策略伙伴及机密交易(strategic partnership or confidential transactions)团队是各自独立和分开的,这是为了避免发生任何不公平优势或内幕交易。

大马机场是在1999年11月上市,公积金当时是以每股2.50令吉购入,而后从2023年的一年期间以时价6.70-7.80脱售套利,“以支付该财政年度股息所需的收入”。

换句话说,公积金的投资团队在脱售该批股票时,是为了支付该年度的会员股息,若以平均股价7.20来算,每股应该净赚了4.70令吉,不是亏损。

如公积金说的,私有化献议是由策略团队进行,两者不该有所交流,否则就触犯了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CMSA)第188条文:内幕人交易(insider trading),更何况那个时候,市价也从未达到11令吉,那是财团后来的献议价,公积金的投资团队又从何预知未来呢?能够的话,恐怕现在又被有心人质疑是否触犯内幕人交易的不当行为了。

所以,公积金在机场控股的投资上到底是亏了还是赚了?就让大家自己下评论吧。

Friday, 7 February 2025

总检察署上诉纳吉的上诉

上诉庭甫于两周前批准纳吉的居家服刑案上诉,即发还高庭进行司法复审程序,如今轮到总检察署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申请(请看《纳吉2比1获准申请司法检讨》20250106)。

根据总检察署声明,基于上诉庭三司对法律有不同的诠释,导致判决出现分歧,因此提出上诉,因为它涉及联邦宪法下法律的重要性,关系到公众利益(the laws under the Federal Constitution as the question raised involves a significant legal poser of public interest ),需要由联邦法院明确和清晰的解答。

上诉庭三司阿兹莎(Azizah Nawawi)、阿兹哈里(Azhahari Kamal Ramli)和费鲁兹(Mohd Firuz Jaffril)是以2比1票裁决,批准纳吉的司法审核申请上诉(请看《没有盖章与签名的附加谕令,valid吗?》20250107)。

费鲁兹在裁决时说,答辩方没有提交反驳宣誓书,意即没有人提出异议,因此批准申请人提交新证据,即来自彭亨王室协调官阿末凯里扎(Ahmad Khirrizal Ab Rahmanl)证实苏丹阿都拉确曾发出附加谕令的信函。

反对纳吉申请的主审法官阿兹莎则同意高庭的裁定,即答辩人尤其是特赦局,没有法律义务确认存在或出示任何与行使特赦权有关的命令,而申请人(纳吉)的上诉毫无根据,应该被驳回。

反对的阿兹莎法官虽是主审,唯费鲁兹和阿兹哈里两位法官批准纳吉的申请,结果是以2比1的票数,裁决将案交还高庭审理。

文告提到联邦宪法法律的重要性。我的解读就如宪政律师甘尼生(GK Ganesan)之前提出的见解,即“附录”内容没有经过特赦局讨论,是特赦局会议后才出现的,宪法也没有居家服刑法,元首必须依据特赦局建议,而且特赦只能减免,刑罚性质则不能改,因此,有关“附加谕令”是无效的(请看《附加谕令是危险先例》20250109)。

高庭法官阿玛吉星在去年7月以所呈堂的4份宣誓书内容都属道听途说,不能证明有所谓的附录存在,因此驳回纳吉的司法检讨申请。该4份宣誓书分别来自纳吉本身(2份)、阿末扎希和彭亨大臣旺罗斯迪。

阿末扎希和旺罗斯迪说他们是从扎夫鲁听来或看到的,扎夫鲁也急忙提呈宣誓书,说要纠正阿末扎希的“事实错误”,但被法官阿玛吉星驳回,理由是非司法检讨方不可提交宣誓书(请看《扎夫鲁从政记》20240425)。

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在上诉日前两天取得彭亨王宫协调官的信,证实附录存在,上诉庭二司根据这封证实信批准了纳吉的申请。

Thursday, 6 February 2025

国会也封口

阿末扎希在国会向阿莎丽娜致谢,因为她与总检察署协调了纳吉特赦令附录封口令事务。

蛤?这则报道让我懵了。阿莎丽娜不是明确表示她反对总检察长申请封口令,因为她还要将特赦令附录一事带进国会去讨论?可怎么转一个身,她却协助总检察署向法庭申请封口令,立场变得那么快(请看封口令封不了口20250115)?

她没有否认阿末扎希的说法,可见阿末扎希没有乱嗡,那阿莎丽娜就要解释,她是几时改变立场,为何改变?从反对到协调,她又是怎样的协助法?她的举动会不会被视为干预司法?

事情就是那么巧,议长佐哈里也以审案为由,当天宣布禁止在国会讨论附加谕令课题,就算阿莎丽娜要提也不能提了。是不是因为这样,所以她才从反对变为“协调”?

这就好像1MDB课题,当年也是法律部长的阿莎丽娜,同样支持国会禁谈1MDB课题。相似的情节,重复着上演。

让我想起凯里日前针对阿莎丽娜和直辖区部长扎丽哈的质问,认为她们隐瞒了附录的实情,她都气得要告凯里诽谤,如今阿末扎希说她主动协调封口令事务,她没有否认,她身为法律部长,之前对附录一事毫不知情吗?让我觉得,凯里的怀疑有理咯(请看《附加谕令罗生门20250113)。

针对吹哨人法令,阿莎丽娜表示,政府无意修订法令,为那些在向执法机构举报前先公开情报内容的吹哨者提供保护。

她提了法令的第6(1)和第7(1)相关条文,但我读了整两页的第6和第7条文,除非我的理解有误,都没有发现有阐明“向外公布了就不获保护”的条文,不知它何来?

假设有关“事件”已经路人皆知,但无人举报,而后有人举报,举报者是不是也不受到保护呢?如果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能受到保护的话,还有谁愿意做吹哨人呢?

阿莎丽娜说,如果吹哨人先向当局举报,他们就有资格获得保护。她没有说明在举报后可不可以对外公布,如果可以,只是次序对调,那又有什么分别呢?

https://guangming.com.my/【打开天窗】纳吉已申请全面特赦?

Wednesday, 5 February 2025

公正党两高职怕竞选

公正党今年5月改选,首相高级政治秘书也是党宣传主任三苏伊斯干达(Shamsul Iskandar)说,党主席和署理主席职可能不会开放竞选,确保主席安华首相以及署理主席拉菲兹能够续任有关职位。

三苏解释,下届大选预计两年后举行,这是为了维持内部稳定,因为我们还有更重要的议程要关注。

三苏补充道,领导层仍在内部协商,未作任何决定。显然,此时先放“风声”,是在试探党员们的反应。

党员多不认同此做法。前公青副团长赛巴里(Syed Badli Shah Syed Osman)说,党的民主进程不应受到限制,党员应有选择和被选择的空间,更何况,以“烈火莫熄”作为斗争基础的政党,民主的选举进程必须在所有层面上得到公平体现。

资深党领袖哈山卡林也表反对,说公正党是个民主政党,更应该让党员自行决定是否要挑战党内两高职,尤其是署理主席职,他不解为何也不开放竞选,并直言党内有许多领袖都具备竞选署理主席的资格。

他呼吁党不要有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指令,首相政治秘书也无需出来表态,阻止党内两大高职受到挑战。

大家应该记得,在6年前的那一次党选,拉菲兹挑战阿兹敏失败,阿兹敏也仅以2%票差成功捍卫其署理主席职,但拉菲兹受委为副主席,阿兹敏心生不满,从此缺席所有党会议,当喜来登行动发生,他就带着10名公正党议员离开,加入那时敦马还在的土团党阵营(请看《公正党的内耗》20190731)。

是不是因为如此,才会有二高职不竞选的建议,以避免当年情节再次上演?

其实,当年的事故不是因为竞选所致,而是因为拉菲兹虽已落败仍受委党副主席,这让阿兹敏很不爽。

拉菲兹三年后击败赛夫丁当选署理主席,但历史似乎重演,迹象显示,赛夫丁如今更受安华器重。

赛夫丁本在上届大选落败,他是以上议员身份入阁当内长,这是一个重要官职;反之,拉菲兹当经济部长,但不见他有表现,与他未当官时比较,落差很大。

Tuesday, 4 February 2025

纳吉再申请全面特赦?

那边厢,52个NGO近千人数联署反对纳吉居家服刑甚至特赦,指纳吉仍有官司缠身,应该老实服刑;这边厢,副首相阿末扎希视若罔闻,认为居家服刑还不够,继续呼吁国家元首考虑全面赦免纳吉。

他是居于什么理由?从他的访谈,我只能结论他唯一的理由是,“只有忘恩负义的人才会对纳吉的境遇置之不理”,因此,他绝不会放弃帮助纳吉。

纳吉申请居家服刑的司法审核案重新发还高庭审理,日期经订在3月11日(请看申请封口令的理由20240121)。

与此同时,听阿末扎希的口气,似在表明纳吉已经再向特赦局申请特赦,而且胸有成竹。可以理解他是在呼应国家元首日前的谕令,即“任何特赦申请必须遵循正当程序提交特赦局,而非通过其他非正式方式提出”,但他似乎很确定国家元首一定会御准纳吉的申请,这就奇了(请看没有经过特赦局的附加谕令不合法》20250108)。

苏丹伊布拉欣会不会全面赦免纳吉,或他仍需依据特赦局的建议做决定?

根据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的说词,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本来是要特赦纳吉的,但特赦局建议让纳吉服满刑期,陛下不同意,最后决定让纳吉减刑(请看特赦局建议纳吉服完刑期20240208)。

总检察长是特赦局成员之一,前总检察长特里鲁丁已经调职,这次是新上任的杜苏基,他的立场将会如何?目前尚不得而知。

苏丹伊布拉欣在就任国家元首前曾经声称,他的首要任务是消除国内的贪腐现象,但陛下在此特殊的课题上持什么立场,或会不会考虑到NGO所举的反对理由?及所作的决定会带来怎样的反应?不禁令人好奇。

前法律部长旺朱乃迪曾指出,第二次的特赦申请必须间隔三年后。纳吉是在2022年9月2日提出申请,如果没错,他的第二次申请必须在今年9月后才能提交(请看纳吉要特赦,阿末扎希要撤控》20230411)。

前总检察长汤姆斯也说,犯人提出申请时,他不能涉及其他罪案,但纳吉至少还有3项控案在身,实际上,他连提出特赦申请的资格都不符合(请看特赦一名kleptocrat20230502)。

根据联邦宪法,囚犯必须服完三分一的刑期才能申请特赦;纳吉当初被判坐牢12年,照理他只有在服刑4年后,也就是2026年,才有资格提出特赦申请,但他在入狱8天后就提出了申请,因此,纳吉若已提出了第二次的特赦申请,相信特赦局也没有理由拒绝吧。

不难理解为何纳吉,包括巫统本身,都不满意于减刑及居家服刑,因为纳吉仍要继续领导巫统,他在入狱前接受路透社访问时不是有说,他还要继续竞选,当国会议员吗?当被问及他是否还有资格参选时,他的回答是让法律、宪法和司法去诠释(请看《谁能阻止纳吉东山再起?》20210920)。

如今他们能做的,就是要纳吉获得全面特赦,至少在下届大选来临前,那他在出狱后就不会面对5年的禁选期,随时可以参加大选。

也想知道安华对阿末扎希表示纳吉已向国家元首申请全面特赦的看法。

他在接受《金融时报》访问时说,他虽不希望纳吉遭受和他当年相同的命运,但他不能原谅任何贪腐行为,包括纳吉,如果你盗取了数十亿的公帑,你必须归还那些钱(请看安华悲天悯人20250122)。

因此,他会认同纳吉申请全面特赦一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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