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查说他将谕令副本附录在宣誓书,如今却无法在法庭官网供人阅览。
高庭当时是以阿末扎希和旺罗斯迪声称的附加谕令都是从扎夫鲁听来的,纯属道听途说(hearsay),没有真凭实据,因此驳回申请(请看《附加谕令之谜》20240708)。
这次,纳吉的长子尼查说苏丹阿都拉给了他谕令副本,只是没有签名,上诉庭要如何核实副本的真实性?
彭亨王室发布文告,说为免妨碍法庭审理,不会为此事发表任何声明。
伊党又乘机在国会搞事,要政府证实附加谕令是否存在。
我的观点是,从事情的发展来看,附加谕令可能存在;如果尼查说谎或文件造假,王室大可强烈否认,但王室的回应只是:不会发表任何声明。
既然不在议程里,如果附加谕令真实存在,意味着那是事后才出现的,可能连特赦局都不知到,那问题就变得复杂起来了。
安华透露,他已和现任国家元首苏丹伊布拉欣讨论此课题,并建议交由特赦局做决定。
安华没有正面说明是否有附加谕令,言下之意它是存在的,只是当时未经过特赦局讨论,所以安华才要向现任元首建议,交回给特赦局讨论及决定。
安华这番说辞,引来前反贪会主席拉蒂法不满,抨击他躲在王室背后卸责,明知这个课题在政治上充满争议。
拉帝国坚持,首相有权对此事发表意见,因为此事并非由国家元首单独决定,根据联邦宪法第40(1)条文,国家元首必须根据特赦局的建议行事,因为特赦局成员有总检察长和一名部长,其运作是可以在国会受到质询的,这就是民主问责制,有抱负的“改革者”应该了解这一点。
另一个问题是,我国目前并没有“居家服刑”法令,如果前国家元首确实允准纳吉居家服刑,这算不算“合法”呢?
两个月前,安华在提呈预算案时突然宣布,政府将起草新法案,允许让某些罪犯居家服刑,给他们“第二次机会”(请看《给一些罪犯第二次机会》20241022)。
公正党议员哈山卡林当时质问,首相是在为某位精英(elite)“量身订造”的居家服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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