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视频里的7名州议员依次如下:
i)马西迪,州财长,也是民意党总秘书;
ii)尤索夫伊斯迈,州库控股主席;
iii)安迪(Andi Suryadi Bandy),助理工业部长。他是支持哈芝芝的巫统议员;
iv)阿里芬(Arifin Arif),科学工艺部长;
v)沙赫米,副首长兼工程部长。他也是支持哈芝芝的巫统议员;
vi)阿萨(Arsad Bistari),沙巴软木主席;
vii)马雄(Masiung Banah),州房屋局(LPPB)主席。
3)还有一名YB没有出场,他便是Sedco主席鲁宾,那是第8支视频,上次只发布了片段,这次没有放出来,因吹哨人说那不是贿赂的视频,而是就有关采矿项目,他和对方洽谈收购对方孩子名下的公司(请看《被迫行贿能构成刑事罪吗?》20241114)。
4)这之前,沙菲宜律师自荐义务为吹哨人提供法律服务,强调他没有政治意图,旨在协助吹哨人勇于现身揭发弊案,为他提供应有的保护,以免遭到报复。
他还特别指出,刑事法典第202条文阐明,知情不报本身就是犯罪行为。
就是纳吉的“御用”辩护律师,这次他掉转身份,协助吹哨人揭发官吏的贪污行为。他说,因为反贪会无法给吹哨人提供保护,吹哨人只能选择向媒体公开完整视频。
当被问及吹哨人会不会被既得利益者指控时,沙菲宜说他没有这方面的信息,但根据法律规定,你不能用“政治阴谋论”来作为自身腐败行为的辩护,问题在你是否有收受贿赂。
Hmm,沙菲宜说的这些,应该适用在所有的政治人物,包括纳吉在内。
至于公开视频是否会让吹哨人在法庭上受到指控,沙菲宜说不会,因为他的身份,无论是脸或是声音,都未被识别出来。
这点我有点纳闷,其实,这名吹哨人,也就是视频中的商人,其真姓大名、背景及照片在社媒已被搜索及传开,再说,既然对方曾联络反贪会,当局当然知道对方是谁,那些“受贿”的YB更不可能辨识不出对方。
沙菲宜说,即使他的当事人被捕,也不会有证人愿意现身,因为那些受贿者出来作证的话就等于主动认罪。
我一面读,一面想到他为纳吉辩护的那些控案。他说他不愿吹哨人成为早期的安华和现在的敦马,声称自己是被政治操控的受害者,却很巧妙的避开未提纳吉是否“受害”。
5)马西迪第一时间否认受贿,说这是对方对他的人格诽谤,且视频经过剪辑,他没有收取过对方的30万令吉,不记得有这样的对话,只记得对方说要捐款给他们的党,而他回应说没有必要。
马西迪说他已主动到反贪会亚庇总部说明情况,并将全力配合当局调查。
6)吹哨人说是因为采矿项目被取消而要求取回贿款。
在涉及马西迪的视频,似乎是吹哨人主动要求将项目暂时搁置(KIV),说因为怕引起争议,害首长被左右夹攻,所以要先保持安静”。
在尤索夫的视频,其方姓(Fong)代理人劝说商人,如果是他,他不会要求退款,以免影响未来的双方关系。
7)吹哨人提到他“老板”,似乎意味着他只是代人办事,那这位“老板”是谁?有没有可能根本不是什么“老板”,而是谋划这起事件的幕后人物?他会是谁?
几天前,慕尤丁曾被问及,为何没有针对“本州议员集体涉贪事件”发言?他回答,他都不清楚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怎样发言?
而纳吉的御用律师毛遂自荐,成为吹哨人的代表律师,是巧合,还是另有关联?这真叫人好奇。
8)但在和安迪对话的视频,吹哨人不是提及“老板”,而是其商业伙伴。
安迪是助理工业部长,不禁也叫人好奇,工业部长冯晋哲对这起事件知情吗?
9)在和沙赫米对话的视频,吹哨人则提到“投资者”给的48万令吉。
不管吹哨人口中的“老板”、“商业伙伴”或“投资者”是谁,可以确定,商人不是单独行事,背后肯定另有其人或团伙,他只是扮演“中间人”的角色。
10)除了马西迪,目前尚未读到其他YB的回应,包括在视频里一直被提到的首长哈芝芝,几乎每人都说他对此事知情,而且他们是因为在去年的“政变”表达对哈芝芝的忠诚而获得的礼物,即采矿项目的准证。
如此说来,获得准证的应该不止是8支视频里的主角了。
首相安华又会如何处理此事?州选在即,希望他不会又推给反贪会,说让反贪会去调查了(请看《政以贿成,官以赂授》20241118)。
11)此事件已演变成沙巴矿物管理公司(SMM)报案指控前CEO恩吉宏(Jonith Enggihon)“多次越权勾结利益集团”,严重违反信托义务;后者又告回现任CEO沈娜塔莎(Natasha Sim)滥权腐败和利益冲突。
嗯,这与“议员集体受贿事件”无关,不要转移焦点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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