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31 December 2024

沙巴州议员集体受贿续录

继续记录商人的对话截图,这次是另外3人:马西迪、沙赫米和尤索夫,再加一位商人声称没有贿赂的鲁宾。

1)马西迪(州财长,也是民意党总秘书)

商人献议给对方300万令吉和探矿公司的15%股权。

商人说,因为马西迪在州政府的地位仅次于首长哈芝芝,因此他的贿款比其他人高。

他先预付30万(贿款的10%)现金,装在一个黑色背包给对方,地点就在财长署,财长特别助理佐哈里(Johari Suhaimin)在场目睹过程。之前则在里卡士Oldtown餐厅与公司主席AR会了面。

商人指马西迪启用WhatsApp的“阅后即删”(disappearing messages)功能,但他已保存了关键对话记录。

2)沙赫米(副首长兼工程部长,也是支持哈芝芝的巫统国州议员)

献议获100万令吉贿款和探矿公司10%股权,预付了40万令吉,以换取一张探矿准证。

根据其中一张截图,对方吩咐将“明天的包裹打包好”(tolong bungkus/wrap pakej untuk besok ya)。

40万现金分两次支付,分别是获哈芝芝在会议记录上批注后(20万),及在获得矿物管理公司(SMM)批准信后(20万);而剩余的60万则在获得土地局准证后缴请。

3)尤索夫伊斯迈(州库控股主席)

献议获100万令吉贿款,外加探矿公司的15%股权,以换取对方协助商人取得探矿准证。

预付的50万令吉分三次给与,分别在亚庇Hilton酒店(20万)、亿达广场的Kopi Bing Cafe(20万)交给对方代理“方”先生,及在亚庇Hilton酒店(10万)。

尤索夫原是民兴党议员,在上届州选后退党成为支持执政府的独立议员,期间申请回返巫统被拒,后在去年“政变”期间加入民意党并受委州库控股主席。

因此,探矿准证也是哈芝芝作为对方在“政变”期间支持他所赠送的一份“礼物”。

4)鲁宾(沙巴经济发展机构(Sedco)主席)

商人说他没有向对方行贿,而是洽谈收购对方儿子的公司,但对方发表了误导言论(请看被迫行贿能构成刑事罪吗?20241114)。

商人称,鲁宾谎称他与一家Wawasan Pembangunan Desa Permai公司的关系,说他在出任Sedco主席后将公司转给了儿子,但最新文件显示,直到2023年3月,鲁宾仍持有公司的58%股份,其余42%股份由他的儿子持有。

商人献议以300万令吉收购对方的公司,对方嫌少拒绝了。

我屈指一算,商人向7位YB献议贿款共950万令吉(马西迪300万、阿里芬150万、另5人各100万),预付了291万令吉(阿里芬和尤索夫各50万、安迪45万、马雄和沙赫米各40万、阿萨36万和马西迪30万)。

此外,商人向7位YB献议给予公司股权从10%到16%不等,总共是86%股权(阿里芬16%、马西迪和尤索夫各15%,其余4人各10%)。难道商人和幕后股东只拿其余的区区14%股份?这有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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