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MUDA去年撤回贵安华的支持,便是因为发现安华没有改革的意愿。
身为昌明政府发言人的通讯部长法米连忙纠正她,说根据沙巴宪法,该州元首是由州首长推荐,国家元首委任的,不知道就不要乱说。
阿米拉当然知道,她说,州元首由首长提名,而沙盟是州执政府,是昌明政府的一分子,更指公正党当年高喊的“烈火莫熄”口号,如今已变为“烈火死矣”。
安华首相向慕沙道贺,并在社媒分享两张当天出席委任仪式的照片;后者感谢国家元首的委任,同时也感谢首相安华和首长哈芝芝的支持。
慕沙的4年任期将从明年一月起至2028年12月底。原本州元首任期只可连任两届,但民兴党政府的首长沙菲益在2018年12月废除了该条文,让州元首职位再无任期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州元首慕沙可以担任无限期。
大家都记得2018年的那场州选,当晚选绩揭晓,国阵和民兴党+沙巴希盟各得29席,另2席由杰菲里的立新党赢取,随着后者宣布支持国阵,慕沙亦获州元首敦朱哈委任及宣誓沙巴首长。
但48小时不到,原是国阵成员的民统和几名巫统议员共7人先后倒戈跳槽,改为支持沙菲益,慕沙被州元首罢免,改为由民兴党主席沙菲益出任新首长,引发首长闹双包的争议。
与此同时,敦朱哈报警声称受到威胁,但调查似乎不了了之。
另一边,慕沙提出诉讼,列州元首及沙菲益为答辩人,要求法庭宣判他才是合法首长,但败诉,慕沙提出上诉遭驳回,继续向联邦法院上诉。
2020年,慕沙声称获得多数跳槽州议员的支持,要求州元首改委他出任首长,但州元首批准沙菲益提前解散州议会的要求,慕沙等33名州议员入禀法庭挑战州议会解散的合法性,并将州元首和沙菲益列为答辩人,高庭拒绝发出禁令,上诉仍被驳回(请看《沙巴风云再起》20200612)。
民兴党在州选中失去政权,换沙盟执政,慕沙等33名原任州议员停止诉讼行动,而后也撤回“首长双包案”的上诉。
我想到一个有趣但不是不会发生的情况:假设民兴党在来届州选赢取政权,现为州元首的慕沙必须为他进行宣誓仪式,那就皆大欢喜。
但要是当中有议员或不管是哪一方的盟党倒戈,导致2018年的悬峙议会再次出现,慕沙州元首将选谁,将如何做决定呢?
你或会说,沙巴不也通过了反跳槽法令吗?不错,但在去年通过的该法案,很耐人寻味地加入废除州宪第6(7)条文,即“州元首须委任赢得多数议席且获得多数州议员信任的政党领袖出任首长”部分(请看《沙巴通过反跳槽法有猫腻》20230529)。
这意味着什么?理论上,未获最多议席或仅获少数议员支持的党领袖,他甚至不需要是党领袖,也可受委当首长和成立政府。
但在民主体制下,由获得最多议席的党领袖出任首长不是天经地义吗?首长哈芝芝当时解释,在现时多党结盟才能组成新政府的情形下,该条文已不适用。
要是又出现悬峙议会,那该由谁来决定首长人选呢?可以想像,这并没有解决问题,就如去年所见,议员可以不用辞职表态支持对立方,盟党之间也可以随意拆伙合伙,毫无原则可言。
说到州元首任期。民兴党政府当年废除任期条文,可能是以将来州选为考量。
慕沙出任新州元首,其实早在沙盟上台时就已听闻了。此时在下届州选来临前就任,时间点上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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