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2 November 2024

安华期中考试拿D

安华的团结政府执政满2周年,净选盟在其“期中考成绩单”打出45.8分的“D级”分数,引起不少执政领袖及支持者的不满。

但如果比起半年前净选盟直接给的“F”评级,这也算有进步了。

净选盟也评估过去5任首相落实改革承诺上的表现,伊斯迈沙比里竟然表现最佳,敦马第二、安华排在第三,仅在慕尤丁和纳吉之前。

净选盟认为伊斯迈沙比里政府通过与在野党合作,落实反跳槽法令,并将合法投票年龄降至18岁;反观安华这两年来缺乏重大改革让人费解,尤其考虑到团结政府在国会占绝大多数,不该有拖延的借口。

安华不以为然,说这个政府很新,就像在小学的UPSR拿D,到了SPM的时候就是A了。

去年团结政府执政满一周年时,默迪卡民调中心也曾发布调查,民众对安华和政府的支持率分别是50%和41%,对比两年前刚上台时的68%和54%,显示民众对安华和政府的满意度都下跌,今年会不会好一点?

至于新闻言论自由,我国今年的指数排名从去年的第73位跌至107位。

安华的简单解释是,因为受限于3R即王室、宗教和种族课题。

他说,如果有人批评我,则不会有任何对付行动。

言犹在耳,砂拉越改革运动(MoCS)领袖佘贵生(Francis Paul Siah)却因发布一则《首相,请停止挑衅以色列》(PMX, Stop Provoking Israel)的贴文,就遭警方传召问话。

而公正党资深议员哈山卡林因质疑政府将第二个5G网络建设合约颁与UMobile,被党纪律委员会传召出席听证会。

哈山卡林一向敢怒敢言,此前也曾提醒安华,不要利用3R课题剥夺人民的言论自由(请看不要借捍卫王室之名20240823)。

矛盾的是,同日,哈山卡林以“捍卫公正。敢于反跌不正之风,展现独立和坚定的政治立场”,获颁今年第37届林连玉精神奖,是5名得奖者唯一的政治人物。

Thursday, 21 November 2024

达因逝世被判无罪

达因两
夫妇今年一月被控未申报名下资产,随着他的逝世,总检察署决定撤控。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Wan Shaharuddin)建议法官宣判达因DNAA,但达因代表律师古迪亚星(Gurdial Singh Nijar)反对,指这意味着被告仍有“嫌疑”,表明达因遗孀奈伊玛要求继续审讯直至结案,以洗清达因的罪名。

法官阿祖拉(Azura Alwi)在聆听双方陈词后,最后接受控方撤控申请,宣判达因无罪,并请在庭内的奈伊玛节哀。

达因被判无罪,相信控方迟些也同样会对奈伊玛撤控。

回顾整个案件。反贪会是在去年2月根据潘多拉文件的资而在洗黑钱法令下开档调查的,结果是以“未申报资产”提告,显得雷声大雨点小。

未申报财产不算什么“大”罪,在反贪法令第36(2)条文下,罪成可判处监禁最高五年,罚款最多10万令吉。达因身体孱弱,罪成的话应该不会被判坐牢,最高罚款只是10万令吉,以达因两夫妇的身家,绝对负担得起。

反贪会的行动也引来质疑,当年有多名政治人物被“潘多拉文件”点名,除了达因还有阿末扎希、扎夫鲁、慕沙阿曼儿子雅曼尼和公正党梁自坚等人,为何只针对达因及家人(请看《制造补选倒政府?》20230426)?

除了潘多拉文件,反贪会也在去年5月开档调查90年代UEM倒置收购玲珑股份,涉嫌挪用逾23亿令吉公帑事件。反贪会主席阿占证实,被查人物就是达因和玲珑主席哈林沙厄两师徒(请看《让一些人富起来》20230526)

达因的名字也出现在纳吉时期成立的国行炒汇案皇委会报告里,指他“涉嫌教唆时任国行顾问诺莫哈末”,导致国行在90年代面对高达315亿令吉的炒汇亏损。但皇委会也提到敦马、安华及国行时任总裁惹化胡申等人难辞其咎。

达因在1984-1991年担任财长,安华在1991年接任。国行炒汇亏损从1988年开始出现,直到1994年(请看《「敦」级人物登场》20170919)

安华当财长期间,敦马不认同安华的多项财政措施与改革,故意另委达因当他的财政顾问,而后安华被捕,达因二度出任财长,玲珑事件便是在那时发生的。

https://guangming.com.my/【打開天窗】政以賄成,官以賂授

Wednesday, 20 November 2024

不要低估民兴党的实力

有些相继发生的事件,看似互不相干,实则有着千丝万缕的牵连。

邦莫达夫妇的Felcra贪腐案,原本已在去年9月获判无罪,控方提出上诉,前天,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恢复地庭此前裁决,即邦莫达夫妇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无巧不成书,阿末扎希也是在去年9月获判DNAA,三天后就轮到邦莫达夫妇获判无罪;阿末扎希是全国国阵及巫统主席,邦莫达是沙巴国阵及巫统主席。

阿末扎希原本已表罪成立,最后仍获DNAA,邦莫达夫妇则在前年表罪成立,去年改判无罪,如今恢复表罪,多次反转又反转,最后会不会像阿末扎希那样改判DNAA?谁也无法预料(请看《夫妻同心,其利断金》20220927)。

高庭在判两夫妇无罪的判词是,“没有证据显示P24和P25(控方证人,即大众信托的两名经纪)通过芝芝付款给邦莫达”,因钱是进入芝芝户口,无法证明邦莫达有收到该笔钱,不算是贿金,所以不算犯罪(请看《下一个轮到谁?》20230908)。

而这次,根据上诉庭三司的判词,在被判表罪成立后,程序上被告必须进入自辩环节,不能就谕令自辩的裁决提出检讨。

但,阿末扎希的基金案也是表罪成立,且已进入自辩阶段,控方却在中途申请撤控。

民众反应大,不因为阿末扎希是副首相,而是因为此案表罪已经成立,并进入自辩阶段,意即控方已成功证明被告有罪,轮到辩方需证明自己清白,可自辩未结束,只进行到一半,控方就申请撤控,这又是为什么呢(请看表罪成立 却不告了》20230906)?

安华在邻国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阿末扎希获撤的3个理由:

1)指控可疑及不专业(questionabe and not professionally done);
2)具有政治动机,是敦马惩罚阿末扎希的一个手段,因后者拒绝解散巫统;及
3)控状存在很大的缺陷,导致总检察长的良心备受困扰,他希望在离任前纠正事情(请看撤控阿末扎希的三大理由20230918)。

大家觉得这三个理由可以接受吗?我觉得指总检察长良心受到困扰的第三个理由尤其荒谬咯。

就如邦莫达案的上诉庭三司说的,既已进入自辩环节,至少也要等自辩完毕才作出裁决吧,因要离任而撤控不是好理由,也导致接任的特里鲁丁备受抨击,后者也于上周改任联邦法院法官去了(请看总检察长转换跑道20241107)。

随着Felcra案重新进入自辩阶段,一个叫人民力量组织(G57)的NGO主席祖卡奈(Zulkanain)及80年代的前州议员里昆章促请邦莫达辞去沙巴巫统主席职,直到罪名洗脱。

邦莫达回应,他不会因此辞职,而且这是党内事务,不由外人操心。

阿末扎希在面控基金案和签证案时也没有辞其国阵及巫统主席职,因此,邦莫达大也不必辞职。

其实彼得安东尼在其伪造文件案已被判罪成,这也是为何他在上届大选时的竞选资格被取消,他也没有辞去民谐党主席职,更仍然保有其州议员资格,令人不解(请看《国门不幸何其多20220810)。

反倒是MUDA党的赛沙迪,他在其滥用资金案被判罪成后毅然辞党主席职,但也没有辞国会议员职。

只要Felcra案未在州选前结案,或被判无罪,那邦莫达仍有机会出征。

假设邦莫达不被派上阵,沙盟很大机会就会愿意和国阵/巫统合作,但沙盟尤其是民意党议员目前也面对“集体受贿”疑云,断不敢冒然提早举行州选。

希盟方面又如何?在合作伙伴方面,会不会考虑再三?

民兴党不也在积极寻找合作伙伴吗?沙菲益已适时地赞扬首相安华的反贪决心,称这有助加强国内外投资者的信心。

不要低估民兴党的实力。大家可能忘了,上届州选,民兴党是和希盟联手的,而且还赢得最多的议席(29,包括行动党6),跟着是国盟17(包括立新党6席)、国阵14、团结党7、独立人士3、公正党2及民统1席(请看《沙巴州选(11):败者当官,胜者为寇20200928)。

政治就是这样分分合合,周而复始,永无止尽。

Tuesday, 19 November 2024

寻求归还赃款方案

当年从1MDB流入纳吉个人户头的资金,根据反贪会追讨的名单,第一批有41人和单位,涉及金额2.7亿令吉,第二批有80人和单位,涉及金额4.2亿令吉。

这当中包括纳吉胞弟纳西尔(2570万令吉),时任副财长马斯兰(200万)和时任Felda主席沙里尔(100万)。

纳西尔也是CIMB时任主席。他辩称他只是协助其胞兄把钱分给其他人,他本身没有动用分毫。因此,不确定他最后有否退还该笔巨款,因为找不到这方面的报道。

马斯兰被追讨200万,却只归还110万令吉,因他说他的确只拿到110万,但其律师说110万是罚款,以作为马斯兰获无罪释放的条件。至于是什么罚款?有没有归还给1MDB?法庭没有说明(请看《又是一条好汉》20210930)。

沙里尔的控案则拖到去年一月,控方突然表示无意继续提控,沙里尔获判无罪,一分钱都不用还。不知马斯兰会不会觉得对他不公,早知也拖到去年,110万也不用还(请看沙里尔无罪释放20230108)。

言归正传。根据反贪会数据,巫统及其峇都加湾区部后来退还了2.1亿令吉,这在日前的1MDB案,柯林法官在作出裁决时有提到(请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41101)。

获得1MDB资金的并不止巫统一个政党,他们也包括盟党和政客们,几乎人人有份,还有不少获得资金的个人和单位,大家只是心照不宣,有些在被追讨后悄悄退还,有些却以不知资金源自1MDB作借口。

而当发生喜来登政变,希盟垮台,反贪会主席换人,有些人再度当政,追讨1MDB资金行动后事如何?那就不得而知了。

2021年,SRC提出两项诉讼,第一项追讨转移给巫统的1600万令吉,第二项则是向巫统雪兰莪区部追回350万令吉。这些资金是当年通过SRC子公司Gandingan Mentari和Jendela Pinggiran辗转流入纳吉的户头再转给巫统的(请看納吉七億美元的謎團》20150706)。

巫统当年曾申请撤控被驳,时隔三年,如今终于愿意和SRC进行和解谈判,寻求解决方案。

是要求打折的意思吗?

Monday, 18 November 2024

政以贿成,官以赂授

反贪会证实接获投报,开始调查“沙州议员被指集体涉贪案”,至今已经传召5名沙巴州议员协助调查。

如此说来,反贪会不是根据该名商人的投报展开调查的,因商人要求免责权,而反贪会已表明无法给予保证,因为投报人本身若也涉案,他就没有资格申请吹哨人保护。

这5名议员是谁?如果根据曝光录音及视频人物,依次是新都敏议员也是州库控股(Qazanah)主席尤索夫、首长哈芝芝、金马旺议员也是Sedco主席鲁宾、担巴索议员也是沙巴软木主席阿萨(Arsad Bistari)和副首长沙赫米。沙赫米是支持哈芝芝的巫统议员,其余4人是民意党议员。

阿萨在视频里提到,自去年发生政治危机后,哈芝芝改组内阁,原由他兼任的财长职,改由马西迪出任,有些项目就被“挡”了下来。

阿萨本也是巫统议员,而后加入民意党。

视频中,商人一直向对方套话,疑是另有所图。视频曝光后,阿萨声称他们的对话被恶意剪辑,他怀疑对方别有居心,因此他是以讽刺和随意的态度与对方聊天的,至于所谓的项目被“挡”,其实他的意思是大型项目必须经过严格审批的程序。

从这番谈话,可以大略得出一个结论,那些在马西迪出任财长后被“挡”的一些项目,会不会是联邦仍是国盟政府时期被批准的呢?

所以之前我就质疑,为何项目会被取消,难道是联邦项目,最后被联邦否决(请看《a leopard can't change its spots》20241112)?

根据视频里的对话,情况比较像是,在马西迪出任财长后,他把那些在哈芝芝兼任财长时通过的项目重新审视,当中有些项目被他“挡”掉,哈芝芝也同意了,包括商人本已获得的采矿项目,这便是商人要取回他的“贿款”的原因吧。

从时间线上看,这些项目应该是在国盟时期获批的。

你或许意想不到,当初沙盟成立,还是由慕尤丁促成的。那是在4年前,国盟如日中天,慕尤丁宣布国盟联同国阵以及沙团结党组成沙盟,以对垒民兴党和希盟(请看《沙巴州选(5):政党多如一盘散沙20200917)。

这便是为何在沙盟胜出后,由当时仍是土团党沙巴主席的哈芝芝将出任首长,巫统沙巴主席邦莫达屈当副首长(请看《沙巴州选(11):败者当官,胜者为寇》20200928)。

一直想出任首长的邦莫达当然不服气,所以才会发生去年的“政变事件”,邦莫达联手民兴党主席沙菲益“逼宫”失败,最后被哈芝芝踢出内阁。

说回正题。所以有很大可能,这期间批准的项目或与国盟/土团党有关。哈芝芝等人在希盟成立团结政府后退党并加入了民意党,之前批准的项目因此被取消,包括商人的采矿项目。

目前未闻慕尤丁对此发表意见。但党署理主席韩查在评论此案时认为,吹哨人似别有居心,否则他应该低调举报,而非又向媒体泄露视频,自己的身份都已曝光了,他还寻求什么保护?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案件发展至此,可见吹哨人不止是为了揭发“议员集体涉贪”,更大的原因应与来临的州选有关,即政治意图。

较早前,哈芝芝表示,为公平起见,反贪会应先逮捕及调查试图行贿不果才将录音曝光的吹哨人,直指是在野阵营及盟友串谋,通过散布谣言以推翻沙盟政府。

邦莫达表示,反贪会应该同时调查行贿与受贿双方,但否认沙巫统是泄露视频的幕后黑手。

阿末扎希认同哈芝芝的立场,即交由反贪会去调查。但他说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未来发展将取决于当局的调查结果。

沙盟可会因此提前州选?沙盟宣传主任佐尼斯顿说不会。的确,如果选择此时举行选举,肯定会沙盟大大不利,至少也要等反贪会的调查结果吧?

州选最迟需在明年10月前举行,无论反贪会的调查结果如何,就算具有政治意图,视频的内容要如何自圆其说呢?

Friday, 15 November 2024

FV亏损的3大外在因素

国库和PNB投资FV面对严重亏损,第二财长阿米尔(Amir Hamzah)解释,是因无法预测的三大外在因素导致:

1)疫情爆发;
2)电商平台兴起;
3)资金周转不灵。

阿米尔说,由于疫情爆发,导致FV的实体店销售业绩惨淡,最后关门大吉;然后又说,由于电商平台兴起,很多商家通过自身平台售卖服装,让FV面对激烈竞争。

换句话说,就是因为疫情关系,FV无论是实体店或网上销售的竞争能力都不比人家强,那是不是因为FV根本都不在行,所以才会连年亏损呢?而且公司在疫情爆发之前就已连续5年亏损了,可见不是疫情造成的。在注资前,国库都没有往这方面去评估吗?

而因为生意不好,入不敷出,阿米尔说,公司因此周转不灵,难以获得资金,导致重组计划失败。言下之意,如果继续获得更多资金,FV就得以重组,那或就可以反亏为盈。

但FV不是已经从国库和PNB获得4700万令吉资金了吗?获得资金后,FV就大肆扩充和装修其实体店面,4700万不是小数目,come on lah,既然实体店都惨淡经营,扩充和装修店面就能让生意好起来吗?

阿米尔说是因为看中了FV在电商领域的潜力,公司却将资金花在实体店面,这就有违国库投资在FV的初衷了。

此外,FV还用9500万令吉购下自己的品牌公司,还给自己派了1420万令吉的股息,难免不让人怀疑这是资金挪移的一个手法(请看《愚蠢是免费的》20241108)。

阿米尔表示,国库有一名代表在FV的董事会,这就让人困惑了,对FV将资金用在实体店面上及收购两夫妇的服装品牌,该名代表没有提出异议吗?

顺便一提,阿米尔原是公积金局CEO,于去年12月内阁改组时,以受委上议员方式出任第二财长(请看有意料之外 没有惊喜20231213)。

Thursday, 14 November 2024

被迫行贿能构成刑事罪吗?

1)商人再向《当今大马》释出一支新视频,里边主角是州议员也是SEDCO主席鲁宾巴朗(Rubin Balang),但商人澄清他未向对方行贿,而是就有关矿业项目,洽谈收购对方孩子名下的公司。

鲁宾在视频里表示首长哈芝芝给了他“一张”,而非他要求的“两张”,指的是该项目的准证。

鲁宾谈到他的孩子,便是丹南国会议员里端(Riduan Rubin)。

大家记得吗,在上届大选,里端本以独立人士上阵,但民谐党主席彼得安东尼的候选人资格被取消,里端即宣布加入民谐党并胜出。

他是在成为候选人后才宣布加入。法令似乎没有阐明,这算不算“跳槽”?因此,他究竟是独立议员还是民谐党议员?似乎没有人提出质疑(请看为何仅彼得安东尼的竞选资格被取消?20221107)。

鲁宾在509大选时失利,所以里端其实是代父上阵。在2020年的州选,鲁宾以独立人士身份参选并胜出,而后加入哈芝芝的民意党。

无论如何,不管是独立议员或民谐党议员,鲁宾说他儿子虽是YB,但他什么都没有。

两人接着就谈到接手准证事宜,对方说300万哪里够。商人说这不是贿赂,那应该是买下对方公司的价钱吧?

2)另一方面,警方开档调查商人接获死亡威胁事件。

总警长拉扎鲁丁说,该名36岁商人周一午夜在吉隆坡一家餐馆收到一通死亡威胁电话,对方自称是杀手集团成员,还发送手枪/子弹和日相安倍晋三被枪击的照片。

对方威胁商人若不停止谈论议员集体贪污事件,就会在24小时内干掉他。

听起来就像警匪港片。警方既已开档调查,相信对方仅止于恐吓,要商人闭嘴,不敢真正付诸行动。

3)坊间传出了政治阴谋论,更有指巫统就是事件的幕后推手。

保佛区部主席阿旺阿斯里(Awang Aslee Lakat)率先跳出来否认,并对这样的传闻表示不解。

如果这是一项政治阴谋,说到动机,沙盟拒绝和巫统合作,后者的确有很大的可能,但为报当年被夺权之仇,也可以是民兴党啊。

国盟同样也有动机。哈芝芝等人原本在土团党,却在大选后集体退党,转为支持安华组建的团结政府,大大削弱了国盟尤其是土团党的实力。

此外,身为沙盟总秘书的马西迪在民意党大会上特别点名不会和伊党结盟。不觉得很不寻常吗?

希盟同样也可以有动机。沙盟要和希盟合作,为维持联邦的团结政府模式,相信安华会比较希望和国阵合作,但沙盟未必能接受巫统,否则马西迪不会也在大会上点名批评阿末扎希,这太不给脸对方了。

如果你要安华选边站,你认为他会选哪一边呢?

另外,沙巴的40%税收课题也叫安华烦不胜烦。

安华不止一次强调给予沙巴的拨款总额已经超过40%净税收额,得到的回应却是两者不可混为一谈。

杰菲里吉丁岸认为安华可能被数据误导了,安华为此表示不满,说有“沙巴领袖朋友指他撒谎”(请看《40%净税收的承诺》20240807)。

当然这些只是我的假设和猜测而已,大家不要当真。

4)话虽如此,我觉得希盟的可能性不大,毕竟安华仍需要沙盟作为团结政府的一份子。

再者,商人10月底就已联络反贪会了,反贪会迟迟没有行动,“不能给商人承诺”,我觉得那不是好理由咯。

安华的回应也不够“中立”,至少他可以说,让反贪会调查,而非直接拒绝商人,说他若涉案也将受到对付,那涉嫌收贿的8名议员呢?。

如商人说的,他行贿是迫不得已,否则就拿不到“准证”,是“被迫”贿赂,被逼的情况,这能构成刑事罪吗?

https://guangming.com.my/【打開天窗】這個位子不好坐

Wednesday, 13 November 2024

为获政府项目的潜规则

1)如今可以证实的是,吹哨人便是该名商人本身。他之前写信给首相安华寻求保护,安华回应说,涉案者不会受到包庇和保护,即使是吹哨者本人。

安华的意思,就如阿占说的,如果吹哨人本身也涉案,那他也可以一并被控诉,不被豁免,最多只转为污点证人。

2)寻求首相保护不果,吹哨人向国家元首发布公开信,恳请元首查阅,再决定是否给予他保护。

商人表示,由于涉案议员的政治影响力,他担心他会在没有书面保证的情形下遭到提控,而涉贪议员逍遥法外。

商人说他是被迫行贿的,因为只有在获得议员的支持下,相关GLC才会发放准证,他别无选择。

他附上该家GLC沙巴矿物管理(SMM)前CEO Jontih Enggihon证实他说法的视频,以证明其言非虚。

3)随着该名前CEO的视频曝光,反贪会立刻收到一份指控他在任时涉嫌滥权的投报。

《自由今日大马》引述消息人士声称,这名前CEO被中止合约,为了保护自己,他们与某些政党合作以推进他们的议程,试图通过充当吹哨人来寻求保护,以掩盖他们的罪行。

4)州选在即,若说集体贪污事件具有政治议程,那也不出奇。

在日前的民意党大会上,个人就觉得马西迪等人的言论有点怪怪,包括对巫统主席阿末扎希表示沙巴州选是检验国阵希盟合作的实验室表达不满。

邦莫达对马西迪的言论表示不解,认为对方只是不想看到希盟和国阵在州选合作,希望希盟和国阵争斗,但首相和副首相怎会为了一个州选起冲突?

而此前邦莫达已经表示,如果无法和其他政党达成合作协议,沙巴国阵及巫统将独自上阵。

哈芝芝近期一直强调来届州选沙盟将和希盟合作,但如果安华授意希盟需和国阵联手,这个三角问题该如何解决呢?

5)议员集体涉贪事件,让我想起当年民兴党州议员被游说甚至威迫利诱,虽说两者无甚相似之处,但何尝不是与州选有关?

在联邦发生喜来登政变后,国盟又想夺取沙巴州政权,前首长慕沙阿曼当时的46条洗钱贪污罪获撤,伺机拉拢执政党议员跳槽,沙菲益被迫解散州议会提前举行选举,最后仍然失去了江山,哈芝芝出任首长(请看《沙巴州选(11):败者当官,胜者为寇20200928)。

那时土团党还是沙盟成员,哈芝芝等人还在土团党,但当全国大选,安华最后出任团结政府首相时,沙巴土团党领袖就集体退党,宣布成为沙盟直属党员,而后才有了民意党,原本在土团党的4名中选国会议员也声称在大选前就是沙盟直属党员了(请看沙巴土团党领袖集体跳槽20221212)。

有没有发现,不管做什么,本土领袖都喜欢集体行事?

Tuesday, 12 November 2024

a leopard can't change its spots

1)其实,昨天就想到很大可能是沙巴了,可在
告密者提交给首相安华的信里,说该州的最高领导人也涉及一些滥权指控,让我想到,当下涉嫌滥权指控的州领袖,也只有吉打大臣沙努西而已。

但是,当听到告密者律师提供给反贪会的17秒录音,据称是受贿者的声音并没有西马口音,这又让我犹豫了。

2)阿占说告密者要求保护,但未正式投报,因此反贪会无法启动调查。这很让人纳闷,没有人投报,反贪会就不能进行调查吗?而且反贪会已经从告密者听到了录音,新闻铺天盖地,可说路人皆知,只是不知哪一个州,反贪会还要等有人上门正式投报才要调查?这显得很反常。

3)告密者给反贪会听了一段17秒的录音,以证明他所言非虚,但他说怕遭到报复,因此要求反贪会给他保护及豁免权。

但另一方面,他却提供大量讯息给当今大马,除了该段录音,还有8支视频和文件等证据。难道他这些举动就不会令他遭到报复和遇到危险吗?

果然,告密者声称他接获死亡恐吓,并已就此报警。

他说对方以华语威胁他,声称他来自一个职业杀手集团,如果他不闭嘴,对方会在24小时内杀死他。

这位告密者可能就是商人本身,因为他也是行贿者,所以才会要求豁免权。相信基于这点,反贪会无法给予他任何承诺。

4)《阳光日报》说17秒的录音像是来自本州议员尤索夫雅谷(Yusof Yacob)的声音,尤索夫回应,声音像是通过AI生成的。

也不能说他“对号入座”。所以我就觉得声音是本土口音,一听就听出,不是西马人的口音。

尤索夫目前是民意党党员,是州库控股(Qazanah)主席。曾加入多个政党,在民兴党发生政变时退党,而后加入巫统,在去年的沙盟“政变”退出巫统,加入哈芝芝的民意党(请看《沙赫米何去何从》20230321)。

5)首长哈芝芝不得不回应,说他愿意配合当局调查,但公平起见,他促请反贪会先逮捕并调查试图行贿不果才将录音曝光的对方。

他强调,沙盟政府一路来都秉持着廉洁原则,这些指控,不会对沙盟造成任何负面的影响。

这么说来,该段录音以及相关视频就不是如尤索夫说的是AI制成的了。

6)8支视频,每支视频涉及不同的州议员,不禁让人疑惑,这是不是一场预早策划好的设局,以吸引这8名议员入瓮?

报道说讨论的是同一个相关项目。既有那么多议员受贿,连最高领导人也在内,那项目的通过应该不是问题,为何最后仍被取消?除非那是联邦项目,最后被联邦否决?

7)未完,待续。

Monday, 11 November 2024

一个州政府的集体贪污

周末的时候,再一则贪污丑闻劲爆,这次是某州议员集体贪污,相信大家都已从媒体读到相关报道。

反贪会主席阿占证实已经有人告密,但未正式报案,因此未能按照程序展开调查及保护保密者。

何解?因为告密者先寻求保护,要求反贪会承诺不调查告密者,或让告密者豁免被控,才要进一步揭弊,但反贪会拒绝,声称这有违反贪会规定,虽然告密者在吹哨人法令下受到保护,如果告密者也涉嫌违法,当局可以撤销保护,对他采取行动。

大家都还记得养牛案时的拉菲兹吗?他当年和银行书记佐哈里在泄漏银行机密罪名下被控并判监30个月,7年后才上诉得直(请看《如何保護「養牛案」的吹哨人?20120516)。

如果当吹哨人分分钟钟可能被反告,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这样的情形下,谁还敢当吹哨人啊?

《当今大马》报道,某州有多名议员和高官接受一名商人各数十万令吉的贿赂,以换取州内一个发展项目。根据年初拍摄到的8段视频,该名商人分别跟不同的州议员讨论贿款事宜,在该项目执照被取消后,商人要求议员退还贿款。

报道一出,大家纷纷揣测是哪个州属,有者猜测是前阵子大臣儿子及另4人涉嫌伪造文件索款的玻璃市,有者猜是曾有多名官员涉嫌盗采稀土滥权事件的吉打,更有人猜测是“最多政治青蛙”并“即将举行州选”的沙巴,旨在以搅乱选情。

吹哨人已致函安华首相,声称有8名州议员及该州最高领导人(pemimpin tertinggi)也涉及其中。

根据其中一段视频,这名资深领袖已拿到数十万令吉贿赂,项目成后将会拿到近300万令吉。

倒很好奇,吹哨人是如何取得有关8段视频?他当时在场,还是事后有人交给他的?他揭发事件的动机是什么,是正义使然还是因取不回贿款?还是有人设局旨在引君入瓮?

相信事件将会逐渐明朗,是哪个州?让我们耐心等着答案吧!

Friday, 8 November 2024

愚蠢是免费的

潘俭伟调侃有人要求成立皇委会(RCI)调查FV。虽没有指名道姓,但提此要求者就只有阿克玛。

于是,阿克玛对号入座,但还是少不了人身攻击,批评对方“愚蠢是免费的,请继续保持愚蠢”。

阿克玛说,潘俭伟力挺国库投资FV的行为很不寻常,虽说做生意有赚有赔是正常的,不正常的是,FV连续5年亏损还能获得大笔公共资金支持,更不寻常的是,还有人为此出来辩护。

质问FV连年亏损,为何还能获得大笔资金?那倒无可厚非,问题是阿克玛的态度和语气,每次都要打要杀的样子,有他讲没你讲。上回讥郭素沁是老娘,这回骂潘俭伟愚蠢,要嘛就据理力争,不用每次如此卑人尊己。

公正党雪州议员纳兹万(Najwan Halimi)也看不过眼,他问阿克玛,你知道投资FV时的国库主席是谁吗?

FV在2018年3月获得国库和PNB的资金,因此申请的时间点应该更早。那时仍是国阵政府,根据惯例,国库主席一向由财长首相担任,就像现在的主席是安华,当时的主席就是纳吉。

如果阿克玛察觉原来FV是在那时候获得国库和PNB资金的,或许他就不会如此大声要求政府成立RCI去调查吧?

别忘了,在纳吉的1MDB案宣判日,阿克玛还到法庭声援纳吉,为bossku打气呢!

巫统署理主席末哈山也加入“战围”,向潘俭伟开炮,指后者曾污蔑罗斯玛拥有Grab,难道他忘了?

潘俭伟强调他从未说过罗斯玛拥有Grab,请不要散布恶意谎言,这有失部长身份,他只说过纳吉是骗子,应该被送进监狱。

会提到Grab,因为潘俭伟提到当初Grab也向国库申请资金但被拒绝,结果人家跑去邻国,获淡马锡看好并投资,最后还在美国上市。

会不会因为走宝Grab,国库才决定投资FV,认为现代人喜欢网购,电商前景一片良好,却无视FV几乎开业以来都在亏损?

事实是,如果管理不当,市场再好也没你的份啊!

说FV和Grab同样是初创企业因此是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也不对,因为FV当时已营业5年,在连年亏损的情况下,两大官企却还愿意投入资金,难道真的看好它能起死回生?

说到Grab,其实,时任国库CIO阿兹米尔(Tengku Azmil Zaharuddin)接受美国CNBC访问时反驳走宝Grab的说法,称Grab当时未获国库投资,是因为国库的投资策略本来就专注在大型项目上,不是初创(start up)企业,因风险投资不是国库的强项和专业技能。

这样说就自打嘴巴了,FV不是大型项目,为何仍获国库青睐?

反贪会主席阿占表示,调查至今发现,从2018年至去年期间,有几宗可疑交易。

之前说两夫妇除了FV,也有自己的品牌dUCk和Lilit。

2018年12月,FV以9500万令吉收购一家叫30Maple的公司,该公司持有dUCk品牌。换言之,FV通过30Maple买回自己的品牌dUCk。

这很不寻常,因为FV才在该年3月获得国库和PNB的4700万令吉资金,却在12月以9500万令吉收购自己的品牌,等于资金流入了两夫妇手里。但两大官企的资金不是应该用在“科技”和“数码”生意上,没叫你去买自己的服装公司啊!

而在卖给FV前,30Maple还曾一连两年派发股息给股东两夫妇,2017年是420万令吉,2018年1000万令吉。

也就是说,在把本身品牌公司以9500万令吉卖给也是自己的FV前,两夫妇就以股息之名进账了1420万令吉了。

顺便一提,早期被曝业绩亏损,其CEO仍获3个月花红达21万,董事成员仍获加薪的PHB,副首相法迪拉昨天在国会澄清说,那其实不是花红,而是一笔“奖励”(incentive)(请看《花儿为什么这样红》20241030)。

有没有可能,以后的GLC/GLIC都不派花红,都以奖励代之了?

Thursday, 7 November 2024

总检察长转换跑道

总检察长特里鲁丁才在去年升任,以取代届满职务的伊德鲁斯,14个月后,却突然受委为联邦法院法官。

我以为,总检察长一般任期是两年,他留下的空缺,会由谁来替代呢?

其实,早在今年7月,就已传出特里鲁丁有望受委联邦法院法官,随后受委马来亚大法官,是司法体系中的第三高职。

《自由今日大马》报道,特里鲁丁的名字由首相署提交,因原任马来亚大法官扎比丁自今年2月荣休后,该职一直悬空,由上诉庭主席阿邦依斯干达暂代。

据了解,司法擢升委员会(JAC)推荐至少4名法官人选,但被认为他们的资历相对较浅,而后特里鲁丁的名字被提出,但不受一批大马律师公会前任主席看好,理由他是局外人,去年9月才出任总检察长一职,而且相对年轻。

无论如何,特里鲁丁调任联邦法院法官已成定局,相信他也乐于接受。

那天才刚提到,他去年上任总检察长的第一天,就碰到了总检察署撤回阿末扎希基金控案,法庭宣判阿末扎希DNAA,公众一片哗然。

但被问及时,安华说是总检察署做的决定,他本人没有干预。

虽然是伊德鲁斯卸任前做的决定,新官上任的特里鲁丁却成了“替罪羊”,但他不能不回应,说总检察署只是“停控”阿末扎希,不是“撤控”。言下之意,“停控”只是暂时不控,不表示以后不会继续提控,而“撤控”则是以后都不会再控(请看东马行动党议员最诚实20230911)。

但外界不接受这样的解释,他于是不客气道,这是联邦宪法赋予检察官权力,总检察署因此有权撤控,只要合法行使自由裁量权,考虑到相关调查机构提供的证据,他没有义务需要向任何人解释原因,因为这是总检察长的角色,是受到联邦宪法第145条文保障的(请看《总检察长撤控,法官被骂》20240116)

然后,纳吉的特赦申请也给特里鲁丁带来巨大的压力。

联邦特赦局以国家元首为首,成员包括总检察长、直辖区部长,以及三名由国家元首委任的成员。根据宪法,国家元首根据特赦局的建议做决定。

根据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自己透露,特赦局原本建议纳吉服满刑期,但国家元首不同意,出于“同情”,决定让纳吉减刑(请看特赦局建议纳吉服完刑期20240208)。

这便是为何特赦局会议后,特赦局迟迟没有公布结果,最后是由首相署发布一份没有人签名的特赦局文告,纳吉12年刑期减半,罚款也从2.1亿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请看《由首相署发布没有签名的特赦局文告》20240207)。

最要命的是两个月后,纳吉申请司法审核,声称苏丹阿都拉卸任国家元首前曾签发附加谕令,御准他在家服刑。法庭驳回纳吉的司法审核申请,上诉审理经订在12月5日。

自此,特里鲁丁一律不再回应外界的各种质疑,包括备受抨击的柔佛王室保镖打人案以及彭亨王室成员伤人案。根据警方的说法,调查报告早已呈给总检察署,所以球是在总检察署这边(请看《天子与庶民同罪》20240927)。

打人的保镖刚在几天前被带上法庭,结果仅被判处罚款1000令吉。

彭亨王室成员伤人案则未有任何下文,可能也等不及由特里鲁丁来做决定了。

特里鲁丁调任联邦法院法官,与上述事件有无关联?我们不得而知。自从发生1MDB事件,时任总检察长阿都干尼被革职开始,这个职位似乎就再也不好做了。

补记:彭亨王室成员伤人案终有进展。涉案者是彭亨苏丹的20岁侄儿东姑艾迪等5人,面对“持械伤人”控状,但不认罪。

https://guangming.com.my/【打開天窗】失敗的投資何止一家

Wednesday, 6 November 2024

阿克玛收心养性?

同是行动党议员的俞利文不认同潘俭伟的说法。诚如昨天说的,FV不是新公司,在国库和PNB注资之前,就已连续5年亏损,可见经营不善,不能仅归咎于市场问题,这已是个警示讯号,两大官企仍然分别投入2700万和2000万令吉资金,这样的投资肯定属于“高风险”,果然,短短6年后,便以区区310万令吉卖掉。

俞利文指出,两大官企只投入资金,但没有安排代表进入FV董事会,因此缺乏问责与监督机制。国库曾将公司估值为3亿令吉,这或有可能被过于高估。

潘俭伟说,FV本就属于高风险投资,失败几率比成功比率大,在所难免,比如在10项投资当中,3到4项会失败(例如FV),3到4项能回本,只有2到3项会赚钱。

刚开始我还以为他是以讽刺的语气揶揄两家官企,明知注定会失败还是要投资,因他接着就取笑,有人甚至建议成立RCI进行调查。虽然没有指名道姓,此人就是阿克玛。

你一定很意外,专门针对种族课题爱当民族英雄的阿克玛,突然收心养性做起正经事,说因为涉及公帑,促请政府成立RCI彻查FV事件,以向人民交代。

他还特别感谢安华首相,因后者保证不会干预反贪会的调查。Hmm,难道他和潘俭伟掉换了角色?

阿克玛也提议RCI彻查国家农民组织(Nafas)。该组织被指在一项总值18亿令吉的稻米肥料合约分配和供应上,存在垄断利益关系。

根据报道,有关合约为期30个月,Nafas负责生产稻米肥料,并将之分发给全国稻农。

Nafas分别向5家公司直接购买稻米肥料,及向4家公司购买原料自行生产。反贪会调查当中是否存在贪污及滥权行为。

根据一个总值6000万令吉的肥料采购合约,反贪会逮捕了2名前总经理助查。

Tuesday, 5 November 2024

每项投资都必有风险

鉴于国库和国投,两大GLIC投资服装电商FV导致亏损4390万令吉,引起民间质疑,当中有否猫腻。反贪会已着手调查,并表示,攸关公共利益,这项调查十分重要。

如卡迪加欣说的,GLC的失败投资何止一家。FV的亏损会格外引人注意,我想是因为创FV的网红夫妇时常在社媒高调炫富,难以相信原来公司连年亏损。

早在国库国投在2018年注入资金之前,FV已经连续5年蒙受亏损,非如两人说的是因为疫情所致。

根据《新海峡时报》引述SSM文件指出,从2012年的17万令吉亏损,到了2017年已达1070万令吉,2018年更倍增至2019万令吉,我国是在2020年才实施MCO的,可见公司的亏损完全与疫情无关。

虽然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但很奇怪的,2012年的负资产40万令吉,到了2017年变为净资产124万令吉,总资产增长300%至1470万令吉,对比总负债增100%至1170万令吉。

国库和国投是在2018年分别注资2700万和2000万令吉。2017年的账目,是否为了获取国库国投的资金而突然改善?那就不得而知。

国库投资FV的原因,是为了推动“本地科技企业加速进入电商领域”,国投则是“推动土著数码零售企业”。我很好奇,服装电商可以被称为“科技企业”吗?如果可以,那些网红直播不都也算是科技企业?他们符不符合申请国库投资的条件呢?

国投透露,根据FV当时的预测,公司未来3年的年收入增长将达到60%,结果事与愿违。

而且从报道看来,公司在获得两大GLIC的资金后,以电商生意受疫情影响为由,转而扩大及装修其实体店面,这不与国库及国投“加速进入电商领域”的意愿背道而驰吗?

但出乎意料,在各界对两大GLIC投资FV失利大肆挞伐的当儿,潘俭伟独持异议,称“风险投资”(capital venture investment)多数会以失败告终,不必过度苛责。

一时让我以为这是假新闻。如果多以失败告终,投资方是不是更应该严谨?更何况FV当时已成立数年,业绩一直欠佳,这样的投资风险是否博得过?

当然这些质问都是事后孔明。每一项投资,都必有风险,也许每个人对可以接受风险的程度和定义,都有所不同吧?

Monday, 4 November 2024

GLC的失败投资何止一家

上周提到国库和国投投资一家时装电商Fashion Valet(FV)亏损4390万令吉,课题继续发酵,如今反贪会已说要介入调查(请看《花儿为什么这样红?》20241030)。

FV创办人夫妇表示为公司亏损负上全责。他们负责的方式很奇葩,便是以道歉辞职。这能算是负责吗?

他们分别辞去CEO和执行董事职。根据资料,法扎鲁丁(Fadzarudin Shah Anuar)仍持有公司17%股份。

根据两夫妇的解释,他们是因为在疫情时期销售量大跌,因此将电商平台结业,专注在本身品牌dUCk和Lilit两家实体店,并为进行装修这些店铺而投入了大量资金,导致出现面对现金流问题。

这很让人困惑,不是说疫情期间,网购生意一片大好,这家电商生意不起反跌,而实体店的生意会比网卖生意好吗?

这边也令人混淆,本身品牌的实体店装修,那装修费用何来?稍后说实体店也在FV名下。所以,实体店到底是两夫妇的个人生意还是FV的子公司?

国投表示,FV的投资完全用在公司业务上,没有分配给任何股东,包括创始人夫妇。

国投便是国家信托基金(ASB)的管理者,因此引起民众担忧,他们的ASB基金会不会受到影响?

国投赶紧澄清,国投用的是来自原有的资金,不是来自ASB,不会影响到基金价格。

但国投对亏损部分的解释叫人难以接受。文告说,国投持有FV股份比例较小,且已做了充分风险准备(provision),应该从全面的财务表现看,国投管理3370亿令吉的投资组合,去年即实现了164亿令吉的投资收益。

意即大家应该看国投的整体表现,而非聚焦在FV的亏损。

资深媒体人卡迪加欣(Kadir Jasin)驳斥道,国投的失败投资何止FV?当年投资沙布拉能源(Sapura Energy)26.7亿令吉,公司市值如今仅剩5.6亿令吉,国投不仅没有从沙布拉投资获利,反而还背负了一身债(请看《纳吉对Sapura了如指掌》20220331)。

不知大家怎么看?

Saturday, 2 November 2024

愿当纳吉的马仔

凯里在其《出去一下》podcast节目透露,其实,在他当青体部长期间,他曾私下找过纳吉,劝告他对付刘特佐,但纳吉不为所动,还说刘特佐是个合法的商人。

纳吉在其道歉信指称被刘特佐蒙骗,但凯里指出,纳吉不仅没有对刘特佐采取行动,还下令内阁成员们停止讨论任何与1MDB相关事宜,说他会以首相兼财长身份全权处理。

凯里说他私下会见纳吉,所以他到底有没有就1MDB案劝告过纳吉?只有纳吉可以对证。

但我记得,在509大选国阵败阵后,凯里曾经马后炮,说他为了捍卫纳吉,后悔没有说真话;纳吉也回应他说,凯里当时应该直接告诉他,他是不会去对付那些跟他意见不合的人的。

从纳吉当时这段话,凯里曾不曾劝告过纳吉?就让大家自己去下定论。

但纳吉也没有说真话,因为当时警方反贪会总检察署发生翻天覆地的人事大变动,许多人几乎在同一天被炒被调职被退休,包括慕尤丁沙菲益和慕克里在内,他却说,他不会对付那些跟他意见不合的人。

获得希盟政府复职并坐正的时任反贪会主席苏克里说,只有三名内阁部长曾针对1MDB案发言,应该就是慕尤丁等三人(请看《1MDB的26亿和SRC案是真的》20180523)。

总之,可以证实,凯里从未公开针对1MDB案发言,反之,他还曾被前法律部长再益公开数落,说他身为内阁第二最有学历的部长,竟然说出“宁当马仔(macai),也要支持纳吉”的话(请看《一号官员的马仔和smart Alec》20160818)。

据称当年最有学历的是贸工部长慕斯达法,他是经济发展硕士,凯里是牛津生,后在伦敦UCL读硕士。

那时1MDB丑闻已经曝光,美国司法部的调查报告将纳吉形容为大马一号官员(MO1),凯里仍公开表态宁当马仔也要支持纳吉,如果私底下他又劝告纳吉,是不是自相矛盾?

Friday, 1 November 2024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1)纳吉在1MDB案的4项滥权及21项洗黑钱逾22亿令吉,全部25项表罪成立,纳吉须在12月2日开始出庭自辩。三天后,也就是12月5日,则是居家服刑案上诉的聆审日。

2)这期间,控方传召了50名证人出庭供证,包括前第二财长胡斯尼、财政部前秘书长伊万、前政府首席秘书西迪哈山、前国行总裁洁蒂、1MDB首任CEO沙鲁、次任CEO哈占(Hazem)、首任主席巴克(Bakke)、前董事伊斯米(Ismee)、前CFO阿兹米(Azmi)和前法律顾问吕爱霜(Jasmine Loo,前译卢爱璇)。

3)记录一下,洗黑钱部分包括以支票兑现非法收益,支票接收者包括巫统(2000万令吉)和巫统峇都加湾区部(10万令吉)。

这让我想起纳吉胞弟纳西尔在当CIMB主席期间承认,他曾协助纳吉将4张总值2579万令吉的支票兑现,作为第13届大选的用途,这些支票后来被发现与1MDB资金有关。

纳西尔也是当时反贪会追讨1MDB资金的其中一名对象,当年共有80人/单位被追讨,但在发生喜来登政变,拉蒂法辞去反贪会主席职后,除了已控上庭者,反贪会似乎没有这方面的后续行动。

4)柯林法官驳斥辩方有关控状有缺陷及重叠性,和证据合法性的说法,指所有控状涵盖了时间地点和日期,纳吉并没有被控状误导,而证人提供的文件都依照法律所取得。

虽然如此,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事后仍对媒体宣称,案件绝无仅有地接受“传闻证据”(hearsay evidence),这是不是在质疑法官甚至是诽谤啊?

希望不要像SRC案那样,突然把矛头指向法官纳兹兰,又是没完没了(请看《在虚伪的政治圈里》20220609)。

也让我想起在附加谕令案,法官阿末卡玛(Ahmad Kamal)在驳回纳吉司法检讨申请时表示,证据显示所谓的附加谕令只是“传闻”(hearsay)(请看Is It Mere Hearsay?20240704)。

“传闻”岂非等于假证词?在法庭提供假证词,这不是大罪吗?

5)柯林法官在宣读判词时提出了不少强有力的疑点,包括:纳吉身兼时任财长时,为何不曾向有关当局举报刘特佐,也未曾投报1MDB资金被挪用?

此外,当1MDB丑闻爆发,时任主席巴克和CEO沙鲁被公账会传召问话时,公账会主席哈山阿里芬曾吩咐他们如何回答问题,以避免提及纳吉和刘特佐在该案的角色。

而在2013年,稽查1MDB账目的KPMG就曾质疑1MDB在Brazen Sky的23亿美元投资,结果改由Deloitte接手。而之前,EY也基于同样原因拒绝在账目上签名。

法官说,被告在得知上述事情后,就在家开会讨论如何应对,根据1MDB次任CEO哈占的供词,刘特佐当时也有出席该会议。

之后,被告又召开另一次会议,召来KPMG高层佐汉(Johan Idris)等人。后者在供证时表示,他感觉到被纳吉“威胁”,指示他们必须接受有关账目。

相信法官要带出的是,如果被告说对1MDB资金被挪用一事不知情,公账会主席哈山就不会要求巴克等人不要提及纳吉和刘特佐两人,以及不会强求KPMG在1MDB账目上签名。

投资在Brazen Sky的23亿美元资金,就是1MDB汇给沙地石油的18.3亿美元,被指“增值”到23亿美元,便是当时被时任CEO阿鲁和第二财长胡斯尼等人声称被转为“单位”的投资,其实根本已没有这笔资金,因为早已被辗转挪走,KPMG才会提出质疑(请看《1MDB 23亿美元一毛不剩》20200703)。

6)至于来自“沙地捐款”的说法,法官指出,吕爱霜在供证时说,是刘特佐指示记国添写的,她也看到后者准备有关信件。这点之前已经提过,不是来自沙地王室的签名。

7)法官说,该笔声称来自沙地的6.81亿美元(即当年的26亿令吉)其实是汇自刘特佐亲信陈金隆在邻国Falcon银行的Tanore户口,而后将剩余的6.2亿美元汇回去的也是陈金隆的同一个户口。这点可以在美国司法部的诉状得到证实(请看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20161012)。

8)法官也指出,身为首相、财长以及1MDB顾问主席,纳吉是所有决定的终极决策者(ultimate decision maker),不能说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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