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菲兹说,下市难,不下市也难。何解?
他说,下市的话,将造成至少78亿的损失。
FGV将需耗资至少29亿回购股票,市场因股价低落而损失20亿,另外FGV还需花费29亿在开销、支付贷款和其他费用上。
这与《星报》的估计相当接近。《星报》假设联土局以每股4元向市场收购FGV股票,所需的开销总额在80-90亿之间。
问题是,联土局收购印尼Eagle High的37%股权都有困难,所需的23亿资金还需财政部替它融资,这80亿左右的私有化计划的融资又从何而来呢?
根据《星报》报道,原来FGV私有化建议还是由首相署PEMANDU部门在一个称为Felda Lab的研究提出的。
原本是PEMANDU部长的伊德里斯在其上议员任期届满后现在改当其CEO。
讽刺的是,当初是财长首相千方百计要将FGV弄上市的,如今才上市四年,却又考虑要下市?难道当初上市,只是因为一时的冲动?
如我之前说过,我们英明的财长首相,理财投资没一样在行;1MDB如是,FGV也是。
今天其实是要谈玛拉在澳洲的卖楼事件。
其主席安奴亚昨天宣布,其子公司已成功脱售位于澳洲墨尔本皇后街的楼产,售价2340万澳币(7675万马币),以还清债务。
他说,该栋楼在2014年以2100万澳币购买,以当时汇率计算约5880万马币,所以赚了1795万马币。
大家如果记得,前年爆发玛拉在澳洲买贵楼事件,是由澳洲报《The Age》率先报道的。不止一栋,而是多达四栋。
(请参阅《MARA丑闻在澳洲曝光》20150623)
这四栋分别是Dudley House和在Swanston Street、Queen Street和Exhibition Street的楼产。
根据NOW当时透露,Queen Strret的楼房买贵了至少535万澳币(当时约1800万马币),因为在玛拉以2200万澳币买过来之前几个月,另一买家只以1665万澳币购买。
NOW全名是The National Oversight & Whistleblowers Centre(全国监督与吹哨者中心),由拉菲兹和Akmal Nasir在2012年创立。
这个数字又与澳洲报在去年六月提的有所出入。
根据《Financial Review》,原来该栋楼在去年六月就卖了,售价将近2500万澳币;玛拉在2012年买进,买价1640万澳币,玛拉因此赚了将近50%!
既然去年六月就卖了,为什么安奴亚现在才来报告?可能现在才拿到钱吧!
该报也透露,位于Swanston Street做学生宿舍的12层Unilodge楼也在前年11月叫卖,但还没有买到买家,反而是Queen Street的11层楼先卖出。
(请参阅《MARA在澳洲买楼获首相批准》20150624)
《Financial Review》也提到玛拉当年的购楼丑闻,modus operandi就是成立一家“中介”公司,先由“中介”购买,玛拉再向“中介”买过来。
而“中介”公司是由玛拉官员成立的,其中也是巫青团成员。
该报说大马反贪会还在调查中。时隔快要两年,难道还没有查出什么来吗?
我们也可以看到,玛拉买楼牟利的方式,与其他GLC/基金购买/投资的modus operandi是一模一样的,便是成立/通过一家公司收取佣金,所以为什么总稽查司每年有查不完的“买贵了”的项目,不都是当中的“佣金”在作怪吗?
http://www.nst.com.my/news/2017/01/203245/annuar-brushes-aside-rafizis-allegation-mara-inc-property-purch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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