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9 January 2016

預算案真的調整了嗎?

1. 如納吉首相說的,我國調整預算案非史無前例,所以我們可以再次這麼做.....。

2. 其實也不能說是在預算案上做調整,因為看不到任何大刀闊斧的預算削減,可以說,根本沒有在原本的預算數據上下手,也沒有部門受到任何顯著的影響,大家依舊馬照跑舞照跳,皆大歡喜。

當然如果你說“調整”未必等於“削減”,那我就無話可說。

3. 納吉說這並不是第一次,上一次的“預算案調整”就趕在前年12月的最後一天出爐,那時首相推出了11項撙節措施,都是些雞毛蒜皮,搔不到癢處。而且,有些措施在半年後就取消了,可以說,無疾而終。

(請參閱《首相趕派給人民11份年終花紅》20131231)

4. 這次,首相同樣推出11項措施“調整”(爲什麽是11項?因為11是納吉喜愛的數字),但也同樣是雷聲大雨點小。

如上所說,11項“調整”每一項都是“開源”而沒有“節流”,不要說減赤,若能做到不讓今年赤字上升,那就是一級棒。

5. 所謂“開源”,最引人矚目的就是降減3%的雇員繳納率至8%,意思就是讓人民可以有更多錢在市場消費,那政府的GST也跟著收多一些。

首相不是重複強調嗎,幸好有GST救國,GST是人民救星呢!

到底它是人民的救星,還是官吏的救星?民脂民膏,都快被政府榨到乾乾了!

自去年4月實施以來,首相說GST目前已收了510億,這麼好的財庫來源,政府怎能喊停?

另一“開源”措施,就是嚴加追稅。

6. 也許你會辯說,怎會沒有“節流”?第8項“政府將更謹慎開銷”和第9項發展開銷預料將減少50億不就是嗎?

你不覺得“政府將更謹慎開銷”很抽象嗎?如何謹慎開銷?謹慎開銷在哪些項目?從中可以削減多少預算?這些都沒有數字,只是口頭說說而已,怎能算數?

反而發展開銷要減少50億,但同樣在哪些項目?這些都很籠統不明確。

7. 如果首相真的有誠意的話,他應該從本身的首相署下手,裡邊至少有7項令人質疑的模糊項目,款項高達86億元,這些開支,不是應該是先砍掉的嗎?

(請參閱《首相署撥款86億,26億獻金算甚麼?》20151028)

8. 首相喜歡聘用顧問,而這些顧問多是一些過氣政治人物,老實說,都是可有可無,但領的卻是部長級的薪水,有些甚至比部長薪水還多。

莎麗扎便是一個典型例子。她目前是納吉的婦女事務顧問,但內閣里不是有了婦女部長和兩位副部長嗎?難道納吉不信任她們,所以還要莎麗扎當他的婦女顧問?

這些政治委任,在當前時刻,還要保持下去嗎?

9. 納吉剛上任,就把原任馬航CEO的依德里斯調去首相署,為他成立一個PEMANDU,說要為各部門設定KPI。幾年下來,各部門的KPI不止沒有表現,還每下愈況。

連當年吹得有多成功的ETP、GTP等轉型計劃,如今都是海市蜃樓,不堪一擊。

雖然如此,納吉還是說,不可怪政府,國家當前困境是外來因素造成的。

但這也證明PEMANDU是個可有可無的首相署單位,可以除掉算了。

10. 納吉還要繼續做財長嗎?幾年下來的表現,也證明他在財務管理方面真的不行,那就換人來做吧!

雖然我看不到內閣里誰有理國家財的能力,但從1MDB記錄來看,納吉已不是適當的財長人選。

早在敦馬時候,我已無數次提到首相不該兼任財長,因為其中的利益衝突太明顯。沒想到阿都拉接任後也蕭規曹隨,納吉上任後更發揮得淋漓盡致,還青出於藍。

這是人民的幸也?命也?

Thursday 28 January 2016

天方夜譚

若非阿都阿茲自己承認,我還真忘記了,他就是那位去年叫亞庇國會議員黃仕平為“唐山阿伯”,並叫後者回唐山的那位議員。

阿都阿茲是巫統議員,也是朝聖基金主席。昨天,他說朝聖基金風波是項“政治陰謀”,是沖著他來的。

然後他就譴責反對黨興風作浪,因為攻擊他不成功,所以才將目標轉至朝聖基金。

朝聖基金財困問題曝光是國行揭露的,怎會是“政治陰謀”?難道潔蒂也成了反對黨?到底是誰將課題政治化?

然後,他說要掀出是誰將國行的信洩漏出去。

他說那封信一直都是由他保管,要找出洩露者還不容易?

前天他不是才否認,說對國行的信不知情而拒絕置評嗎?怎麼才隔一天就自打嘴巴?

這個國家,缺乏的就是「誠信」兩個字,你永遠不知道領袖們幾時說實話、幾時說謊。

如究竟26億獻金何來?如今又有了新的說法。

之前曾說獻金來自個人,後來說是一名阿拉伯皇室成員,最後又說不是一個人而是來自幾個人。

根據BBC“引述”來自沙地阿拉伯的消息來源,原來是由已故沙地國王阿都拉給的。

我有點懷疑BBC報導的真實性,因為同一天《華爾街報》報導說,沙地外交部和財政部皆對國王阿都拉曾捐款給大馬首相之事毫不知情。

《華爾街報》報導也引述消息來源說,若真有其事,那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BBC卻說沙地皇室捐款給外國領袖是常有的事,捐款對象包括約旦、摩洛哥、埃及和蘇丹等國,金額都是以數億美元計,目的是用來打擊《穆斯林兄弟會》(Muslim Brotherhood),一個恐怖組織。

《穆斯林兄弟會》是恐怖組織嗎?我不知道。

上網去找它的資料,它是1928年在埃及創立的一個宗教組織,以回教遜尼派傳統為主,因反對英帝國在埃及的殖民統治,成為近代回教世界最早的政治反對團體。

它在2013年年底,才被埃及那時的過渡政府宣佈為恐怖組織。

BBC將回教黨拉下水,指沙地國王的捐款,是為了“打擊擁有《穆斯林兄弟會》勢力的回教黨”,以贏取當年505大選。

此說相當牽強,因巫統當年與回教黨曾數次進行合作密談,那已是公開的秘密。納吉去年年底更公開向哈迪示好,說兩黨將在來屆大選尋求合作。哈迪也不諱言要當巫統顧問,非為權位而是為了國家。

到底是BBC或《華爾街報》說實話?而且,爲什麽要給大馬首相?難道大馬受到《穆斯林兄弟會》的威脅?

我想,說大馬當時受到《穆斯林兄弟會》威脅,總好過被說成是用來打擊IS吧!因IS是去年才崛起的新組織,不成阿都拉國王在2013年未卜先知?

至今,回教黨仍在食死貓,并未對BBC指它支持《穆斯林兄弟會》作出回應。

澳洲《悉尼晨驅報》則報導,沙地政府將展開調查,包括捐獻者的真實身份與捐款原因,及是否有一筆20億馬幣退還給了沙地王室。

我還真有點擔心,萬一沙地政府證實此事根本子虛烏有,那我國不是很難下臺?

雖說死無對證,但總有文件或匯款記錄可查吧!

更“瘀”的事,是副首相阿末扎希還說,去年8月他曾見過了捐款者,證實獻金的確來自阿拉伯。

如果捐獻者證實來自阿都拉國王,阿末扎希怎有可能在去年見到他?因為,阿都拉國王長年臥病在床,已經在去年1月23日去世了。

除非,他是在去年一月的頭20幾天見到他?

總之,這26億獻金課題,說起來匪夷所思,根本就是天方夜譚。

總檢察長阿班迪對反貪會調查報告的“裁決”,各大報都有報導,這裡也不再重述。

之前提到為何有三份報告,就如我之前說的,除了26億獻金和SRC的4200萬匯款,另一份是調查KWAP批給SRC的40億貸款。

媒體報導似乎將重點放在26億獻金,沒什麼提到SRC調查。

針對4200萬存款,納吉的說法是,他不知道這筆錢來自SRC,他以為是26億元的一部份。

這樣子說又“穿煲”了,因為根據阿班迪的說法,26億只用了約6億,其餘20億在2013年8月就退還給沙地,相關戶口也跟著關閉了。

(納吉在阿馬銀行共有三個私人戶口。)

但,SRC的4200萬是在2014年底和2015年初分三次轉入私人戶口的,如果沙地的獻金餘額已在2013年尾退還,怎麼還有可能以為去年的4200萬是獻金的一部份?

首相肯定知道那筆錢是來自SRC的,因為去年底的時候,他還在國會談到GLC捐錢給政黨或政治人物,是GLC應有的企業社會責任(CSR),試圖將他私人戶口里的捐款合理化。

如果他以為那筆錢來自沙地,那他還談GLC捐款的企業社會責任幹什麼?

(請參閱《政治獻金是「企業社會責任」》20151118)

有一點必須要談的是,阿班迪在記者會上拿著兩張反貪會做的資金流向的圖表,不小心洩漏了更多“秘密”,也證實外媒之前所說的都是事實。

原來除了4200萬元外,還有一筆3500萬,比4200萬更早的匯款,曾在2014年7月從SRC輾轉匯入阿馬的三個私人戶口裡。

另外,圖表也證實《砂拉越報告》上周報導,指首相兩夫婦在2014年使用兩張SRC信用卡刷了320萬元債:Visa卡40萬、萬事達280萬。

圖表也顯示,共有17人從有關獻金“受惠”,金額高達2350萬。

之前已知的有沙里爾、阿末馬斯蘭和一名巫統婦女,其餘還有14人是誰?相信不久名單就會曝光。

Wednesday 27 January 2016

AG兼任Tabung Haji董事,可以咩?

未寫總檢察長對26億獻金及SRC調查報告的“裁決”之前,先為朝聖基金事件的後續發展做些補充,因為自國行總裁潔蒂的兩封信件曝光後,一時之間,來自四面八方極力否認的回應,顯得非比尋常。

1. 原來國行寫給朝聖基金及首相署宗教部長賈米爾的“忠告信”是早在去年12月23日就已發出了,信件內容直至上星期才曝光。

當被問及此事時,朝聖基金主席阿都阿茲卻說對國行信件不知情而拒絕置評。

2. 其CEO兼集團經理伊斯米(Ismee Ismail)則強調基金存款非常安全,促請存戶不必擔憂,因為“他們的存款由政府擔保”,“保證不會延遲宣佈派息”。

朝聖基金文告也說,基金表現已經回到軌道(back on track)。那豈非等於默認,潔蒂此言非虛?

3. 首相署副部長阿斯拉夫(Dr Asyraf Wajdi Dusuki)則否認朝聖基金面對財務問題,并指不止基金的儲備金定義及功能與一般金融機構不同,其資產負債表架構也與眾不同。

"Tabung Haji's balance sheet structure is also different," 

這倒是新聞,很想看看,朝聖基金的財報架構呈現,是如何的與眾不同?

阿斯拉夫是賈米爾部長的副手。

會如何不同?讓國行總裁潔蒂也會誤讀與誤解?

他也說,朝聖基金並不在國行的管轄範圍。這就讓人感到驚訝了!我以為所有投資基金必歸國行管制,國行若無權管制朝聖基金,為何要寫信“忠告”朝聖基金和賈米爾部長?

4. 最奇異的回應,莫過於來自國行本身,確認曾向朝聖基金發出“風險管理”的忠告,而該基金已採取相應措施,以加強其風險管理。

文告也澄清,雖然朝聖基金非由國行直接監管,根據2009年國家中央銀行法令,國行有對非銀行業務機構的監督責任。

文告由誰簽署?報導沒有提到,肯定非由潔蒂簽署。

那潔蒂是否知道國行發了該份文告呢?

也很令人懷疑,在潔蒂寫信給朝聖基金短短一個月後,國行就確定朝聖基金已經back on track了嗎?

還是,潔蒂錯解了基金“與眾不同”的財報方式?

5. 在反貪會回覆總檢察長的問題,并再次將調查報告交回給總檢察長後,沒想到這次阿班迪行動神速,隔天就做出了“裁決”,還納吉一個“清白”。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同一天,阿班迪受委為朝聖基金局董事。

阿班迪即是總檢察長,豈能兼任一家政府基金的董事成員?假設這家基金違法,那總檢察長要如何處理?

這不又是利益衝突另一例嗎?

阿班迪為何接受?真是想不明白。

原本以為他是在卸任總檢察長職後才正式受委的,但朝聖基金通訊及公關經理阿尼斯證實“已”委任,基金網站已將他列入董事局成員名單。這樣子恰當嗎?

總檢察長對26億獻金及SRC調查報告的“裁決”,明天再談好了。

Tuesday 26 January 2016

有錢買地,沒錢派利息

朝聖基金以往每年一月宣佈派息給其880萬名會員,今年,朝聖基金卻遲遲未有動靜,引起誠信黨副主席慕加希質疑:基金局是不是沒錢?

言猶在耳,國行總裁潔蒂給朝聖基金主席阿都阿茲和首相署部長賈米爾的兩封信件曝光,證實了慕加希的質疑。

賈米爾是掌管回教事務的首相署部長。

潔蒂指朝聖基金儲備金已呈負數,若不設法解決當前財困的話,基金今年將無法派息。

潔蒂說,該基金的資產已不足以支付負債,而根據《朝聖基金法令》第22條文(2)(i),基金資產若低於負債,基金則不可派息。

其實,基金每年盈利皆不夠以支付利息或紅利,慕加希透露,去年基金利潤29.8億,派息卻高達33億,明顯入不敷出,當時已動用了儲備金派息。

這時,一個問題在腦海里浮現,既然入不敷出,爲什麽去年還有錢用高價買TRX一塊0.64公頃土地?

政府當年以64元psf將該塊土地賣給1MDB,朝聖基金卻願意以“原價”的43倍,即2773元psf或1.89億的代價向1MDB買過來,被市場視為一項拯救1MDB的行動。

不止如此,朝聖基金也向1MDB購買大馬城的回債,金額9.21億。

如今看回頭,朝聖基金本身已經面對財困問題,為何還要“打腫臉皮充胖子”,為1MDB解困?

原因不難看到。

因為朝聖基金原本就屬於首相署,其主席和董事成員皆由首相委任。其目前的董事成員,有多達四位也是1MDB的董事或顧問團成員。

這其中的利益衝突,真是太明顯了,根本就是從左手轉右手。

朝聖基金購買TRX土地被視為一項拯救行動,因為當時1MDB正巧有一筆利息到期,數額不偏不倚正是土地價錢1.89億!

當事情曝光後,阿都阿茲說土地買賣已被扭曲被“政治化”,因此,首相已“勸告”將土地轉賣出去。

朝聖基金主席說;已找到三個潛在買家,三個月內就可以把土地賣掉并獲利500萬。

三個月過去又再過去三個月,TRX土地至今仍未賣掉。

阿都阿茲改口說,那是一塊黃金地,不賣了!

倒是覺得奇怪,朝聖基金陷困的新聞,至今未在華文報里讀到。是不是因為是朝聖基金,非關非巫裔的事呢?

這樣想就錯了,因為朝聖基金的資金和負債完全由政府擔保,萬一基金無法還債或退款給會員,政府就要代它支付。

那又是人民的錢!

朝聖基金還獲得財政部擔保,投資2.3億美金(約馬幣10億)在一家虧損公司Ramunia,并將之改名為TH Heavy Engineering(THHE)。

不管是GLC或政府基金,幾乎有個普遍現象,即個個都有本身的投資單位,但十有八九投資失利,對投資可說是一竅不通。既然如此,為何還要讓它們成立資金?

理由無它,因為它們的投資都有政府擔保,虧損了也不必受罰,政府還可以替它們填充,何樂不為?

如此一個無責制度,做錯了也無需辭職,為何GLC或政府基金多虧損?原因也不難理解了。

潔蒂就向朝聖基金建議,應該委任多一些有投資經驗的董事成員;言下之意:基金局里的董事成員都是政治委任,不具投資經驗?

中午的時候,剛剛看到《人民郵報》有報導,裡邊提到:朝聖基金主席阿都阿茲強調,今年仍可如常派息。

當然啦,不夠的話,有政府做擔保,怕什麽?

http://ch.therakyatpost.com/business-news/219169

Thursday 21 January 2016

「最低油價制」取代「油價浮動制」?

這是油價大蕭條的時代,面對困境,看樣子,政府已經束手無策,沒有應變能力,只能坐以待斃,無法走出當前囧局。

昨天,消費部長韓查接受Astro AWANI訪問時說,政府正在研究實施「最低油價制」的可能性。

今天找遍華文報,似乎沒有這則新聞的報導。

不過,聽到這段新聞,大家也且慢高興。

什麽是「最低油價制」?大家不要誤解,它不是制訂最低的汽油價格給消費者,而是制訂一個floor price,不管國際油價怎麼跌,國內油價都不會跌低過這個floor price。

打個比方,假設政府將RON95的floor price訂在1.50元,那不管國際油價跌破了30美元或跌至10美元吧,RON95的最低價格就只能停在1.50元,不會跌低過1.50元。

這樣子明白嗎?

政府就是這樣拿人民來玩的。

當油價高漲時,政府就說再也無法繼續補貼油價而落實「油價浮動制」,但當油價狂跌時,卻說國內油價與國際油價沒有直接關係;隨著馬幣貶值,也說不能以馬幣計算油價成本。

國內油價因此易漲難降,隨著國際油價升漲而漲,卻難隨國際油價下降而降。

自新年以來,短短的20天內,國際油價又再跌了25%,那是13年新低。

雖說我國落實「油價浮動制」,卻是每個月才制訂一次,也就是說,自一月一日以來,我國油價依然原封不動,完全與國際脫軌!

如今政府還說要以「最低油價制」來取代「油價浮動制」呢!

總之,吃虧的總是人民。

就算是以美元計算吧,美國某些地方零售油價每加侖已經跌破50分,甚至跌至最低47分,兌成馬幣每公升是多少?真是信不信由你,只是區區馬幣54分(47x4.38/3.785),比我國目前的1.85分還便宜1.31元呢!

前年寫過《美國油價比大馬便宜70sen!》(25/12/2014),當時就覺得不可思議,沒想到如今更便宜!

也就是說,我國油價還比美國貴了3.5倍!天哪,這是哪裡不對勁了呢?

你可以想像,人民是如何地在倒貼政府,政府卻還在揮霍無度,不懂開源,也不懂節流。

這是政府最無能的時代,人民,還是自求多福吧!

Wednesday 20 January 2016

反貪會報告:為何SRC兩份 26億一份?

反貪會在去年的最後一天提呈26億獻金和SRC的調查報告給總檢察署,總檢察長阿班迪說報告多如他的身高,要花很長時間才研究得完。

敦馬和反對黨問,那要多久才能完成研究報告?

前天,阿班迪就將報告退回給反貪會,要反貪會做進一步的解釋。

這情況與去年阿班迪退回國行調查1MDB的報告相似,結果國行自己採取行動,但受對付的也只是阿馬銀行而已。

反貪會只能向總檢察署提出建議,本身沒有權力採取行動。

在報告被總檢察署退回後,反貪會說將儘快回應總檢察署。

與其同時,反貪會也否認《砂拉越報告》指它向總檢察長建議多達37條控狀的報導。

但,肯定反貪會有做出一些行動建議,否則總檢察長不會要它對其建議做進一步的解釋。

或者可以這樣詮釋反貪會的否認:若不是37條控狀,那會是多少?

《砂拉越報告》強調它取得的消息來源可靠,我也寧願選擇相信《砂拉越報告》。

確定的事實是,反貪會共提呈三份調查報告給總檢察署:兩份SRC調查報告及一份26億獻金調查報告。這些媒體都有報導。

當時就很納悶,涉及SRC的款項只有4200萬,爲什麽SRC的調查報告卻有兩份?而26億獻金金額比4200萬多好多倍,爲什麽調查報告只一份?

在同一日的《砂拉越報告》報導卻提到,涉及款項不是26億而是逾40億!但這40億又從何而來?

這就讓我想起了,SRC當年的KWAP(退休基金局)貸款恰好也是40億。

反貪會為何提呈兩份SRC的調查報告?除了匯入納吉在阿馬私人戶口的4200萬元,另一份報告是不是調查40億貸款的下落?

還記得嗎?SRC原本是1MDB的子公司,卻在2012年取得KWAP的貸款後,即轉由財政部機構所持有。

40億貸款原本是作為投資蒙古Gobi Coal & Energy公司的50%資金(情形與沙地石油的聯營計劃相似),但潘儉偉說,50%的實際投資只有4785萬美元(約馬幣1.8億),其餘的38億元去了哪裡?

而首相去年在國會透露,蒙古投資額是6000萬美元(約馬幣2.5億),就算是2.5億吧,仍有37.5億下落不明。

而蒙古投資的盈虧也無可奉告,只知公司虧損累累。

根據最新財報,公司面對1.64億凈虧損、1.15億資產縮減、負債總值43.4億元。拉菲茲說,負債的其中31億元不知去處。

(請參閱《財長首相 金錢權力太大》20150413)

我想,《砂拉越報告》所指的40億,大概就是來自SRC的這筆40億KWAP貸款。

KWAP也不必太擔心SRC有否償還能力,因為有政府擔保,萬一SRC無能力還債,政府就會代它還錢。當然,政府的錢,又是人民的錢!

如果SRC的37.5億也消失無蹤,加上26億獻金,那就等於更驚人的63.5億!

今天《砂拉越報告》報導說,阿班迪將調查報告退回給反貪會,是他拖延時間的做法,因為他本身將在二月11日退休,屆時將由巫統律師沙菲宜(Shafee Abdullah)接任。

事實是否如此?時候到了就能揭曉。

倒是不明白,既然如此,當時為何不直接就委任沙菲宜?委了阿班迪,半年後又到他退休,豈非多此一舉?

倒是不該退休的,據說又將“被”退休。

說的就是反貪會主席阿布卡欣,據說他將以健康理由被退休。

其實,去年底的調查報告是由其副主席蘇克里(Mohd Shukri Abdull)提交的,當時他還意味深長地表示:期待總檢察長“以專業精神對報告作出決定”。

蘇克里便是去年當其兩名官員被調職至首相署時表示“這裡不安全”,並要首相署“還人”,要調就調他走的那位。

阿布卡欣若退休,“不聽話”的蘇克里未必會坐上正位。畢竟,下面的人要聽話,上面的人才好辦事。不是嗎?

http://www.sarawakreport.org/2016/01/najib-flashed-src-credit-cards-to-fund-multi-million-ringgit-holiday-shopping-sprees-exclusive/

Tuesday 19 January 2016

大馬城的數字不add up

針對拉菲茲的指控,1MDB的回應主要有4點:

1.大馬城回債資金數額是15億非24億;

2.與IWH-中鐵的協議不會造成回債違約;

3.27億工程包括16億土地和11億建設成本;

4.空軍基地搬遷計劃不會影響國家安全,因計劃將持續由全包承包商(Turnkey Contractor)即LTAT子公司PPHM負責。

1MDB澄清回債數額是15億而非24億,少了足足9億。但為何之前阿魯說是24億呢?

(請參考《最後一項減債計劃》31/12/2015)

如今改口說是15億,是不想出現如我昨天說的“雙重融資”(double financing)嗎?即有了政府撥款資助,公司又對外籌資?

問題是,公司若為大馬城舉債只有15億,很多其他數字就不add up了。

例如,為何要IWH-中鐵承擔16億的債務,卻比15億債券數額還高呢?難怪中鐵不接受。這是很明顯的一個破綻,也是第一個疑點。

(請參考《大馬城未定價?》5/1/2016)

27億工程成本是由16億土地價和11億建設組成的;政府提供11億補助撥款(grant),顯然是資助其11億建設成本,若說15億債券是用來支付16億土地,那也還欠政府1億。

昨天提到,頒給LTAT的“全包式合約”是21億,比1MDB公佈的27億成本少了6億,這6億是公司從中賺取的利潤嗎?這是第二個疑點。

16億土地理應支付給政府,爲什麽也算在LTAT的承包合約里?

公司的算術似乎很有問題,除了昨天說的雙重融資,土地也準備付兩次。

除非公司打算先將土地價錢付給LTAT,後者再付給政府?但何必多此一舉?

若不算在合約里,那建設成本就應該是11億不是21億;為何讓合約成本增加了10億?這是第三個疑點。

阿魯去年首次列出1MDB的420億債的去處時,注明大馬城的收購價僅是4億(請看圖表),為何後來改說成16億?

當時我認為是因為阿魯將政府的11億撥款扣了出來,但還是少了1億。

這1億,可能就是我上面提到還欠政府的1億。這是第四個疑點。

大馬城錯綜複雜的數字,看得人頭昏腦脹。

Monday 18 January 2016

一塊地可以双重融資

1.阿魯說,TRX-City(前名1MDB實業)是TRX和大馬城的發展商。因此,根據他的解釋,24億回債的剩餘資金注入這家子公司是做營運用途。至於“剩餘資金”數額多少?阿魯沒有透露。

2.他說,武裝部隊基金局(LTAT)子公司Perbadanan Perwira Harta Malaysia(PPHM)是主要的承包商,“負責購地、設計、發展、審批計劃、建設、提高相關設施及籌資”。PPHM則將委任50個符合資格的土著二手承包商負責相關項目。

3.LTAT總裁羅丁(Lodin Wok)即是1MDB主席。肥水不流外人田,但這其中有沒有利益衝突?

4.羅丁也是Boustead副主席兼董事經理,也是阿芬銀行董事。LTAT和Boustead又是阿芬大股東;前者持有阿芬34%股權,後者持21%股權,加起來就持有阿芬55%股權。

5.去年8月,阿芬宣佈購買TRX面積54266平方尺土地,價格2.55億或4699元psf。購地目的是爲了興建阿芬銀行總部,樓高35層,預定在2018年完成。

6.1MDB是在2013年4月頒發21億“全包式合約”(turnkey contract)給LTAT,但政府的11億元補助資金(grant)是根據27億成本扣掉土地價格16億得來的,意即公司從中的利潤是6億元(27-21)。

7.不止如此,以實際成本21億減去政府的11億grant,其實公司只需要籌資10億就夠,若再減掉額外進袋的6億,其實它只差4億資金,但它卻發行了總值24億的回債,等於多了20億進袋。

8.爲什麽會多這麼多資金出來?主要都是因為公司尋求“雙重融資”(double financing)所致;即有了政府撥款資助,公司又對外尋求融資,再從LTAT的承包合約賺了6億。

9.一塊地可以取得政府撥款(11億)又向外籌資(24億)獲取資金共35億,但發展成本只有21億,公司獲取多餘資金達14億(35-21)。目前動用資金8億,意即剩餘資金應該還有27億(35-8)。

10.誰有這麼厲害的腦袋,能為1MDB如此“運籌帷幄”,讓看的人看得頭昏腦脹?但公司并沒有也還沒有用到的這些錢,這些資金都到哪裡去了?

Friday 15 January 2016

不買它的帳

1.拉菲兹今天揭露,1MDB脫售60%大馬城股權,已違反在前年(2014)發行24億的大馬城回教债券條約。

2.因為根據條約30及32頁第2(w)(i)(12) 條,他說,大馬城必須保留為1MDB子公司,脫售大馬城股權將使它成為1MDB的附屬公司(associated company),因此違約。

3.阿魯曾在7日澄清說,脫售的不是大馬城的60%股權,而是一家新成立的特別用途公司(SPV)的60%股份,這家SPV將通過1MDB的兩家公司TRX-City和大馬城收購價值123.5億的16塊土地。(《成立一家SPV 為1MDB還債》8/1)

4.因此,他可以辯說,大馬城只是變賣土地,但股權並沒變動,它仍將是1MDB的子公司。

5.阿魯若這樣子說將自相矛盾,因中鐵通過IWH-CREC財團收購SPV的60%股份,亦被要求承擔24億債券的16億(因已動用了8億)。

6.我去翻舊稿,1MDB是在前年4月發行24億大馬城回債,認購者有朝聖基金(9.21億)、KWAP(9億)和PNB(5.79億),但PNB去年否認有認購1MDB債券。

7.朝聖基金和KWAP去年分別認購了TRX的土地,前者買價1.89億或每方尺2773元,後者買價不詳,據說比前者便宜15%。

8.大馬城面積達196公頃,潘儉偉指政府是以RM74.2psf或16億價格轉手給1MDB,并同意資助搬遷成本估計高達27億。

9.其中16億是以買價contra,因此,政府的11億grant便是這樣來的(27-16)。

10.意思就是,1MDB根本就沒有支付任何費用給政府,因為16億買價與27億搬遷成本contra;不止無需花一分錢,還得到了政府資助的11億元,其中8億當時已發放給1MDB。

11.照理來說,有了政府11億的補助,1MDB只需再向市場籌資16億就夠,但回債數額卻達24億,多了額外8億。這8億與政府已發放給公司的8億相同,公司是否claim double?

12.這證實了之前我說的,1MDB將債券數額和搬遷成本算進脫售給IWH-中鐵的買價里,根本是double counting,因為債券本來就是要用來finance搬遷成本。難怪中鐵不買它的帳。

13.也難怪它有那麼多“剩餘”的資金,還可以挪給另一家公司TRX-City去用。這個問題很大。

14.脫售特別成立的SPV予IWH-中鐵財團未必構成違約,因為大馬城股權仍由1MDB持有,但將資金挪至另一家公司,違約的成份更大。

Thursday 14 January 2016

納吉和慕以丁的嫌隙

拉菲茲繼續爆料,1MDB除了通過發行24億回債作為搬遷空軍基地的成本,根據2014總稽查司報告,政府也撥款11億(grant)予發展新街場計劃。

這樣一來,大馬城共獲35億資金,數額比26億政治獻金還大。

昨天提到24億資金的用途時,我預測回債的發行開銷和儲備資金各占10%,即各2.4億。

但根據1MDB之前提及的開銷項目,拉菲茲說,售債開銷可能只達4800萬,而最低儲備金也只有7200萬,加起來不過1.2億。

剩下14.8億(24-8-1.2),而非昨天我預測的11.2億(24-8-4.8),相信都用在TRX-City營運成本上去了。

但還有11億政府撥款,又用去了哪裡?

TRX-City是1MDB旗下負責發展TRX和大馬城的公司,但該公司並沒有任何商業活動,兩個計劃都未開始,哪來的營運成本?

這筆資金,原本要用在搬遷空軍基地計劃上,爲什麽會將這筆龐大資金放在TRX-City名下?

這次,阿魯不知又要找什麽藉口?

阿魯還說,因為反對黨嚇跑了投資者,不然公司在脫售資產時可以賣得更好的價錢。

與其怪罪反對黨,阿魯不如先自問,為何1MDB所舉的債務遠超過它所需的收購成本,舉債得來的資金,都去了哪裡?

比如大馬城的搬遷成本27億,既有政府撥grant款項11億,那只需在市場籌資16億就夠,為何卻籌資24億,然後又將其中14.8億挪去另一家公司?

35億資金扣掉搬遷成本27億剩8億,這個數字恰巧也是搬遷工程目前已經動用的數額。難道這其中又有古怪?

TRX-City如今淪為土地買賣商,需要14.8億元的營運成本嗎?

這點,阿魯真的欠人民一個清楚合理的解釋。

阿魯說,隨著脫售上述資產後,公司已有能力償還剩餘的債務與本金,唯因約有220億債務是以美金計算,馬幣貶值造成債務的馬幣數額增加不少。

我大略算來,馬幣貶值已造成公司必須承擔額外70億債,意即債務總額已不再是420億而是490億。

但阿魯表示不慌,因為有些債務是在2022至2023年屆滿,希望到時馬幣回穩,那時就不再是個課題。

如果再加上政府去年2月批給1MDB的一項9.5億元貸款(第二財長胡斯尼當時強調是貸款不是撥款),作為解決公司現金周轉問題,那公司的債務如今就恰恰高達500億。

胡斯尼當時披露,9.5億是供Edra上市用途,當時預計IPO最快會在5至7月,最遲9月完成。

但如今上市計劃已取消,取而代之的是Edra改由中廣核收購,這9.5億政府貸款,大概就轉為股東資金吧!

所以,納吉首相說政府未動用一分一毫解決1MDB的財困問題,阿魯也自誇1MDB不像馬航普騰柏華嘉或土著銀行要靠政府脫困,這些都是不確實的,因為早在去年2月,政府就已批了一筆9.5億貸款了。

其實,根據當時報導,財政部是向內閣提出申請30億元資金,但被內閣拒絕了,當時還是副首相的慕以丁還公開表示在完成稽查工作前,政府不應打救1MDB。

沒想到後來內閣還是批准了9.5億貸款,因為當時正好有筆2.4億馬幣利息到期。

(請參閱拙博《潔蒂不回應1MDB課題無策》12/03/2015)

納吉和慕以丁之間的嫌隙,大概就是從那時候開始的。

Wednesday 13 January 2016

24億回債被濫用?

拉菲茲指責1MDB濫用通過發行回債所籌集的24億資金。

拉菲茲說,公司籌資24億做為搬遷軍事基地(PUKL)的融資成本,PUKL的搬遷成本總值27億,但根據最近脫售大馬城60%股權的協議,搬遷成本餘額還有19億(27-8),意即24億回債僅用了8億在搬遷工程上,其餘的16億(24-8)用去了哪裡?

記得中鐵呈報給香港交易所的收購價是52.8億而不是阿魯宣佈的74.1億嗎?我曾在5/1寫的《大馬城未定價》提到這21.3億的差價是怎麼來的。

那是根據《The Edge》的分析,1MDB將回債餘額16億和搬遷成本餘額19億共35億計算在估值內,亦要買方承擔餘額的60%,21.3億的差價便是這麼得來的。

先不問16億的回債餘額用去了哪裡,其實,1MDB這樣的計算法是不是有誤導性呢?原本的籌資本來就是搬遷成本的融資,哪裡可以將兩者加在一起,那不是double counting了嗎?

難怪中鐵不願承擔額外的21.3億,充其量也只能承擔成本餘額的11.4億(19x60%),那收購價最多也只是64.2億(52.8+11.4)吧了!

針對拉菲茲的質問,1MDB照例含糊其詞,只答說所籌集的24億資金已依照當初協議分配到各項計劃:“融資PUKL遷地計劃的工程費用、發行回債的費用和開銷、注入儲備資金戶口以及子公司TRX-City的營運成本”。

the sukuk had been used to partly finance the cost of relocating the air force base at Sungai Besi, pre-fund the fees and expenses of the sukuk programme, fund the requisite financing reserve accounts, and fund the working capital requirements of 1MDB Real Estate Sdn Bhd (now known as TRX City Sdn Bhd.

這樣的答覆也太敷衍了事了吧!為何沒有各項開支的數據?例如:

1.已知搬遷成本已花了8億,拉菲茲要知道的是其餘的16億用去了哪裡;

2.回債發行費用和開銷若干?從這可以知道,除掉籌資成本,公司所籌得的實際數額;

3.假設儲備資金10%,是不是有2.4億現金在此戶口呢?

4.24億回債說明是用在PUKL搬遷用途上,為何會挪用成TRX-City的營運成本?

如果依據高盛約10%的費用,假設發行回債的費用和開銷也是10%,那就是2.4億的籌資成本;加上假設10%儲備資金共4.8億,那是不是說,其餘11.2億(16-4.8)都用在TRX-City營運成本上去了?

等於說,原本為PUKL籌集的24億資金,扣掉10%回債成本剩21.6億,卻有逾半(52%)成為另一家公司的營運成本。這樣子恰當嗎?

每次1MDB愈解釋,就愈被挑起更多的疑點。

這次,公司只需要回應一句:24億資金,到底有沒有被濫用?

Tuesday 12 January 2016

向人民開刀

昨天才說政府喜歡成立各式各樣的委員會,今天又讀到首相宣佈成立一個監督國家發展計劃與工程的「特別委員會」,成員包括“首相本身、副首相、首席秘書長和數名部長在內”。

確保工程與計劃不受拖延與超支,不是各相關部門的責任嗎?何須勞煩日理萬機的正副首相親自監督?

首相也說,由於國際油價大跌,導致政府損失比今年預算案所估計的300億收入更高,因此他將在近期公佈調整預算案。

調整預算案,應該是減少開支吧!

其實,他在公佈將修正預算案時,不就叫大家,包括政府部門在內,要節省開支嗎?

但他卻在首相署常月集會上叫公務員充分利用開支,而不是採取緊縮措施。

他說,政府部門撥款不會被削減。

首相這番言論,不是前後矛盾?如果真的有撙節的決心與誠意,他不可能那麼快就忘記他之前說了什麽。

如果不是削減政府部門開支,卻又要調整預算案,我擔心,他所謂的預算案調整,與其減少開支落實撙節措施,他是要向人民開刀。

記得他說消費稅救了國家嗎?他說幸好有實施消費稅,彌補了石油收入的損失。

看到消費稅那麼好用,政府根本不用做什麽,稅金就滾滾進來,比油稅還快,可說是一門無本生意。

如果首相宣佈今年提高消費稅率,我也不會感到太意外。

消費稅,根本就是民脂民膏,如果政府必須靠消費稅才能生存下去,這個政府不會當之有愧嗎?

這樣一個國家,也太悲哀了!

看著馬幣天天滑跌,政府顯得束手無策,國行也採取置之不理的態度,恐怕就這樣挨到潔蒂卸任那天。首相只會重複告訴人民不是政府的錯而是外來因素的錯,而這些外來因素不在政府掌控之中。

哦,這是一個負責任政府所應有的態度嗎?

現在這個樣子,看似更像人民在照顧著政府,而不是政府在照顧人民呢!

我們真的具備成為先進國的條件了嗎?

還有四年,2020年宏願真的能夠達到嗎?

如果是我,我會感到無地自容,沒臉見人。

Monday 11 January 2016

政府喜歡成立委員會

之前不是說過,政府喜歡成立一個又一個的委員會,有些是重疊的,好像去年成立的「經濟特委會」,功能就與首相署里早有的「經濟理事會」重疊。

有些成立則是爲了檢討上一個委員會所做的報告,猶如首相在前年宣佈成立的「沙巴外來移民管理技術委員會」,以百林為首,以研究「非法移民調查皇委會」的RCI報告內容及作出建議。

如此沒完沒了。

上星期也才剛談到,反貪會將SRC和26億獻金的調查報告提呈給總檢察長的同時,也成立了一個5人小組委員會,以審查它所做的調查報告。

反貪會此舉,是爲了表示調查中立嗎?

說回以百林為主席的「沙巴外來移民管理技術委員會」,明眼人看得出,那只是拖延時間的做法。

皇委會的RCI報告早在前年就已出爐,後又說要翻譯成國語呈給最高元首過目,拖拖拉拉一年後,納吉首相又宣佈成立上述的技術委員會,“以研究報告內容及提出建議”。

原本限期是在去年年尾,但至今仍未有任何下文。

上周,在各造追問下,百林承諾說,報告會在今年內出爐并提呈給政府考慮與落實。

說考慮還可以,落實大概就很難了,這所謂的一年,大概又是拖到年底。

這還不止,一旦技術委員會報告出爐後,還需提呈給由副首相阿末扎希和首長慕沙聯合領導的委員會通過,然後才帶入聯邦內閣討論,如此大概又要等多一年了。

我的猜測是,最後束之高閣,不了了之。

上個月,副首相自己宣佈成立一個「高級委員會」,以“探討人民面對生活成本升漲問題”。

其實早在前年的時候,仍是副首相的慕以丁曾經宣佈成立一個「生活成本控制特委會」(Special Committee To Tackle The Cost of Living)。

顧名思義,便是爲了探討如何控制國內物價升漲問題。

阿末扎希再宣佈成立一個類似的委員會,豈非鬧雙包?

週末的時候,針對最近英迪拉三個孩子撫養權與改教案問題,首相署部長阿莎麗娜宣佈,內閣議決成立一個三人委員會,以解決有關改教的爭議。

這三名成員分別是旅遊部長納茲里、衛生部長蘇巴馬廉和首相署的宗教部長賈米爾。

問題是,早在7年前,內閣就針對此案成立了一個委員會,而這三人已經是當時委員會的成員。

這意味著什麽?這7年來,這個委員會都沒有做出任何建議嗎?

還是根本也就沒有開會討論過?要不然現在這個內閣怎會不知道,當時就已經有這個委員會的存在?搞不好這三人都不知道他們已在當時的委員會呢!

Friday 8 January 2016

成立一家SPV 為1MDB還債

納吉首相自誇在年底前成功為1MDB解決債務,其實仍然言之過早。

事實上,所舉的三大減債項目,至今沒有一項進賬,全都僅在初步階段而已,過後會不會出現變化,尤其是數據上的變化?相信是有很大的可能的。

所舉的三大減債項目,原本的減債數額如下:

1.與IPIC資產交換 RM160億
2.脫售Edra能源 RM180億
3.脫售60%大馬城 RM110億
Total RM450億

最早,原本與IPIC的資產交換計劃預計在去年9月完成,唯至今未聞這項計劃有什麽進展。

我在去年12月曾經算過,與IPIC的協議可能只能為公司減債88億(21億美元)。

請參閱《天知地知你知我知》(1/12)。

至於中廣核收購Edra能源,所公佈的價格是98.3億,此外,1MDB透露,中廣核也將承擔Edra的70.4億元債務,總額即168.7億。

中廣核真的願意承擔Edra幾乎是買價7成的債務嗎?如今我有點懷疑。

如果中鐵不願承擔大馬城的21.3億債務,何以中廣核願意承擔Edra的債務呢?

納吉公告天下說1MDB已因此減債404億,如果我的猜測正確的話,1MDB的實際減債數額可能僅得一半:

1.與IPIC資產交換 RM88.0億
2.脫售Edra能源 RM98.3億
3.脫售60%大馬城 RM52.8億
Total  RM239.1億

就240億好了。

1MDB原本420億的債務,若加利息和匯率,估計現在已達至少480億,意即上述三大減債項目,充其量也只能成功解決1MDB的一半債務而已。

剩餘的240億(假設),首相打算如何解決?

由於大馬城價格出現兩個版本而受到市場質疑,1MDB昨天又發佈文告作出澄清,唯如往常般,1MDB總是喜歡一點一點透露,如今所透露的,又與之前的內容有些差異。

1MDB澄清說,中鐵通過IWH-CREC聯營財團收購的不是大馬城的60%股權,而是一家新成立的特別用途公司(SPV)的60%股份,這家SPV將通過1MDB的兩家公司TRX-City和大馬城收購價值123.5億的16塊土地。

文告說,1MDB或財政部將持有這家新SPV的40%股份,IWH-CREC財團則持有另60%股份。

IWH-CREC財團則由中鐵持40%和IWH持60%。

IWH的股份又分KPRJ(40%)和林剛河(60%),KPRJ是柔佛的GLC。

因此,阿魯強調,中鐵只持有SPV的24%股份(40x0.6),其餘76%(40+60x0.6)則由大馬人持有(1MDB/財政部40%+IWH 36%)。

總的來說,聯邦和州政府將聯合持有SPV的54%股份,分別是1MDB/財政部40%和KPRJ持14%(60%x0.6x0.4);中鐵24%和林剛河22%。

根據公司123.5億的土地估值,不要算KPRJ的部份好了,1MDB/財政部要吸收的部份是40%或49.4億,1MDB已經沒有資金(所有的資金將在資產交換計劃下轉給IPIC),也無法舉債,因此,政府必須通過財政部注資49.4億進入這家SPV。

發現有什麽不恰當的問題嗎?根據阿魯早前透露的數據,1MDB當初是以4億低價向政府買下大馬城土地的,如今以74.1億(或52.8億)脫售,照理利潤高達13至19倍,真相是它一分錢也拿不回,因為都拿來還債去了,不止如此,政府還要為它另外注資49.4億!

副首相阿末扎希曾說政府還要注資1MDB,當時就很納悶,既然公司都要“清盤”了,還注什麽資;現在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不止1MDB做了虧本生意,政府也做了虧本生意!因為當初將土地賣給1MDB,財政部進賬4億,現在卻反要注資49.4億進入新成立的SPV,不是等於倒虧45.4億元了嗎!

不止如此,一塊價值連城的黃金地就這樣虧本拱手讓人!如果沒有1MDB,而是由政府直接將土地脫售,那阿魯說的123.5億就直接進賬國庫,哪會像現在這樣土地錢財兩失,連賣地所得都不夠還債呢!

這算哪一門的成功經濟學啊?還敢搬Najibnomics出來?

爲什麽阿魯一直含糊其詞,脫售價格也可以有幾個版本,就是因為1MDB的420億元債務,根本就無法解決,最後還得弄出另一個SPV,讓政府注資數十億來掩蓋1MDB這筆糊塗賬的事實。

政府這數十億從何來?可能又是舉債而來。

假設中廣核不願承擔Edra的70.4億債務,政府可能就需舉債至少100億以上。

舉債還債,一直是政府的拿手本事。

這能算是成功減債嗎?

http://1mdb.com.my/press-release/further-clarification-on-bandar-malaysia-equity-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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