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4 June 2015

MARA在澳洲買樓 獲首相批准

昨天寫MARA在澳洲高價買樓醜聞,心裡一直猜測澳洲報紙《The Age》提到的前大馬高級部長是誰。

網媒很快就把這位前高級部長搜索出來了,他便是前鄉村部長安奴亞慕沙(Annuar Musa),他是國會議員,也是巫統吉蘭丹聯委會主席;505後,他未獲部長職,唯受委MARA(人民信託局)主席。

新聞曝光後,他迅速回應說當局將展開調查,爲了避免事情“失控”,他將帶上管理層討論,以便今早向媒體交待。

至今,納吉首相未對《華爾街報》的1MDB報導作出回應,但對此瑪拉醜聞反應很快,即刻“下令執法機構進行調查,被發現濫用公帑者將受到對付”。

於是,忽然興起一窩蜂,各調查當局紛紛排隊說要調查瑪拉。

公帳會之1MDB調查還未進入正題,主席諾阿茲蘭即說要傳召瑪拉。

反貪會說若發現有貪污成份,也會採取進一步行動。

警方也在研究,瑪拉是否涉及刑事失信罪行。

過了一天,主席安奴亞在與管理層進行討論後,在記者會上竟然揭露:瑪拉在澳洲的交易是獲得首相批准的!

他深入解釋,根據程序,瑪拉批准任何投資後,必須通過鄉村發展部呈給財政部或經濟理事會(EC)批准。納吉也是經濟理事會主席。

而因為墨爾本公寓交易是由子公司MARA Inc負責,因此瑪拉並不知道買貴及回扣的指控。

安奴亞這樣說就難以令人說服。既然瑪拉必須先批准,怎會不清楚所買的價格是否合理或被蓄意炒高?難道沒有專業估價報告嗎?

我也不相信他說其實瑪拉早在兩個月前已對此事展開內部稽查,因為“MARA Inc被揭發沒遵守一些條例”。

如果早已展開內部稽查,為何還要等一天“開會討論”才來對外發言?

除了將責任推給子公司,安奴亞也將納吉拖下水,說瑪拉的投資必先得到財政部或經濟理事會的批准,而納吉身兼多職,又是財長又是EC主席,怎樣都脫不了身,這樣不給臉,豈非叫納吉異常尷尬?

至今未聞納吉就安奴亞的“爆料”作出回應,我也想不出他要如何作出回應。以他的一貫作風,凡是回應不了的,他可能就是保持一貫“優雅”的緘默,就像面對《華爾街報》的報導那樣。

所以我說,納吉如何調查自己?

倒是有點不解,月初的時候,納吉臨陣缺席《Nothing to Hide》對話會,安奴亞還為納吉護航,說其實納吉知道敦馬將出席對話會,并同意兩人同台,是警方宣佈取消活動。

他還直接抨擊敦馬,說是後者教會他要保護他的上司。

而今爲了自保,忘了“保護”納吉也罷,還將他拖下水,不知後果如何?

除了本地媒體報導所購買的Dudley House,《The Age》也提到瑪拉高價購買Swanston、Queen St和Exhibition St的樓房,總值約8000萬澳元。這些安努亞卻沒有提到。

不過,調查指這些交易是以在英屬維京島(British Virgin Island)和新加坡註冊的空殼公司進行的。

聽起來是不是又很熟悉?英屬維京島和開曼群島一樣,是洗黑錢的避稅天堂。那瑪拉會不會也和1MDB一樣通過在這些群島註冊的公司進行“投資”?然後將資金泊在鄰國新加坡?

除了瑪拉和1MDB,還有多少官聯機構都在這麼做啊?

公帳會可應付得來?

4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如这样的报导被主流或下流媒体刊登。那就证明了污桶在冲水把大便冲走。好戏在后头。

Anonymous said...

After WSJ exposed that Genting donated big amount of money to BN for the GE13. Very surprising Tun Marhathir kept silence and stopped attacking 1 MDB. May be kedah BN also received the donations from this fund .

Anonymous said...

肯定不了了之,大马的惯例与文化之一。昨天,老马对本地说美国外交刊物对DEB称赞,今天却闹出这个新闻。那些澳洲洋人真得不了解这些也是大马的DEB之一。套老马名言:别拿到完,记得留一点给别人吃!今天,老马何必跟纳吉过不起,他所作的一切孽破坏司法、拐杖政策,让他看到后果,纳吉也是学他的,除了内安法令那招,可说是老天对他不薄了。

· 康華 · said...

1.首相已經推乾淨,說他的言論被扭曲。

2.He may write it in his blog tomorrow.

3.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但敦馬不能接受比他“厲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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