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就是報告出爐當天,其秘書才澄清說它不是“皇家”委員會(RCI),但要繼續稱它為RCI也無不妥。
是不是RCI,竟然如此草率兒戲?
若非RCI,爲什麽當初宣佈成立時首相說它是RCI?若非RCI,爲什麽還要最高元首過目?
其二,「IC計劃」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爲什麽無法確定?如此模棱兩可,導致媒體報導各異,身為讀者的我也讀到眼花繚亂。
杰菲里直斥政府首席秘書阿里韓沙歪曲報告內容,把「IC計劃」“可能”存在說成不存在。
杰菲里是州立新黨主席,他是副首長百林胞弟。
百林也忍不住開聲,說他至今仍未接獲受委「非法移民工作委員會」主席的委任狀。
他不知道這個工作委員會的工作性質是什麽。
他問道:它只是個工作委員會、管理委員會還是諮詢理事會?
http://www.thestar.com.my/News/Nation/2014/12/04/rci-report-pairin-says-unsure-of-role-in-working-panel/
百林會那樣問,那也無可厚非,因為他是在報告出爐前受委,現在卻跑出另一個委員會,如我上周提出的疑問,兩個委員會的工作會不會重疊?
報告建議政府成立一個永久委員會和一個擁有權限的管理委員會。
(擁有權限?這個建議可圈可點。)
如果政府不接受,報告建議考慮成立一個獨立的移民諮詢理事會。
(一個“獨立”的理事會?我們有多少個“獨立”的理事會/委員會啊?這個建議也可圈可點。)
針對報告的建議,聯邦“决定”成立一個由首長慕沙和內長阿末扎希聯合主席的「沙巴外來移民永久委員會」,加上早前納吉委任百林為主席以“針對報告作出研究及建議”的工作委員會,所以就有兩個委員會了。
報導說,以百林為主席的工作委員會將向慕沙和阿末扎希內長的永久委員會提呈建議,永久委員會再提呈給首相和聯邦內閣探討。
即是說,百林的工作委員會,不過是永久委員會里的一個工作單位,可能不會擁有什麽實權,因為建議獲不獲得接受,還得通過另一個委員會,最後還要帶進聯邦內閣里去討論。
這樣的一個工作委員會,能有什麽實權?做起來真是大大無癮。
知道首相的作風,成立這樣一個以百林為首的工作委員會,不過是爲了敷衍州民了事,最後恐怕也落得如其他形同虛設的委員會的下場,發揮不了什麽作用。
百林是團結黨主席。難怪週末的時候,團結黨議決要先瞭解以百林為首的工作委員的職權範疇後,才決定黨主席百林是否要接受有關職位。
看樣子,這個工作委員會的成立,都會“有排來拖”了!
州民和州領袖們又被搵了一大笨。
1 comment:
对他们来说,设立这个调查是要让人民看见他实现诺言,结果怎样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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