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4 December 2014

這個RCI原來不是RCI

沙巴非法移民皇委會報告終於在昨天出爐,可說是千呼萬喚始出來,但,那是不是州民所期待看到的皇委會報告?我不認為。

最令人感到困惑的是,這個皇委會是在2012年由納吉首相親口宣佈成立的,但在報告出爐後,其秘書沙里布丁卡欣才宣告說,它其實不是「皇家委員會」(Royal Commission),它的全名叫「沙巴非法移民調查委員會」(Commission of Enquiry on Illegals in Sabah)。

不過,這位秘書說,由於它是由國家元首所直接委任,大家繼續稱它為RCI(皇委會)也無妨。

既由國家元首委任,卻又不用“皇家”兩字,那又何必由最高元首委任,直接由首相宣佈委任就可以了!何必多此一舉?

而當初首相宣佈成立的時候,它的確是個RCI。

我覺得去掉“皇家”兩字,是後來才做的決定,而其中因由就不得而知了。

根據媒體報導,該委員會所作的調查報告可以歸納重點如下:

1.「IC計劃」有可能存在。

只是有可能嗎?那到底有沒有呢?

覺得這個結論很荒謬。在花了將近兩年并傳召了211人供證後,花了那麼多的財力人力,卻無法斷定是否有「IC計劃」的存在?

其實,該計劃在本州被廣泛稱為「M計劃」,背後人物呼之欲出。

2.「IC計劃」無關政治,沒有政府或政黨涉及,而是不法集團與貪官勾結牟利。

如果沒有背後的政治人物撐腰,這些貪官敢那麼膽大包天嗎?如果沒有政府或政黨涉及,爲什麽委員會又提到背後有政治議程呢?

而且,來自國民登記局的貪官在供證時皆提到敦馬當時的政治秘書Abdul Aziz Shamsuddin和副內長梅格朱尼的名字呢!說沒有政治人物涉及,誰相信呢?

當時敦馬除了是首相也兼任內長一職,他真的對此一無所知嗎?

總檢察長阿都干尼輕描淡寫指出,這些州非法移民成為選民的人數不多,無法影響大選成績。是真的嗎?

3.委員會說報告未直接點名涉及者的身份,因為那不在該委員會的調查範圍。

的確,當初委員會成立的時候,其兩大職權範疇只是兩項而已:

i. 調查非法移民人數;
ii. 調查非法移民成為大馬公民/選民的人數。

它無權提出建議以採取行動對付涉及者。

這點請參閱拙文《沙巴非法移民調查皇委會避重就輕》(14/08/2012)。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sg/2012/08/blog-post_14.html

4.委員會只做了一項建議,即成立一個永久委員會(Permanent Committee)及一個擁有足夠權限的外國人事務管理委員會(Management Committee on Foreigners with adequate powers)。

政府若不接受此建議,則考慮成立一個獨立的移民諮詢理事會(Consultative Council on Immigrants)。

針對這,政府已决定成立一個由首長慕沙和內長扎希聯合主席的「沙巴外來移民常設委員會」,加上早前納吉委任副首長百林為主席以“針對報告里的建議作出研究及建議”的委員會,就有兩個委員會了。

這兩個委員會的職責會不會重疊呢?我想不會吧!因為百林只是負責研究報告內容然後做出相關建議,而由首長和內長聯同負責的委員會則是處理州內非法移民問題的永久性委員會吧!

但,那樣的一個負責單位,不是早就有了嗎?但問題還是沒有解決掉啊!

這也再次顯示納吉首相喜歡成立委員會的性格。過去不就時常成立各式各樣的委員會,但最後往往無疾而終嗎?

相信這個非法移民課題最後也是一樣,反正州民對這些非法移民早已習以為常了。

還有,如我在上個月《納吉和敦馬的終極決裂?》(18/11/2014)里質疑,該報告選在此時公佈,可能與剛過去不久的巫統大會有關,也與敦馬有關。

之前,敦馬不斷公開抨擊納吉,當納吉透露說將公佈有關報告後,敦馬似乎就安靜下來了,甚至在大會上也沒說什麽話。

兩者有沒有關聯呢?就讓大家運用大家豐富的想像空間吧!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你们不要拖朕下水,你们的问题自己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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