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2 January 2014

貧富差距 我國排第二

昨天提到納吉不是KR1M概念的創始者。

KR1M的全名是Kedai Rakyat 1Malaysia。

本州在人民黨時代,那時的首長哈里士就曾在全州各地設立了「人民商店」(Kedai Rakyat),與納吉首相目前成立的KR1M異曲同工。

除了「人民商店」,當時的政府還成立了不少州立機構。

大家可能意想不到,沙巴醫療中心(SMC)即是其中一個,可惜因為經營不當,後來被私營化,該位於里卡士的建築物後來被聯邦收購,改成「婦孺醫院」。

SMC在大業達邁區再建另一家醫院,幾年後再賣給聯邦政府,改成中央醫院(QE)的分院(QE2)。

SMC又買下QE2前面的一塊地建醫院,SMC本身後來卻賣給了KPJ醫院,最近剛剛落成營業。

可見SMC原本就有意在醫院建竣後再賣,可能KPJ出價較高,否則新醫院再賣給聯邦政府做QE3也說不定。

這些是題外話。

今天要說的是,其實,在副首相慕以丁上周三宣佈內閣成立「解決生活成本特別委員會」以監督國內物價前,本州政府恰巧早在一個星期前,即一月八日,也宣佈成立了一個同樣負責監督州內物價與服務收費的委員會。

不同的是,聯邦的特委會只監督物價(根據媒體報導),而由州成立的委員會除了監督物價也將監督服務收費是否合理。

首長慕沙說,以州消費部長再娜為首的州委員會將與聯邦貿消部“聯手嚴打操縱市場物價牟利的「中間人」。

我對首長指的所謂「中間人」(middlemen)很好奇,不知首長指的是何人?

今天報紙刊登有關沙巴巫青團成立監督物價特工隊的報導,後者也不約而同地提到了有「中間人」因從中牟取暴利而造成了物價高漲。

也很奇怪的是,巫青團不再提一馬商店的物價賣得比普通商店貴的事,反而是將「中間人」當成罪魁禍首。

是不是因為民聯借題發揮,而絕口不再提?

不過,誰會是這些「中間人」?應該也把他們掀出來才是,而不是信口開河。

與其說有「中間人」,我倒認為的確有商家拿藉口乘機坐地起價,尤其是一些必需品,根本是趁火打劫。

但是,真正的罪魁禍首還是宣佈統制品漲價的政府本身,牽一髮而動全身,才會造成商家一哄而起,有樣學樣。

上回提到國家貧富懸殊現象,尤其是在沙巴,除了貧窮率難減,貧富懸殊愈趨嚴重。

今天就讀到,根據亞洲發展銀行研究報告,說我國是財富分配最不均勻的國家之一,貧富懸殊現象,在亞洲國家排第二(中國第一)。

這樣的排名不是很光榮。

幾天前,首相還在為“津貼合理化”政策辯護,說此舉是爲了讓國家成為「高收入國」。

我懷疑納吉是不是將高收入和高物價混淆了?偏偏高官不說物價漲,而說是津貼減,但那不也等於變相讓物價漲嗎?

如果物價漲的幅度與速度還快過薪水的漲幅,那人民的收入是漲了,但實際的消費能力卻跌了,薪水永遠追不上物價,那還可稱為高收入國嗎?

首相只在意在數字上,不在實際。

我的猜測沒錯,他以為讓物價高漲就能更快成為高收入國。

他口口聲聲說今年的經濟成長可達5%-5.5%,如果物價普遍高漲,達到這個成長率並不出奇,但若將通膨率也算進去,那就未必是實際的成長率。

簡單舉一個例,假設今年通膨率達4%,那經濟成長率實際上只達1%-1.5%。

人民的生活成本高漲,生活品質卻跌了。這就是我們要的一個高收入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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