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7 October 2011

阿茲巴里:內閣也違憲!


阿茲巴里是伊大法學教授,日前因指蘇丹介入宗教局乃違憲做法,即被校方發出紀律信和凍結教職。

因為受到各界尤其是國內外學術界的抨擊,首相納吉做了一番不知所云的解釋。

他說:阿茲巴里并不是被凍結教職,他只是被凍結做調查。

Prof Dr Abdul Aziz Bari has not been suspended from his duties, he was instead suspended pending investigation.

如何不是被凍結教職,但又被凍結做調查?那他是被凍結甚麼?

於是,伊大跟着就宣布“解凍”了阿茲巴里的教職,但他“需先聆聽指他批評蘇丹”的調查結果。

調查結果是甚麼?

不知道,但阿茲巴里已說至少要對這三造采取法律行動:敦馬、《前鋒報》和祖基菲里。

他也考慮起訴巫統上議員伊占。

個人認為,阿茲巴里以法律學者的身份作出評論,那也無可厚非。

當然其他人也可以針對他的言論作出回應,包括敦馬等人。

敦馬似乎忘了,他當年對皇室采取的修憲行動,是否也是對皇室不敬?

但我對伊大的反應過敏就百思不解。

身為一所大學,難道伊大不維護學術言論自由?

相信伊大受到了政治干預,不得不對阿茲巴里采取行動。

首相說出那番莫名其妙的辯解,根本是無銀三百兩,不打自招,否則伊大也不會“做賊心虛”,短短幾天內就“解凍”了阿茲巴里的教職。

針對遲交的國家稽查報告,阿茲巴證實我之前說的:總稽查司報告經過內閣提呈到國會去是不如法的,這樣的程序,已使稽查報告失去其獨立性。

Separation of Powers。堅持“政府沒有作出任何修改”的總稽查司沒有理由不懂這點。

和皇室干涉宗教局一樣,阿茲巴里指內閣干涉總稽查司報告也是違憲的做法。

他說:根據聯邦憲法第107條,總稽查司報告在提交到國會前,是先交給最高元首,不是內閣。

“總稽查司報告須先交到內閣去是錯的,很明顯的,內閣插手干涉總稽查司報告。”

問題是,總稽查司自己揭露說:自1982年來,其報告都是先交給內閣過目才提呈給國會。

難道說,過去30年來這違憲的做法,從來都沒有人質疑過?

阿茲巴里說:如果須先讓內閣過目,那又何必交到國會去?那也根本就不需要總稽查局這個部門了。

對啊!須先交給內閣過目,等於是一種利益沖突的做法。

因為所稽查的就是政府各行政部門和機關,交給內閣,等於是先交給各部門首長過目,給各部門和機構有「修飾」的機會。

這不違反了民主“三權分立”原則嗎?

最后,國會所收到的報告,還是不是原來的報告呢?

難怪會讓人懷疑,報告是否被動了「手腳」。

當然你可以說,這個國家真的相信“三權分立”嗎?這個國家,真的有做到“三權分立”嗎?

雖說總稽查司這個職位是由最高元首委任,實際上,與總檢察長或首席大法官等官職一樣,他還是由首相推薦上去的。

很矛盾是不是?

身為一名法律學者,阿茲巴里當然可以針對那些不當的官方做法提出質疑和討論。

如果連這最基本的自由都沒有.....

哦!難怪阿茲巴里會被其大學凍結教職。

但首相說不是凍結教職,他只是被凍結以進行調查。

唔,既非教職,那他被凍結甚麼?

2 comments:

爱匿名 said...

大马在很久以前已经不是三权分立了,而是立法至上。

立法者在得权后就可以插手司法及执法的人员晋升,不但对司法及执法人员都有影响力,甚至有司法及执法上的职权交叠。

Rais Yatim的博士论文就是有关这个。

· 康華 · said...

立法是國會,應該說內閣比國會至上,但權力最大的可說是首相。同意你說的,三權分立,只是名相而已。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