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6 February 2026

你会允许你的孩子被改教吗?

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MCCBCHST)促请政府坚持“未成年人改教必须获得父母双方同意”的立场。

这是怎么回事?

这还要从英迪拉女儿改教案说起。

英迪拉是在2023年连同13名起诉人入禀法庭,申请废除目前还允许父母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的8个州属相关法令。这8个州属是玻璃市、马六甲、吉打、森美兰、彭亨、霹雳、柔佛和联邦直辖区。

该案三天前(3/1)在高庭开审。代表联邦政府的联邦高级律师阿末哈尼(Ahmad Hanir Hambaly)指出,未成年人改信回教只需一名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就可,因为联邦宪法并未强制必须父母两人同意,而是至少一人即可。

他说,联邦宪法第 12(4)条所指的“父母”(parent),应被视为單数,这在执行相关法律时具有更大灵活性,确保儿童福利的任何方面不会被忽视。

问题是,联邦法院已在2018年一致裁决,孩子改教,须获父母双方同意,不允许其中一人单方面替孩子改教(请看《"Parent" means "Ibubapa", not "Ibu atau bapa"》20180130)。

联邦法院也在判决中做出诠释,指英文“parent”在联邦宪法里的“国语翻译不准确”,因为“parent”一字也可以是双数(plural),即包括父母两人(ibubapa),不是单数(singular),因此不能将之诠释为父母其中一人(ibu atau bapa)。

哈尼律师却说,起訴人不能依賴上述判例,因為有关裁决是针对具体事实作出的,并未直接挑战相关州法律规定或1993年回教行政法(联邦直辖区)第95条文。

五教咨询会对哈尼律师代表总检察署的的说法表示震惊与遗憾,因为英迪拉在起诉霹雳宗教局及另外两起的案件,联邦法院已作出一致裁决,即未成年人改教须取得父母双方同意,但联邦高级律师哈尼仍在庭上作出相反的辩解。

高庭法官阿丽莎(Aliza Sulaiman)将在5月21日宣布判決。

对这起案件,你怎么看?你会允许你的另一半,在未征取你的同意下,为你的孩子改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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